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这咬人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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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前夫这碗隔夜饭

在我被工作和唐美妍折磨的短短一个星期,子晴却在承受更大的痛苦。

我没想到,今时今日的她,仍然会像名冲动的少女。

也许,我永远也无法明白,她那种炙热到可以焚化一切的感情。

也许,每个女人一生中,总会遇到这样一个男人。

这个人,是你唯一的破绽,华丽、阴郁、溃腐,不可触碰,一碰便会令你整个人都坍塌。在他面前,你永远无法无法做你自己。

你注定是他的傀儡,他站在那里,什么也不做,你就已经一败涂地。

孤傲如张爱玲也说,没有办法,在他面前,你会不自主低到尘埃里,然后再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最可怕的,还不是这些。

而是在他面前,你会不可遏制得变笨,笨到明知是错,也要坚持。

而王子晴的破绽,从来都只是莫运年。

她所有的欲望,在见到他的那一瞬开始,便合并成一种单一的执念。

他像一个魔障,轻易便将她网罗其中。

即便隔了六年的时光,即便她已经不再是他的妻子,但她仍然疯狂地想知道一切与他有关的信息。

他过得怎么样?

有新的伴侣了吗?

是否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她?

失去她,他可曾后悔过?

她像被邪灵附身,言行举止统统不再受自我意识的支配。

她请了一个星期的假,租了辆车,像个傻瓜一样,守在他公司门口。

小说里,惨遭背弃的女子,过几年与旧日恋人重逢,对方一定已经多了三分疲象七分邋遢,不复当年容光,令一直耿耿于怀的女主角从此释怀,甚至惊异自己当年怎么会为着这样的男人流泪饮泣。

可是,显然王子晴没有这样的好运。

时间对这个男人特别眷顾,他的样子同六年前没有任何区别,新添的那一点白发,也没有染回黑色,反倒更显出一种不经意的潇洒。

离婚后,他并没有颓废,反而升华到另一个境界,比之前更加风流,脸上每一丝纹理都是风情,一举手一抬足,便交织出一张无形的网,专门捕获女人的视线。

她的每个细胞,都再次为他折服,匍匐于他西装裤下。

是的,他还是他,而她也并没有比以前更强大。

她坐在车里,他站在车外,他丝毫也没有发现,他曾经的妻子就在他身边。

而她却知道,一打开车门,只需走两步,她便能再次握住他的手。

他的无知无觉,与她的汹涌澎湃,恰到好处地再次诠释了他们之间悬殊的情感天枰。

他站在那里,每个动作都是诱惑。

他对她的吸引力丝毫没有减弱,反而变本加厉,他连眼风都不必使一个,她就已神魂颠倒。

我仿佛看见,汪子晴必须死死按住胸口,以防她被渴望撑满的心脏会承受不住负荷,挣脱胸腔的束缚。”

然后,她开车跟着他,像最拙劣的肥皂剧剧情。

一天、一天、又一天。

她跟着他上班、下班、见客户。

她也跟着他,亲眼见他与一个又一个女人约会周旋。

六年不见,情场浪子对女人的品味更加庞杂。

第一天晚上,他同一个年轻的,几乎可以做他女儿的女孩吃晚餐。

以前子晴曾经不解:“除去身体,他还能同她们有什么交流?”

可是现在我们都明白,身体上的交流,对有的男人来说,已经足够。单是看着女孩青春饱满,不经世事的光洁皮相,便已经能令男人春情勃发。

第二天晚上,浪子棋逢对手,是他最爱的性感野猫类型。二十五六岁的女孩,成熟得像会流蜜的桃子。浓重的烟熏妆,将青春与世故完美结合,满足他对女人的双重需求。

第三天,是下午。对方是他合作伙伴的秘书。

他一向喜欢女秘书,办公室里眉来眼去,最容易撩拨得双方心猿意马。端杯茶、递份文件,就能在众目睽睽之下交换彼此荷尔蒙的味道。

他同她去事务所附近的酒店开了房。

汪子晴坐在车内,像六年前一样,默默等他与女秘书玩完性爱游戏,从酒店大门口走出来。

唯一不同的是,以前的他,还会与女秘书一前一后出来。

而现在,他可以肆无忌惮,搂着小秘书的嫩腰,光明正大地走出来。

六年前,她惊异她完美婚姻的表象下,竟有如此狰狞的真相。。

六年后,她依然讶异。

她讶异,为何她的人生已经翻天覆地,怀揣一颗破碎的心,苟延残喘;而他还能继续沿着故往的轨迹,纵情声色,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她疑心,对于他来说,她就像从来没有存在过?她从未在他的生命中留下过任何痕迹。

或者,根本,她同任何一个与他上过床的女人没有丝毫区别!

