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每天学点怪诞行为学大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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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日常生活原来是这么的不可思议(8)

相反,在这个时期,假如母亲性情暴躁,动作不细致,对孩子疏于照管,经常让孩子处于口渴、饥饿、寒冷、潮湿等不安状态,那么孩子就不能与人形成良好依恋。这种情况还会使孩子出现心理发展滞后的现象,严重的还会导致自闭。

当然,很多年轻妈妈担心自己没有养育孩子的经验,而不能很好地帮助孩子完成这种依恋。其实,妈妈们的这种担忧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儿童心理学的研究表明,虽然婴儿不会说话,但他会用表情来表示他们内心的感受与欲望,例如,而高兴时,他又会手舞足蹈,饥饿时,他会大声哭闹。所以,只要用心关注孩子,对于孩子的这种表达,妈妈及时给予积极的反应:当孩子哭闹时,要及时通过哺乳、爱抚等安慰孩子;当孩子高兴时,妈妈也要通过说话、动作等,让孩子明白,我们在分享他们的快乐。做到这些,便是在帮助孩子完成幼儿期的依赖。

综上所述,孩子处于幼儿依赖期时,父母最好不要长久与孩子分离,这样有利于孩子在一个自觉安全温暖的环境中健康成长。当然,一些家庭由于某种原因,妈妈不能陪在孩子的身边,而孩子对妈妈并没有依恋。出现这种情况,妈妈要注意对孩子的依恋心理进行补偿。比如,定期与孩子长时间相处,并多与孩子互动,让孩子感受母亲的爱与关怀。这样,才能让孩子顺利渡过依赖期,让孩子形成良好的人格。

迷恋名牌、崇尚权力有错吗

当今社会,Gucci、Louis Vuitton、Prada、Chanel等品牌已经渐渐走进人们的生活,品牌消费,是一个高端消费,意味着需要付出大量的金钱。

可是,不是所有人都能负担得起高额的消费, 特别是当购买品牌产品已成痴迷的时候,对很多人来说就很有可能出现经济危机。

26岁的金小姐参加工作仅两年,月薪就已经1.5万。其实,一个人花这些钱是绰绰有余的,甚至如果不要花钱太大手大脚的话还能进行储蓄。可是不久前,她因信用卡透支20多万而无力偿还,变成一个信用不良的人。作为一个工作不久的工薪族,她从一开始工作就养成了买名牌的习惯。领到第一个月的工资她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Chanel手提包,这一次的美梦成真种下了她不断购买名牌的祸根。自从买了Chanel手提包之后,她心情异常好,得意扬扬,就好像得到了整个世界。这样一来她对于名牌的欲望更加强烈了。尽管她一直告诫自己“我一定要忍住,一定要忍住”,可每当经过高档百货店的名品柜台或者在网上购物看到名牌的时候却怎么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欲望。她总是无法抵抗购买名牌商品的冲动,短短两年时间,她购买的包包和皮鞋足有好几十种,样样价格不菲。

“每天心里都想着名牌,眼里除了名牌什么也看不到。虽然其他的商品也很漂亮,朋友也对我说我看中的那个东西很一般,但是我就是觉得只有那个看上去最漂亮。看东西时候的心情和得到这个东西时的心情犹如天壤之别。当我真正拥有它的时候,那种心情真是无法用言语表达。”

信用卡的分期付款越来越多,每到还钱的时候,她就靠错开信用卡结算的日期归还欠款,勉强渡过难关。甚至,她已经多次向父母伸出手要求帮助。刚开始父母还会给她钱,可是当这种情况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的时候,父母已经练就了铜墙铁壁,不再给她一丁点帮助了,希望她能从对品牌的痴迷中走出来。而这一来她也就因为无力偿还那20多万变成了信用不良者。

其实,不仅是20—30岁的年轻女性,甚至连那些初中生、高中生也开始狂热地追求各种名牌。象征着富裕和奢侈的名牌商品再也不是上流社会的人才能享有的特权,那个只有极少数名人和明星才能拥有名牌的时代已经成了历史。大家好像都认同了一个人拥有一个漂亮的背包、一个有档次的钱包,或者一块精致的来自瑞士的手表已经不再是一种选择,而是生活的必需品。

像金小姐这样的人其实大有人在,虽然有些人刚开始只是为了转变一下自己的心境,发泄一下情绪而购买名牌,而一旦这样的事情变成一种习惯之后,就算对他们造成了很大的经济负担,他们对于不断购买名牌的欲望依然不会减弱。与其说他们喜欢使用名牌,还不如说他们是喜欢购买名牌的瞬间所获得的满足感。慢慢地,即使他们根本不需要名牌,他们也会不知不觉地去购买名牌,即使他们家里堆满了从未使用过,甚至连包装都未曾打开的包包和皮鞋等。有时候为了不让家人看到自己购买的名牌商品,还不得不花费一番苦心把它们藏起来。这就是“名牌中毒者”的典型特点。

