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原来他乡是故乡:司徒雷登回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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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的家庭(2)

我有几个玩伴,他们都是中国人,而且都是父母精心帮我选择的。我和他们在一起时可以讲中文,我非常愿意和他们在一起。不过,大多数时候,我的玩伴还是自己的兄弟,我们四兄弟总是待在一起的。当时,我们的游乐场所也仅限于教会的大院。这个院子里有许多树木,那是父亲和他的同事们栽培的。当我长大后再次回到中国时,又来到儿时教会的大院,那时我才发现童年的游乐场所其实很小,并且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玩儿了。韶光飞逝,童年宽敞、神秘的教会大院已成为了记忆。小的时候,我们非常喜欢吃中国的食物、点心和水果,尤其喜欢去参加中国的宴会和婚礼。只是,到现在还有一份遗憾,那就是我始终没有认认真真地读过中文书。我的兄弟华伦在这一点上与我完全不同,美国的休假期结束后他回到中国,并开始在一所中国的学校里读书。在中国学校学习的经历让成年后的他受益匪浅——他可以用熟练的中文写作和讲话。虽然我曾经数次离开中国,可童年在中国的生活始终印象深刻——春节时的各种宴会、社戏、元宵节的美食、西湖画舫上的花灯水榭,这些记忆深刻地印在我的脑海中,永不消散。

11岁那年,我离开了中国,在那之前母亲是我唯一的老师。母亲对我们的教育非常成功,我们第一次回到美国的故乡莫拜尔后,便进入公立学校学习,在学习上我们没有感到任何困难,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母亲。在杭州时,除了平时需要学习,到了周日我们还要去教会学校,参加平常的家庭祈祷。有时候,我也会跟着父亲和其他人去传道,地点就在大街上和庙会上。一些中国人对于父亲教会的服装和外国人的长相十分好奇,他们会向我们提出一些奇怪的问题,这些我都还记得。有时候,我会反问,父亲的虔诚是不是值得?后来,我回到美国后,甚至对传教事业产生了厌恶感。如果我想和父亲一样献身于传教事业,就必须要消除这种不良情绪。

1887年,父亲和母亲在中国工作了13年后,带着我们四兄弟乘船回到了美国,进行为期一年的休假。那时候,我们兄弟分别是11岁、9岁、7岁和4岁。

5.父母的陈列品——四兄弟

说起回到美国的那段经历,至今让我记忆犹新。对于年幼的我们来说,那简直就是一次惊心动魄的探险。在船上时,女招待称我们是她所见过的所有孩子里“最无知”的,在其他孩子看来十分平常的事情,在我们看来竟然一无所知。我的父母曾说,中国的生活要比美国恶劣,当我们看到旧金山码头衣衫褴褛的报童时,我们感到十分惊讶:美国的生活条件不是很优越吗?为什么还会有这样的“外国孩子”?火车和火车头在我们眼里是新鲜玩意,要知道在中国只有一条铁路,是从上海到吴淞的,可惜的是,那条铁路后来也被当地人拆除了,因为当地人认为铁路会打扰到坟墓里亡灵的安息。

阿拉巴马的那段经历,与我的情感产生了冲突。我的父母大肆宣传我们四兄弟,以此提起人们对去中国传教的兴趣。父母到处显示他们从中国带来的“古玩”——其实那些只是极为普通的中国人吃穿住行和祭祀祖先用的东西,他们希望借此吸引大家的目光。而我们兄弟四人则被要求穿上中国服装,用中国人的餐具——筷子吃饭,并且还要用中文唱赞美诗,特别是那首“神爱世人,我心永伫”。父母亲将我们四个人当成了橱窗里的展示品来展览。他们这种做法给我们留下了糟糕的名声,当以后我们两个年长的孩子被留在莫拜尔时,更加体会到这种感觉。我们的讲话方式简直和过去一本正经的成年人一样。最可怕的是,我们不知道同龄美国人的语言、习惯、行为标准等等。我们成了表兄眼中的古怪亲戚,他们甚至都羞于提起我们,或者是以认识我们为资本到处炫耀,从而为自己找乐子。这里其实是一座典型的南部小城,母亲在这里留下了一个不顾一切到大洋彼岸的中国去的“恶名”,我们兄弟也因此成了同学们奚落的对象。总有一些人以不友好的方式对待我们,这其中甚至包括母亲过去的朋友和学生。人们常常会问我们一些问题:中国和美国你们更喜欢哪个?中国人真的会吃老鼠吗?你们会说中国话是不是?这些问题让我们非常痛苦。甚至有些没教养的人还会啧啧地说:“瞧瞧,这些孩子简直和中国人一样。”