原来,这个男人竟然真的真的,是没有心的。

六年来,她所承受的一切,在这一刻,忽然变得没有任何意义。

这个男人永远是汪子晴身体里的一根软肋。

不管她走得多远、飞得多高、变得多坚强,他都能够轻易地至她于死地。

“绍宜,为何如此不公平?他甚至连我的存在都不知道,便可以伤得我体无完肤。”她虽然在问我,可是心里却比任何时候都能更明白答案。

“子晴,你何苦折磨自己!当年你就明白莫运年是怎么样一个人!现在,你又何必逼自己再去面对他斑斑劣迹!”我抱紧子晴:“不管他多风流、多无情、多堕落,他的生活都不再与你有交集!你要明白,对于你来说,他只是个过去,是一个陌生人,他便再无能力伤害你。”

可是,陌生人能令人痛彻心扉吗?

我自己也知道我的话多么苍白无力。

在强烈汹涌的爱与恨中,理智是那样脆弱单薄,像一叶飘摇的小舟,很快便会被愤怒的大海击碎、吞没!

每个人的生活都有无穷烦恼,除去你自己,无人可替你消化。

好在我们都是成年人,再尴尬难堪,再酸楚难受的事情,睡一觉,都当没发生过。

第二天早上,子晴像个没事人一样,精神抖擞地替珊珊准备早餐,连红肿的眼睛因为用级好的眼霜仔细涂抹过,不留心,也察觉不到了。

此刻她是最温柔摩登的单身母亲,一点潦倒失落的踪迹都找不到,除去当事人,谁也不知道,她镇定的笑容下,藏了多少艰涩与酸苦,压抑了多么澎湃汹涌的爱与恨。

在感情上,人们特别爱钻牛角尖,为某人神魂颠倒,痛不欲生,可某日,一但茅塞顿开,立即发现,不过尔尔。

希望子晴早日自牛角中逃出生天。

至于我,单一份工作已经耗去我全部心智,忙得焦头烂额,连性别都忘了,哪还有精力伤春悲秋,为感情烦恼?

又是接连一个星期的加班,每日差不多有18个钟头对着这群同事,渐渐与这个团队配合默契起来,大家相处变得较为活泼,也添了几分真感情。

连看到唐美妍也没有那么碍眼。

工作比感情更实在,因付出必有所获。

不分昼夜奋战的结果,是我们又赢得了一个大客户,老板陈守翰更是对我赞赏有加,大会小会都把我挂在嘴边,让众人向我学习。

周建辉对我的挑衅也渐渐少了,慢慢露出几分信服的样子。

我知道,是时候打破我与他之间的壁垒。

一天,他与我加班到最后,我捧了咖啡杯与他推心置腹。

“建辉,我知道你在公司劳苦功高。我这个新人,一来就霸占了你的位子,你心里想必是很不服气了。”

“不,绍宜。你做得很好,比我出色多了。经验也丰富,肯教人,不藏私,成绩斐然。这个职位你比我坐更合适。”周建辉表现得十分谦逊,与我刚来时判若两人。

我知他这话,虚虚实实各有几分。但内心深处,还是忌惮我,也仍怪我抢了他的胜果。

只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他年纪与我相仿,必然懂得识时务者为俊杰,不会与高他一级的我撕破脸。

当下我对他说:“建辉,有件事我只告诉你一人。你得替我保密。”

周建辉愣了一下,不知我要对他透露什么,但犹豫片刻仍然点头答应。

我轻声说:“我目前遇到点困难,来这家公司只是过渡。待我收拾好心情,会重回4A,以后这个位置仍然是你的。我必会向公司举荐你接替我。这段时间,暂时委屈你了!”

他显然没有想到我会同他讲这个,连忙说:“绍宜,你别这样说。”

我微笑扬起杯子:“希望我在公司的这段时间,多多关照啊!”

