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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哈佛教你——拾遗补缺的推理秘诀(3)

由于天色已经很晚了,韦恩斯便邀请史密斯在自己家留宿,史密斯没有客气立刻答应了。

不想半夜的时候,史密斯居然偷了那几件古玩,韦恩斯发现后试图阻止,两人便厮打起来。谁知在一旁的“史莱克”不咬贼却向自己的主人扑去,韦恩斯的脚被狠狠地咬了一口。史密斯趁机带着古玩逃跑了。

韦恩斯立刻报了警。

不一会,伦纳德探长和两名警察来到现场,财产保险公司的人也来了,因为韦恩斯为自己的宝贝交了巨额的保险。如果确实是失盗,保险公司需按照规定赔付韦恩斯一笔钱。

根据现场来看,确如韦恩斯所说,他的高价古玩被抢。不过让人不解的是,他怎么会被自己的狼狗咬伤呢?这个问题连韦恩斯自己也莫名其妙,保险公司的人说:“这是不合情理的,从来没有训练有素的狼狗会不咬小偷咬自己主人的。此案令人难以置信,本公司不能对您进行赔偿。”

伦纳德探长注视着那件被狼狗撕破了的睡衣,又见那狼狗还围着睡衣团团转,便问:“韦恩斯先生,你仔细看下,这件睡衣是您的吗?”

韦恩斯捡起那件睡衣,仔细看了一会,惊呼道:“不对啊,这不是我的睡衣,我的睡衣的左袖口上有个被缝起来的破洞的,是我女儿那天给我缝上的。”

伦纳德舒了一口气说道:“我明白了,这件案件毫无疑问是真实的,保险公司理应赔偿。”

后来,那位史密斯先生终于被捕了,原来他是个专门盗卖古董的惯犯。

★牛刀小试★

你知道伦纳德是怎么判定韦恩斯没有说谎的吗?

伦纳德推测,韦恩斯和史密斯搏斗的时候是在黑暗之中,狼狗凭衣服的气味来咬人,而这件睡衣是那位史密斯先生事先偷偷地给韦恩斯换过的,这一切都是史密斯预谋过的,所以才发生了“狗咬自己主人”的怪事。

被忽略的财富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伦敦侦探俱乐部里,科特上校正向这里的成员谈一桩令他伤脑筋的案子:

“最近,一个来自南美的陌生人到了伦敦。有情报说此人可能是**特务,携带10万英镑来英国资助间谍活动。为了组织他的行动,在他下船几个小时后,我们故意搞了一次车祸,弄折了他的胳膊,趁机把他送进医院。我们仔细地检查了他的衣服和行李,结果,除了一个公文包里面放有几封旧信外,一无所获。”

“我们考虑到几种他有可能玩弄的手腕:一是他可以把英镑通过邮局寄给自己,但此时正值战时,邮递业务很不正规,因此这个办法行不通;二是他可以用手术的办法将宝石放在体内,但X光机排除了这种可能性。对他如何藏起价值10万英镑的东西,不知诸位有何高见?”

俱乐部成员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这时俱乐部主席转过身来对上校说:“上校,我认为你忽略了一种非常明显的可能性。”

★牛刀小试★

那么你能猜出上校忽略了什么?你是怎么猜出来的呢?

邮票的价值。携带的信封是旧的这本身就是一个疑点,很有可能是一种伪装,而真正的价值在于邮票上,稀有的珍贵邮票价值可能会远远超过10万英镑。

谁拿走了电脑

乔恩记得,2001年的夏天,瑞切尔和安娜约了他和汤姆、威尔逊,一起结伴去郊游。不巧,这天下起了毛毛细雨,原本打算住帐篷的计划泡汤了,他们不得不吃完晚饭后住进了一家小旅馆。

当时已经是晚上8点30分了,他们分别住在面对面的两个房间里。旅馆的服务员告诉他们,根据旅馆的规定,晚上9点以后所有的房间都必须熄灯,所以他们动作得快点。洗漱完后,他们的房间很快就到熄灯的时间了,乔恩很累,熄灯后就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时,瑞切尔发现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不见了,她冲到安娜的床边,摇晃她的手想把她叫起来,不曾想安娜的手上居然有一大片血迹。吓得她惊呼了一声,“啊!”醒来的安娜告诉瑞切尔,昨天晚上汤姆不小心用裁纸刀把她划伤了。

他们三个男孩醒来后,听见女孩子屋子的吵闹声,走了进来,瑞切尔告诉他们,她昨天晚上梳洗过以后拿出了她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放在他的笔记本电脑上,熄灯后很快进入了梦乡,可是今天早晨醒来一看,笔记本电脑不见了。

乔恩说:“我昨晚,也睡得早。”

汤姆没理她,并转移了话题,说:“你们俩谁看过《死亡之井》这本新小说?威尔逊刚才正在跟我讲这个故事。”

“哦,是的,这个故事写得很不错,我昨晚一个晚上就把他读完了。”威尔逊说。

瑞切尔突然大喊起来:“嘿,我知道你拿了我的电脑,快把它还给我!”

★牛刀小试★

你知道是谁拿了瑞切尔的笔记本电脑吗?如何推断出来的呢?

