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戊戌喋血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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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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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海轮“重庆号”上度过的这一段日子里,罗英和忆红这两个孩子,都深深感到自己好像突然成了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罗英是幸福的。他正在欢度着自己的青春年华。自从他在浏阳,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遇到谭嗣同以来,他的生活便仿佛升华到了另一种境界。谭嗣同光明磊落的性格、冰雪般高洁的情操、深邃新颖的思想和时时处处自然流露出来的自由、民主、平等的精神,都使他如坐春风,如沐春雨,受到了极大的薰染。他在谭嗣同身旁生活得越久,便越是品味到谭嗣同的精神之高尚,体验到自由生活的美谛,同时也越来越增加了他对谭嗣同的景仰和爱慕。不过,谭嗣同是一个漂泊无定的人。他经常总是过着一种旅居的生活。前一段,罗英常常是和他形影相对,总不知道应该怎样才能够安慰他的孤独和寂寥。现在可好了,就像从天外飞来似的,在他俩的生活中,突然出现了忆红这样一个美好的旅伴。他想,今后他们这个小小的集体生活,一定会比过去热闹和愉快得多了。他为谭嗣同高兴,同时,他自己也十分喜爱忆红那温柔、沉静的风貌。他认为,这正是他自己所缺少的东西。那天,谭嗣同与王五谈话时,他照看行李去了,不在旁边,对忆红的身世和来因并不了解,更不知道她是个女孩子。但他却为自己在有了谭嗣同这样一位令人景慕的良师之后,又有了忆红这样一个年纪相仿沉静可爱的旅伴而更感幸福和喜悦。

忆红也是喜悦的。她虽然还是个刚满十五岁的女孩子,然而却饱经沧桑,有着一段很不平凡的惨痛的经历。太平天国强盛时,她虽然还没有出生,天国王府中的生活和他祖父陈玉成身经百战,叱咤风云的传奇般的事迹,她自然也并没有亲眼看见过。但是,从她儿时起,她的母亲就曾经多次悄悄地向她谈到过这些事。她母亲在谈到那些往事时含泪的笑容和充满着幸福憧憬的神情,曾经不止一次地深深地打动过她幼小的心灵,使她至今仍历历在目,久久不能忘记。但是,现在回想起来,那些往事,都已经恍如隔世,不堪重提了。天京的陷落、天国的崩溃,使那往日的繁华,早已成了只能增人悲感的幻灭了的泡影。从她出世之日起,她就好像是一朵生长在火山口上的美丽的小花,受到烈火熔岩的摧残,流落在污泥浊水之中,受尽了人间的屈辱和苦难,阅尽了人世间的痛苦与辛酸。当她在几番挣扎之后,终于被卖到宜春院中,眼看她那美好的青春,就将淹没在荒淫、丑恶的生活浊流中时,她对这个黑暗、冷酷的世界,已经是完全绝望了。在宜春院中,她曾经几次想要自杀,但都被鸨母等人发现救活了。从此,她更加陷进了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绝望境地。谁知,生活中是什么奇迹都可能出现的。突然,天旋地转,绝处逢生,她面前出现了一个谭嗣同。那天,她第一次接客,就见到了谭嗣同。她回想,当她还未被卖到宜春院中来,还是个未成年的清白女儿时,那些乡村保甲、省城士绅、以至携她到北京的朝廷大吏,凡是见了她的,哪一个不像色中饿鬼一般,都想玷污她的清白?可是,现在她到了宜春院这样的场合,一个男人见了她,竟是那样的洁白无邪。从那天起,谭嗣同的形象,就像是一团爝火,照亮了她绝望的心,也照亮了她眼前的世界。现在,谭嗣同又把她带进了这样一个她从未经历过的生活的境遇。在这里,再没有虎狼般凶残的差役保甲、衙门胥吏、达官贵人、土豪劣绅以及嫖客鸨母、流氓打手等狰狞的嘴脸;也再没有令人屈辱的生活,无尽的折磨和染血的鞭痕;有的却只是谭嗣同父亲般的慈爱和罗英的兄弟般的友情。在沙漠中久久独行的人,听到一点足音,就会产生巨大的欢悦。已经濒临绝境的忆红,突然能和谭嗣同、罗英这样水晶般纯净、火焰般灼热的人生活在一起,她的幸福之感,显然是无法形容的。因此,当你发现这个刚刚含苞欲放的妙龄的女孩很快就用最诚挚的心情敬仰着谭嗣同;同时,也在内心里热爱着谭嗣同身边那个漂亮、英俊、健美、纯洁而又只比她大二三岁的青年罗英时,那就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了。

他们三个人本来都不相识,只是被一种偶然的机遇,把他们推到了一起,被一种无形的爱的纽带,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在这海上客轮的小小天地之中,度过了十多天美好的时光,既充满着无声的幸福,却也有过一些有趣的风波。

