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宁夏农村改革发展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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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同心县包干到户一年出现四大变化

新华社记者崔诚五报道: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普遍实行以包干到户为主的生产责任制,一年间出现了四大变化,干部社员高兴地说:同心县,人人同心了!

同心县是个干旱山区,居住着回、汉民族的社员。长期以来,这个县的社员群众一直想改变贫困落后的面貌,可是由于“吃大锅饭”之风盛行,不仅生产没有搞上去,而且人与人之间也没有办做到同心同德。去年年底,同心县全面推行以包干到户为主的生产责任制,挖掉了平均主义这条妨碍团结的祸根,改变了人的精神面貌,同心人才真正开始同心起来,出现了四个大变化。

——顶牛劲变成同心干,干部和社员的关系密切了。这个县的张家塬公社过去哪块地种什么、怎么种、什么时候种,都由干部说了算,常常造成瞎指挥和强迫命令,引起社员们的反感。推行生产责任制后,社员成了土地的主人,种什么、怎样种、什么时候种,全由自己做主。评工记分等一套容易引起干群矛盾的琐事也没有了。同时,公社还把大队和生产队干部精简了百分之四十左右,减轻了群众的负担;对继续担任领导工作的干部,也和社员一样实行包干到户,干部由过去的“捞”,变成现在的“劳”,改变了过去那种“社员流大汗,干部摇蒲扇”的状况。社员满意,干部舒畅,干群真正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了。

——解决了“吃大锅饭”问题,社员和社员的关系融洽了。纪家公社李家沟大队,过去干活拉大帮,干的、站的一个样,出现“你站着,我坐着,打不下粮食都饿着”的状况。实行生产责任制,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社员们各家各户都在明里暗里比赛搞生产,看谁先富起来,特别是男女老少都下地劳动,再没有功夫东出西进扯闲话了,队里的风气变好了。吵嘴打架的几乎没有了,团结协作的风气逐渐兴起。今年六月下旬,这里久旱遇喜雨,全大队男女老少一齐出动抢种糜子、荞麦等秋熟作物。牲畜、农具不足,大家都主动串换使用,不争不吵;有的户劳力少,抢种困难,劳动力多的户就主动去帮工。几天工夫,就抢种完了。秋收时,大家进一步展开互助协作,庄稼成熟一块,集中力量抢收一块,做到颗粒归仓。今年全大队仅秋粮一项就打六十多万斤,比历史最高年产量还多十三万斤。

——改造了懒汉,夫妻关系和睦了。韦州公社石匣子大队有个社员叫买西麦,从前是远近驰名的五个“一阵子”:上工要喊一阵子,下地要走一阵子,到地头要歇一阵子,干起活来要磨一阵子,评工记分要吵一阵子。一家三口,还得靠国家救济、亲戚支援。爱人经常为缺吃少穿跟他打架,闹得四邻不安。实行包干到户以后,他主动承包了二十四亩地,和爱人披星戴月,精心侍弄,家里还养了十只羊。今年秋季就打粮三千多斤,卖完余粮后,购置了十多件农具,大人孩子都添了新衣裳。现在爱人逢人便说:责任制把咱买西麦变成另一个人了。

——实行包干到户的责任制,促进了全县农业增产。一九七五年,同心县遭受严重干旱,粮食总产量只达二千七百多万斤,每人平均占有粮食一百六十五斤,羊只死亡率达百分之二十一,每人平均收入不到三十元;今年,全县出现的旱情超过一九七五年,而粮食总产量却达到八千三百多万斤,每人平均占有粮食四百二十斤,羊只死亡率只有百分之三,社员收入可比一九七五年增加一倍以上。

(摘自于《宁夏日报》1981年12月10日)

第0章 在经济合同指导下搞好农副产品的交售和收购——灵武县推行农商合同制的几点做法

为了进一步改善国家同农民的经济联系,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保证国家收购计划的顺利完成,今年灵武县积极推行农商合同制,使之在经济合同指导下,搞好农副产品的交售和收购。到四月底,县商业、供销、粮食等部门已与各社队签订了十三种农副产品的收购合同,签约金额达一千八百九十多万元。

