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楚汉争霸:帝国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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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亮相(2)

好的起义队伍要具备三个标准,第一就是有名头,就是说你必须有起义的理由,苦大仇深或者是恨之入骨都行,总之不能随随便便就反了人家的;第二就是要有人脉,也就是你必须得有队伍,只有三个五个人要反,谁敢跟着你反啊;第三就是要收益高,反了他的以后,自己首先得对得起造反成本,不仅要收回成本,而且要一本万利。

项梁惊讶地发现,这三个基本条件他已经占了两个。至于第三个收回造反成本,那是日后的事情。

至此,主人公之一亮相完毕,下面同样是一个重量级的人物。

刘邦出场

刘邦的历史照片很多,但我们似乎就是不知道他到底长什么样子。每张照片都经过了若干PS工序:模糊、橡皮擦、羽化、液化、色相、饱和度,真正的刘邦到底什么样子?历史似乎隐去了这张脸的真正容颜。

公元前256年,秦泗水郡沛县。

一个静谧的清晨被一阵强有力的婴儿的啼哭声所打破。各个有关人士都在做着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古代农家生孩子也不是什么大事,况且在这个小男婴之上,已经有了三个哥哥。但是所有忙碌的人都不知道,此时此刻,他们在帮忙创造着历史。他们也不知道,就是这么一个普通的场景在若干年之后将被演绎成一个颇具神话色彩的重大事件。

制造神秘是一切封建帝王的惯用手段,既然神秘,就谁也说不清,谁也说不清的事情就我皇帝能说清,你们不服我服谁?

但也别老说皇帝老是往自己脸上贴金,远处看着黄灿灿的一片东西,指不定还是那什么呢,是吧。

我们就拿刘邦出生的问题来说吧,事情一定要相对着看,但凡皇帝的出生都不是平凡的,先不说别的,就是在谁是父亲这个问题上,皇帝就先得给亲生父亲带上一个具有历史重量和野兽重量的超级无敌大绿帽子。

但凡出身不好的皇帝,一般都不是人的儿子,而是兽的儿子!不是双足的怪禽,就是四足的猛兽。其中,最受青睐的当然是封建时代作为帝王的象征的龙了。

《史记》是这么记载的:“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姓刘氏,字季。父曰太公,母曰刘媪,其先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通,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于其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

这个婴儿就是那时的刘邦。当然,这么一个普通的农家不会把气力花在给一个小婴儿起名字上,还不如省省力气多种点地呢。

这个时候刘邦还不叫刘邦,叫刘季,说白了刘季也不是什么名字,只是一个编号而已。现在的人可能觉得季就是老三的意思,因为奥运会中的季军就是铜牌第三名。但是古代的排序方法不是这样,古代兄弟排行的次序,伯是老大,仲是第二,叔是第三,季是最小的。刘季的兄弟有两个是着实有名有姓的,一个叫什么,一个叫什么,按理说,刘季应该有三个哥哥,但是历史上确实没有记载,我猜测刘季可能还有一个哥哥,或者出生后就夭折了,总之他未见于历史。

所以,刘季,刘四而已。自此,一部贫民奋斗史展开了,刘四一定不会一直是刘四,直到有一天他成为刘邦。

在民间的日子

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这话还真不假。先看看沛县到底是一个什么地方,沛县在当时的秦朝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地理名词,在秦朝一统之后,才建立了沛县,属泗水郡。沛县大概就是今天江苏省的北部。

相对于陈胜和吴广的童年,刘四要幸福得多。这个时候,正处于秦朝暴政的高潮阶段,按理说只要是平民家庭的孩子一定是过着苦大仇深的日子。现在看来,刘四和陈胜等人还真不像一个时代的人。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两点。

其一,他不是家里唯一的男孩,在刘四的上面还有三个哥哥,所以老刘家是不缺劳动力的,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

其二,由于优越的地理条件,沛县的沛,顾名思义就是水源充沛的意思。长江北岸的很多河流都带来了不少的沙土,形成了肥沃的平原。这种土的生产力是非常丰富的,所以这个地方的土壤是非常好种粮食的。因而沛县的农民兄弟们也要比其他地方的农民轻松许多。基于上述两点原因,刘四打小就养成了好吃懒做、游手好闲的习惯。

这一晃三十五年就过去了。别说用现在的年龄算法来计算刘四应该干点什么,古代的时候三十五岁一般都是人生的一半了,眼瞅着都活了一半了,这个刘四也没活出个什么样儿来。

刘四当真不小了,已经是刘四了。全家老小都跟着着急啊,最起码你得娶个媳妇吧。

这么一个人,生活问题基本上能解决,可是婚姻问题就难办了。试想,谁家的姑娘愿意嫁给这么一个不务正业、没有盼头的无业游民呢?

