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多数人只要有时间、精力、金钱等客观条件的许可,都愿意拥有某种闲暇,来阅读和欣赏文学艺术作品——小说、散文、诗歌、影视剧等等,有些人读小说、看电视连续剧以至有废寝忘食、通宵达旦的,但是未必人人都会想一想文学是什么,如果让他解释一下什么是好作品,什么是坏作品,标准是什么,等等,他可能什么都说不出来。
这种情况有的时候甚至发生在某些作家身上,一些作家,他们对世界有非常敏锐的感觉,也有非常好的表达天赋,他们可能写出非常富于技巧性、思想性的作品,但是他们在观念上却是十分模糊的,他们可能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写出了这样的作品,这些作品又在什么层面上为读者的解读提供了多向的可能性。
也因此,在文学的领地里,能创造的人(作者)和能理解的人并不是一回事,能欣赏的人(读者)和能理解的人也不是一回事。现在,我们学习文学概论就是为了在“作者”、“读者”之外,让自己成为一个“能理解的人”——文学世界的第三类人。什么是“能理解的人”呢?他和一般意义上的作者和读者有什么区别呢?如果说作者是创作了作品的人,是有文学创造能力的人,读者是阅读了作品的人,是有文学欣赏能力的人,那么,“能理解的人”就是指能解释文学作品,对文学作品有鉴赏力的人,他不仅仅能欣赏文学作品,碰到好的作品会感动,感到审美的愉悦,而且他能说出这好的作品美妙在什么地方,从这个角度说,“能理解的人”比“能欣赏的人”又高了一筹,他不仅知其然,还知其所以然,能把本来属于本能和感受领域的欣赏活动提高的理性水平,寻找仅仅适用于文学的独特观念和定义,在外部确定文学同人类其他活动的联系,在内部确定文学内部诸要素之间的关系,等等,这些都要求他能超越任何单个作品,离开具体作品的鉴赏而达到普遍的层面。在此意义上,我们说我们学习“文学概论”就是为了做这样一种“能理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