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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与海运相关的国际组织(5)

(9)《1999年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公约》(第182号公约)。属于核心公约,中国于2002年6月29日批准。主要内容:凡批准本公约的会员国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以保证将禁止和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作为一项紧迫事务。凡批准本公约的会员国在同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磋商之后,应建立或指定适当机构,监督实施使本公约发生效力的各项条款。凡批准本公约的会员国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规定和执行刑事制裁或其他必要制裁,以保证有效实施和强制执行使本公约发生效力的各项条款。

(10)《1958年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第111号公约)。属于核心公约,中国于2005年8月28日批准,同时声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另行通知前,《1958年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暂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约规定每个批准该公约的国家都必须采取措施确保机会平等并消除就业和职业中的歧视现象。在本公约中歧视被定义为:“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观点、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的任何区别、排斥或优惠。”

(11)《1981年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第155号公约),中国于2006年10月31日批准,同时声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另行通知前,《1981年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主要内容:公约要求批约国通过国内立法保护劳动者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卫生条件。

上述公约中有关海员的公约有六项。

第三节其他相关国际组织

一、国际海运联合会

国际海运联合会(International Shipping Federation,ISF)是一个船东组织,在有关海员雇用和安全的所有问题上代表船东的利益。成立于1909年,总部设在伦敦,ISF是最老的国际船东组织,当时是欧洲的船东组织,到1919年才成为世界性的船东组织。其主要目标为:

(1)为会员提供最新的海员雇用情报;

(2)根据海员的雇用发展情况,提出和协调各国船东的意见;

(3)在讨论处理海员问题的国际论坛上,代表会员的利益与各国政府和工会商洽。

ISF有28个会员国,拥有船舶的吨位超过世界总吨位的一半,拥有船员超过50万人。ISF的工作重点放在劳动标准方面,经常与工会打交道。在许多问题的解决上,雇主与工会的看法难免不同,因此,ISF的主要任务是协调和提出雇主的观点。

ISF还为IMO、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担任咨询工作。在IMO里,ISF主要关心船员的配备和培训工作,积极参与制定了1978年《关于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在ILO中就海员劳工公约的制定和修改问题与ITWF进行积极的对话和协商。ISF的活动还包括船员工资、建立并协调与工会的关系、船员配备与组织等。ISF是为船东的利益而工作的,但它与国际劳工组织、海事组织合作,积极参加拟定与海员雇用条件、健康培训和福利有关的重要的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和决议,对航运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国际运输工人联合会

海员是海运产业的劳动者,各国都以产业工会的形式组织本国的海员工会,且由于海运业的全球性特点,海员工会也形成了国际性的工会组织。比较典型的国际海员工会组织是“国际运输工人联合会”(International Transport Workers Federation,ITWF)下设的海员工会组。ITWF是一个国际性的产业工会组织,1896年成立于伦敦,后来移到汉堡。曾因战争停止活动一段时间。1919年在荷兰鹿特丹重新组建,并于1939年迁回伦敦。目前已有155个国家的781个工会组织加入该工会,会员人数超过460万。[11]现在是世界上120万船员利益的代表。其中有60万人是ITWF加盟工会的会员。其下设海运、港口、铁路、公路、旅游组、民用航空组、内河航运组、水产组、货物旅客运输工人组。

该组织除伦敦总部外,还在世界各地区设立许多事务所,包括非洲事务所、非洲法语区事务所、亚洲太平洋事务所、欧洲地区事务所、美洲地区事务所、加勒比海地区事务所、美国方便旗船事务所、旅游船事务所等。

(一)ITWF的宗旨

ITWF在世界范围内代表交通运输工人,通过全球性联合来维护交通运输工人的利益。同时也对独立、民主工会运动的发展和基本人权之组织工会权予以支持。反对任何形式的霸权主义、暴力和歧视。