但后来发生的事情足以让“刘四看上,但没有看上刘四”的姑娘把肠子都悔青了。

整天不劳动也晒不着太阳的刘四皮肤保养得当然不错,这个年纪的农家小伙一般都长了一个“和大自然作斗争”的模样,唯有刘四白白净净,脸上没晒斑,手上没老趼。

说起刘四的长相,太史公司马迁有一段描述——高祖为人隆准和龙颜,美须髯,左股有七十二黑子。

用现在的话来说,这隆准就是高鼻梁。

龙颜的意思可就多了。龙颜当然不是长个龙的模样,总的来说这个龙颜的特征就是脖子长、面庞端正。

美须髯,这可是古代美男子的一个必备特征,古代男人一般都是要留胡子的,一下巴飘逸的胡子就相当于现在美女一头飘逸的长发。也正是这一把胡子,让刘四平添了一种成熟感,很容易让别人信任。

至于刘四左腿上的七十二个黑子就无从考证了,七十二这个数字想来也是因为时局需要,免不了有牵强附会的意思(七十二这个数字在古代可是大吉大利啊),毕竟古人的大腿也不是随便露的。

不用干活,有吃有喝,时间一大把,长得还比较帅,沛县没有多大,这么一个人物很快就成了大家议论的对象。

刘四不在乎。不是不在乎,是根本不在乎,否则,这段吃白食的时日不会维持三十五年之久。

因为作为一个想要成功的人只知道吃饭,远远不够。

因为动物也都知道吃。

有人要反驳我了,老大不小了,连吃饭问题都解决不了,还谈什么成功。

我只能说,刘四解决了,他一天三顿没断过,甚至顿顿有肉。这不是狡辩,这是事实。

陈胜摔了锄头去当兵,是因为地主老财让他住原生态柴房,吃原生态大餐(西北风、东南风)。

陈胜杀了领导去造反,是因为秦朝的刑罚制度让他去死,让他去连坐。

这种苦大仇深、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感觉,刘四没有。

刘四不信上帝,但是我知道上帝从来都不保佑仅满足于吃饱饭的人。因为囚徒赴死,在被杀前夜也能让他吃饱喝足;肉猪被宰,一个有点职业道德的屠夫也总会让它吃饱喝足。只知道俯首讨饭的人是永远不会得到希望的,同样,只知道要吃饭的人,永远也不会有什么希望。

在这里,我们不得不由衷地对刘四的脸皮表示致敬,一直到了三十多岁还在一如既往地混饭吃。但是,这个时候的刘四似乎已经知道自己将来一定会干出什么大事了。也就是说,刘四做好了成功的铺垫,正是这种“非苦大仇深”的心境,让他不同于陈胜吴广,让他少了一份对生活的责难和抱怨,让他的痞气里面加上了点自信,让他在后来的世事变迁中脱颖而出。

刘四给人的印象太深了,在民风压抑的秦朝,刘四这种人的出现虽然浪费了物质粮食,但是他在精神上却给人管饱。试想,在那个时代,哪个大丈夫不是上有老母、下有小儿。条件好的人还能混个一官半职,但想要从中捞点油水就得拿命来换了。人们精神生活极度压抑,这个时候,刘四出现了,虽然他没有制造半点物质财富,但是他的懒散和无所谓却给了大家一剂兴奋剂,原来,生活可以这样过。

是的,刘四的生活的确是这样过的,穷朋友也有,富朋友也有,黑道也有,白道也有。刘四的知名度就这样打开了。

在刘四的生命中起到重要作用的人也一个一个出现了。

大家此时一定要注意一下,接下来出现的名字以后会在别的地方一个不落地全部出现。

刘邦的气场

刘四不能再叫刘四了。差不多也就是在这个时间里,刘四改名叫刘邦。

通过名字的改变,我们在这里穿插一个概念——气场。

任何物质的存在都有气场伴生,而气场的性质也是千差万别,用最简单的分法可以分为阴阳二气,气场的性质和强弱是可以随物质本身及周围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一个大的气场可以由若干个小气场按照特有的方式组合而成,达到一个动态的平衡,相邻气场之间也是互相影响的,其主要表现形式是相互之间不断地排斥同时又不断地彼此同化。

风水学中“藏风聚气”这四个字,可谓道尽内中“天机”。人体外表存在着一层肉眼看不见的气场,它由人体本身产生的能量不断流动形成,这种能量流所交织而成的持续生命所必需的“气”。

