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宁夏农村改革发展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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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大事记(2)

1月21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九五”时期和今年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文件指出,深化农村改革,总的目标是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

2月13日 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农村文化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农村文化工作的领导,增加农村文化事业经费投入,加强农村文化事业管理,繁荣农村文化事业。

2月16日 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电话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部署1996年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会议提出,1996年宁夏农业和农村工作要继续以小康目标总揽农村工作全局,全面落实“沿河开发计划”和“双百扶贫攻坚计划”,加快建立农村支柱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推动地区经济振兴和社会进步。工作重点是:完成粮食总产量突破21亿公斤;乡镇企业总产值争取突破66亿元,增长速度达到20%以上,争取农民人均收入突破1200元;加大扶贫力度,年内解决2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4月11~12日 全区农业战线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大会在银川召开。自治区主席白立忱作题为《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为加速发展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而努力奋斗》的讲话,自治区党委书记黄璜就实现小康和基本消灭绝对贫困,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技兴农、加强农业和农村建设等问题讲了话。会议提出,“九五”期间,宁夏农业和农村工作要以小康目标总揽农村全局,坚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的指导思想,按照“一手抓川,一手抓山,以川济山,共同发展”的方针,全面落实“沿河开发计划”和“双百扶贫攻坚计划”,实行市场导向、科技领先、项目推进、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6月12日 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小康建设总体规划(1996~2000)》。提出,全区农村小康标准是:到本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在1980年的基础上翻两番半,农民人均纯收入按1990年价达到1200元。《规划》对农村贫富差异、人均年消费粮食、人均衣着支出、住房面积等,也提出了相应的标准,还对各县(市、区)达小康的总体部署也提出了要求。《规划》提出,要以小康目标总揽农村工作全局,坚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实现农村经济由传统农业向以农业为基础,二、三产业为主导的现代农村经济转变,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由城乡分治的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化转变”的指导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一手抓川,一手抓山,以川济山,共同发展”,全面实施“沿河开发战略”和“双百扶贫攻坚计划”,实现农村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突出发展“两高一优”农业、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走农村经济产业化、村镇建设城市化的路子,坚持粮食与收入同步增长,集体与农户同步致富,经济与社会同步发展,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同步建设。

7月13~14日 全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9月中旬,国务院作出《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

9月24~26日 全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现场会议在平罗县召开。与会代表参观了平罗县二闸乡东风村等10个创建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政策研究室及两地两市负责人交流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会议提出:要以进一步更新观念、解放思想为突破,坚持不懈地对农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以“三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为突破,切实加大农村道德建设的力度;以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为突破,积极推进农村文化事业的反战;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户创建为突破,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强化社会治安和美化环境为突破,创造精神文明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以全党抓、抓典型为突破,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

1997年

1月10~13日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今年农业和农村工作要着力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一)坚定不移地把农业放在首位,继续加大抓农业的力度;(二)切实做好粮食收购工作,解决好农产品流通不畅问题;(三)加快科教兴农步伐,积极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四)调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全面实现增产增收;(五)狠抓农田水利建设,增强防洪抗灾能力;(六)继续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增强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力;(七)下决心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八)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4月下旬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农业部《关于我国乡镇企业情况和今后改革与发展意见的报告》。指出,深化乡镇企业改革的总体目标,还提出了为促进乡镇企业发展创造有利环境的具体政策措施。

1月17~19日 全区农业工作会议在银川召开。会议贯彻中央农村会议精神,部署了1997年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今年的农业和农村工作要紧紧围绕增产增收下工夫。要精心组织实施“四个一”工程,以市场为导向调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集中力量打好扶贫攻坚战,加大对农业支持保护的力度,确保农业获丰收。会上还表彰奖励了1996年度粮食生产先进县、增加农民收入先进县、全区农业战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南部山区实施温饱工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兑现了1996年重大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的奖励。

9月12~18日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稳定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深化农村改革,确保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

1998年

1月7~9日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1998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稳中求进的指导方针,稳定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稳定和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稳定农产品总量,稳定农村社会秩序,力求农村改革有新突破,产业结构调整有新进展,农村经济整体素质和效益有新提高,农民收入有新增长。

1月16日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听取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贯彻意见的汇报。会议提出,今年及今后几年,宁夏农村工作要突出抓好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加快解决南部山区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会议决定召开全区农村工作会议,贯彻中央会议精神,原则同意《宁夏1998~2002年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加快解决南部山区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意见》。会议还提出,要严格对1997年率先脱贫解决温饱先进县和农民人均收入先进县的验收标准。