(1)提高工会和人权在世界上的地位,改善运输工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在联合国、ILO、IMO、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代表船员的利益,致力于如下问题的解决:排除低标准船、促使方便旗船国籍国承担责任、追求海上劳动的安全性、消灭海盗行为、致力于船员资格证书的伪造、疲劳、事故、船员劳动条件、生活条件、育儿等有关的男女平等问题的解决。再度提醒人们认识到船舶对船员来说,既是工作场所又是生活场所,在此基础上,为维持和改善有关船员最低标准的国际法规则,通过海事安全委员会,提高海员工作的安全性。

(2)在社会公正和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为和平而工作。

(3)保护其成员利益,帮助其成员工会开展活动。ITWF在非洲、美洲大陆、亚太地区、欧洲各地进行活动,以各种各样的方法支援船员和船员工会的活动。

(4)为其成员提供研究和信息服务。

(5)向有困难、遇到麻烦的运输工人提供帮助。通过海员工会组织提供面向各国海员工会的服务,支援加盟工会,还通过普通船员特别委员会致力于传统海运国家船员失业的问题。

(二)ITWF的主要机构

1.代表大会

大会是该组织工作与发展的最高决策机构,每4年召开一次。由加盟工会向大会派遣有投票权的代表6人组成,会长1人,副会长5人(其中4人要来自世界不同的地区,1人必须是女性)。

2.理事会或书记局

这是该组织的常设机构,负责人为书记。

3.执行委员会

由加盟工会的37人组成。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在两次大会期间负责组织ITWF的全部活动。

4.管理委员会

归执行委员会领导,管理该组织的日常工作。

(三)ITWF的作用

从ITWF支援加盟工会,保护地域性交通运输工人利益的方法中可以看出ITWF的作用。ITWF通过构筑信息共享的共同战略组成工会。其工会组织在国际会议上与各种产业工会和跨国雇主进行协商。如ITWF在国际海事组织、国际劳工组织等国际组织举行的国际会议上代表船员发挥着重要的作用。ITWF还特别组成国际作业组,处理劳动安全卫生和特定的技术问题。此外还支援加盟工会的联合行动。当某个国家的交通运输工人工会与雇主或政府对立,需要来自其他国家工会支援的时候,ITWF便提供国际援助,通过国际性的行动和压力,对于其工会组织目的的达成起到了推动作用。

ITWF在能够对雇用劳动、安全等作出决定的国际劳工组织、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等,代表运输工人的利益;在经济开发计划署、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上提出有关交通运输工人的问题。

(四)ITWF所开展的活动

由于国际性的交通运输技术和组织发生了大幅度的变化,使得世界经济全球化成为可能。这种全球化要依靠卫星通信、廉价的海运费用、空运费用及集装箱化,还要有适合地理区域之枢纽的公路、铁路网,世界性的港口经营人、跨国公司、国际航空公司相互联结。经济全球化要求大量的前所未有的人和物以前所未有的低运费发生位移。但是,来自所谓经济现代化之压缩成本的压力,使得海运经济中因方便旗船制度的出现,形成了低安全标准和不适当的劳动标准,在陆上也形成了汽车司机的危险且长时间劳动的非人道现象,经济区域化也使得运输工人的劳动密度加大,劳动条件恶化。

ITWF针对交通运输工人特有问题展开国际性的活动,如针对铁路工人的安全问题,针对公路工人延长劳动时间的问题开展有目的的活动,最早最有效的也最为有名的活动就是反对方便旗船的活动。