刘邦在交朋友方面为什么这么有人气,或者说为什么那么多比刘邦强的人都挺愿意和刘邦共事。除了一些个人魅力之外,我只能用气场来解释了。

刘邦有一种很强大的气场。一个人要显示自己的强大,从来不是靠暴力,挑战这一准则的人只能永远是一个体力小混混,这种修炼水平早已经被历史强者所淘汰。

说刘邦气场强大,这还真不假。也就是在此期间,刘邦认识了日后对他创业帮助最多的两个人——萧何和曹参。

萧何、曹参和刘邦都是同一个地方的人,不一样的是这个萧何文化水平比较高,起码比刘邦高多了,且萧何书生气质比较浓厚。就是因为肚子里有点墨水,萧何当上了沛县管理人事和文书的官员。

既然主管人事,那么萧何必须要有一种发现人才的眼光和嗅觉,找过工作的人都知道,一个优秀的面试官,绝对不会高估了人才的价值,或者低估了人才的效益。也就是说,萧何既然能当上秦朝主管人事的官员,那就说明他看人相当精准。

萧何这一聚焦,就看上了刘邦。

再说曹参,他是当时沛县的狱掾,主管的事务也就是沛县一些鸡鸣狗盗的事情。他的江湖气质就比较浓厚了,而且个性非常豪放。由于工作性质问题,他经常和黑道打交道,根据《汉书》对他的记载,说他是典型的吃软不吃硬,对付小混混很有一套。

曹参这一对付,自然就碰上刘邦了,因为刘邦是当时问题大龄青年,没少被曹参逮着,这么一来二去的,曹参还喜欢上了刘邦的慷慨好施、对待朋友一视同仁、善恶兼收的性格。最后,刘邦的好多事情也都是曹参帮他扛过去的。

萧何和曹参都喜欢刘邦的豪气,或者可以说成是一种游离于现实之外的潇洒,相对于整天愁眉苦脸的秦朝人来说,刘邦绝对是一个异类。

喜欢归喜欢,萧何还是劝了劝刘邦。你三十好几了,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啊,这样吧,我给你在县里找个差事做做,起码不当闲人啊。

这样看来,萧何和曹参两个人虽然算不上大富大贵,但是敢于和刘邦交朋友,可见这两个人还是有一些想法的。

如果把刘邦的朋友分门别类的话,以上的这两个朋友是一大类别的,刘邦除了上面的这两个朋友之外,还有很多朋友。

其中最有个性的朋友就是屠狗的樊哙了。我自己也养狗,所以对杀狗之人,在人格上和言语上都极尽鄙视,如果对方个头不大,兴许我还能踹上两脚。

樊哙虽然也杀狗,但大前提是基于古代的食物链需要。樊哙这个人不仅本职工作做得好,剑术也非常高明,而且力大无穷,因此在沛县这个小地方,樊哙可是远近闻名的打架高手。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刘邦不管去哪里都会带着樊哙,也相当于随身带个保镖。这样一来,刘邦就不怕说点狂妄的话了,因为不管捅了什么娄子,总有樊哙替他摆平。

人们都说,面由心生,但是樊哙却是一个特例,樊哙这个人虽然打架打得狠,但是人还是非常忠厚老实的。其实我觉得樊哙本来也不想打架,无奈的是天生长了一副恶相,不打架的话,实在是对不起这张脸。

刘邦选择樊哙做朋友的最大原因就是因为樊哙这个人不仅忠厚老实,而且非常够义气,否则的话,他不会替刘邦挨那么多拳头。

经过樊哙的介绍,刘邦后来又结识了周勃。周勃这个人的个性和樊哙差不多,否则的话,两人也不会成了朋友。刘邦能感染人的外交艺术和天生的领袖魅力不仅征服了樊哙,还征服了周勃。

在刘邦的友情集团里,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人就是夏侯婴,这个人刚开始的时候也就是给县政府官员喂马的人,虽然起点不高,但是夏侯婴这个人为人比较干练机敏,遇到难解决的事情总是能想到好的点子,而且他和刘邦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擅长交际。也正是这个原因,刘邦似乎找到了知己。

听了以上介绍,是不是觉得一些名字的出现真是出错了地方?不错,还是上面那句话,以上出现的人名以后将在另外一个地方一个不落地再次出现。

听人劝,吃饱饭

日子如果这样过下去的话,刘四的年轮肯定不会和大时代重合,因为看看历史上的小人物们,他们仅仅是混日子而已,如果能混上个一官半职,他们仅仅又是混月子而已(秦朝的工资也是月付)。

然而历史的车轮不会因为小人物的无动于衷就缄默不前,历史的任务就是用一些必然发生的事情去警醒一些小人物,去告诉一些小人物,然后再让小人物变成大人物,然后接着创造历史,然后接着这样轮回……历史就这么狡诈。

公元前221年,发生了一件轰动天下的大事——秦统一了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