2月10~12日 全区农村工作会议在银川召开。会议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了1998年农村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毛如柏在会上作《面向新世纪,再造新优势,是小我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飞跃》的讲话。会议提出,今年我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龙头企业为突破口,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加快实施“沿河开发计划”,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实施开发、开放式扶贫,狠抓扶贫措施到村到户,加快扶贫攻坚。通过全面发展农村经济,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会上,自治区党委、政府还对银川市郊区率先实现小康、盐池县基本脱贫进行了通报,对1997年度增加农民收入幅度较大的先进县进行了表彰。

3月16日 自治区党委印发《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规划(1998~2000)》。提出,今后三年要坚持“分类指导,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攻破难点,全面发展”的思路,继续按照“五个好”(好班子、好队伍、好路子、好体制、好制度)目标要求,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加强乡、村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实行村务公开,加强民主政治建设,认真研究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全面进步。

4月27~29日 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5月10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

10月12~14日 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以劳动所得为主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必须长期坚持。要在这个基础上,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深化农村改革。

10月17日 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会议提出,十五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农业和农村工作跨世纪的发展目标和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对我国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制订了推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这是指导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行动纲领。会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紧紧联系宁夏实际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全面推进宁夏农业和农村工作。

11月25~26日 自治区党委在银川召开全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并围绕当前和今后两年宁夏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讨论了《乡村干部和农村党员培训三年规划》《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县(市、区)评选考核细则》《关于健全和完善县、乡党委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责任制的暂行规定》《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暂行条例》,交流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经验。会议提出,到本世纪末,全区乡镇党委要基本实现“六个好”(好班子、好队伍、好路子、好制度、好作风、好格局),行政村党支部要基本实现“五个好”(好班子、好队伍、好路子、好体制、好制度)。

12月28~30日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1999年农业和农村工作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发展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政策观念,确保党的农村政策落到实处;防范和化解农村金融风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强农村基层建设,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1999年

1月13日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中央关于农村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级党委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突出抓好增加农民收入和保持农村稳定这两件大事。

1月27日 自治区政府发出关于建立全区农村最低生活救助制度的通知。农村最低生活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400斤粮食、100元,救助原则人均差额补助200元。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的救助标准,但不得低于自治区规定标准。

7月5日 全区村民自治工作经验交流会举行。会议传达了全国村民自治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利通区、永宁、惠农、固原、中宁县交流了实施村务公开、加强村民自治的工作经验。会议要求:要把村务公开与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相结合,全面提高村级组织整体水平;要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相结合,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安定团结;要与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相结合,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10月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农业部、中编办、人事部、财政部《关于稳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要予以重视并给予必要的支持,鼓励农业科技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到农业生产第一线,直接为农民服务。

2000年

1月5~6日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必须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全面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素质和效益,增加农民收入。这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的中心任务。

2月15~16日 全区农村工作会议在银川召开。会议传达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总结1999年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交流了各地在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生态环境建设及推进农业产业化等方面的经验。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任启兴在会上作了题为《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努力推进我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的讲话。

5月 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粮食生产和流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推进农业和粮食生产结构调整的各项工作。

7月12日 自治区党委、政府发出《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中卫、彭阳以县为单位,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全区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摸清情况,积累经验,逐步推开。

10月17日 自治区党委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共6部分26条。《意见》提出: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扎实地进行农村思想政治教育,积极推进农村科学文化教育事业发展,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阵地建设,切实加强对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

12月15日 全区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总结表彰大会在银川召开。会议对全区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从1998年开始到2000年上半年,全面完成了全区917个盲点乡、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任务,结束了南部山区100多万群众听不到广播、看不到电视的历史,实现了行政村村村通广播电视的目标。

2001年

1月15日 全国农业科学技术大会在京召开。会议的主题是,大力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加速农业由主要追求数量向注重质量效益的根本转变,为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2月5~6日 全区农村工作会议在银川举行。会议传达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0年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表彰奖励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先进单位,部署了2001年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会议提出,2001年要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全面提高农业的素质和效益。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要由以粮食为主的种植业,向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特色产业和畜牧业发展转变,并且由初级农产品生产向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转变,以农业为主的单一型农村经济结构向一、二、三产业全面发展的复合型农村经济结构转变。拓宽增收渠道,确保农民收入稳定增长。深入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全面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税费改革,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扎实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2月28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2001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引黄灌区农村宽裕型小康建设总体规划》。

