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杂志讽喻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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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局长报销

刘局长是从一个小科员“熬”上来的。刚当局长那会儿,样样事情都很检点,可时间长了,他心里的那根“弦”渐渐松了下来。

一天,他对妻子说:“别看我这个局长官不算大,可权力大得很呢,不信我给你打赌:你要啥东西,尽管去买,只要我在发票上签个字,就能让司机拿去报销。报得了,今后在家里你得把我当大爷侍候着;报不了,我把你当王母娘娘。怎么样?”

妻子很高兴:“好啊,一言为定!”

当晚,妻子上街给自己买了一套三百元的套装,回家后把发票交给刘局长。刘局长接过一看,撇撇嘴说:“才三百元?真是小儿科!”他龙飞凤舞地在发票背面批了四个字“同意报销”,然后签上自己的大名。

第二天,妻子把发票交给刘局长的小车司机,司机拿去财务科,果然全数报了。

妻子见报销这么容易,就刹不住手了,隔了一天,她买回一副八百元的金耳环,刘局长又签字“同意报销”。又买回一条二千元的金项链,刘局长还是照样签字“同意报销”……

只一年多时间,妻子想有的都有了,她很满足。

一天,妻子突发奇想,想给刘局长开个玩笑。这天晚上,刘局长喝得醉醺醺地回到家里,妻子先给他沏了杯茶,然后拿出一张条子,刘局长看都不看,拿起笔来就签:同意报销。

妻子接过条子哈哈大笑:“你看你,这也能报销?”

刘局长一愣,酒醒了,拿过纸条一看,原来这是自己以前写的一份个人履历。他火了,破口大骂:“妈的,这是老子的命根子,你也要报销?”

可是,世上的事就是这么巧!没过几天,刘局长因贪污受贿被检察院查办了。他哭丧着脸,对前来探监的妻子说:“你看,这下真把老子给报销了。”

(邓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