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人总是希望自己既年轻有钱,又长得超凡脱俗。随着时间的流逝,年轻、经济实力和充满魅力的容貌会成为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虽然社会不断要求我们具备这些条件,但是对大多数人来说兼备这样的条件谈何容易。相对于内在的价值,现今的人越来越多地通过外在的打扮来评价人的价值。因为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根据穿什么品牌的衣服,开什么品牌的车以及在哪里买房子等消费方式来猜度人的等级。受到这种趋势的影响,人们开始越来越注重自己的外表。为了克服在激烈的竞争中落伍而产生的疏远感和自卑感,人们不是审视自己的内心,而是想通过华丽的外包装来掩盖内心的脆弱,用名牌装扮自己以掩饰内心的空虚就像是为了摆脱内心的烦恼和自卑而去做整形手术一样。

其实大可不必。就算是不具备多少可以在人前炫耀的东西,也不能说明自己一点能力也没有。不要总是拿自己和那些什么都不缺,十分有能力的人相比,那只会让你变得越来越不幸。真正物质生活充裕,内心世界丰富多彩的人是不会那么喜欢购买名牌的。想要找回被名牌俘虏的自己,就请多尝试发掘自己的优点,热爱现在的自己,热爱生活,并对生活充满希望,生活不会亏待你也不会抛弃你的。

名牌不是必需品,他或许能为生活增色,但没有了他,你的生活照样可以十分精彩。要学会正确地对待名牌,名牌只是装饰品,不要让你自己成为名牌的装饰品。

超级追星族到底多疯狂

人追求美无可厚非,处于美感而喜欢某些人也没有过错,但凡事讲究一个度,超过了事情的底线,在唯美的感觉也可能成为杀人的利器。对于年轻人世界观还没有彻底形成的时候,对于明星会追捧与仰慕,如将这种美好虚幻的情感放在现实生活中,将会带来巨大的灾难。

2007年3月26日无疑是中国追星族史上标志性的一天。当日,刘德华的女歌迷杨丽娟的父亲杨勤冀在香港跳海自杀。或许杨勤冀自杀一事更加不可思议,因为这不是一个粉丝的疯狂,而是一家人的疯狂。

杨丽娟说,她在16岁的一个晚上梦见了刘德华,从此狂热地痴恋上刘德华,随后无法上学无法交际更无法工作,她的所有关注点全放到了刘德华的身上,搜集关于刘德华的一切物品,参加其演唱会,人生也只剩下了一个梦想:与刘德华近距离见上一面。

杨勤冀自杀后,杨母说,杨丽娟痴迷刘德华后,他们从未阻止过女儿。这显然反映了一个事实:杨勤冀夫妇对这个女儿过于溺爱。这不难理解,杨勤冀是在近40岁的时候,才有了一个女儿,老来得女,男人是很容易生出溺爱之情。

对于一个不到6岁的孩子,溺爱会让她觉得自己很强大。因为,她似乎可以为所欲为,父母几乎都可以满足他。但是,父母却剥夺了这个孩子在挫折中成长的机会。父母越溺爱,这个孩子的成长机会被剥夺得就越厉害,6岁前,是发展各种能力的关键期,如果6岁前一直被严重溺爱,这个孩子的各方面能力就都遭到了严重损害。随着年龄的增长,杨丽娟很快就会发现自己不能和小伙伴打成一片,因为根本不知道该怎么交际。而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而言,他最容易看到的远为强大的新“父母”,无疑是曝光率最高的各类明星了。于是,热痴迷也由此而产生,这或许就是杨丽娟痴迷刘德华的心理真相。看似是一个无缘无故的偶然事件,仿佛是那个梦将她拉入了一个迷幻世界,从此沉溺而不能自拔。

但从心理学的角度看,任何自发性的事件,都反映了一个人内心的需要,即回避成长责任的需要。从心理学的角度而言,几乎一个超狂热的追星族,背后都有特定的家庭因素,想弥补他在家庭中的一些缺失。可以说,一个健康家庭长大的孩子也会追星,因为这是自我成长的规律所致,但他们追星的热度相对是比较正常的。假若一个孩子追星的热度超乎寻常,我们几乎都可以到他的家庭关系中去寻找答案。

