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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章

此一字中有六相。一切字。一切法。皆有此六相。若善见者得智无碍总持门。于诸法不滞。有无断常等障。可以离情。照之可见。此六字义。阙一即理智不圆。是初欢喜地中观通世间一切法门。故此六字有三对法。一总别一对。二同异一对。三成坏一对。总不相离。不可废一留一。亦不可双立双舍。总是断常生灭。今以人类之。余。可准知。

○谓如一切众生。名为总相。愚智区分。名为别相。皆同佛智。名为同相。随报业异。名为异相。作业受报。名为成相。心无所依。名为坏相。

○又如人身具足名为总相。手足眼耳名为别相。一空无体。名为同相。应用有殊。名为异相。共成一身。名为成相。无体无相。名为坏相(五十七卷)。

又宗镜云。譬如一舍是总相。椽等是别相。椽等诸缘和同作舍。故名同相。椽等相望一一不同故名异相。椽等相成。故名成相。椽等自法。本不作故。故名坏相。(驾字函第六卷)。

但了人空与法空  便达此岸为彼岸

金刚经颂。

人法俱名执。了即二无为。菩萨能齐证。声闻离一非。所知烦恼尽。空中无所依。常能作此观。得圣定无疑。

宗镜云。祖佛大意唯说二空。证会一心。如世尊言。一切法无我。云何一切法。所谓心法。云何二无我。所谓人无我。法无我。若一切众生但得人法俱空。知一切法。即心自性。复更有何异法而敷演乎。(驾字函第五卷)。

阿含经。云何此岸。云何彼岸。谓此岸者身邪是。彼岸者身邪灭是。(斯字函第六卷)。

又云。佛告婆罗门。邪见者非彼岸。正见者是彼岸。(川字函第八卷)。

当知实性非空有  未偶斯文堕断常

宗镜云。真实之性。非一非异。非有非空。此宗镜奥旨自在圆融。谓欲一则一。欲异则异。欲存即存。欲泯便泯。异不碍一。泯不碍存。方为自在。常一常异。常存常泯。名为圆融。又如弄珠铃之者。其珠不住空中。不落地上。不在手里。既不在三处。亦不住一处。然不住空中。即喻不住空观。不落地上。即喻不住假观。不在手里。即喻不住中观。既不住三。亦不成一。则非一非三而三而一。斯为妙矣。未偶斯旨。所有见闻。皆堕断常(车字函第八卷)。

若是真心无滞碍  宛同水性善炎凉

宗镜云。皆同一性。所谓无性。良以心境同一性故。是以真心不守自性。举体随缘。成诸万法。性即体也。以诸法唯心所现各无自体。虚假相依无决定性。以无性故。能随异缘成立一切。若有定性。犹如金石。各有坚性。不可令易。今此无性犹如于水。遇冷成冰。逢火便暖。故中论偈云。

集若有定性。先来所不断。于今云何断。道若有定性。先来所不修。于今云何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