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记得多年以前的高考选报志愿时,父亲一直怂恿我报法律专业。在他们那代人的观念中,学法律的将来都能当大官,手握生杀大权,威风得很。其逻辑大概是:大学毕业包分配;学法律的只能进公检法;公检法都是实权单位;所以,学法律有出息。
可是我很抗拒,因为我是个理科生,向往以严谨的公式和周密的逻辑解决问题。而在我的观念中,学法律的人就是当法官,而法官的形象通常是抱着厚厚的法条、戴着高度的眼镜的老学究,每天反复背诵那些枯燥的文字,然后拿出来讲大道理。这一点都不像理科的公式那么富有美感。
这与我想象中的未来背道而驰。
然而父亲诱惑我说:「学法律的将来也不一定就是当法官啊,也可以当检察官,负责找出证据指控犯罪。你不是爱看侦探小说吗?这个职业很适合你啊。」
我脑子一热,立马幻想出我将来在法庭之上用逻辑和推理辩得罪犯无话可说的场景,毅然在第一志愿填上东部某知名法学院。
大学期间的实习,我先后在法院的经济庭(后来改名叫民二庭,一点也不形象了)、刑事庭、执行庭实习,也见识到法官们威风凛凛的一面。经济庭的案件一判就是几十万上下,抓人还是放人都是刑庭法官说了算,执行庭更威风,直接上门抓人贴封条。
于是大学毕业那年,我脑子一热就在公务员报考时填上了一个我以前从未听说过的法院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