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审美教育书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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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审美教育书简(1795年)(11)

而且,人可以做到这一点,并丝毫也不因此而与他的自然目的相矛盾。自然对人的要求只是针对他发生什么作用,即针对他的行动的内容;关于方式,他如何发生作用,即关于他的行动的形式,则完全不是由自然目的所规定的。与此相反,理性的要求是严格地针对他的活动的形式的。因此,对于人的道德规定来说,人必须是纯道德的,人必须表现出绝对的自主性,而对于人的自然规定来说,人是不是纯自然的,人是不是保持绝对的受动,这些都无关紧要。所以,就这种自然规定来说,人究竟想把它仅仅作为感性本质和作为自然力量(即作为一种仅仅根据它承受的情况来起作用的力量)来完成,还是同时也作为绝对的力量和作为理性的本质来完成,这完全由他任意决定;而两者之中哪一种更符合人的尊严,这也许是不成问题的。相反,如果人从感性动机出发去做应该由义务的纯粹动机规定的事情,那么就会使他极大地感到卑微和蒙受耻辱,但是,如果普通人在仅仅满足他的被允许的要求时,也追求合规律性,追求和谐,追求无限性,那么就会使他极大地受到尊敬和变得高尚[31]。总之,一句话,在真理和道德的领域,感觉无论什么都不能规定;但是,在内心幸福的领域,形式可以存在,游戏冲动也可以起支配作用。

因此,在这里,在自然生命的这个无关紧要的领域中,人必须开始他的道德生命;就在他的受动状态中,他就必须开始它的自主性;就在他的感性限制的范围之内,人就必须开始他的理性自由。就是他的爱好,人也必须加上他的意志的法则。如果您允许我这样说的话,那么,人必须在质料本身的界限内进行反对质料的战争游戏,借此而能使他避免在自由的神圣土地上对这个可怕的敌人进行决斗;人必须学会更高尚地欲求,借此而能使他不必崇高地希望。这件事情通过审美文化将会做成,审美文化使既不受自然法则约束,又不受理性法则约束,而受人的任性支配的一切东西,都服从于美的法则,并且在它给外在生命的形式中就已经展现出内在生命。

第二十四封信

因此,可以区分出发展的三个不同时期或阶段,不论是个人还是整个族类,如果要实现他们的全部规定,都不得不必然地和以一定的秩序经历这三个阶段。尽管由于偶然的原因,即或者是外界事物的影响,或者是人的自由任性,个别的时期可能有时延长,有时缩短,但是,任何一个时期都不能完全跳跃过去,而且就是这些时期相互衔接的次序,既不可能被自然也不可能被意志所颠倒。人在他的自然状态中仅仅承受自然的力量,在审美状态中他摆脱了这种力量,而在道德的状态中他支配着这种力量。

在美引起人的自由快感之前,在宁静的形式使人的粗野生活缓和之前,人是什么呢? 他的目的永远千篇一律,他的判断永远变化无常,他自私自利而又会失去自身,他无拘无束却不能有自由,他充当奴隶而又没有一点规矩。在这个时期内,世界对于他来说只是命运,还不是对象;一切东西,只有在使他得以存在的范围内,对于他来说才是存在,而既不给予他什么又不拿走他什么的那些东西,对于他来说是完全不存在的。任何现象在他面前都是单独的和隔绝的,同样他也发现自己本身在生物的系列中是孤单的和隔绝的。一切存在的东西在他看来都是由于眼前的绝对命令而存在,一切变化在他看来都是新鲜的创造,因为在他身内缺乏必然的东西而同时在他身外也就缺乏必然性,这种必然性把千变万化的形态结合成一个宇宙,而且,当个体迅速消逝的时候,法则却永远保留在活动舞台上。自然白白地让它的丰富的多样性在人的感官之旁消逝;人在自然的丰富多彩之中唯独看到了他的掠夺品,人在自然的力量和伟大之中仅仅看到了他的敌人。要么人扑向对象,并想占有它们以满足欲望,要么对象就向人涌来要毁灭人,而人则厌恶地把它们从自己身边推开。在这两种情况下,人与感性世界的关系都是直接接触;他永远害怕感性世界的逼近,他不断受专横的需求的折磨,因而除了疲惫以外找不到任何安宁,除了耗尽的欲望以外找不到任何界限。