每个孩子的人格基础,都是他6岁前和父母的关系模式。如果父母既爱孩子,又给了孩子自我发展的空间,那么这个孩子就会形成一个稳定的人格基础,换句话说,就是他知道自己是谁。不管被追的星是现实世界的明星还是虚拟世界的动漫人物,我们都不可把被追者当成归罪对象。那样做,我们就和一味归罪刘德华的杨勤冀和杨丽娟没有什么区别了。真要归罪的话,我们几乎都可以从追星狂的家庭关系中找到答案。

并且,还需要澄清的一点是,正常热度的追星是青春期的孩子所不可避免的,我们不必对此大惊小怪。我们甚至都不必苛求孩子一定要追那些看似健康、阳光且一本正经的星,因为叛逆也是青春期所不可避免的现象,孩子有一段时间追那些看似不健康的星,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我们所需要警惕的,只是超乎寻常的狂热,还有身为父母的一种责任。

邪恶有必要区分等级

邪恶,即行为不正而又凶恶的人,那为何还要把邪恶分等级?

一旦我们接受了定义邪恶的新方法——暴力犯罪,尤其是针对妇孺的残忍行为,实在是比其他一些罪行要恶劣。你能相信,邪恶行为可分成二十二类?

在人类行为的其他领域,对于邪恶也采取分类态度的话,有些重要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了。如果每一个案件都标上“邪恶”然后简单地堆在一起,那就很难发现不同种类的邪恶行为的来源。只有把不同群体按照表层差别区分开来,才能拿着放大镜来仔细研究其间的细微差别,最终认识到深层差别。

马萨诸塞州一个叫戴维·保罗·布朗的人。六岁的时候差点把一个六岁的女同学掐死。这是他最早显现出暴力倾向的年龄。长大后他极端肥胖,加上自己的胆怯,他成了一个在学校被嘲笑的对象,也成了一个与社会不合的人。十五岁时,他试图勾引两个男孩到一个公墓干下流的事,但是最终他没能得逞,而男孩的妈妈们也没有告他。

当他十八岁时,因假冒警察勾引年轻男孩并差点把一个男孩掐死,他被处以一年的缓刑。而到了二十岁时,他再一次假冒警察,用刀子和手铐企图绑架和鸡奸两名被他诱骗的少年。布朗被逮捕并被控六项罪名,法官建议他接受精神治疗,并将他无限期羁押。在精神治疗机构中,他改名叫“纳桑尼尔·本杰明·列维·巴乔那”。十四年里,他一直表现出拒绝治疗的态度,也拒绝参加任何治疗项目,可是却还是被释放了。这时,他已经长到375磅(170公斤)。他妈妈不知怎么找到监狱外的两个独立执业的精神病医生证明他已经不会再危害社区了。不到一个半月,他就被再次逮捕了。这次是在等他妈妈购物时,他强行进入一辆停在停车场的汽车,坐在了一个十七岁少年的身上。布朗的妈妈求这个男孩的妈妈不要控告,发誓说带他儿子——现在都三十四岁了——搬到蒙大拿州去。然而,搬到蒙大拿不久,布朗又因为骚扰一位十八岁的男孩被捕,这次他在监狱里呆了五个月。一年后,他仍然冒充警察站在学校外面,哄骗一位十岁的小男孩,用电棍把他击昏。这次布朗被控对这个男孩实施性侵犯、杀害、残食人肉,可是没能被定谋杀罪,因为最终那孩子的尸体也没被找到。而那个男孩痛不欲生的妈妈因为不能接受孩子死亡的事实,没有和检方合作。最后布朗只被判定犯有侵犯儿童和其他罪行,终身监禁。他自始至终一直否认所有罪行,却又不能自圆其说。2008年生命结束。

上诉例子,犯罪人在几年时间里伤害了多个被害人,邪恶程度不低于穷凶极恶的杀人犯,可最后却没能被判死刑,缺乏犯罪证据就可以减轻刑罚,对于被害人来说是够公平,邪恶或许真的需要分等级,使严重危害社会的人受到惩罚。

通过研究不同类型的犯人的历史记录,还有他们后来的生活轨迹,我们可以回答这样一个问题:一个杀人犯,犯下了在量表上比较重的类型的罪会不会比另一个虽然犯的罪行要稍轻一些呢?刑事档案中很多例子显示,有人犯了严重暴力罪行,比如强奸陌生人导致伤害,这个罪的刑期大概是“包括三年考察期的十年刑期。”可是要是一名十九岁的年轻男子犯下强奸罪,他被释放的时候也就二十六岁呢?他还处于黄金年龄,也即他男性荷尔蒙还跟从前一样沸腾,结果会怎么样呢?重犯的概率很高。据这份报告显示的数据是,有三分之一,甚至是一半的释放犯会在两三年内再次犯下强奸或是其他暴力罪行。从这个角度来看,“包括三年考察期的十年刑期”是便宜他们了,真的是太便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