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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法苑云。唐李信。为隆政府卫士。显庆年中赴蕃。乘草马一匹。并将草驹。是时风雪。马遂不进。信以蕃期所迫。挞之数鞭。马作人语。我是汝母。为生平避汝父。将硕余米乞女。故获此报。此驹即是汝妹也。偿债向了。何苦敦逼。信闻之惊愕流涕。乃拜谢之。谓曰。若是信娘。当自行归家。马遂前行。信负鞍辔。随之至家。养饲有同事母。屈僧营斋。乡闾咸叹。异之。(书字函第二卷)。

隋大业中。洛阳有人。父丧母寡。一男一女。女嫁后而母亡。二年矣。寒食祭墓。乘驴而往。驴不渡水。鞭其头面血出。既至墓所。放驴而祭。是时妹在兄家。忽见亡母入来。头面血流号哭告女。我避汝兄。送米五升与汝。报受驴身。偿汝兄五年矣。今日水深畏过。汝兄鞭我。头破面裂。偿债垂毕。何太非理也。言讫不见。其兄既还。女先观驴头面血流。如适见母。女抱大哭。以告于兄。言由相符。兄妹恸哭。驴亦垂泪不食水草。兄妹跪请。果是母者。愿为食草。驴即为食。后死葬焉。(书字函第十卷)。

多见冤从亲处起  不生亲想冤自无

忏法云。一切眷属。皆是我等三世怨根。一切怨对。皆从亲起。若无有亲。亦无有怨。若能离亲即是离怨。何以故尔。若居异处。远隔他乡。如是二人终不得起怨恨之心。得起怨恨。皆由亲近。以三毒根相触恼故。或父母责望于子。或子责望父母。兄弟姊妹。一切皆然。小不适意。便生瞋怒(第三卷)。

一切众生皆父母  坦平心地绝疏亲

忏法云。发菩提心。满十方界。见东方众生。尽是其父。西方众生。尽是其母。南方众生。悉是其兄。北方众生。悉是其弟。下方众生。悉是其姊妹。上方众生。悉是其师长。其余四维。悉是沙门婆罗门等。若受苦时。誓拔其苦。见其受乐。如己无异。恒作度脱众生心。不得佛者。不先成佛。(第二卷)。

父母非亲心最亲  诸佛非道行合道

传灯云。第八祖佛陀难提尊者。年已五十。口未曾言。足未曾履。见婆须蜜尊者。遽起礼拜。而说偈言。

父母非我亲。谁是最亲者。诸佛非我道。谁为最道者。

尊者以偈答曰。

汝言与心亲。父母非可比。汝行与道合。诸佛心即是。外求有相佛。与汝不相似。欲识汝本心。非合亦非离。

(振字函第一卷)。

善哉慧母方便父  乐矣法妻真谛儿

无垢称经云。室中有一天女。舍利子言。天止此室。经今几何。天女答言。我止此室。如舍利子所住解脱。天谓舍利子曰。为诸增上慢者。说离一切贪瞋痴等。以为解脱。若为远离增上慢者。即说一切贪瞋痴等。本性解脱。即说偈曰。

慧度菩萨母  善方便为父  妙法乐为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