他迟疑片刻,终于放下戒心,以手中茶杯轻轻碰触我的瓷杯。

然后,我对他眨眨眼:“保密哦!”

他笑起来:“当然!”

我知,以后工作起来会少更多阻碍。

不加班的周末,我照例去书城寻宝。

我一直觉得看书是寻求生活感知的捷径,许多事情,不需要你自己去经历、感受、吃亏、受骗、上当、犯傻、碰壁……自然有过来人,娓娓向你道来。

阅读别人的思想、感情、经验、教训,最省事省力省时不过。

以后再遇到障碍物,就不会再横冲直撞,碰得头破血流,一定早早就饶开走。

多好,早日读到,早日逢凶化吉。

我尤其爱看小说,无数精彩的人生,浓缩在一本本册子里。

真要让你自己去亲历个中种种生离死别、爱恨情仇,早就九死一生了。

抱着沉甸甸一叠书,我走出书城大门。

天气鲜有的晴朗,蓝得象一块通透澄净的美玉,我的心情也被这片碧色,渲染得清明起来。

刚走了两步,忽然有人在后面叫我:“绍宜姐——”

声音如此甜软娇俏,可是听在我耳朵里,却象破玻璃片刮着墙壁,令人汗毛倒立,从骨头里痒出来。

我加快脚步,我可不想在公司以外的地方见到这个小狐狸精。

“绍宜姐——”一只手热情地拍上我的肩头。

我厌恶地皱皱眉头,真想顺势拽住这只手,给她一个漂亮的过肩摔。

我不耐烦地转过身,心中猛地一抽——

唐美妍笑眯眯站在我面前——

她身后站着目瞪口呆的温旭生。

自他搬出后,我便再没有见过旭生,没想到会在此时此地以此种方式重逢。

旭生一点也没有变,还是一副斯文温厚的样子,穿着浅驼色的外套,同以前一样干净清爽,甚至更意气风发!

我忽然有点呼吸困难——

这个男人,他本来属于我,可是此刻,却堂堂正正握住另外一个女人的手。

而我,不过是个臃肿发胖,憔悴寂寞,连逛街都只得一个人的下堂妻。

一时百感交集,千头万绪涌上心头,眼睛差一点便红了。

原来,这大晴天,竟然真的有霹雳当头击下!

我只觉耳朵嗡的一响,有那么一两秒差点失去知觉!

不——

我可不能自乱阵脚,让人看了笑话去!

我调匀呼吸,冷笑看向这对男女,以不变应万变。

唐美妍激动地拉起我的手,仿佛看见亲人一样:“绍宜姐,这是我男朋友温旭生!”

我不动生色地将手自她掌中抽出,最害怕她这种自来熟的女人,以为人人都当她是甜心公主,与她亲密无间。

“旭生,这是我的新上司,绍宜姐!”唐美妍又转过脸,向旭生介绍。

原来一切都不是假装,唐美妍真的不知道我是谁!

忍字心头插把刀,枉我还天天对着她,差点憋出内伤,她居然浑不知情,每天过得不知多痛快。

我是早知道情况,可是旭生却丝毫心理准备都没有,象挨了当头一棒,当即僵在原地,脸色不知多窘迫,多尴尬,多难堪,半张着嘴巴都忘记合上。

我心中暗呼痛快——

他大抵死也想不到,天下那么大,他的情人和前妻居然可以走到同一片屋檐下。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冤家路窄。

与仇人狭路相逢的,绝不会只有我一个,千百年来这样的戏码不知上演过多少次。

就象一个拙劣的编剧,总是反复使用相同的桥段。大抵,一个人干一件事情久了,多少会产生懈怠,免不了偷工减料,将前面写过的内容,改头换面,随便敷衍一下,又是一个新剧。

老天爷这个超级大编剧,也不例外啊!

果然,旭生半天不吭声,只难以置信地看着我。

直到唐美妍都起疑心了,他才说:“绍宜,近来可好?”

到底是快四十岁的人了,他并没有更失态,立即打破沉默,掩饰自己的慌乱。

我戴上面具,故作客套地说:“马马虎虎!”

“没想到你和宝宝做了同事!”他仍然掩饰不住自己的惊异。

“我可不是故意的!但凡有一点可能,我唯恐避之不及。”我不温不火表明立场。

“你说话,还是这样不留情面!”旭生叹口气。

不留情面?真不留情面,听见他唤她宝宝的时候,我便应该一耳光刮到他脸上了。

原来他叫她宝宝!