2月6~7日 自治区党委、政府在银川召开全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座谈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了全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提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是“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具体是: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农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改革后的全区农业税税率最高不超过6%。

2月28日 自治区党委印发《全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规划(2001~2003)》。提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抓根本,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抓机制,形成“三级联创”局面;抓重点,坚持分类指导;抓基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抓提高,巩固整顿成果。要求各级党组织落实工作规划、领导机构,完善制作体系,加强督促检查,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4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在安徽全省和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少数县(市)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探索建立规范的农村税费制度和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的办法。

同月 全区在自治区党委发出《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实施意见》指导下,开始开展以县(市、区)党委、乡镇(街道)党委(工委)、村(社区)党组织为参与主体,同时将县(市、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所属基层单位纳入其中的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

5月 全国粮食生产和流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推进农业和粮食生产结构调整的各项工作。

5月15日 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意见》。提出,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向要适应区内外的市场需求和变化,由主要追求数量向注重质量效益转变,由以种植业为主的传统农业向特色产业和畜牧业转变,由初级农业品的生产向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转变,由以农业为主的单一型农村经济结构向一、二、三产业全面发展的复合型农村经济结构转变。重点抓好十大产业,即枸杞及中药材产业、优质牛羊肉及皮毛加工业、葡萄酿酒业、马铃薯及其加工业、淡水渔业、牛奶及乳制品加工业、优质专用粮食加工业、蔬菜产业、优良动植物产业。围绕上述产业实施农业产业化“三个十工程”,即建立十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十大优质农产品基础、扶持十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7月 宁夏开始在南部山区生存条件较差的1026个行政村启动实施了“千村扶贫开发工程”。

8月1~2日 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形势分析座谈会在银川召开。来自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6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自治区领导韩茂华、陈进玉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段应碧、农业部副部长范小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锡文等分别在座谈会上就当前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8月20日 全国粮食工作会议研究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做好粮食购销工作的政策措施。

9月17~18日 全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总结了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宁夏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表彰了朱万忠等297户“十星级文明户”,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002年

1月6~7日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和效益,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2月5日 全区农村工作会议在银川召开。会议提出,2002年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农业整体素质和效益的提高,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促进农村社会稳定进步,认真实施“三个十工程”,继续推进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2月27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做好2002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3月27日 国务院将宁夏确定为2002年全国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16个省区之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在宁夏全面推行。提出,要牢牢把握税费改革的正确方向,始终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改革的基本出发点,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切实建立起有效解决农民负担问题的制约机制,坚决做到不再开任何乱收费的口子,长期持久地巩固税费改革的成果。

4月 国务院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2年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强调,要扎实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努力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农民负担得到明显减轻、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这是衡量农村税费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

7月29~30日 全区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总结表彰会在银川召开。会议对全区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教育作了全面总结,宣读了自治区党委的表彰决定,表彰了2000~2001年全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县以及全区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认真学习自治区党委《关于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提升“三级联创”水平,深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就巩固扩大学习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作了部署。

2003年

1月16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1月21日 自治区党委、政府在银川召开农村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表彰奖励了2002年度农业和农村工作先进单位,部署了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会议提出,重点要抓好5个方面的工作: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千方百计地增加农民收入;坚持分类指导原则,切实搞好区域经济开发和扶贫工作;加强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农村全面发展。1月27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2003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2月20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把推进“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工作作为自治区新一届政府2003年为全区人民办的12件实事之一。

3月27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4月3日 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举行。温家宝总理在会上指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推开,这是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同日,宁夏分会场对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4月23日 自治区党委印发《关于认真贯彻“三个代表”要求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采取“三推两考一选”(个人、群众、组织推荐,考试、考核,依法选举)、“两推一选”(党员、群众推荐,党内选举)、“公推直选”选拔乡镇副职及党支部、村委会成员和实施完善村干部激励机制等的办法,培养选拔优秀人才,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拓宽经济发展思路,组织开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践活动”,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高度重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注重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积极探索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建立健全责任制,加强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领导,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更加坚强有力。

6月25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要求进一步完善林业产权制度,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

11月4日 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关于引导和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充分认识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重要性。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农民“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办、民管、民享”,促进农民增收的多样化发展的原则,以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强化市场经济意识,遵循合作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尊重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按照市场运作的方式,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兴办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断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宁夏农业向产业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2004年

