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儿童文学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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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儿童文学的审美创造(5)

与此相对,作为创作主体的成人作家所接受和理解的是一种代表着人类现实意识最高水平的自觉意识。它摆脱了原始思维状态,由人类社会文化心理素质的历史积淀、后天形成的智力结构与不断发展着的社会生活的印记结合在一起。因此,他们创作的儿童文学从一开始就是一种不同于原始艺术的现代社会的艺术品。作家把客体对象人格化,完全是出于一种现实意识上的自觉,一种艺术表现和艺术感染的需要。在这里,人格化实际上是一种拟人化,是一种受理智支配的,在理智上对艺术画面的真实虚假一清二楚的艺术操作。正是在这一点上,将儿童文学的两种不同审美意识——成人作家的审美意识和儿童读者的审美意识区别了开来:创作主体的审美意识是现代人通过自我体验模式对世界的自觉把握;接受主体的审美意识则是与原始意识相通的,是通过自我体验模式对世界的不自觉的认同。因此,儿童文学作家既要真正地认识和把握儿童思维、儿童审美意识的特点,又必须超越儿童,引导儿童,提升儿童,发挥创作主体对儿童文学的主导作用。

应当指出,长期以来,儿童文学创作者们只强调创作主体应顺应儿童心理,满足社会对儿童的教育要求,把儿童文学的创作秘诀归结为“以儿童的眼睛去看,以儿童的耳朵去听”的“童心”复活。这种观点固然重视了接受对象的心理机智,但却排斥了作家的主体意识,忽视了创作主体的思想情感、审美理想、观察力、想象力、幻想力及其激情、气质、禀赋、灵感等诸多主观因素对艺术作品的作用。如果不在理论上将“童心”与艺术家之心加以区别,将儿童—原始意识的非科学性、非逻辑性、虚幻性等特征与成人—现实意识的科学性、逻辑性、真实性等特征区别开来,那么就容易滑入对“童心”的盲目崇拜,影响到儿童文学价值尺度的实现,阻碍真正艺术品的诞生。而真正的儿童文学艺术品应是既扎根于儿童又超越于儿童,既紧紧把握住了儿童审美意识又自觉地引导与升华这种意识。这类作品“大抵是属于第三的世界的,这可以说是超过成人与儿童的世界,也可以说是融合成人与儿童的世界”(周作人语)。它是充满童趣的别一番“诗的意境”,充满生命的别一种“象外之象”。

注释:

[1] 雷永生:《皮亚杰发生认识论述评》,20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

[2] 此诗由四川省儿童文学作家邱易东向本书提供。

[3] 雷永生:《皮亚杰发生认识论述评》,18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

[4] 刘守华:《中国民间童话概说》,169页,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85。

[5] 雷永生:《皮亚杰发生认识论述评》,19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

[6] 雷永生:《皮亚杰发生认识论述评》:21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

[7] [法]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363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8] 同上书,359页。

[9] 叶圣陶:《给少年儿童写东西》,见《东方少年》创刊号。

第三节 儿童文学审美创造的艺术实践

文学可以滋润儿童的心灵,文学应当用美去滋润儿童,但,美是难的。儿童文学的审美创造也是难的。儿童文学审美创造是一个复杂的课题,需要作多层次、多角度的探讨。

一、儿童文学的艺术真实不同于成人文学的艺术真实

儿童文学应坚执“以善为美”的美学理想。首先要通过文学审美的途径来充分地保护和珍视儿童精神生命中的本性之美、本善之美,使童心努力地不为恶俗所异化。与此同时,则要将这种儿童精神生命中的本性之美、本善之美艺术地导向现实,建构起一种具有艺术实践本性的儿童文学审美创造形态。

文学创作是作家认识、反映和阐释对象世界的活动,因而存在着“真实性”原则。“真实性”是文学产生与实现其认识与审美价值功能的基础和前提,但是文学生产要求的“真实”是艺术真实。艺术真实既不同于生活真实又有别于科学真实,是一种特殊的审美化的真实。相比于成人文学,儿童文学的艺术真实又有其自身审美化真实的特殊性。