威尔逊。威尔逊说他昨晚一直在读一本小说,可是他们到旅馆后30分钟就熄灯了,这么短的时间不可能读完一整本书,除非是用笔记本电脑读完这本书的,刚好瑞切尔电脑找不到了。

被遗忘的口香糖

菲力克斯为躲债搬到了一个秘密住所,可还是被债主乔治发现了。这天夜里10点钟,菲力克斯正在客厅里看电视,乔治找上门来,他嚼着口香糖,提出索还债款。菲力克斯一边央求他宽限一点时间,一边从冰箱里取出啤酒,倒进酒杯,请他喝。趁乔治不注意,抄起空酒瓶砸在他头上。乔治受到突如其来的一击,来不及叫喊,便倒地身亡了。

菲力克斯从车库里把汽车开出来,再把乔治的尸体装进行李箱,开到很远的S公园把尸体抛进池塘里。凌晨两点回到家,他又把房间打扫得干干净净,桌椅、啤酒杯、大门把手及门铃的按键都擦了又擦。这样,乔治来访的痕迹一点儿也没留下。

由于神经过分紧张,菲力克斯吃了安眠药才入睡,第二天醒来已是傍晚时分了。门铃又响了起来,菲力克斯开门一看,有两个刑警站在那里。

“昨晚有个叫乔治的到你这儿来过吗?他的尸体今天早晨在S公园的池塘里被发现了,他上衣口袋里的火柴盒背面写着你家的地址。”

“不。昨天晚上没有任何人来我家。我和乔治先生也很长时间没见面了。”菲力克斯故作镇静地回答。然而,刑警们却轻蔑地笑着说:“这可奇怪了。实际今天上午我们已经来过一次了,怎么按门铃也没人开门,以为你家里没人就回去了。赶巧,在大门前我们拾到了一个很有趣的东西。经鉴定正是被害人掉的。”刑警从衣袋里掏出一个小玻璃瓶,让菲力克斯看里边装的东西。菲力克斯见罪行已被揭露,只好从实招供。

★牛刀小试★

聪明的读者,你能想到小玻璃瓶里面装的是件什么东西吗?为什么?

小玻璃瓶装的是乔治嚼后吐到大门外的口香糖。因为口香糖上面有他的唾液及齿型。而且,口香糖刚吐弃不久,表明时间过去不长。

西格尔的车号

伦敦的一家银行遭到了抢劫,歹徒抢了钱后立即乘一辆福特车逃跑了。一个银行职员记下了车牌的号码。一刻钟后,接到报警的布伦茨警长就带着助手赶到了现场。正在他们谈论案情时,突然发现了要找的那辆福特车。它刚从警车旁掠过。

警官克勒姆叫了起来:“这不可能,车子的牌号、颜色、车号都对。”于是警长就带着助手一路猛追,终于超到那辆车前面,将车拦下。车的司机是一位年轻男子,自称名叫西格尔。布伦茨警长对西格尔进行了审问。虽然发现他跟这一起银行抢劫案有关,可是西格尔提供了自己不在现场的证据,只能又将他放了。

没过几天,又发生了一起银行抢劫案,这一次歹徒从那家银行抢走75000新钞票,全是10马克的新纸币。案发不久,这个西格尔又开着车通过一个检查站径直往前开。警察拦下他说:“你没有看见停车牌吗?罚10马克!”“下次一定注意。”西格尔微笑着给了警察一张10马克的纸币。

两天后,警方逮捕了他,理由是与银行抢劫案有莫大关系。“不可能,”西格尔说,“我不在现场!”布伦茨警长佯笑道:“但你是主谋。你找了两个朋友,弄了一辆完全相同的车。每次抢劫银行,你就将警方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来,他们就趁机跑了。但是,这次你犯了个小小的错误,结果露出了马脚!”

★牛刀小试★

聪明的读者,你知道西格尔在何处露了馅吗?

西格尔用的10马克是全新的,恰好是银行被劫的。西格尔妄图用同一手法,欺骗警察两次,如果不是崭新的钞票,那么两次都出现在事发现场,还有与歹徒用同一款车,嫌疑也很大,被抓是迟早的事情。

小偷的破绽

一个星期五的深夜,奥克兰市一个刚入行的小偷正酝酿着自己职业生涯中的第一次入室行窃,小偷经过几天的侦查,选定了一个目标公寓,在这个公寓楼里没有人守卫,而且这个公寓的主人生活极其规律,每个星期五下午都去郊外度假,整个周末都不在。

于是小偷大摇大摆开了灯,坐到主人的办公桌前,打开抽屉,但没翻动里面的东西就关上了;接着他又打开了文件柜,拿出重要文件,看看没用就把文件放回去再把文件柜关好;之后他用刚刚跟师傅学会的办法打开了保险柜,取出了里面的钞票,然后关好保险柜的门。

一切进行的都很顺利,收获颇丰,小偷窃喜并在沙发上躺着休息了一会。

休息够了小偷准备收工,想起师傅嘱咐过他的话,在出门之前,要把所有用手摸过的地方都用手绢擦了一遍。于是他把自己刚摸过的桌子柜子都擦了一遍,临出门时,他又将墙上的电灯开关也擦了一遍,心里对自己非常满意,为自己如此细心而洋洋自得。最后,小偷用脚把门带上。

一切做得都天衣无缝。“除非有人打开保险柜发现钱不见了,否则肯定不会知道我有来过吧,嘿嘿!”小偷得意地想。

可是,等公寓主人回来时,一进屋就发现了这个周末有人来过,立马查看贵重的东西,还查看了保险柜,发现自己的现金不见了就立马报了案。

★牛刀小试★

聪明的读者,你知道这个细心的小偷在哪里露出了破绽吗?

小偷忘掉关灯了,所以主人一回来就发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