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小野大方地应下,接道:“我也有个好消息,老娘打算收山了。”
众人忙问是哪家豪门,小野得意地道:“宵小见过,跟巴菲特合影的那个。”
我搜索记忆,然后“啊”的一声尖叫:“太,太,太,老了点吧?”
贾小野冷笑:“他是金融投资业头把交椅。皇帝再老还是皇帝,这个道理你什么时候才懂?”
“来来来,”露露打圆场,“大家一起喝一杯,为了更美好的明天!”
一言不发的Day抢先一步把酒干了,干得特悲壮,然后跑到厕所狂吐。那一夜开始他就光明正大地病了,病状为吃什么吐什么。我扶着Day跑遍了各大医院门诊,结论是得不出结论。Day仿佛打定了主意要和医生过不去,茶饭不思,日渐瘦如干尸。只有我知道病因是一张叫枫叶的卡片。
伤口
两年前出国的前夕,好友蓉蓉特严肃地问我:“你为什么舍得放弃已拥有的一切?难道真的是因为要逃开他?在加拿大你要一切从头再来。”
我答不出。伤心是有的,绝望也是有的,但还不是因为男人。两年后的今天当我再次陷入绝境时却豁然开朗:因为我是个天生的赌徒。我喜欢放逐自己,故意选一条荆棘的路,再冷冷地看挣扎着的自己是不是还能绝处逢生。
Day也是个赌徒,且比我还要敬业。
那一天是多伦多有史以来罕见的暴风雨之夜,以至于多少年后我还是觉得那天发生那样的事再正常不过,就像你总不会期望恐怖片里会有好事发生。
George打电话告诉我他在飞机场要去美国洽谈业务的时候我正蹒跚在回家的路上,手里捏着打工挣来的五十块钱。我一手撑伞一手举起电话真心地道:“George,我会想你的,你什么时候回来呀?不管你怎么想,我始终把你当最可信赖的朋友。”想想又道,“其实我对富人很有偏见,但你不同,你是个很好很好的富人……”
富人笑了笑道:“我也会想你的,你是个很好很好的穷人……”
“George!”我佯怒叫停。
“对了,有一件事我想应该告诉你。杨轩和Shirley今夜订婚,我早订好了机票所以不能去。我希望你已经知道。”
我立在风雨中久久失声,只有George在电话那头不停地发问:“你说话啊,我听不见,听不见……”
“George,给我地址。”我终于恢复发声功能,冷冷地命令。
“你要干吗?我不想你被蒙在鼓里才告诉你,但我不希望你去破坏……”
“给——我——地——址。”我对“皇太子”大叫,跟疯了似的,“我保证不会破坏,求求你,告诉我。”我一定要去,因为他欠我一句解释。
“好。我告诉你。但你得答应我先回家,在家想半个小时再出发。”
我连连点头:“我答应你。”
“你发誓。”
“我发誓,林宵小会先回家。”雨越下越大,大得几乎听不见彼此的声音,我只好吼着道谢,声嘶力竭,“George,谢谢你。真的,希望我们永远是朋友。”
George仿佛化身为上帝,慈爱地回道:“当然。别站在雨中哭,快回家。”
我确实回家了,黑洞洞的房子里似乎没有人。哆哆嗦嗦地摸向房间,故意没有开灯。似乎孤魂野鬼都不需要灯光。路过Day的房门时,天空划过一道闪电,把房门照得异常狰狞。愣了几秒钟我猛地推开他的门,Day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手垂向地面,地面上深红一片。
我奔过去,顺手拿起毛巾缠在伤口处。从血流量看应该事发不久。“Day,你睁开眼睛,你到底在干吗?走,我们去医院!”
Day的眼角有泪流出。我知道他不是真的想死,不然大可锁上门一了百了。
血还在往外渗,我死命抬起他的头:“你给我起来!死没那么容易,再不去医院你这手就废了。”
似乎残废比死亡更可怕,Day开始配合。我搀着他来到大街上,拦辆车奔向医院。
不知今天是自杀日还是怎么的,急诊室门口坐着好几位手伤的病人,个个面色苍白一副带死不活的样子。我暗中比较觉得Day略胜一筹,遂闯入门中拉住一位医生的手,语无伦次地请求:“快给他止血,他死了,他死了……”
这女医生安慰了我几句伸头看了一眼苍白的Day,觉得他离死还有一段路要走,至少没那么容易死透,不满道:“那也得等,一个一个来。”
旁边的那位病人气不过道:“你急啥?我都等两小时了,最早来的那个四个小时了。”
我忙肃然起敬,想流四个小时的血还没死真不简单。看来这是场持久战,遂努力同Day交心。“Day,你为什么要自杀?”