第一,儿童文学的艺术真实不同于成人文学的艺术真实,在认识、反映和阐释对象世界的真实性方面,应当与成人文学拉开距离。因为生活真实的某些内容是不适宜于在儿童文学中展现的,如同现实社会的某些场所“儿童不宜”一样。儿童文学不必,也没有精力朝成人文学生活题材与艺术范式靠拢。高尔基说过:“儿童的精神食粮的选择应该极为小心谨慎。父辈的罪过和错误儿童是没有责任的,因而不应当把那些能够向小读者灌输对人抱消极态度的读物放在首要地位,而应当把那些能够在儿童心目中提高人的价值的读物放在首位。真实是必须的,但是对于儿童来说,不能和盘托出,因为它会在很大程度上毁掉儿童。”“心灵由于过早熟悉生活中的某些东西而受到毒害;为了使人不变得胆小,变得庸俗,不熟悉这些东西倒是一件大幸事。”

为什么儿童没有必要知道生活真实的全部秘密?根本原因在于儿童自身的特点与精神兴趣,儿童有自己的心灵状态和感知世界的方式。那么,儿童文学应在生活真实的哪些方面与成人文学拉开距离呢?这就是四个远离:第一,远离暴力。第二,远离成人社会的恶俗游戏与刺激。第三,远离成人社会的政治权力斗争。第四,远离成年人的性与两性关系。

暴力是一种杀伤力很强的暴烈性行为,如战争、凶杀、恐怖等,最后导致生命的毁灭。儿童刚来到世上,他们对世界充满了无比美好与光明的想法。人们如果硬要用暴力这种“真实”去打破他们的梦,那就会彻底扭伤儿童心理的正常发育。因而儿童文学是十分忌讳将这种成人社会真实存在着的现象展示给儿童的。如果确实因为作品的情节需要无法回避,那就必须采用一种“淡化”的处理方法,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成年人的社会有娱乐,有享受,也有刺激神经的办法,甚至有游戏文学,但所有这一切都或多或少地带上了恶俗的性质,吸毒、赌博、卖淫、战争、暴力、血杀。尽管这是社会上鲜活地存在着的“真实”。因此,任何负责任的、有良知的儿童文学作家,都会在自己的作品中,让儿童远离龌龊之地,不蹈恶俗之境。成年人的恶俗是不知羞耻,丧失“共同耻感”。儿童文学必须要让儿童懂得羞耻之心,一个灵肉健全的人必须有耻感。

政治权力斗争是极其错综复杂的,它既与体现各种不同价值观念与利益关系的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治文化纠结在一起,又与特定政治背景与场合下的阴谋诡计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对于从根本上来说还不了解社会,更不了解政治文化,没有形成任何确立的社会目标能力的儿童来说,显然是无趣的、无益的和难以理解的。硬要将这种复杂的政治文化现象强加给儿童,那只会造成儿童心灵的倾斜与紧张。

儿童的年龄特征与性发育还远不到性与两性这个层面,他们无法理解与想像这些尚属神秘与遥远的东西。社会上那种“早熟的苹果好卖”“性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之类似乎是为儿童幸福着想的做法,实质上只是过早地破坏了儿童的心灵,剥夺了他们的童年梦,骚扰了他们的精神世界。儿童文学当然也要表现男生女生之间的“来往过密”,但那只是在精神层面,而且是一种十分美好的情窦初开的朦胧吸引,是具有本性之美、本善之美的诗意情感的展开,这在中外优秀儿童文学,主要是少年小说中有着动人心扉的审美表现。自然,这与成人文学中的那些赤裸裸的两性关系是根本无涉的。

文学作品的阅读与欣赏是离不开读者的感受和体验的,而这种感受和体验是需要由读者自身的人生阅历、人生经验体悟作为心理背景的。高尔基认为唯有“文学家和读者的经验结合一致才会有艺术真实——语言艺术的特殊魅力”,读者也才能充分地理解和评判作品的内涵与价值。由于少年儿童的人生阅历与心理背景还远没有进入到成年人那样的层次,因而,难以理解与体验成人社会错综复杂的人生百态与心理图式,即使天才少年想要窥破成人社会的秘密和炎凉,最多也不过是“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而已。因而,儿童文学在题材内容的选择上,自然应当,而且必须与成人文学有所区别,甚至是“井水不犯河水”。至于上面提到的那四个方面的内容自然更应当是儿童文学需要远离的了。儿童文学的题材内容主要指向少儿生活世界及其内在的精神生命世界,指向儿童思维特别敏感与趣味盎然的幻想世界、动植物世界、大自然世界、英雄世界以至神魔世界。

