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小学语文课程与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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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小学语文课程概述(1)

本章重点

深入理解小学语文课程的性质

明确小学语文课程目标体系的特点

理解小学语文课程的新理念,掌握其实施策略

第一节 小学语文课程的性质

一、小学语文课程性质认识发展的历史追溯

课程的性质,是指一门课程区别于其他学科课程的根本属性。只有科学地认识小学语文课程的性质,才能准确地制定小学语文教学目标,正确理解教学内容,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

(一)20世纪50年代以前

20世纪50年代以前,在国家制定的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课程纲要)中,虽然对课程性质并未做明确的界定,但从这些文献中关于课程目标设定的核心理念而言,基本能体现出对课程性质把握的大体走向。

1.1904年《奏定学堂章程》

《奏定学堂章程》是清朝政府颁布的关于学制系统的文件。该章程是中国近代第一个以教育法令公布并在全国实行的学制,它根据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等几个阶段的划分,对学校教育课程设置、教育行政及学校管理等做了明确规定。该章程中指出:“其要义在使通四民常用之理,解四民常用之词句,以备应世达意之用。并使习通行之官话,期于全国语言统一,民志因之团结。”这里的语文课程旨在学习语言、交际运用、道德教化和精神培育。

2.1912年《教育部订定小学校教则及课程表》

1912年《教育部订定小学校教则及课程表》规定:“国文要旨,在使儿童学习普通语言文字,养成发表思想之能力,兼以启发其智德。”这里的语文课程旨在学习语言、表达思想、启发智慧。

3.1923年《小学国语课程纲要》

《小学国语课程纲要》指出:“指导儿童练习运用国语,养成其正确的听力和发表力”,“指导儿童学习平易的语体文,并欣赏儿童文学,以培养其阅读的能力和兴趣”,“指导儿童练习作文,以养成其发表情意的能力”,“指导儿童练习写字,以培养其正确、敏捷的书写能力”。这里的小学语文课程旨在语言训练、语言运用、语言表达和语言欣赏。

从以上对课程目标的设定不难看出,尽管因时代不同而有所差异,但小学语文教育的核心理念是不变的,那就是“语言”。

(二)新中国成立至20世纪末

1.1956年《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草案)》

1956年教育部颁布的《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草案)》指出:“小学语文学科是以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儿童的强有力的工具”,“小学语文学科是各科教学的基础”。

这是教学大纲第一次涉及思想性、工具性和基础性,为此,小学语文学科的基本任务是发展儿童语言,即提高儿童理解语言和运用语言的能力,然语焉不详。

2.1963年《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草案)》

1963年5月颁布的《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草案)》明确指出:“语文是学好各门知识和从事各种工作的基本工具。”这是大纲第一次明确小学语文学科的工具性性质。

3.1978年《全日制十年制学校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试行草案)》

1978年2月,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十年制学校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试行草案)》指出:“语文是小学的一门重要学科”,“它的重要特点是思想性和语文教学的辩证统一”,“学生学会了看书、作文,掌握了语文这种基础工具,对于学习其他各门知识是非常重要的”。这里点明了思想性是语文学科区别于其他学科的重要方面。

4.1986年《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

1986年12月,国家教委颁布的《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明确指出:“小学语文是基础教育中的一门重要学科,不仅具有工具性,而且有很强的思想性……”至此,较为全面地概括了小学语文课程性质的三个方面,即基础性、工具性和思想性,对小学语文课程性质的认识开始整合。

5.1992年《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

1992年1月教育部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指出:“小学语文是义务教育中的一门重要的基础学科,不仅具有工具性,而且有很强的思想性。”该界定基本上是承袭前说。

(三)21世纪以来

1.2000年《语文教学大纲》

2000年教育部新制定的《语文教学大纲》开宗明义地指出,“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旗帜鲜明地表达了小学语文学科的两个性质——工具性和文化性;继而阐述:“小学语文是义务教育阶段的一门基础学科,对于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科学文化素养,对于学生学习其他学科和继续学习,对于弘扬祖国的优秀文化和吸收人类的进步文化,提高民族素质,都具有重要意义。”显而易见,《语文教学大纲》将小学语文课程性质概括为工具性、文化性和基础性。

2.2001年《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

2001年3月随着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的颁布,对于小学语文课程的性质有了重新的认识:“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语文素养是学生学好其他课程的基础,也是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基础”。这两段话涉及了小学语文课程性质的两个方面:工具性和人文性。

3.2011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

最新颁布的2011年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简称《语文课程标准》)对2001版课程标准进行了修订,其修订是在本轮课程改革10年实践的基础上展开的。关于课程性质的表述,较之2001年的课程标准有较大的变化:“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应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提高思想文化修养,促进自身精神成长。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由此可见,小学语文课程标准对于课程性质的界定明确了工具性和人文性统一的基本特点,同时强调了该课程的综合性、实践性。

二、小学语文课程的性质及其内涵

2011年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应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提高思想文化修养,促进自身精神成长。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