比如,在住宿问题上,他们一上船就遇到了一个难题。

原来他们这次订购船票时,忆红尚未到来,只有两个人,所以谭嗣同是用候补知府的身份,只订了一个二等官舱。这种官舱只有两个房间。里间是供官员住的,比较宽敞,有弹簧床、沙发,还有一间小小的西式浴室;外间是随员住的,除了摆了两张单人床之外,就只剩下一条窄窄的通道了。谭嗣同知道忆红是女孩,与罗英住宿在一起,多有不便,但船上已经客满,又无法再定舱位,很难处理。那天上船后,罗英安排铺位。开始,他要谭嗣同一个人住里间,他和忆红住外间。谭嗣同坚决不肯。罗英又要忆红到里间去陪侍谭嗣同,他一个人住外间。谭嗣同更不同意。最后,还是谭嗣同亲自安排,要罗英同他到里间去住,让忆红一个人住外间,才解决了这个问题。

上船第一晚,罗英同谭嗣同睡在里间,倒也平安无事。可是,到了天亮前后,却出现了第一次风波。

谭嗣同向来有个晕车、晕船的毛病。海船上颠簸得厉害,他第一天还不习惯,所以直到天快亮时,才慢慢入睡。那罗英却是一贯起得很早的,一直保持着他在浏阳山区时,经常天没亮就动身去上山砍柴、下河摸鱼的早起的好习惯。这天,天还未大亮,他又醒来了。为了让谭嗣同好好休息一下,他披了衣服,就悄悄地下了床,蹑手蹑脚地到外间来找忆红。

住在外间的忆红,虽然也醒来了,但还没有起床。罗英便猫着身子,走到忆红床边,笑骂道:“小懒鬼,天快大亮了,还不起来?说着就要伸手插进被褥里来呵忆红的膈肢。”忆红急了,连忙压住被褥,红了脸佯怒道:“不准你动手动脚!再乱动,我就要恼了!”罗英哪里怕她,干脆猴到她被褥上,笑道:“你恼吧,再要睡懒觉,我还要掀被褥哩!”一边说,一边就真的要动手掀被褥,吓得忆红一颗心怦怦直跳,赶紧用一双手抱紧被褥道:“好哥哥,你快住手!再闹,我就喊七爷了!”两人正在相持不下,幸好这时谭嗣同醒来了,连声喊罗英。他才放下忆红,急忙到里间去了。

罗英进去后,谭嗣同狠狠地训了他一顿说:“你也快长成大人了,还是那么猴手猴脚的,怎么行?忆红小弟刚来,生性又腼腆、老实,今后决不准许再欺负他!”罗英吐吐舌头,笑道:“谁欺负他了!”不过,他到底是很听谭嗣同的话的,从此以后,也就再不和忆红动手动脚的了。

过了一天,第二晚,却又发生了另一次风波。

这天晚上,谭嗣同在甲板上散步,被同船去上海的英国公使欧格纳看见了。欧格纳早已听到英国驻汉领事和李提摩太等人的介绍,很重视谭嗣同的思想人品。这次在海船上邂逅后,他硬要邀请谭嗣同晚上到他住的头等舱中去长谈。谭嗣同不好拒绝,只得去了,一谈就是半夜,又是咖啡茶,又是香槟酒,总不让他回房。于是楼下他们自己的舱房内,就只剩下了罗英和忆红两个孩子。他们下了一会儿棋,又看了一会儿书报,快半夜了,还不见谭嗣同回来,罗英便出了个主意,要和忆红一道到浴室中去洗个流水澡。忆红听了,满面绯红,坚决不肯。罗英不知底细,左说右劝,强她不过,只得笑骂了一声:“小懒鬼!”便开始自己动手脱开了衣裳。他三脚两手很快就脱光了全身的衣衫,露出了一身洁白、润滑、健美的躯体,只穿着一件绛红色的西式丝绸小三角裤儿,站在忆红面前,还拍着他那缎子一般光滑的、肌肉突出的胸脯和大腿,向忆红夸耀道:“你看像咱们多棒!谁像你那样弱不禁风,就像个白面书生似的!”说着,拿了条澡巾和胰子、香粉,三蹦两跳就跑进浴室去了,弄得那浴室内的水龙头哗哗直响。

忆红这时,满面羞红,真不知如何是好。她本想立即跑出房去,躲到甲板上去走走,但她望望窗外,只见夜幕沉沉,海天茫茫,黑黝黝的令人生畏,一个人又不敢出去。正在她心慌意乱之时,浴室中却又传来了罗英的无忧无虑的喊声:“忆红,好兄弟,请你帮我把小衣送进来,我要换衣。”

忆红听了,哪里敢吭声?罗英喊了几遍,不见答应,以为忆红到外面耍去了,只好自己跑出来取衣。他从瓷盆中爬起来,赤条条、水淋淋地跑了出来,才发现忆红还在室内,他自己也羞得满面绯红,急忙到床前衣箱中抓了件短裤儿,便往浴室中跑去。这里忆红更是眼花缭乱,羞得胆跳心惊。她那少女的心头,就像有一头小鹿儿在哪里碰撞一般,怦怦直跳。她急忙把被褥拉过来,蒙住了头脸,直到罗英洗完了澡,换了一身崭新的、干净的衣服,热气腾腾、容光焕发地走出来喊她时,她还不敢伸出头来。