当然,强壮的胸膛和提坦们

精力充沛的神髓仙骨是他的……

某些遗传;可是,上帝锻造了

一个铜箍环绕他的额头,

使他胆怯而阴郁的目光

看不见忠告、节制、智慧和忍耐。

他每一个欲望都化为愤怒,

他的愤怒无边无际地向四周渗透。

———歌德《伊菲格妮在陶里斯岛》

由于认识不到他自己的人的尊严,同时他也就更不会尊重别人的人的尊严,而意识到自己的粗野的贪欲,他就会害怕每个看上去与他相类似的生物的贪欲。他决不会在自己身上看到别人,只会在别人身上看到自己,而且社交并没有把他扩展到族类,反而只是越来越狭窄地把他禁锢在他的个体之中。在这种沉闷的限制中,他迷惘地度过黑暗的生活,一直到一种有利的自然把他那暗昧的感性的质料重担推开,反思使他把自身与事物相区分,对象终于在意识的反映中显现出来。

像这里所描述的人的这种野蛮的自然状态,当然还没有在任何一个特定的民族和时代那里得到证明,它不过是一种观念,不过这一观念与经验在各个个别特性方面都是完全相吻合的。我们可以说,人从来也没有完全处在这种动物性状态之中,但是人也从来没有完全摆脱这种动物性状态。即使在最野蛮的主体身上也找得到理性自由的明白无误的痕迹,同样,在最有教养的主体身上也绝不会没有那些时刻,那些时刻会令人回想起那种昏暗的自然状态。把最高级的东西和最低级的东西在自己的本性中结合起来,这本是人的特点;如果说人的尊严有赖于严格地区分这两者,那么人的幸福就有赖于恰当地扬弃这种区分。既然文化应该使人的尊严和人的幸福协调一致,因而文化就必须关注这两项原则在它们最紧密的融合中的最高的纯洁性。

因此,理性在人身上第一次出现,还不是人的人性的开始。这种人性只能由人的自由来决定,而理性首先是随着使人的感性依赖性变得无限而开始的;我觉得,这一现象的重要性和普遍性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阐发。我们知道,理性在人身上被识别出来是通过对绝对的东西(以自身为基础的东西和必然的东西)的要求的,而因为人的自然生命的任何个别的状态都不可能满足这种要求,因而这种要求就迫使人完全离开他的自然生命,并从一种受限制的现实上升到观念。虽然这种要求的真正意义是,使人挣脱时间的限制,并引导他从感性世界上升到观念世界,可是由于一种(在这种感性占统治地位的时期几乎不可避免的)曲解,这种要求就可能把矛头对准自然生命本身,并不是使人成为独立的人,而是把他推入最可怕的奴役之中。

事实也就是如此。人为了向前追求不受限制的未来,他乘着想象力的翅膀离开了单纯的动物性禁闭在其中的现在的狭窄界限;但是,当无限的东西出现在他令人晕眩的想象面前时,他的心仍然生活在个别的东西之中,仍然在为眼前瞬间服役。在他的动物性之中追求绝对的冲动突然向他袭来,而且因为在这种沉闷的状态中,他的一切努力都只是指向物质的东西和暂时的东西,只是局限在他的个体之上,所以,那种要求只会促使他无限地扩展他的个体,而不是脱离他的个体,促使他去追求永不停止变动的质料,而不是追求形式,促使他追求永远持续不断的变化和追求绝对保证他的暂时存在,而不是追求永不变化的东西。上述冲动,如果运用到人的思维和行为上,应该引导人达到真理和道德,而现在既然与人的受动和感觉发生了关系,就只会产生无限制的要求和绝对的需要。因此,人在精神王国中收获的第一批果实就是忧虑和畏惧;两者都是理性的结果,而不是感性的结果,但是,这种理性选错了它的对象,把它的绝对命令直接运用到质料上面了。一切无条件的幸福体系都是这棵树上的果实,不管这些幸福体系的对象是今天的时光,还是整个生命,或者是整个永恒,这种永恒丝毫也不会使这些幸福体系更受人尊敬。生存和安乐的无限延续,只是为了生存和安乐而已,那就只是一种欲望的理想,因而也只能是由追求绝对的动物性所提出的一种要求。因此,通过这种方式的理性表现,人并没有为他的人性赢得什么,而只是借此而丧失了动物的那种幸运的有限性;在动物面前,他只是具有一种不值得羡慕的长处,即由于追求遥远的东西而丧失了对现在的占有,然而,在整个无限的遥远之中除了现在以外又无法寻求任何其他什么东西。