(一)语文课程的工具性

新中国成立以前,叶圣陶先生就曾说过:“说话是一种独占重要的工具”,“国文是一种工具”。[1]1953年叶圣陶先生再次强调:“语言教育的一个主要任务是让学生认识语言现象,掌握语言规律,学会正确地熟练地运用语言这个工具”,“语言是形成思想的工具,是认识世界的工具”。[2]小学语文课程的工具性表现为:一是指语文本身是表情达意、思维、交际的工具。小学生通过对字词句篇的学习,学会阅读,学会交际,从而为走向社会做好准备。二是学习其他学科和终身学习的基础工具。对于中国的小学生而言,对其进行语言文字的教育,就是母语教育。其他任何学科的学习,都必须以母语识得为基础,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在小学课程中,语文课程是基础的基础。同样,任何一个人的终身学习,都离不开母语的学习基础。三是传承文化,传达社会价值观的工具。语文教育还有一个任务就是传承中国传统文化。所以,传统文化在诵读、习得中得以保留,在交流中得以传播,在文化发展中得以创新。正如《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前言”中写道:“语文课程对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增强民族文化认同感,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

(二)语文课程的人文性

所谓“人文性”,《辞海》中这样阐述:“人文指人类社会的各种文化现象。”当然,“各种”文化现象,显然就包括了先进的和落后的、科学的和愚昧的、优秀的和次劣的、健康的和病态的。因此,在语文教育中,人文应该指人类文化中的先进部分和核心部分,即先进的价值观及其规范。其集中体现的是,重视人,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简而言之,人文,即重视人的文化。

语文课程的人文性,是指语文负载着祖国的优秀文化和人类的进步文化,是指语文教育教学中的文化特质——文化知识和文化精神的体现。语文学习过程是人实现自我成长的过程,是激发人的创造力与生命力的过程;语文教育活动是在特定的时空中教师与学生双向对话的过程,是一个积极的生命运动过程。在语文学习中,人文性意味着语文课程要把人文精神的养成作为课程目标的一种价值取向。

(三)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

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二者之间是表与里、皮与毛、血与肉的关系,谁也离不开谁。工具性是“表”,人文性是“里”;工具性如“皮”,人文性如“毛”。工具性是人文性的基础,是人文性的载体;人文性是工具性的灵魂。“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离开“工具性”谈“人文性”,语文课便没有了存在的价值;同样,只有工具性,没有人文性,语文课便只有孤立的字、词、句、篇,枯燥的、机械的语言训练,便失去了情感和韵味。所以说,工具性和人文性,只有和谐地统一在一起,才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1]来凤华:《语文教育中的两种流弊:“形而上”和“形而下”》,载《新课程研究(下旬刊)》,2010(1)。

[2]来凤华:《语文教育中的两种流弊:“形而上”和“形而下”》,载《新课程研究(下旬刊)》,2010(1)。

第二节 小学语文课程的目标体系

小学语文的课程目标指的是从语文学科的角度规定的语文教学应当达到的人才培养的具体规格和质量要求。语文新课程的目标体系由总目标和阶段目标组成,每个阶段目标从“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和“综合性学习”五个领域提出要求。课程目标根据“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设计。五个领域和三个维度相互渗透,融为一个整体。

一、小学语文课程总目标

(一)总目标

《语文课程标准》关于总目标的描述如下:

①在语文学习过程中,培养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健康的审美情趣,发展个性,培养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

②认识中华文化的丰厚博大,汲取民族文化智慧,关心当代文化生活,尊重多样文化,吸收人类优秀文化的营养,提高文化品位。

③培育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增强学习语文的自信心,养成良好的语文学习习惯,初步掌握学习语文的基本方法。

④在发展语言能力的同时,发展思维能力,学习科学的思想方法,逐步养成实事求是、崇尚真知的科学态度。

⑤能主动进行探究性学习,激发想象力和创造潜能,在实践中学习和运用语文。

⑥学会汉语拼音,能说普通话,认识3500个左右常用汉字,能正确工整地书写汉字,并有一定的速度。

⑦具有独立阅读的能力,学会运用多种阅读方法,有较为丰富的积累和良好的语感,注重情感体验,发展感受和理解的能力,能阅读日常的书报杂志,能初步鉴赏文学作品,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能借助工具书阅读浅易文言文,背诵优秀诗文240篇(段),九年课外阅读总量应在400万字以上。

⑧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达自己的见闻、体验和想法,能根据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发展书面语言的运用能力。

⑨具有日常口语交际的基本能力,学会倾听、表达与交流,初步学会运用口头语言文明地进行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

⑩学会使用常用的语文工具书,初步具备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积极尝试运用新技术和多种媒体学习语文。

“总目标”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这三个维度提出,比较全面。总目标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第①~⑤条,主要从语文素养的宏观角度入手,侧重于“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和“过程与方法”两个维度提出。

第①、②条侧重“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明确提出“培养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健康的审美情趣,发展个性,培养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相比较2001年实验稿的课程标准,增加了“集体主义”、“发展个性,培养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2011年的课程标准重视文化建设,增加了“提高文化品位”,使得认识、吸收、关注、尊重文化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要求,对学生自身的文化素养有了明确的要求。

第③~⑤条侧重“过程与方法”,分别从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制定了教学目标。

第二层次是第⑥~⑩条,从具体语文能力培养角度着眼,侧重于“知识与能力”维度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