这样肉麻的称呼,真想不出来,是温旭生这样腼腆的男人能够喊出来的。

以前,他稍微对我说几句亲昵的话,声音便低得象蚊子叫,现在大庭广众也说得脸不红,心不跳,不知多自然顺溜。

也许,他从来没有待我如珠如宝过。

我还一直以为他敦厚木纳呢!

却原来同床共枕多年,也还是看不清对方的本相!

唐美妍果然有两下,经她之手,他长进不少,连衣着都风骚了许多。

我看到旭生翻出外套的粉红色衬衫领子。

“怎么你们认识?”唐美妍讶异地看着我们。

“老朋友了!”我故意牵牵嘴角说。

“那更好了,既然绍宜姐是旭生的朋友,以后更要多多照顾我了!”唐美妍不知是装傻,还是真蠢。

她居然没看出我与旭生之间的生硬与尴尬。

倒是旭生沉不住气了:“宝宝,绍宜是我的前妻!”

“什么?”这次轮到唐美妍的晴空出现霹雳。

我见唐美妍惊地脸色都变了,立即将烫手山芋扔给旭生。

“对不起,我还有事,先走一步,恕不奉陪!”我赶紧走掉。

我可不想听旭生费舌费力解释我同他的关系,这种话,最好还是少听为妙,哪怕他在背后胡乱抹黑我,我也只图耳根清净。

“等等——”旭生唤我!

我故意充而不闻,快步走开。

在我们结束婚姻之前的那段时间,我忍辱求全,对他所做的一起,所说的一切,他不是也充而不闻、视而不见吗?

我不过是以彼之道,还之彼身!

我拦下一辆出租车,飞快跳上去,我脱口说了“浮生”的地址,催司机快开。

挣扎了一下,我还是转过头看旭生最后一眼,自汽车尾窗看出去,唐美妍已经夺路而去,旭生紧随其后,搓着手解释什么……

我回过头,专心看着前面的路,我以为我会震怒,可是心内却一片平静,好似在看别人的故事……

怔怔坐了好久,直到有眼泪滴到手背上,我才发现自己哭了。

到底,不是别人的故事!

我象木偶一样僵坐在车内,眼泪无声无息流了满脸,身子却纹丝不动。

悲伤这种情感再私人不过,最好不要惊动任何人,这样比较有尊严。

下车前,我伸手抹干净脸,掏出镜子补齐残缺的粉。

有些真相,永远只有当事人知道就好。

我捂着血糊糊的伤口,推开“浮生”的大门。

我坐下来,孙晋州立即上前替我接过满怀的书:“大丰收?”

我挤出一点笑容:“看看有没有你喜欢的?”

他温和地将我引到二楼靠窗的位子,阳光斜斜射进来,有细微灰尘悬舞其中,不断幻变,似一束聚光灯,等待牵引主角的出场。

我坐下来,整个人略微放松。

“喝什么?”孙晋州熟稔地问。

“absolut vodka!”我说。

“小姐,太阳还没有下山,你便喝这么烈的酒?太颓废了吧?”孙晋州表示抗议。

“有什么关系,醉乡路稳宜频到,此外不堪行。”我随意的地说:“最好有一支酒,叫absolut sadness!”

“怎么?心情不好?”孙晋州关切地看向我。

“不是,发发牢骚而已!”我故意笑嘻嘻说,可是嘴角每牵动一下,心中的伤口便裂开一些。

“替你倒杯咖啡!”孙晋州以不容拒绝的口吻说:“我请客!”

“至少要加大份的朗姆酒!”

