一、担保合同常见知识点
1.担保合同的定义
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订立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
2.什么是保证,保证需要签订保证合同吗
保证又叫人保。根据我国《担保法》第六条的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需要签订保证合同。我国《担保法》第十三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该法第十四条也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由此可见,保证需要签订保证合同。
3.保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证的方式。
(4)保证担保的范围。
(5)保证的期限。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此外,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面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4.哪些人可以作为保证人,哪些人不能作为保证人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七条的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都可以作为保证人。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八条、第九条以及第十条的规定:
(1)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保证人。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作为保证人。但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此外,《担保法》第十一条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5.抵押权的定义是什么
对于抵押权,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有明确的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根据上述规定,抵押时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是不转移财产的占有权的,故既能够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又能够使得抵押物的价值得到最大的发挥,因此抵押又有“担保之王”的美称。
6.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公开协商、拍卖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此外,抵押人可以将前面所列财产一并抵押。据此,只要法律、行政法规没有禁止抵押的财产都可以作为债务的担保进行抵押。
7.哪些财产不可以抵押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据此,法律、法规对于能够作为抵押物的财产是有一定的限制规定的,个人或者单位在接受抵押物时,一定要注意该财产是否是法律、法规禁止作为抵押物的财产。
8.抵押合同中能否约定债务人到期不还款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由此可见,债务到期前,债权人是不能与抵押人签订债务人到期不还款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协议的,享有抵押权的债权人只能就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9.当一物被抵押给两个债权人时应当如何分配
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根据上述规定,一项财产如果给两个以上的债权人作抵押时,财产变卖的价款分配是由法律作出明确规定的,当事人之间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否则就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没有效力。
10.什么是质押权
质押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我国《物权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11.债务人的哪些东西可以出质
我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1)汇票、支票、本票。
(2)债券、存款单。
(3)仓单、提单。
(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应收账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同时,根据该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以支票、本票、汇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12.什么是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财产为留置财产。我国《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对此也有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13.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债务人有多长时间的还款期
我国《物权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据此可见,只要不是鲜活易腐等不容易保管的财产,债权人留置债务人的财产后,债务人一般至少都会有两个月的还款期。过了这个期限,如果债务人还没有还款,债权人就可以对留置的财产行使优先受偿权了。
二、最新常用担保合同范本
抵押合同
_合同编号:__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
为确保__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过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略)。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_万元整,抵押率为__%,实际抵押额为__万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应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__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第六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__。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登记、公证、保险、鉴定、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或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的,抵押财产应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3.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时,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贷款,且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__%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争议、共有、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乙方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都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__%的违约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或经调解解决,如不能解决,可向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甲方):__(公章)
住所: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
电话:__
__年__月__日
抵押权人(乙方):__(公章)
住所: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
电话:__
__年__月__日
房地产抵押合同
合同编号:
抵押人(甲方):__ 受押人(乙方):__
法人营业执照(或批文):__ 法定代表人:__
法定代表人:__ 联系电话:__
国籍:__
地址:__ 第三人:__
电话:__ 法定代表人:__
传真:__ 联系电话:__
根据自愿、互利、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抵押事宜进行了友好协商,甲方为了__将自有__抵押给乙方,并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抵押房地产情况及价值。
甲方抵押给乙方的抵押房地产经评估为人民币(大写)__元(¥__),抵押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元(¥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甲方决定将上述抵押房地产抵押于乙方__年(月),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用途。
甲方将上述抵押房地产抵押于乙方作为甲方__保证。
第四条 抵押合同与__的关系。
当上述抵押房地产作为获取乙方资金之债务担保物时,本合同则成为甲、乙双方所签订的主合同,即只有甲、乙双方签订的__成立时,本合同和__同为抵押行为之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甲方法律责任。
(1)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产权证书或法律证件由甲方保管,乙方对该抵押房地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2)甲方保证先行足额投保,并将抵押房地产的保险单交与乙方,保险期需长于抵押期,抵押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则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
(3)甲方保证在抵押期间绝不将该抵押房地产部分或全部出售、转让、出租、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若需出租或再抵押,必须先征得乙方同意。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
如果债务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乙方可向当地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申请处分抵押物,所得款项按如下顺序分配:
(1)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