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利奥特(Charles william Eliot,1834~1926)以“哈佛大学的奠基者”闻名于世。在任哈佛大学校长期间(1869~1909),他将一所小型的地方性的哈佛学院转变成为其时代一流的美国大学,并成为所有其他美国高等教育机构的榜样。史家评论道:“埃利奥特虽不能称为最伟大的哈佛人,但他是哈佛大学校史上最伟大的人物。”
一、生平和教育活动埃利奥特1834年出生于与哈佛大学有密切联系的一个富裕的波士顿家庭。其父1843~1853年曾任哈佛大学的司库。埃利奥特10岁人波土顿文法学校学习,15岁考入哈佛大学。1853年,埃利奥特获哈佛文学士学位;1856年又获文科硕士学位。此后7年间,他任哈佛数学和化学助理教授。因不能获得晋升,他赴欧学习2年,回国后被任命为新创办的麻省理工学院化学教授。1869年,埃利奥特在《大西洋月刊》发表题为《新大学》的文章,号召学术界停止效仿英国和欧洲的教育模式,而要建立美国本国的独具特色的高等教育机构。他写道:“当美国型大学产生时,它将不是外国大学的抄本,乃是植根于美国社会和政治土壤而逐渐地和自然地产生的硕果。它是美国受有优良教育的阶级的高尚目的和理想的表现。这种新型学府在世界上是无双的,它同样是富有创造性的。”埃利奥特的文章震动了教育界,也使年仅35岁的他得到了哈佛大学的校长职位。
当埃利奥特就任哈佛校长时,哈佛是一所小型的、地方性的学院,当时学生仅500人,教师23人。其课程与一个世纪前没有多少变化,拉丁文、希腊文、数学、哲学、历史、物理学、化学、法学和德语构成了它的核心学科。法学院向任何完成了18个月学习课程的学生授予法学学士学位,不要求考试。医学院向所有完成了2学期学习、曾任医师艺徒并在9门主要学科中的5门通过10分钟的口试者授予医学博士。理学院毕业生水平低下。面对这种糟糕的局面,埃利奥特非但不气馁,相反充满信心。他宣称:“我们要在这里稳步建立一所最伟大的大学。”传统的哈佛以培养“品格和虔诚”为中心,已完全不能跟上形势发展的要求;哈佛必须培养19世纪工业和都市国家的领袖。埃利奥特采取了迅速和惹人注目的改革行动。他拓宽了本科文理课程,将理学院合并成本科学院。1872年,他建立了一个研究生部(后来的文理研究生院),授予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他根据研究生院的模式重新改组了法学院、医学院和神学院。
他给学生提供了选课的权利。1879年,他赞成有限的女子教学,最终成立了女子大学教育协会,1894年发展成为拉德克利夫学院,获得学位授予权。埃利奥特还大大提高了教学人员的工资,使之能与私人企业的工资相竞争,吸引了国内外一流学者到校任教。
经过25年的努力,埃利奥特成功地树立了现代美国大学的榜样,使哈佛大学成为美国也成为世界受到广泛称赞的高等教育机构。它教授全世界所有伟大的语言、文学和历史;它教授全部的社会科学;它教授一系列的关于自然和科学的人类知识。埃利奥特聘用了世界上最优秀的学者来传递上述知识。哈佛大学成为研究的中心和新知识的开发者,也成为已有知识的贮藏所。
它通过培养出各行各业的领导人才对美国发挥了广泛而重要的影响。
除了对哈佛大学和高等教育的影响,埃利奥特对美国普通教育也有深远的影响。在哈佛大学40年的任职期间,他曾担任全国教育协会会长和全国教育协会十人委员会主席。十人委员会于1893年提出报告,促成了美国中学课程的标准化。
埃利奥特于1909年退休后,编辑了著名的“五眠书架”,包括50卷精选的适合于自由教育的书籍,其中包括文学、历史、数学和其他知识领域的经典著作。当时仅有10%的美国儿童在中学就学,而该书竟销售了35万套,计1750万册,可见其影响面是非常宽广的。
1926年,埃利奥特因病去世。