1888年,我的父母把稍微年长的我和大卫留在了莫拜尔,然后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回到中国去了,从此,我和大卫就跟着姨妈和姨父一起生活。姨妈家有一对儿女,他们和我们年龄相仿。姨妈姨父像是养父母一样,以和善的态度对待我们,将我们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去疼爱。我的姨父出身于苏格兰基督教长老会家族,这个家族以严格著称,所以姨父对我们的行为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和规范。他们认定传教士的孩子必须受到严格的管教。他们不能亲自去中国传教,却在离家很远的地方建立起了一座传教所。每个星期天我们都需要穿过整个城市,抵达传教所进行祷告,“向异端之土传递神圣父母”致敬。在基督教的传统里,周日出行不可以乘车只能步行,于是,每个周日的清晨我们都需要步行抵达主日学校和传教所,周日的晚上我们还要参加社区组织的义工劳动以及有关宗教的其他仪式。整个周日的下午,我们需要背诵圣经诗句和赞美诗。让我们感到不公的是,这期间不许有跳舞、唱歌一类的娱乐活动。可是,我们的表兄弟却可以尽情地享受娱乐,谁叫他们不是传教士的孩子呢。我们还有两位姨妈,一位是社交名媛,一位居住在乡下。另外两位姨妈和抚养我们的姨妈完全不同,那两位姨妈对孩子们的态度十分怜爱。

说到在莫拜尔最快乐的记忆,当属每年夏天我们都可以去莫拜尔湾对岸的另一个姨妈家小住一段时间。这位姨父是一位中尉,他参加过南北战争。那里的夏季十分炎热,我们可以去钓鱼、游泳、捉螃蟹、划船。直至今天,我依旧清楚地记得当时的一个伙伴:他是个黑人,他爸爸是个厨师。我和我的兄弟经常笑话他不会划船。记得有一次,当我们把船划到河中央时,他认真地对我们说:“让我把船划回去吧!”表弟和我立即跳入水中,打算在这里游泳。没想到,他却较起真来,他以为我和表弟不相信他,在捉弄他,这深深地伤害到了他的自尊心。他立即拿起船桨划开,划船回到了岸上。我和表弟没有了船害怕极了。我们希望他停下,于是向他大喊,可是他并没有理会我们。我们只好无奈地向岸边游去。很快,我和表弟便精疲力尽了,虽然我们当时距离河边只有1英里左右远,但是这段距离对于我们来说十分漫长。我甚至开始出现绝望的幻觉,我看到自己和表弟的尸体在河上漂浮,而后家人为我们举行了葬礼,我的尸体被埋进了家庭墓穴,报纸上登出了我们的讣告,可大洋彼岸的父母要在一个月以后才能看到,我看见父母流下了凄凉的泪水……不过,这一切都只是幻想,后来我和表弟游回了岸上,不然今天你也不会坐下来看我写下的故事了。我的生活里还有一位黑人,她就是“佐治亚姑姑”。她是我们的保姆,我们十分喜欢她。可她对我们也非常严格,她会在我们不听话时打我们的屁股。尽管经历了南北战争,尽管佐治亚姑姑对我们十分严格,但是对于当时的美国南部来说,黑人和白人之间的种族分界是很清晰的,并且所有人都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