必须说明的是,儿童文学的题材内容应当,而且必须与成人文学有所区别,应当,而且必须坚执四个“远离”的审美取向。这并不是说儿童文学可以回避真实的现实社会人生,对儿童进行“瞒和骗”。恰恰相反,儿童文学从来不主张回避真实人生,更反对对儿童采取“瞒和骗”的做法。真实的现实社会人生有光明也有阴暗,有幸福也有苦难,有春风化雨也有严寒冰霜。儿童文学不但不回避阴暗、苦难与严寒冰霜,而且一贯坚持将这些真实的人生告诉儿童,将丰富驳杂的社会百态纳入儿童文学的创作视野。无论是外国作家安徒生的古典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狄更斯与马洛的批判现实主义长篇儿童小说《雾都孤儿》《苦儿流浪记》,还是中国作家叶圣陶的现代童话《稻草人》、柯岩和萧育轩的当代长篇少年小说《寻找回来的世界》《乱世少年》及董宏猷的跨文体小说《一百个中国孩子的梦》等,都在将真实的社会人生“撕破”给孩子看,用艺术的形象化的审美途径,告诉孩子们“真的人”“真的世界”“真的道理”(张天翼语)。在中国儿童文学理论批评史上,更有强调“把成人的悲哀显示给儿童,可以说是应该的,他们需要知道人间社会的现状,正如需要知道地理和博物的知识一样”的著名理论主张。这一主张实际上对20世纪中国儿童文学的现实主义发展思潮产生过重大影响。它是20世纪20年代以沈雁冰(茅盾)、郑振铎、叶圣陶、谢冰心等为代表的文学研究会发起的“儿童文学运动”的基本理论观念。这一观念经郑振铎1923年在为现代中国第一部短篇童话集——《稻草人》所作的序言中首次明确提出以后,直接影响和促进了二三十年代儿童文学创作的批判现实主义倾向。之后,茅盾又在1933年发表的《论儿童读物》等系列评论中,提出了儿童文学“要能给儿童认识人生”等看法,使这一观念得到了进一步深化。鲁迅在1926年写的《二十四孝图》中,更是旗帜鲜明地反对在儿童读物中对孩子的“诈作”行为。他说:“小孩子多不愿意‘诈’作,听故事也不喜欢是谣言。”供给孩子的读物必须肃清这一“诈”字,而“诈”——“瞒和骗”正是成人社会典型的恶俗之一。儿童文学一贯反对“瞒和骗”的“诈作”行为。“诈作”是一种阴谋诡计,是与儿童善良的心地和开放升腾的生命绝对悖逆的,因而也是儿童文学深恶痛绝的。儿童文学主张告诉孩子们人生的真相,主张“把成人的悲哀显示给儿童”,但绝不是主张把成人的“恶俗”“诈作”“暴力”显示给儿童。

苦难与“恶俗”“诈作”“暴力”等虽然都是尘世的真实,但它们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苦难是人生的无奈、不幸,需要同情与拯救;而“恶俗”“诈作”“暴力”则是人生的污秽与“脓疮”,需要彻底抛弃与割除。儿童是人生个体生命的开始,是人类群体的希望之所在。不管在什么时代、什么社会、什么民族,儿童总是与希望、未来和理想联系在一起,因而也总是被视为需要特别加以呵护的对象。只有在儿童时期才没有私有的观念,没有对金钱的崇拜,对权力的渴望,没有残害别人求取个人幸福的意识,而所有这一切恰恰是使人类堕落的根源。人类堕落的根源在成人文化中,而不是在儿童的梦想里。正是为了人类未来的健康发展,儿童文学必须选择保护儿童的本性之美、本善之美这一审美价值取向。

第二,儿童文学的艺术真实是以儿童的精神特征为审美创造基础的,即要契合儿童的思维特征、心理特征、社会化特征,特别是儿童的思维特征。

在成人文学的审美创造中,真实性的概念是基于“艺术是生活的反映”这一认识提出来的,是指反映在作品中的作家的主观认识与客观事物的一致性。就其内容来说,其强调的是“事理之真”与“情意之真”的有机统一,即“既反映了生活的真实关系,又真切地表达了人们的意志、愿望。”艺术真实所反映的生活本质真实,是通过一些具体人物的关系和行动所体现出来的生活的特殊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