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心理学与人生
3742100000033

第33章 当死神渐渐走近——死亡与悲痛(3)

在我们的教育系统中,从来不谈死亡,从来不肯直面死亡,直到亲人的死亡、朋友的死亡,如空投的炸弹轰隆隆地落到了眼前,才不得不承认死亡的存在。先是手忙脚乱,然后手足无措,最后在后知后觉中送走了世界上最亲的人。在那之前,好像人类所有的死亡都是意外的事,都是天灾人祸而无关自己的事。

圣经上说:“你们的生命是什么呢?你们原来是一片云雾,出现少时就不见了。”因为基督徒信仰上帝的存在,相信上帝在等待他们的灵魂回家,所以,基督徒的心能够比任何人都明亮,都清楚如何面对死亡。

幸运的基督徒可以在临死之前召集家人,告诉他们天使即将赶来,带走自己这个满身罪过,但是终身都在尽力赎罪的灵魂。他可以安慰家人,告诉孩子们不要害怕,未来还有上帝在等待。当他真的安详睡去,也可以如同圣保罗那样说:因为知道我所信的是谁,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

中国众多学派的大家也有对于生死的看法。在庄子看来,生死是共同存在的,是站在对立面相互运动的生命环节,是万事万物不断循环的过程。生命是循环的一个环节,死亡也是,而且,死亡并不是一切的终结,而是一个新的开始。

因此,在道家的思想中,死亡并不可怕,它是一个美丽的瞬间,甚至和生命初始一样绚烂,一样值得记忆。死亡并没有让个体彻底消失,而是改变了生命存在的方式,比如,一具山羊的尸体滋养了一棵树、一株花,山羊便在树与花中继续着原本的生命。因此,不管生命个体存在与否,它都将永远和世间万物共同存在,周而复始,不断地循环往复下去。

佛教虽然认为“诸法无我,一切众生都只是随缘而起的幻象”,却并没有抛弃死亡对于佛法的升华。佛家认为,世界的本质便是“无”,肉眼看到的世界和我们自己不过是幻象。因此,追求世界的本质就是追求终极的“无”的境界,便是让灵魂抵达没有幻象的西方极乐。于是,佛家的死亡变成了追求超脱的途径,尽管死亡也是“无”,生前和死后的“无”却不是一个境界。当修佛者抱着这样的态度面对死亡时,没有纯粹的得到与失去,便不会失落,也不会害怕。

既然人生不过是幻象,身体不过是一具臭皮囊,因此,修佛之人不奢望长生不老,也不会将精神力气放在身体保养上。同时,他们也不会对家业、事业恋恋不舍,更不会有“隆丧厚葬”的情况发生。死亡来临,就这样死去,好像从来没有来过一样。

基督教徒眼中有上帝的等待,有末日的审判;佛教徒中有一切皆空,有西方的极乐世界;道教徒中有万物生生不息,有无限轮回。貌似,但凡修行之人都有一种直面死亡的态度,反而是世俗之人,面对死亡时的恐惧与忙乱,在大自然规律面前的怯懦形象,和那个自称万物之灵长的人类相去甚远。

古语有云“蝼蚁尚且贪生”,民间更有“好死不如赖活”的说法,可见,人们面对死亡从来都有着莫名的恐惧,甚至是本能地逃避和抗拒。然而,黄泉路上无老少,生命的衰老和死亡已经是不容讨论的必然,即使对于思想活跃、感情丰富的人类来说,也是无可奈何的结局。

世俗之人,用尽一辈子的时间来提高生活品质,及时行乐;想方设法通过医疗、养生等手段保持身体健康、祛除病痛;即使最终难违天命,也多祈求尽享天年,寿终正寝。为此,“善终”甚至成为中国人眼中的“五福”之一。此外,风光大葬、安享香火、树碑立传、歌功颂德亦成为生活的重要部分,甚至有人在生前便立下“流芳百世”的壮志,一生按照这一人生目标而活。