后来,我渐渐地能够理解传教士的理想,并且还能够体谅姨父和姨妈要在阿拉巴马把我们抚养成人的辛苦。姨父和姨妈都很长寿,在他们晚年时我们竭力去孝顺他们,以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对于他们严格的教育,子女们没有一句怨言。他们的孩子和我们的关系就像是一母所生的亲兄弟一样,尽管我们只是表亲。不过这些都是后话,在莫拜尔的那段经历让我对传教士这个职业十分抵触,并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存在这种情绪。曾经有那么一个时期,我认为这些教育让我深受其害。多亏海滨那段无忧无虑的时光,才让我顺利度过了记忆里那段不愉快的日子。如果不是海边的快乐生活,恐怕我会成为一个反对一切宗教的人。

6.成为正常美国男孩的开始——学校

我16岁那年,也就是1892年,那年的9月我被送进了位于弗吉尼亚州夏洛特乡的潘陶普斯学校读书。这所学校是当时南部最富声誉的私立学校之一,如果你想进入弗吉尼亚大学,就必然要进入这所中学读书。学校周围风景秀丽,这里曾经是托马斯·杰斐逊[5]的私人领地。杰斐逊在世时,将这里命名为“大观”,原因是这里可以一览蒙缇切罗至拉皮丹河的全部美景。

在莫拜尔的那段日子,我对学校深恶痛绝、无法忍受,这和其他男孩的感觉是一样的。我们的班级里有45个人,通常我的成绩在第五名上下,直到毕业也没能夺得头筹。一般来说,私立学校的学生大多都来自富裕的家庭,或者是被公立学校开除过。至于功课,和大家一样,我也觉得索然无味。课余时间,我很少复习功课,可我也很少和其他孩子一起玩,这一切也许是因为从小到大我没能像一个正常男孩那样成长中伴随着玩乐,也可能是因为我有些迟钝和倦怠。总之,课余的大部分时光我都用在了读“名家之作”上——沃尔特·司各特[6]、爱德华·巴尔沃·利顿[7]、查尔斯·狄更斯[8]等等。

可这按部就班的一切,都在进入潘陶普斯学校后被打断了,进入这所学校后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学校将我改变成了一个正常的美国男孩。我们班上的50多名同学来自南方的不同州,就像我来自阿拉巴马一样。中国特征的印记在我身上渐渐消失,没有人像是在莫拜尔一样用有色眼镜来看待我了。虽然在后来的日子里,我的同学们也知道了我的那段经历,可这并没有给我带来像在莫拜尔时那样的困扰——大家对此并没有长期的兴趣。在性格方面的改变,我要感谢这里隽秀的风景、宜人的气候,令人舒服的、人数很少的社交圈子……当然,最需要感谢的还是我的老师们,他们以真挚的爱去对待自己的教学事业和他们的学生。我见过的最和善的人,当属我的校长桑普森先生。他的太太有三位兄弟都在中国传教,而我的良好成长也离不开他太太的影响。桑普森校长夫妇格外喜欢我。在后来的日子里,当我的两个弟弟进入这所学校读书时,桑普森校长夫妻爱屋及乌地也非常喜欢他们。那年夏天的暑假,我们就是在学校里度过的,那里简直就是我的另外一个家。

我学习非常努力,并且生活得很开心,这一切都要归功于这里宜人的气候,以及两位毕业于汉普顿·悉尼学院的老师的精心栽培。其中一位是乔治·丹尼老师,这位老师后来成为了华李大学和阿拉巴马大学的校长。乔治·丹尼老师的教育,让我对拉丁文和希腊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另一位老师是詹姆斯·L.贝尔先生,他教授的科目是英语文学。那一年,我获得了全年级最佳平均成绩,并因此获得了金质奖章。

虽然潘陶普斯也是一所纪律森严的教会中学,可这里和我在莫拜尔生活的那五年比起来,简直就是天堂。这里的生活健康而愉快,我的师长们魅力迷人,最重要的是,在这里不会有人不断盘问我中国传教士的家庭出身。同学们和我相处得十分融洽,学校虽然严格执行宗教的戒律,但是通常都会以高明的做法处理。这让我对宗教的态度渐渐轻松下来,尽管算不上积极,但是也不像过去那样抵触了。认真地说,那一年我真的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