最后一次风波,则发生在他们的船快进吴淞口的时候。

那天午后,天气十分闷热。谭嗣同正在睡中觉。忆红硬要到甲板上去走走,罗英只好陪她前去。午睡时刻,甲板上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他俩漫步到前甲板上的船舷旁边,凭栏眺望海上的风景。眼前除了蓝天白云和望不到边际的大海波涛之外,什么也看不到。水天淼茫,碧浪无边,使人犹如置身于一个阒无人迹的水晶世界中一般。

他正在观望,突然身后传来了一阵脚步声响,回头一看,原来是一个碧眼黄发,衣饰华美的外国人,正向他们微笑着走来。这外国人就是英国公使的秘书韦尔斯。他也是因为中午闷倦,特地下楼来散散步的。一到甲板上,他就被这一对中国青年的优美的姿影吸引住了。他站在远处端详了他们好一阵,才微笑着向他们走来。当他看到罗英、忆红转过身来时,便深深地鞠了一躬,用不太熟练的中国话说道:“呵!多么漂亮的一对青年!真是一对可爱的小天使!能够见到你们这样优秀的中国青年,我感到十分荣幸!”说着,他就走向二人,施行他们西方的那种见面礼。他首先紧紧地拥抱了罗英,在他那白皙红润的双颊上,重重地吻了两下,发出很大的声响,然后才转向忆红。那忆红却早已羞红了脸,一溜烟跑开了。韦尔斯望着跑开了的忆红,熟视了一会儿,忽然大笑起来,对罗英道:“我的明白了,她害羞了,因为她不是一个男孩,而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小姑娘,是吗?”罗英听了,又好气,又好笑,答道:“不!他是我的兄弟,请你不要乱讲!”韦尔斯摇头笑道;“不,不,不!我完全懂得你们贵国的风俗,只有姑娘才穿耳朵、戴耳环的。她的两只耳朵上都有耳环孔,所以她一定是一个小姑娘。”

忆红听了韦尔斯的这些话语,生怕被人识破了马脚,急忙一扭身,甩动着那条油光水滑的大辫子,蹭蹭蹭跑回舱房中去了。只剩下罗英一人,还在那里同韦尔斯辩论。

这一次,罗英也真的起了疑心了。他回到房中,就拉住忆红,先查看了她的两只耳朵,又看了看喉头和胸口,追问道:“你说,你到底是姑娘,还是小子?是小子为什么又穿耳朵,还见了外国人就怕,真丢我们中国人的脸!”忆红被他逼着,只得编出一段话哄他道:“你听那洋人胡说什么?我因从小多病,算命先生说我命中犯五鬼,只有破了相才能养活;又说我的父母,命中无子,我爹妈才给我穿了耳朵,从小当作女孩儿厮养。这种事,在我们乡下是极常见的,又有什么可以怀疑的呢?”

罗英究竟还是一个纯朴老实的孩子,听她说得有些道理,也就被她瞒过去了,还是把她当兄弟般看待。直到他们到了江苏,把夫人李润娘从长沙接到南京,安家之后,李夫人让忆红重新恢复了女儿的装扮,罗英才恍然明白了,原来这个与他朝夕相处,耳轮相摩,同行了十多天的小兄弟,竟是一个温柔、美丽、鲜花一样的少女!这时候,他如梦初醒,回忆起在海船上时那些鲁莽孟浪的行径,反倒感到羞愧起来了。好久好久,他总是躲着不敢同忆红碰面。然而,在海船上的这一段幸福美好的生活情景,却永远深深地埋进了他那年轻人的火热的心扉。

17

夜,漆黑的夜,深邃无垠的夜空中,布满了神秘的、闪烁的群星。

这时候,在南京锺山之麓的祗桓精舍里,谭嗣同正在度过他一段有趣的经历。

一个披着黑袈裟似的长袍的佛教居士,首先把谭嗣同引到一座摆设在露天庭院中的巨大西洋仪器旁边,让他站到一个设在钢铁座架上的、斜指向天空的、粗大的巨型望远镜前,闭上左目,用右眼向镜中观望。于是,在他的眼前立即展现出了一番奇异的景象:在一种混混沌沌、朦朦胧胧的烟云之中,隐隐约约地显出了一个模糊的圆形,圆形中还有一些极不规则的阴影。那居士告诉他,镜中的圆形物就是远离我们地球的火星,那些斑点就是火星上起伏的山影。

接着,谭嗣同又被引到一个摆满了各种仪器的小室中,坐到一架微型显微镜旁边,让他观察一只被麻醉的小蚂蚁。而他在显微镜中看到的那只小蚂蚁,竟像是一匹大象似的巨兽,可以清晰地看到它的触须上的每一个细胞和它身上的每一根毛须。

接着,他又被引导去参观了其它许多新奇的试验,在他眼前,从宏观世界到微观世界,展现了一幕又一幕他从未想到、看到、听过的新奇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