二、论高等教育的学术性埃利奥特曾留学德国,对德国大学崇尚学术自由、致力于科学研究极为推崇。他强调说:“大学有3个主要的直接功能;首先是教学,其次是以书籍等形式大量汇集已获得的系统知识,第三是研究,或者说是把目前的知识疆界再向前推进一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掌握一些新的真理。大学是教师的集合体,是知识的仓库,是真理的寻求者。”在致力于哈佛大学的改革中,埃利奥特始终把发展广博而高深的学术作为主要目标。
他说:“争执不休地讨论关于语文、哲学、数学或科学能否培养最优秀的心灵,普通文化教育究应以文科为主抑或以科学为主等等课题,在今日都是不切实际的空谈。”
“哈佛大学认为在文学和科学之间并不存在真正的抵触。我们并不狭隘地仅仅重视数学或科学,也不仅仅重视文学或形而上学。这些学问都是我们所当钻研的,而且是要研究到最高水平的。”他还说,要把语文科目教授得更富有体系,把自然科学教授得更含有归纳性的阐述,把数学和历史教授得更有生趣,把哲学教授得更少武断性的推断。很清楚,埃利奥特治校的根本方针是向高精尖的学术进军,把学术看作是大学的中心任务。为此,埃利奥特十分重视教授的作用,认为教授是知识的源泉和教育热情的喷放者。他选聘了优秀的学者到哈佛大学任教并给予优厚待遇;他要求尊重自由的学术风气,以学术自由治校,提倡群言,不伤众议;他要求人人在探索真理方面都应该是彼此平等的和互促互助的;他要求提高录取新生的质量,根据他们的学术前途和坚毅品格而录取最佳者,然后开设广泛的学科供他们选修;他要求学校领导人应竭力尽到保证学术自由的职责,使大学的学术质量得到保证。埃利奥特在校长任内,致力于教育改革,阻力颇大,但他从不打击诬陷任何持异议者,哈佛大学从未有因反对校长的政策和意见而受到排:挤或挫伤者。
学术自由终于结出了硕果,经过埃利奥特40年的苦心经营,从1869年1909年,哈佛大学教师由23名增至600名;学生由500人增至4000人;学校基金由25万美元增到2000万美元。哈佛由一所地方性学院发展成为全美一流的大学。正如埃利奥特自己所说的:“当美国新型大学降临时,它将不是一个外国大学的摹本…而是植根于美国社会和政治传统而逐渐地和自然地结成的硕果。它将是美国受有优良教育阶层的高尚目的和崇高理想的表现。它是富有开拓精神的,因而是世界上无双的。”美国当代教育家克雷明(Lawrerice A.Qemin)说:当埃利奥特改革哈佛大学时,其他教育家也对其他大学进行了成功的改革,只是各大学各具特色而不相一致。吉尔曼创建的约翰·霍布金斯大学更为注重纯粹理论性的科学研究;怀特主持的康奈尔大学更为注重实用性的科学研究;巴特勒领导的哥伦比亚大学更为注重扩大专业研究领域;麦克·寇什领导的普林斯顿大学更为注重传统的研究;哈佛大学博采众家之长,比别校取得了更多的成果,获得了更快速的发展,因而被众多国内外学者誉为大学的排头兵。
三、论选修制选修制最早是在德国大学实行的,因为只有在学术自由的教育机构中才有可能实施选修制。从1636年开始的约200年中,美国学院和大学效仿英国,基本上是固定课程和古典课程,教育的主要目标是培养精英和训练牧师。美国最早倡导选修制的人是杰斐逊,他说:“学生可以自由上他们自己喜欢上的课,安排自己喜欢安排的活动,听他们认为应该听的讲学。”这种论调在当时是石破天惊的。杰斐逊在弗吉尼亚大学的实践也是影响深远的。后来,蒂克纳在哈佛大学、韦兰在布朗大学、塔潘在密执安大学都曾进行过选修制的尝试。
总的看来,在南北战争前,选修制仅仅是在美国极少数高等院校中进行的尝试,而且都以失败告终。其原因是选修制在当时的美国没有市场,以“心智训练”为主的文科教育仍占统治地位,新兴的科学无法与之抗衡。
美国大学真正的选修制是在南北战争后开始推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