“行!”孙晋州做个手势,表示妥协。

看着孙晋州迁就的笑容,我忽然心中一暖。

在这种时刻,一点点旁人的关心,也显得那样可贵。

简直是雪中送碳,我已经熄灭的心火,又开始回暖,特别在喝下加了大份朗姆酒的热咖啡之后。

可是,情绪明显受到之前事情的影响。

孙晋州与我说话,我难免心不在焉,脑中反复出现的全是旭生与唐美妍牵手的画面,要不就是旭生追着她,急急辩解讨好的样子。

“你有心事!”孙晋州笃定地说。

我叹口气没作声,真人面前不打诳语,掩饰也是没有用的。

“我有一双好耳朵!”孙晋州婉转地说。

我低下头,目光停在孙晋州握住杯子的手上,他的手指细长干净,指节平缓,指甲修得整整齐齐,这是一双稳而静的手——

我的思绪忽然牵回到十几年前,那年我才16岁,对窗住了一名十分清秀的男孩,至今我也不知道他的名字。

我偷偷爱慕他好多年。

他如常在窗边看书、学习、偶尔站起来活动一下,全然不知对面有一双眼睛,静静留意着他的每个动作。

他也有一双孙晋州这样斯文干净的手,我最爱看他拧开墨水瓶盖的手势,一度为这个动作痴迷。

我忽然觉得,有这样手的男人,应该是值得信赖的吧。

为着这双与我青涩恋情中重叠的手,我忽然想向孙晋州敞开心扉。

“我离婚了!”我故意很平淡的说。

“早知道了!”孙晋州用比我更平淡的语气说。

我猛地抬起头看向孙晋州,转念一想:“也对,有家有口的女人,怎么会天天留恋这里?”

孙晋州气定神闲地微微一颔首:“最开始,你总爱同你先生一起来。后来,是你一个人,一来就要整瓶酒,边喝边偷偷落泪,情绪无比低落;有一段时间你没来,可是天天三餐叫外卖,可见已经足不出户;再出现,人憔悴了、胖了、钝了,手上的结婚戒指也不见了!”

不知为何,孙晋州的话平淡简洁,可是听在我耳朵里,却分外荡气回肠。

看,我就是这样失去我的婚姻,听起来那样平淡,可是个中滋味却五味杂陈,说不出得酸楚辛涩。

我低下头,右手无名指上光秃秃的,九年的婚姻,只为我留下一道深深的戒痕,时刻提醒我的失败。

真不明白为何那样多女子要求男方婚前一定要买钻戒给自己?

要知道煮熟的鸭子也会飞,感情、婚姻都没了,颓留一个突兀的身外物,亮闪闪直刺你要害,届时你只狠不能将戴戒指的手也砍下来扔了,眼不见为净。

现在不比古代,即无战乱,又有一份薪水傍身,哪里用得着,靠套现一枚戒指来解燃眉之需。

想想也觉得唏嘘,现代女子对男人全部的所图,不过是一颗心。

这样简单的要求,男人都只能交白卷。

“幸亏我熬过来了!”我小声说,我简直不敢回忆那段痛苦的经历。

“每个人都会挺过来的,只要你不死!”孙晋州淡淡地说:“我是过来人,我明白其中感受!”

我扫了一眼孙晋州的手:“早知道了!”

“哦?怎么知道的?”虽然是问的语气,可是他的神态里却丝毫没有半点诧异。

“若家有贤妻,又怎么会天天将时光耗在这弹丸之地?以你这样的条件,不可能没有女人倾慕。你正值壮年,能过如此心静如水的生活,必然曾经沧海!”我的观察力也不弱。

“是啊,离一次婚,简直伤筋动骨,万念俱灰。熬到现在,前尘旧事都仿佛是前生的事情了!”孙晋州长嘘一口。

他双眼光彩忽然黯了下去。

我见他动了心念,赶紧将话题引回自己身上:“我也想当所有事情都是前世的残梦,可是偏偏我运气出奇的背,当初的第三者,我婚姻的终结者,现在居然是我的下属,天天朝夕相对,好好对她,我对她又有夺夫之恨,借机留难她,我又不屑卑鄙至此,我有时候矛盾的想以头戕地。”

孙晋州大呼:“你也太不走运了吧!”

我耸耸肩膀:“可不是?”

然后我开始向孙晋州大吐苦水,倾诉欲望如决堤洪水,挡也挡不住,滔滔不绝流泻出来。

一边说,我一边觉得沉郁的心情一层层剥离明亮起来。

终于明白心理医生为何收费昂贵,原来很多事情淤积在心底,得不到宣泄,终于会变为腐烂的塘泥,令人也一并霉烂其中。

通过孙晋州的开导,我终于想通一件事。

在倒掉一锅隔夜饭之前,我们总难免觉得有些可惜。而前夫就是这样一锅隔夜饭,不管怎样心念念,也得倒掉,另煮一锅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