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中国航空工业人物传·领导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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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于辉

于辉(1915.5—1998.5),江西上犹人,原第三机械工业部副部长。1929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1年加入共青团,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国工农红军第六军团指导员、军团巡视员。参加了湘赣苏区反“围剿”并随贺龙领导的二方面军参加了举世闻名的二万五千里长征,后任陕甘宁边区独立二营政委、独立三团政治处主任、八路军129师358旅直属政治处主任。1939年入延安抗大学习,后任抗大三大队教导员、抗大五分校政治处主任、苏北军区政治部组织科长以及新四军第三师和东北野战军团政委、第四野战军第39军后勤部政委。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办事处副政委、太原航空仪表厂党委书记兼厂长、成都飞机制造厂厂长兼党委书记、株洲航空发动机厂厂长兼党委书记、湖南省国防工办副主任,1978年任第三机械工业部副部长。曾任四川省省委委员、湖南省省委委员。1982年离休。1998年5月因病逝世。

随着中国民航和航空工业的创立,于辉毅然投身到航空工业建设之中。1950年10月,地处天津市的军委民航局华北办事处副政委于辉奉命将天津小孙庄仓库存放的全部航空器材设备迁往太原。1951年1月8日,军委民航局正式决定,在太原大营盘火柴厂旧址建立机械修理厂,由副政委于辉领导建厂工作。1951年7月,军委民航局转发总政治部命令,任命于辉为政治委员。

1950年11月,先期到达太原的于辉等领导全厂职工开始了艰苦的建厂创业工作。1951年1月15日开始了动工兴建,4月25日胜利完工,历时100天高速度地完成了建厂任务。1951年5月1日,是建厂职工永世难忘之日,这一天,用建厂职工汗水和心血凝聚而成的太原民航修理厂举行了隆重的开工典礼。1951年5月7日,新建成的太原民航修理厂正式开工生产。1952年,太原民航修理厂在隶属关系上发生了重大变动。5月7日,中央军委和政务院联合发文,将民航局所辖天津、上海、太原三个修理厂的人员、设备、资产等,原封不动地拨交重工业部航空工业局,以增强航空工业的基础。1953年1月,航空工业局通知工厂更名为太原太行仪表厂。随后,于辉改任厂长兼党委书记。

1953年是太行仪表厂从发动机修理转向航空仪表测试设备制造取得突破的一年。年初,航空工业局下达了制造航空仪表测试设备的指令,四季度做出了将太行仪表厂改建成航空仪表厂的决定。在于辉的指挥下,经过大家大胆探索,通力协作,努力攻关,仅以半年时间就快速高质量地完成了首批新品航空仪表空速管和磁罗盘研制任务。当时朱德副主席盛赞这一成就是“马槽里飞出金凤凰”。1954年,工厂除了完成第一、第二个航空仪表新品试制任务外,还穿插进行了“分家合并”的大事。1954年3月航空工业局做出决定,南京的221分厂将于当年四季度迁太原与工厂合并,以及在此之前,1953年6月航空工业新建12个工厂之一的432厂(即后来的成都飞机制造厂)开始筹建,为两厂分家做准备工作。对此,工厂组成了“分家与合厂”联合委员会。1954年3月初,于辉带领工作组乘车南下,到洪都机械厂与吴继周厂长商谈关于派实习生去该厂学习教练机修理技术和生产管理业务的计划,并达成有关飞机厂协助432厂开展修理及生产准备工作的协议。1954年8月,航空工业局派工作组到太原与工厂党委共同圈定两厂分家人员名单和器材、设备、财务等分配细节。两家分厂之后,于辉调任432厂厂长。

1955年2月,于辉与航空工业局、第四设计院领导及苏联专家组赴四川、陕西、甘肃、新疆等地勘探,并在西安组成选厂筹建班子,为3个航空工厂和1个兵器工厂选定了厂址。1955年8月,组建二机部四川地区新厂筹备处,于辉任党委书记、主任。他用不到3个月的时间,提交了《温江、广汉地区厂址选择报告》,指导撰写了《有关工业企业厂址选择的几个问题》的报告上报中央,1956年7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以“绝密”件印发全国,于辉的工作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赞赏。1955年12月,他领导的四川地区新厂筹备处统一负责二机部4个局“二五”期间在四川建设的36个工厂、1个研究所、2个仓库和7所学校的选址工作,足迹遍布温江、广汉、绵阳、德阳、广元、雅安、邛崃等地。