1月10日 全区农村工作会议在银川召开。会议提出,2004年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深化农村改革,实施优势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及发展规划,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稳定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千方百计扩大农民就业,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和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1月18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2004年农民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2月8日 新世纪的第一个关于“三农”的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即改革开放以来第六个涉农的“1号文件”)公布。自此,中央一号文件重新锁定“三农”问题。

2月6~13日 中组部、中央政策研究室调研组在彭阳县调研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形成了《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战斗堡垒——关于宁夏彭阳县农村党的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报告说:彭阳县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扎实,乡、村两级领导班子建设得到加强,农村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农村党组织的阵地及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彭阳县农村党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2002年和2003年彭阳县连续两年被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中心评为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提升速度最快的100个县之一。5月18日,人民日报刊发了调研报告。5月25日,自治区党委在彭阳县召开全区农村党建工作现场会,学习推广彭阳经验,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建国在会上讲话。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认真学习彭阳县“四个新”经验,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农村党建工作,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把宁夏农村党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4月1日 宁夏全面放开粮食收购价格和购销市场。

4月6日 自治区党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坚持围绕中心,促进发展,从实际出发、务求实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原则,开展以县(市、区)党委、乡镇(街道)党委(工委)、村(社区)党组织为参与主体。同时,将县(市、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所属基层单位纳入其中的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创建“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的党组织。

4月27日 全区劳务输出工作会议在银川召开。会上宣读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做好劳务输出工作的意见》,部署了劳务输出工作。会议强调,要把劳务输出作为农村最大的富民工程和支柱产业来抓。

5月23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强调,放开购销市场,直接补贴粮农,转换企业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调控。26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公布施行。

7月1日 宁夏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联合会正式成立,标志着宁夏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开始提升到了区域性合作的层面。

8月13~14日 全区农业产业化暨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经验交流会在中卫市召开。会议提出,要加快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力推广“支部+协会(合作社)+农民”的模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做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加强对合作经济组织领导人的培训;尊重农民的意愿,积极引导,热情服务,不包办代替;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促进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11月 在吴忠、平罗、贺兰、中宁、彭阳5个市县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的财政制度改革。

11月30日 自治区党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充分认识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提出:突出重点,大力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不断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通过3~5年的努力,高标准、高质量抓好6000名村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重点培养、选拔2000名能带头富、带民富的村党支部书记,努力建设以“双带”型为主体的村干部队伍。

2005年

1月6日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提出,2005年宁夏农业和农村工作总体上要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加快发展这一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形势,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突出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两大主题,充分发挥政策和科技效应,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加快引黄灌区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南部山区由传统种植业向现代生态畜牧业的转变。

1月10日 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05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提出:深入落实党的各项支农政策,进一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加大开展“农业科技年”活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加快优势特色产业带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加快发展后续产业,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加快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改革政府支农投资方式,加快农业对外开放步伐;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统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农村全面进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推动农村社会繁荣发展。

1月12日 自治区党委、政府在银川召开农村工作会议,总结2004年工作、部署了2005年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对2004年度在农业和农村工作中成绩突出的13个县(市、区)和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会议提出,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农村改革力度,加大对农村投入和“三农”工作领导力度,稳定和完善各项支农政策,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主题,努力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1月30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即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七个涉农的“1号文件”)公布,指出,要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基础,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以推进科技进步为支撑,以健全服务体系为保障,使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明显增强。

2月25日 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劳务产业的意见》。提出,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劳务产业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发展劳务产业工作的领导,优化劳务产业的发展环境,采取切实措施,从2005年起,经过4年努力,逐步构建起城乡统一、竞争有序的就业市场体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劳务培训体系,覆盖全区的劳务中介服务体系,管理规范、措施有力的劳动保障体系,培育出3~5个特色鲜明、竞争有力的劳务品牌。到2008年,力争使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达到80万人,年劳务总收入达到40亿元,劳务人员年人均收入5000元,劳务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份额达35%以上,使劳务产业初具规模,对“三化”的推进作用更加明显。

2月27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听取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宁夏塞上农民新居五年建设计划》和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南部山区危旧窑洞和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汇报,决定从2005年起至2009年,实施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引导帮助山区3万多名群众改造危房。3月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宁夏塞上农民新居五年建设计划》。

6月10日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及中央领导的讲话精神,就进一步推进全区以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进行部署。

6月13日 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平罗县召开现场会,总结全区农村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7月11日 宁夏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首发式在吴忠市举行。全区首批176名扶助家庭享受到了每人每年600元的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