ITWF自1948年7月开始通过船员组和码头装卸工人组展开反对方便旗船的运动,以此来维护船员的劳动权利。可以说ITWF是开展抵制方便旗船活动最早的一个组织。方便旗船于1922年开始出现,40年代以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1958年期间开展了为期4天的抵制方便旗船的运动。其结果使得其后的二三年时间内方便旗船数量的增加较为缓慢。但其后,再度增加,到1971年末,已经占全世界船舶吨位的20%,到2001年方便旗船达到了87939艘。截至2009年1月,中资船舶悬挂方便旗船1555艘、5559万载重吨,占总载重吨位的59.91%。[12]在目前的方便旗船制度下,虽然某船旗国拒绝了对一低标准船的登记,但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内,就可以在不需要船体检查的情况下取得其他国家的国籍。联合国秘书长对此评论如下:船舶所有人和经营人不考虑国际法的因素是因为其这样做有经济利益,某一船籍国注销了一艘低标准船,但仍可以找到以有利条件登记的船籍国进行登记,这对船东来说是一件容易的事。正因为如此,与其说现行制度抑制低标准船,还不如说是助长了低标准船的发展。船籍国对本国船舶管理的忽视,已构成对航行安全和环境安全的威胁,进而会引起水产资源的枯竭。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也对方便旗船登记制度提出了一系列的强化策略和管理措施。但是因为开发计划署涉及多个国家的管辖权问题,为了准备真正有效的管理,需要众多国家的协助。

ITWF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致力于揭露方便旗制度的危险性。此外,还和许多国际组织,如绿色和平组织、地球的证人、地球之友等协作在2002年发表共同声明,呼吁各国政府要制定船籍国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的概括式的反恐计划。声明中指出,部分船籍国的登记手续简单到令人吃惊的程度,只用网上登记就可以了。另外,许多船舶登记是依据商业标准以特许的方式进行登记的,这种情况也对国家主权的概念引起怀疑。轻易违反国际规则不仅会成为恐怖主义攻击的对象,也会成为违反国际最低标准的通道,成为船员及其家属痛苦的根源。如果仍允许低标准船的继续存在,就会给海上人命、财产和环境带来损失。声明中支持必须建立船舶和船旗国之间的“真正联系”的观点。在共同声明中指出:“现在的状况是无力的,不仅部分船籍国不履行国际义务,甚至没有那种责任意识,沿岸国也欠缺保护本国利益的能力。我们现在就面临着或者由船旗国采取适当的措施,或者是使方便旗船制度渐渐地解体,或者是沿岸国或地域组织为保护国民及社会的利益而制定统一的政策这两条路选择的问题。”

ITWF工作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海运界的本国船主义,也就是使船舶回到所有人国籍国进行登记,但在当前的形势下,作为策略措施之一,是通过订立集体合同的方式改善方便旗船员的待遇。具体而言,就是制定标准较高的ITWF集体合同,之后,对于低于集体合同之标准的船舶采取抵制运动。而且对于满足ITWF集体合同条件的船舶发放蓝皮证书,持有这一证书的船舶不在抵制之列。ITWF集体合同是专门为方便旗船而制定的。在加盟ITWF活动开展的较为有力的地方,许多方便旗船都受到过抵制运动的“礼遇”。其中澳大利亚和瑞典港口的ITWF加盟工会较为活跃。

2009年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以及菲律宾和新加坡的工人联合会发起了一场东南亚周活动。由海员和码头工人工会以及国际运输工人联合会一同组织的这一活动周,旨在防止各种对海员的剥削。

ITWF称:“由于缅甸海员尤其容易受到虐待,其所面临的困境是目前最需要关注的地区之一。ITWF附属的东南亚海员工会正致力于海员的人权保护。在泰国,缅甸海员工会得到了泰国工人联合会——包括公路和铁路运输工人联合会在内的支持,以保护缅甸海员以及渔业工人在泰国的合法权益。”[13]

(五)ITWF的加盟工会

交通运输产业工人工会,可以申请加入ITWF。在得到批准之前,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并履行一定的手续。ITWF的全部活动依赖于加盟工会交纳的会费,会费的额度依据会员数量的多少而定,对于经济困难的工会,还可以减少付费。这些会费用于支援加盟工会的活动,还设置特别财务以向支援抵制方便船运动的船舶提供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