从1956年1月起,于辉就投入到了成都飞机制造厂的筹备建设之中,被任命为党委书记、筹备组组长等职,后成都飞机制造厂因故推迟建设。1958年7月25日,国家正式下达成都飞机制造厂建厂指示,10月18日工厂正式开工建设,成都飞机制造厂正式诞生。10月31日成立现场党组,于辉任党组书记。在建设过程中,于辉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边基建、边试制、边生产”的建设方针,这为工厂的飞机上天、经济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959年4月1日,国家任命于辉为成都飞机制造厂厂长,于辉成为成都飞机制造厂第一任厂长。

1961年3月13日,三机部决定调于辉到株洲航空发动机厂任厂长,1964年又任党委书记。上任初始,工厂正接受活塞6发动机这一“重中之重,急中之急”的试制任务。面对当时苏联撤走全部专家的困境,他带领全厂职工开展了以质量为中心的整风运动,制定了《优质试制十条》,推行了关键件“五定”(即定人、定任务、定关键、定措施、定进度)方法,采取了“四结合”(工人、技术员、军代表、领导干部)形式,组织攻关,仅用一年零九个月的时间,就试制成功了活塞6“争气机”。1962年4月28日,工厂试制的活塞6发动机顺利完成500小时长期试车,5月份完成了7台发动机的装配,6月4日经国家鉴定合格,并批准投入生产。6月5日,工厂举行活塞6发动机试制成功及国家定型鉴定验收庆祝大会。1966年底,我国第一台涡轮螺旋桨发动机涡桨5完成100小时试车;1964年3月,第一枚霹雳1号空空导弹通过国家定型鉴定,转入批量生产。1962年工厂与钢厂合作研制成功了电渣无发纹钢,解决了生产的关键。

与此同时,于辉还恢复了长江750摩托车发动机的生产,为工厂民品发展打下了基础。1962年8月10日,长江750摩托车发动机停产一年后,三机部航空工业局向工厂下达了《关于恢复长江750摩托车发动机生产的指示》,批准恢复长江750摩托车发动机生产的措施计划,并拨技术改造措施费专款87.23万元作为恢复费用。工厂根据航空工业局的指示,撤销了248技校,利用其校址、部分设备和人员,同时从24车间抽调部分技术力量,组建了摩托车发动机生产车间,从而使摩托车发动机生产得以稳定。

1965年10月,工厂研制的活塞6甲发动机顺利通过600小时定型长时试车,12月经国家鉴定同意投入批量生产。1966年1月工厂与北京航空材料研究所合作,成功地将陶瓷型芯用于精密铸造,成为三机部系统最早使用陶瓷型芯的单位。

1965年,按照中共中央建设三线的战略部署,于辉选定了沅陵航空发动机总装厂、冲压焊接厂和沅陵供应站的厂址。1970年5月,出任湘西航空工业系统领导小组组长,指挥2.8万人的建设大军,开始了湘西航空工业的建设。1977年,于辉任湖南省国防工办副主任兼省三机局局长,直接领导了湘西航空工业的创立,最终确定了湘西航空工业建制由中南传动机械厂等8个单位构成,形成了涡喷11发动机、歼7飞机起落架、精密齿轮、减速器以及多种航空零部件的生产能力,同时还具备了长江750摩托车发动机、摩托车液力变距器等多种民品的开发和研制生产能力。

1978年5月,于辉调任第三机械工业部副部长,主管建设局、办公厅、财务司、劳资司、计划司和一段时间的干部司等工作。当时正是“文化大革命”结束、拨乱反正的历史时期,为贯彻党中央以调整为中心的国民经济八字方针,他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清理和整顿了基本建设规模。对主管的各司局,他注重领导班子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入联系实际,作风扎实,平易近人。在任期间,他为落实中央关于“两航起义”人员的政策的指示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深入细致的工作,深受“两航起义”人员的赞扬。

1982年12月,于辉响应党中央号召主动退出工作一线离休。1998年5月因病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