抛开民俗文化和宗教文化,社会学对待死亡的态度就显得更冷静,更客观。死亡本是社会进程和社会体制变化的结果,并且和生活方式、教育、政治抗争、战争等社会现象产生联系。于是,死亡可以被看作个体的经验,也可以看作是社会经验。“到底谁生谁死?究竟如何离世?这其实都不是随机的,而是大规模的、体制化的社会系统的产物。”

美国导演伍迪·艾伦曾戏称:“我并不怕死,我只是希望死亡来的时候,我正好不在场。”对于考虑过死亡、谈论死亡,在电影、小说中了解过死亡的人来说,即使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依然本能地抗拒死亡,却也能够直面自己的肉体凡胎终将逝去的事实。如同纪伯伦在《沙与沫》中写的一样:当你解答了生命的一切奥秘,你就渴望死亡,因为它不过是生命的另一个奥秘!

极端的死亡方式——自杀

据英国医学杂志《柳叶刀》(The Lancet)上的一篇名为《中国的自杀率:1995-1999》的论文报告,从1995年到1999年间,中国的自杀率为每年23人/10万,而世界其他地区的平均自杀率为10/10万,也就是说,每年中国的自杀者是国际平均数的2.3倍。

2002年,中国首次进行了大规模的自杀调查,统计显示,平均每年有28.7万人死于自杀,200万人自杀未遂,相当于每两分钟就有一人自杀身亡。从2002年之后,官方没有继续发布自杀调查的结果,不过,自杀已经成为中国人,尤其是年轻人最为常见的死因之一,其中女性的自杀率远远超过男性。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也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

在心理学上,自杀被定义为个体蓄意或自愿采取各种手段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按照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的分类,自杀分为利己性自杀、失范性自杀和利他性自杀。所谓利己性自杀指的是因为个体无法适应环境、不能认同社会价值观念而选择自我毁灭;失范性自杀则表示一个人在面临社会规范解体时无法忍受,通过自杀的方式获得心灵的解脱;利他性自杀指的是为了群体利益或者某种信念而自杀。

自杀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寻死的想法,一个是选择死的方式。一个人如果只是单纯地想死,但是没有具体的行动,尚不能算作自杀。只有采取了具体的行为,不管是主动的寻死方式,如吞枪、上吊、跳楼,还是消极的寻死方式,如绝食、拒绝治疗,都算作是个体的自杀行为。当然,自杀的方式还有多种分类,比如海军的自沉其船、恋人的殉葬、军人的自裁等。

一个人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定是有其心理原因作为背景的。任何人都是怕死的,所以自杀者并不是为了死而死,而是为了某种原因而死。这样一来,自杀不仅关乎死的问题,更关乎生的问题。正是因为生存遭遇了困境,遇到了难以化解的问题,死才成为自杀者无奈之下选择的出路。因此,波伏娃才会说:“当你读到一则自杀报道的时候,让你脊梁发凉的不是那具从窗栏杆上挂下来的像灯心草一般的尸体,而是在这一刻之前发生在死者心里的事情。”

自杀现象自古有之,不同环境中有着不同的自杀者,比如日本人将切腹自杀看作是载誉的死亡方式;英国人绝对不会选择用上吊的方式自杀,因为上吊和处以绞刑的罪犯无异,在英国人看来,那是非常不体面的死法。而且,文化背景的不同也导致人们对待自杀行为、自杀者的态度不尽相同。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儒家强调“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认为自杀是对不起亲人的自私行为。不过,当个人生命和人生道义相悖时,贤德之人也会选择“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方式坚守道义。在这种情况下,自杀者不仅不会受到谴责,还会受到赞美和褒奖,比如不肯食周粟而饿死在首阳山的伯夷、叔齐,他们就备受后人拥戴,成为坚守道义的楷模。

在士大夫阶层的价值观中,君子向来要以家国为重,任何人都可以为大家而舍小家,甚至可以为了家国命运而冒死进谏,最后舍弃生命也在所不惜。这种责任性的“自寻死路”也得到了很高的尊重,唐代名臣魏征便是以屡屡直言进谏而成为唐太宗的“明得失”之镜。此外,末路英雄的悲壮自杀也屡屡被后人称赞,比如至死不肯过江东的项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