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大型的诗歌活动,近结束时,主办方在一个大会议室摆放许多桌案,请来参加会的诗人给留“墨宝”。许多人都纷纷拿着毛笔写字,凡是能拿毛笔写字的,好像主办方专门安排一些人在旁边高呼:“好,这是真书法家!”当然,现场就有人对“书法家”这个称谓洋洋得意。一个朋友对我说:“现在被称作书法家的人,有一亿。”我听了当时就一惊。一亿人是书法家?全国的十三分之一!若果真如此,国家之大幸焉!
我也时常用毛笔写字。我只是觉得一个中国的诗人,不懂得用毛笔写字是缺憾。掌握汉字的间架结构和书写的速度是写毛笔字的要义,也是写诗的要义。更重要的是体会“历史感”。没有历史感的诗,会无根,会浅表。所以,诗人写毛笔字,是诗歌创作的重要补充,而不应该向“书法家”进军。“书法家”是因社会分工而蓬勃壮大的,但,不懂诗情画意的书法家,也仅是个匠人。
说句大不敬的话:有些人是不敢去制作人民币,才去制作书画的。所以,有人一旦背上“书法家”、“画家”的名号,好像已看到身后滚滚的人民币了。
我想起读过的老舍先生的一篇文章,当时是按文学作品读的,近日又重读一遍,觉得社会意义更强。我把这篇文章常年放到我的书桌上,以便时时看看,让老舍先生时常对我耳提面命。这篇文章的名字叫:《写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