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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居间合同(3)

签订地点: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三、签订居间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1.认真把握居间合同的形式

《合同法》对居间合同并没有形式上的限制,当事人订立居间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或者《合同法》规定的其他合同形式。居间合同的口头形式,是指居间人与委托人之间以语言作为意思表示的手段,通过对话传达的信息表现居间合同的内容,没有文字记载;居间合同的书面形式,是指居间人与委托人以文字作为意思表示的手段,通过书面记载当事人的合意,形成居间合同的内容。书面居间合同又可分为当事人议定条款的合同和居间人订约前拟订的格式合同。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居间合同的形式多表现为格式合同。格式居间合同一般比较规范,约定的内容比较明确、详细,通常由合同编号、合同名称、正文、附则或者附件、当事人签章、日期等几部分组成。在有些情况下,居间合同的内容很简单,往往以委托人在居间人处进行简单的登记后,即可认为居间合同成立了。

2.明确居间人的权利与义务

(1)居间人的权利。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居间人的权利有以下两个方面。

①居间人有请求支付报酬的权利。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是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居间合同报酬的给付义务有两种情况:一是指示居间,因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提供订约机会,并不与委托人的相对人发生关系,所以指示居间仅由委托人承担给付义务;二是媒介居间,因为交易双方当事人都因为居间人的媒介而得益,所以,除另有约定外,由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行使报酬请求权采取报酬后付,即以合同因其报告或媒介成立为限。合同未成立的,不得请求报酬;合同虽成立但无效的,居间人也不能请求报酬。

当居间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由委托人的相对人收受利益,或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为有利于相对人的行为的,不得向委托人行使报酬请求权。

②居间人有活动费用偿还的权利。居间人所需费用,通常包括在报酬内,居间活动的费用一般由居间人负担,非经特别约定,居间人不得请求偿还费用。但当事人在居间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承担费用的,居间人对其已付的费用有偿还请求权。

居间人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作出有利于委托人的相对人的行为,或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时,即使事前约定有费用偿还请求权,也无权行使。

(2)居间人的义务。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义务就是委托人的权利。居间人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①居间人有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的义务。居间人在居间合同中承担的主要义务是向委托方报告订约机会或提供订约媒介。

②居间人要忠实于当事人的利益。忠实于当事人的利益是指居间人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应当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需要注意的是,在指示居间合同中,因居间人和相对人没有合同关系,因此,居间人对于相对人并不负有报告委托人有关情况的义务,也就没有义务报告委托人的有关情况。但在媒介居间合同中,无论居间人是同时受相对人的委托,还是未受相对人的委托,都应将有关订约的事项据实报告给各方当事人,即不仅应将相对人的情况报告给委托人,也应将委托人的情况报告给相对人。也正是基于此,媒介居间人的报酬原则上由交易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故居间人对明显无支付能力或无订约能力的当事人不得为其媒介。不论是指示居间合同还是媒介居间合同,居间人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应请求支付报酬,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③居间人有介入的义务。居间人的介入义务是指在隐名居间中,在一定情形下由居间人代替隐名当事人以履行辅助人的身份履行责任,并由居间人受领对方当事人所为的给付的义务。居间人承担介入义务与居间人的隐名义务是一致的,是为了保证隐名当事人保持交易秘密目的的最终实现。

居间人仅在一定情形下负有介入义务,并不享有介入的权利。换言之,只有在保护隐名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才有居间人的介入义务,而不存在居间人基于特定情形主张介入的权利问题。

④居间人有隐名和保密义务。居间人对在为委托人完成居间活动中获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以及委托人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后来合同的订立情况等,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保守秘密。居间人如违反隐名和保密义务,致使隐名当事人或委托人受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明确居间项目的名称

在居间合同关系中,居间人的主要义务是按委托人的指示,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提供媒介,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成交。因此,居间人必须明了委托人的意图和目的,即要明确委托人希望居间人介绍哪些方面的客户,最终达到什么目的。在合同中,居间项目的名称要体现居间合同的目的,要写得简明而准确,如商务居间合同的该条款,可以写做“购买××特种原料”。

4.写明货物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及质量等状况

这一条款是对前一条款所作的更为详细和具体的规定。对居间人的服务内容作具体、详细的约定,无论是购买商品还是转让技术,委托方对商品的质量、价格、数量、交货期限等,对技术的先进性和可靠性、转让费用、后续服务等,都会有具体的预想和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委托方必须将居间事项的细节认真加以考虑,要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以避免纠纷。

5.对保密事项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

在媒介居间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在合同中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居间人必须履行此隐名义务。

居间人在为委托人完成居间活动中会获悉与委托人有关的商业秘密,委托人提供的各种信息,成交机会以及后来合同订立的情况等,如果居间人将委托人的情况详尽、毫无遗漏地介绍给第三人,那么委托人在与其第三人的谈判中会处于不利或被动地位,这是委托人不愿看到的。因此,为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在合同中应该将要求居间方予以保密的内容加以规定,居间人对此应恪守信用,在向第三人介绍情况时做到适可而止。为防止意外,需保密的事项还可以由双方专门签订一个协议作为居间合同的附件。

6.明确规定合同履行期限

居间人的居间服务不能无限期地延长久拖不决,因此,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居间人完成居间事项的期限,要写明从某年某月某日起到某年某月某日止。超过截止时间,合同就自然失效。

7.对居间报酬、费用的负担及支付方式作详细、具体的规定

在居间合同中,应对居间的报酬数额及计算方法作出明确规定。居间合同的报酬的给付方式有两种计算方法:一种是根据委托方与第三方成交的金额按一定比率计算;另一种是给付一笔固定数量的货币,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下来,采用哪一种方法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居间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哪一类费用应由哪一方承担。居间人未促成委托人与相对人之间的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采用活动经费或劳务费的方式予以补偿。其中活动经费或劳务费大都采用包干的办法,事先在合同中约定,并规定分期或一次性支付。在合同中还应明确规定酬金和费用的给付方式、时间、地点等。

8.写明双方的违约责任

该条款中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方具有什么性质的违约行为,承担什么性质的违约责任,还可以约定违约金及赔偿金的数额及计算方法。明确其违约责任是为了促使其对合同的履行,同时也可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或补偿。

9.注明合同双方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合同当事人可约定在发生纠纷时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不申请仲裁,直接向管辖权的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