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行农商合同制

随着全县实行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农副产品收购工作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去年,在活羊收购工作中,凡是农商双方签订合同的社队,不论羊只是给社员包养,还是集体经营的,都按派购计划顺利完成了交售任务。一些没有签订合同的社队完成任务就较困难。有个别公社给集体派购部分完成了,但给社员派购部分没有完成。针对这种情况,今年灵武县决定在农村全面推行农商合同制。这样做,既可以向农民通报经济信息,做到一年早知道,又可以把农副产品的交售和收购用合同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确保国家收购计划的完成。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同志,在去年十一月和今年一月、二月召开的县委扩大会、公社书记会、全县四千会等会议上,都认真动员和宣传,使各级干部提高认识了统一思想。今年二月,在自治区工作组的帮助下,县人民政府又对全面推行农商合同制做了详细的研究和部署,成立了推行农商合同制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公社、大队也抽出专人负责抓这项工作。接着,县人民政府又召开了全县农商合同工作会议,组织县直各有关部门、各公社、大队和收购部门负责人学习有关文件,并对农商合同的签订工作做了具体安排。

抓住重点 搞好试点

为了积极稳妥地签订好农商合同,灵武县采取了抓住重点,搞好试点,点面结合的办法。东塔公社的农副产品多而杂,既有一二类农副产品的交售任务,又是蔬菜、水果生产基地。磁窑堡公社是畜产品生产的重点地区。三月五日,就在这两个公社进行了试点。首先他们认真向干部、社员宣传讲解推行农商合同制的重要作用和现实意义,教育干部、社员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其次搞好调查研究,通过详细算账摸底,把合同订在可靠的基础上。最后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反复核实合同内容,处理善后工作。试点共进行了三十五天,为全县全面推行农商合同制提供了经验。

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推行农商合同制是一项新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搞好宣传教育是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一环。为此,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及时编写了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发到有关单位和所有社队。各社队都利用会议和各种宣传工具,反复向社员、干部宣讲中央、自治区和县上有关文件精神宣传推行农商合同制的好处。针对一些干部怕签订合同承担经济责任和社员怕不自由的思想,他们反复宣讲了以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为主,以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把签约双方的思想统一到国家计划上来。在强调经济合同必须严格执行的同时,又说明灾年可以协商修订合同,解除了社队干部和社员的顾虑。在工作中,他们还注意认真解决社队和社员提出的实际问题,支持生产发展促进合同的签订。东塔公社有的蔬菜队提出种菜肥料不足,粮食部门就给每亩菜地提供了五十斤豆饼,县生资公司又增加了复合肥料的供应。有关部门还主动承担了帮助菜队推广新品种、提供建造温室资金的责任。

把合同订在可靠的基础上

这个县在推行农商合同制工作中,坚持调查研究,努力做到实事求是。在签订合同前,他们深入实际,认真进行摸底、算账。如他们仔细算了粮食产量和公购粮任务账,生猪、羊只年终存栏数和派购任务账,蔬菜种植面积和交售任务账,畜产品生产和计划收购账等。在此基础上,他们再组织供销、商业,粮食等部门和生产大队,生产队签订合同,组织生产队和社员签订承包合同,使国家收购计划落到了实处。同时,对个别完成任务有困难的项目,也做了相应调整。

依靠社队干部做好农商合同签订工作

推行农商合同制,有大量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要做,光靠收购部门是完不成任务的。除县人民政府加强领导外,还紧紧依靠社队干部去做好工作。这个县各社队都有一名负责同志抓这项工作,并抽了二至三名干部做具体工作。有的公社还成立了合同组。东塔公社宋桥大队一开始对合同签订工作不重视,公社干部就去认真做队干和社员的工作,结果使这个队很快转变了态度,较好地完成了农商合同的签订工作。

(摘自于《宁夏日报》1982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