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美国福音:上帝、开国先贤及美国之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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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民不应有惧(5)

“天下归一”

1788年7月4日,星期五的费城是个大好天。本杰明·拉希怀着感激的。fi,情,作了以下记录:“舒适宜人,凉风习习”,入夜后,天上繁星密布。庆祝宪法获得核准的活动喜气洋洋,人山人海,拉希对于这新的一天中的宗教活动的象征意义极其赞赏。“神职人员在游行队列中组成了非常可观的阵容——他们通过参加这项庆祝,展现了宗教界和一个深得人心的政府之间的纽带关系,”拉希说。神职人员共有十七个队列,他们手挽着手,分段行进。“他们颇费了一番苦心,让一些平素最难相处的教派的教长手挽着手,以此体现一个自由政府在促进基督教的慈善事业中发挥的作用,”拉希说,“犹太人的祭司(米科夫·以色列犹太教堂的雅各布.拉菲尔·科恩)和基督教的两个教长手挽着手,那是一个最令人欢愉的场景。看到那枚印有新宪法里向信奉每一个基督教派,乃至每一个宗教的正直的人开放所有职位和公职的那一节的大标牌,没有什么能比这更令人高兴的了。”

拉希听到许多人说:“上苍站在联邦一边。”他加了一些他自己的灵感:“我不认为宪法是被上苍感召产生的,但我对各州的联合万分满意,从联邦的形式到宪法获准,都和《旧约》或《新约》里记载的神意造就的奇迹不相上下。大功成矣!天下归一。”

对这一天的意义有同感的不止一人。“游行队列中没有比神职人员队列更显眼的了,他们的出现,显示了宗教偏见已遭到彻底粉碎,”另一个人作了这样的观察,“犹太人和基督徒手挽手、英国国教徒和长老会信徒肩并肩……一同行进,表现出人间的真情,也是他们认同新宪法的见证。”

权利法案

许多人在宪法起草和获准的过程中,看到了上帝的干预。“……我已信服,这是上帝之所为,在我们的眼中,(宪法)堪称精妙无比之作。”

一个署名“康涅迭克农夫”的人在1788年1月28日的《康涅迭克酸果报》上说。也许的确如此,但是,在马萨诸塞的《独立纪事报》上一个署名“z”的人,则抱怨宪法缺乏特定的自由:“如果民众不能保留神圣的良心的权利,那么,在政府官员的脑子里出现对某一个教派的偏袒时。

我们还有什么安全可言呢?有什么能够阻止民治政权建立一个官方的国教,将法律的权杖交到一批不可一世的教士手中呢?……”

《权利法案》是针对这些担忧作出的回应。在宪法于1789年得到核准后,制宪的先贤们再次聚首,为宪法增订了一系列特定的权利。参议院在有关宗教条款的第一修正案的定稿中这样写道:“国会不得立法制订宗教的条例,或敬神的形式,或禁止宗教信仰自由。”在一次参众两院协调会上,立法者们就一项更广义的条款达成了共识,最终通过的条款是这样的:“国会不得立法建立宗教,也不得立法禁止宗教信仰自由。”这两者之间的重要区别在于:参议院的初稿可能为政府在宗教事务中扮演更大的角色留了一条门缝,只要政府能够成功地证明它并没有特意干涉“宗教的条例”或“敬神的形式”,便可以钻宪法的空子。

华盛顿决定是否担任总统职位的截止日期正在迫近。他的一个老友约翰。阿姆斯特朗在1,788年给他的一封信中,建议华盛顿将民众的呼声看成是上帝的呼唤。由于这个选择的正确性,阿姆斯特朗说“民众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你,但你自己则不同,我相信,这会给你带来诸多不安——然而,假如上帝的召唤已化作全体民众的一致呼声,我希望这足以消除任何障碍……”果然,l789年4月16日,星期四,华盛顿离开了弗农山庄,前往新的首都纽约。

开国先贤们心里很清楚,他们正在为一个多元化的国家——一个所有持不同信仰的人们必须和平共处的国家设计政府构架。1789年4月30日,华盛顿宣誓就职那个时期,谢理兹·以色列犹太教堂的葛雄赛克萨斯祭司是纽约市府承认的教士之一(当时,纽约共有十四个这样的教士)——这是一个对弱势宗教或教派表示尊重的举动。早些时候,在写给纽约州长乔治·克林顿的一封短函中,他曾悄悄地提醒新国家的领袖人物:“尽管与其他各个教派相比,我们属于一个小团体,然而,在与英国的战争中……没有谁像我们表现出那样巨大的热情,我们为此感到自豪……我们现在满怀喜悦,期盼着在一部为保护世俗和宗教自由无边福祉而制订的明智宪法治下,享受幸福生活。”次年,华盛顿给罗德岛的纽波特(Newport)的希伯莱礼拜团写了一封具有历史意义的信:“但愿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亚伯拉罕的子孙后代,继续赢得和享受其他居民的善待;人人在自己的藤蔓和无花果树下生活,理应享受安宁,无人可以对其发出恐吓。”

这里提到的“藤蔓和无花果树”,出自《圣经·麦卡书》第四章。其间饱含了华盛顿对法制、仁慈和正义这些观念所具有的预言家般的先见之明。这是一份了不起的文件——亲切感人、平凡朴素、深具民主理念。读一下华盛顿心中想的那一整段《圣经》,可以看出先贤们争取宗教自由的坚定信念:

最终,主的圣殿坐落的那座山峰必将超越群山,雄踞万岭之上;世人将纷纷前来皈依此山。

其中必有多国国民前往,他们说,来吧,让我们来登主的神山,拜谒雅各的神殿。主必将授道于我等,我们则要循其道而行之:因为法理皆归于天国,主的真言必出于耶路撒冷。

他必在万国民众中主审道义,粪土远方之列强;令其刀剑铸成犁铧,将标枪锻成镰刀:国家之间不再兴动刀兵,无人再问兵书。

人人在自己的藤蔓和无花果树下生活,理应享受安宁,无人可以对其发出恐吓:因为此话出自主之口。

万民各奉自己的神明,我们将永永远远、生生不息地奉主的圣名而行。

每一个人都从恐惧中解放出来,求得自己良心的安慰——这样的情景,既形象生动,又经久不衰,并从第一任总统的第一年开始,这种情景,将自由和互相理解的理念和现实表现深深地植根于美国传统的核心之中。

华盛顿掌管这个年轻国家的时代,学术气氛非常浓厚,甚至浓厚到了令人惊叹的程度;伍德沃兹纪念法国大革命的诗句——“晨起一息尚存是福,但是青春是人生欢乐之极致!”——在两百多年之后,这两句诗仍能打动人心,因为这些话既浪漫,又真实。旧的一套正在消失,国家的命运不再掌握在王子或高级教士手中,人民正在掌握自己的命运。“我们有能力再次开创历史新纪元,”托马斯·平恩在《人之常情》中写道,“自从诺亚方舟的年代到如今,还从未有过像今天这样的情形。”

和伊斯兰教国家签署的条约

美国的宗教取向——或者从法律上讲,不带任何宗教取向的特点——在外交政策中扮演过角色。,十八世纪九十年代,在特里波里(Tripoli)周围的地中海水域,海盗们正在巴布瑞(Barbry)海岸肆意抢掠美国商船。华盛顿在他第二任总统任期即将届满之际,派遣外交官兼诗人裘·巴娄(Joel Barlow)去特里波里解决这个问题,这次出使达成的协议,是在华盛顿离任后签署的,它换来了数年的太平时光。这份年代久远的文件的第十一条很有意思,其中写道:“由于从任何角度上讲,合众国政府都不是建立在基督教的基础之上;——由于从它自身的特性来看,不存在与穆斯林在法律、宗教和平等诸方面为敌的地方,——再者,由于上述合众国从未与任何穆斯林国家有过敌对行为或战争,签约双方宣布,不让任何宗教见解的不同破坏两国之间的友好关系。”

在约翰·亚当斯总统的建议下,参议院核准了这项条约。在参议院里,没有与第十一条款有关的辩论记录,这一条款将联邦政府定义为一个世俗的、不具宗教性的政体,这项条款很有可能出于美国民众对十字军以及在海外一直存在的宗教狂热的威胁,会引发针对美利坚自身攻击的顾虑。这项谈判始于华盛顿治下,经过两届政府,总统、国务卿和参议院都宣布美国是一个世俗的国家,实际上,他们正在做的事,正是开国先贤们在制宪和增订权利法案过程中做过的一件最得心应手的事:从以往的错误中汲取教训,从而避免错误的重演。在这之前的五百年间,信奉基督教的欧洲君主和伊斯兰势力在圣地的暴力争夺,已成为周而复始的家常便饭,航海技术的发展意味着一个日益扩大的环球商业网络将把世界各地连接起来,美国人、欧洲人和穆斯林的接触将会更加频繁——所以才会有穆斯林海盗在远离美国的水域袭击美国商船的事。

利用宗教信仰为政党政治服务——用将对手丑化成不道德或信神不虔诚的方法分裂选民——从十九世纪还不满一岁的时候就开始了。

1800年的总统大选中,杰弗逊向亚当斯挑战,杰弗逊的死对头——大多是英格兰的联邦派,利用他与主流不同的宗教观攻击他:“要信上帝——就选一个信教的总统,或者……杰弗逊——没有上帝。”然而,杰弗逊还是击败了亚当斯。

l 802年元旦,杰弗逊在给康涅迭克州的丹布瑞(Danbury)洗礼教协会的一封回信中,试图向信徒们重申他不与上帝或上帝的信徒为敌的立场。“我相信宗教完全是一个人和他的上帝之间的事……,”杰弗逊在信中说,“我怀着崇敬的心情,反复斟酌了那条适用于全美民众的法案——他们的立法机构不得立法建立宗教,或禁止宗教信仰自由,从而在教会和政府之间筑起了一座分隔之墙。”

在教会和政府之间筑起一座分隔之墙的比喻,在那之后的一个半世纪中,并没有在美国政治或法治文化中占据中心地位。杰弗逊每遇困难,都毫不犹豫地祈求上帝的指点和福佑。在他的第二任的宣誓就职演说中,他较为详细地描述了上帝与美国的关系,并祈求上帝为美国的故事撰写新的篇章:“我还需要神的保佑,他掌管着我们的命运、像昔日引导过以色列人那样引导过我们的先父们,从他们的故土来到这一片物产丰厚的土地扎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