但是,即使理性没有选错自己的对象,也没有提错问题,感性仍然在长时间内会伪造答案。只要人已经开始使用他的知性,开始按照原因和目的把周围的各种现象联系起来,那么理性就会根据它的概念要求一种绝对的联系和一种无条件的根据。仅仅为了能够提出这样的要求,人就必须超越感性;可是,感性又正好利用这个要求去把逃亡者再召回来。因此,这里就是人必须完完全全离开感性世界向纯粹的观念王国飞腾的那个点;因为知性永远停留在有条件的东西的范围内,并永远不断地提出问题,而达不到最终的东西。但是,因为我们这里所谈的人,还不具备这样一种抽象能力,所以,凡是他在他的感性认识范围之中找不到而又没有超越这个范围到纯粹理性中去寻找的东西,他就在他的情感范围之中寻找并且按照假象好像已经找到。感性虽然不会给人指出那些自己就是它们自身的根据和自己给自己提供法则的东西,但是,感性却给人指出某些不理会任何根据和不尊重任何法则的东西。这样,因为人不能通过最终的和内在的根据使提问题的知性平静下来,所以他就通过无根据这个概念至少使知性沉默,并停留在质料的盲目强制的范围之内,因为他还不能把握理性的崇高必然性。因为感性除了它的利益以外不知道其他的目的,它还觉得除了盲目的偶然以外没有任何其他的原因推动它,所以,人就把感性的利益当做他的行动的规定者,把盲目的偶然当做世界的统治者。

甚至人身上神圣的东西即道德法则,当它最初在感性中表现的时候也没有逃脱这种伪造。因为道德法则只是禁止和反对人的感性的自爱的利益,所以,当人还没有把那种自爱当做外在的东西,而把理性的声音看做是他的真正自我时,道德法则对他来说就是必定表现为某种外在的东西。这样一来,人就只感到理性给他戴上了枷锁,而感觉不到理性给他带来了无限的自由。他预感不到自己身上的立法者的尊严,而仅仅感到臣仆式的强制和无力反抗。因为在人的经验中,感性冲动先于道德冲动,所以他就给了必然性的法则一种在时间中的开始,即给了必然性的法则一种积极的起源;而由于这个一切错误中最不幸的错误,人就把他自己身上不变的东西和永恒的东西变成了暂时的东西的偶然性。人说服自己,把合理和不合理这类概念看做规章,这些规章是由一种意志引进的,而它们本身并不是永远有效的。正如在解释个别的自然现象时,人总要超越自然,并在自然的范围之外寻找只有在自然的内在合规律性之中才能够找到的东西一样,人在解释道德的现象时,也要超越理性,并在这条道路上寻找神性的时候却轻率地丢失了他的人性。毫不奇怪,那种以抛弃人性为代价的宗教总是有这样一种起源,人也不认为那些不是来自永恒的法则具有无条件的和永恒的约束力。人与之打交道的不是一种神圣的本质,而只是一种强大的本质。因此,人的敬神精神是使他卑下的畏惧,而不是提高他对自己评价的敬畏。

虽然人对他的规定的理想的这种形形色色的偏离不可能全部发生在同一个时期,因为人要经历从无思想到谬误、从无意志到意志败坏等许多阶段,但是,所有这些偏离都是自然状态的结果,因为在所有这些偏离中,生命冲动都超过形式冲动而占了优势。现在的情况是,人身上的理性还完全没有表露出来,自然状态还以盲目的必然性支配着人,或者理性还没有完全从自身上清除掉感性,道德的状态还在为自然的状态服务,在这两种情况下,在人身上唯一具有权威的原则是质料的原则,人按其最后的倾向至少还是一个感性的生物———唯一的区别在于,在第一种情况下,人是无理性的动物,在第二种情况下,人是有理性的动物。但是,人不应该是上述两种中的任何一种,他应该是人;自然不应该单独支配他,理性也不应该有条件地支配他。两种立法应该彼此完全独立地存在,但又应该是完全一致的。

第二十五封信

只要人处在他最初的自然状态中,仅仅被动地接受感性世界,仅仅感觉感性世界,那他就仍然与感性世界是完全同一的,而且正因为他本身仅仅是世界,所以世界对他来说就还不存在。只有当他在审美状态中把世界置于自身之外或观赏世界时,他的人格性才与世界分开,对他来说才出现了世界,因为他不再与世界有同一关系[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