Day不言语,估计心里恨死了我和我的问题。只好又道:“不就是身份吗,没有身份就要死?你看那病床上多少得癌的人愿意付出所有以换得重生。同他们相比,你太没有理由想死了。”
Day终于忍不住了,用蚊子嗡嗡的声音抗议:“因为你不是我。你没有回不能回、留不能留的痛苦。我现在就好比在坐牢,却永远没有自由的一天……”
“Day,”我哭了,想到自己也曾在牢笼中绝望地挣扎,换了是我又能好到哪儿去?一边给他擦泪一边道,“我们结婚吧。”
“你说什么?”他不相信地望着我,眼中却熠熠生辉。
我终于明白为何世人都想修炼成佛,因为普度众生有着不可言传的快乐。我拍着Day的脸抽咽着道:“我说我们结婚。你不是认我做姐吗,姐怎么忍心看着你绝望到死?一年之后你就会有身份。等你有了身份,去美国。你的这双手是用来画画的,再也不要伤害它们。你会成为最了不起的画家。我们要好好地活着,永远好好地活着。Day,你跟着我说一遍——我们要好好地活着,永远好好地活着!”
Day紧紧抱着我,泪水和着血水浸入我的身体。我抬起他的头,再一字一句道:“我现在要出去了结一件事,你乖乖在这儿等我。我会回来的,一定会!”
罪过
走在风雨恣肆的路上,似独行侠。豆大的雨滴砸在地面上有穿石裂云的功效,我想也好,砸死了我,故事就可以不必结局。杜十娘如果未踏上那只船就死掉该有多好,可以把李甲高大光辉地存在心中,世上又多了一个老妓从良的佳话。
可我没有死。落汤鸡似的杵在杨轩家的门口,想要抬手敲门,可那手似练过千斤坠,死命与意志抗衡。站了不知多久,终于在天空又划过一道闪电的时候按响了门铃。门开了,一身黑色ARMANI的杨轩站在面前,衬着一屋子的其乐融融,绅士十足——大好的日子当然要盛装打扮。
他显然吃惊不小,道:“你淋湿了,进来吧。”那语气仿佛在可怜一条流浪狗。
雨滴打在脸上引出泪千行,而泪在雨的掩护下更加无所顾忌,终于明白为什么恋人分手时都选择雷雨天。“你出来,不要打扰到你的新娘。”我向后退,一直退到夜雨里。
杨轩极不情愿地跟出来,我猜他更心疼他的ARMANI。在门前的树下停住,我盯着他的双眼问:“你没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
“该说的都说完了。你还想听什么?”
“不。”我特认真地回答,比大学毕业时的答辩还认真,“你还有一句话没有说,你还没有说你爱过我。”
杨轩冷笑了几声:“我玩够了,不想再玩了。你听不懂吗?现在我要走进人生的新阶段,男人在玩乐时选择范围很广,可结婚就不同了。我总不能对旁人说我的妻子是刷盘子洗碗的。你是见过Shirley的,我想你会赞同我的选择。”
我知道我应该派头十足地头也不回地走开,可我还是立在那执著地要我想要的答案。如果人与人之间可以没有感情地交配,交配完再像动物似的拍拍屁股走路,那么这样的人世为什么要走一遭?
我哭着拉住杨轩的手,颤抖着乞求:“不,不应该是这样的,就算你对我没有爱也不能这样伤害我,你不能理直气壮地说玩够了。不,不能这样,求求你,说你爱过我,从此我们永不相见……”
就在这时杨轩的手机铃声刺耳地鸣叫,像一把钢刀插入我的心里,看我没死透他又补了一刀:“你太认真了。我们之间从头到尾就是一场游戏,这个你心里清楚,我没有隐瞒。现在你找别人去玩吧。”
“不,我没有同你玩,杨轩,我爱上你了,真的,你不能这样说……”
“但我不爱你。你多保重吧。”手机又响,他迫不及待地转身,仿佛觉得多停留一秒都是罪过。
“求求你,不要这样残忍。就说一句,说‘你爱过我’——不,说一句‘对不起’也好……”我张牙舞爪地乞求,像困兽。
“你疯了。醒醒吧。”杨轩觉得他施舍我的时间已经够多了,大踏步朝家里走去。雨帘一层层将他与我隔开,可在我的眼里每一层都似屏幕活生生地再现着我们的片断,每一个画面里都有一个悲痛欲绝的自己。排山倒海的悲痛化作声嘶力竭的悲鸣,冲着他离去的背影声声尖叫:“说你爱过我!说你爱过我!说你爱过我……”一声声,似要把这夜划破。
杨轩铁了心不回头。我的死活与他无干。
雨夜像怪兽把我的声音吞食,再吸光我的内力狞笑着离去。我像一片落叶滑倒在地上,脸贴着冰冷的石头,可胸口涌出一股热流,像岩浆,冲到哪里哪里就化为焦炭。
不!我不能就这样死去!本能地挥起手,一拳拳砸向大地,发出咚咚的闷响,似要叩开地狱之门。在手流出鲜血的那一刻体内的火熄灭了,我睁大了眼睛欣赏自己的血顺着地缝渗向未知的世界。
Day在切断自己命脉的那一刻同我一样觉得畅快吧?我发誓没有人在自虐,因为唯有如此才能让心内的毒散尽,才有希望获得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