7月24~29日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李伟雄一行跟踪调研宁夏“少生快富”工程实施情况。调研期间,调研组深入到原州区、彭阳县、红寺堡乡村农户进行了考察。

7月29日 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全区深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视会议,确定在中卫县进行试点。改革的重点将转向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综合配套改革。

是年 全区所有县(市、区)全部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提前一年实现农业税“零税率”的目标。

2006年

1月4日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并对2006年的农业和农村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2006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决定实施40条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宁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会议还决定以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名义召开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表彰2005年度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先进单位;组织万名干部下乡活动,广泛宣传中央“1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意见》;研究制定“十一五”期间宁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1月12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2006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1月9日 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等9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少生快富”扶贫工程项目户给予优先扶持的意见》的通知。《意见》结合各部门的业务职能分别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少生快富”扶贫工程配套措施和各项“捆绑政策”,优先优惠政策11项,主要针对“少生快富”项目户子女教育、小额贷款、医疗救助和保健、职业培训、外出就业、养老保障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月14日 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全区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良好开局。

1月25日 全区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在银川召开。会议部署了“两免一补”工作。从2006年春季开学起,宁夏将免收杂费对象范围由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校学生,扩大到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校生。同时,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1月31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指出:要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建立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建立惠及农民工的城乡公共服务体制和制度。

2月21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公布(即改革开放以来第八个涉农的“1号文件”)。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2月28日 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改革和建设的意见》,全面启动了宁夏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改革工作,率先在全国完成了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改革任务。

3月23~26日 自治区党委举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党章专题学习研讨班,学习中央有关精神,对全区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深入学习贯彻党章活动作出部署。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建国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努力实现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明显壮大、农民收入明显增长、村容村貌明显变化、公共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素质明显提高的目标。宁夏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统筹发展的方针,坚持把发展农村生产力作为根本任务,以改革体制和创新机制为根本动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9月1~2日 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举行。10月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10月31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12月15日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活动工作视频会议和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研究了贯彻意见。会议提出,要做好村级“两委”换届工作,减少村级干部指数,除少数民族聚集村外,多数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要一人兼,所有村“两委”交叉任职。要以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以做好自治区党委换届选举,为下半年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换届作准备以及巩固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为重点,把各级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把各级领导班子配备得更好,把全区干部的风气搞得更正,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007年

1月5日 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关于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提出:构建现代农业体系,切实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发挥农业多种功能,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和谐进步;加快农村改革与创新,不断增强农村发展活力;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管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新农村建设取得实效。

1月7日 自治区党委、政府在银川召开全区农村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6年工作,部署2007年农业和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宁夏发展现代农业要树立“一个思想”(按照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要求,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宁夏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把握“两个重点”(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构建“三个体系”(特色农业产业、农产品流通市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四个保障”(设备装备、科学技术、人才智力、资金投入)。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2006年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表现突出的贺兰县农垦、平吉堡奶牛场等9个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

1月29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公布(即改革开放以来第九个涉农的“1号文件”)。《意见》指出,加强“三农”工作,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

7月11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9月5日 自治区党委、政府在永宁县召开全区新农村信息化建设现场会。会议指出,加快新农村信息化进程,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选择。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集中信息资源、建设信息中心平台的决定,把新农村信息化建设列为平台建设率先启动的重点应用项目。

10月15日 党的十七大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10项具体任务。

2008年

1月10日 自治区党委、政府在银川召开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会议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回顾总结过去5年的农业农村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任务,重点研究了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安排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全区的农业农村工作。会议还表彰奖励了2007年度在新农村建设、特色产业大县建设、设施农业、农田水利建设和邮政“万村千乡”村村配送市场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先进县(市、区)、单位和个人。

1月11日 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建国主持召开全区信息化领导小组会议,总结去年全区新农村信息化工作,对今年的工作做出部署。会议指出,新农村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全新的事业、庞大的系统工程,各级党委要团结协作,务实苦干,拓展新农村服务站的服务功能,坚持“一站多用,一网打天下”,让农民尽享网络文化大餐。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信息化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手段,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抢抓机遇,扎实工作,更好更快地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建设。

10月15日 宁夏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彭阳县召开。会议指出,要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紧密结合我区农村实际,围绕党的农村政策的贯彻落实,以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改进基层干部作风、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为重点,全面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的工作成效,为实现我区农村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证。各地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大胆创新、务求实效,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推动宁夏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