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个有知识的中国人来说,加入本国思想的传统主流,不做被剥夺国籍的中国人,是一种很自然的期望。我是在全国英语最好的大学毕业的——那又有什么了不起?我因为幼承父亲的庭训,儒家经典根底很好,而我曾把它铭记于心,每一个有学问的中国人都被期望铭记孔子在《论语》中所说的话,它是有学问的人会话的重要内容。但我的书法很糟,是中国缺乏教养的人最显著的标记。我的关于中国历史、中国诗、中国哲学及中国文学的知识,充满漏洞。现在我是在北京——中国文化的中心。我觉得好像剑桥大学一年级的一个英国学生和他的导师谈话一样。那个导师用烟喷他,并且喋喋不休地谈及斯温伯恩、济慈及霍斯曼。对于这些文学家,那个学生只是一个泛泛之交。一个有才智的小伙子经过这样的会谈之后的第一件事,是去图书馆读斯温伯恩、济慈及霍斯曼,这样他在第二次会谈时才不会显得那般土气和无知。这是我们所称的真正大学教育正常的程序,通过心与心的关联,甚至也可以说是通过传染来进行的。我带着羞愧,浸淫于中国文学与哲学的研究。广大的异教智慧的世界向我敞开,真正大学毕业后的教育程序——忘记过去所学的程序——开始。这种程序包括跳出基督教信仰的限制。
外表上,我是一个有成就的教师,我在清华大学做得不错。清华大学是用美国退还的赔款建立的。这所大学发展迅速,成为中国最现代及设备最好的大学之一,而它那时正开始建筑一座壮丽的图书馆。它有一位不平凡的中国籍校长与一批本土及美国的好教授,它坐落在北京郊外一个从前满洲王公的花园。但心智上我是笨拙的,而且不善适应。直到那个时候我仍有时被胡适博士视为清教徒。我是一个清教徒,我对一位非基督徒的诗人或学者报有和善、友爱的期望。我的体质不适于饮酒,酒可使我眼睑干涩、闭合。至于烟斗,我愿为这可靠的精神安慰者永远辩护。虽然我自称为异教徒,但像罗马酒神节这样的东西,那时仍非我的能力所能理解,现在仍是如此,在罗马将领的宴会中斜倚在卧榻上吃用金盘送上来的一串葡萄,我一直是一个旁观者。在对待女人方面,在清教徒教育中的训练则有某些益处。当礼拜天我的某些同事去嫖妓时,我却在清华大学主持一班主日学,而清华是一所非基督教大学。一位同僚教授称我为处男,直到结婚时我仍是如此。这就是我喜欢巴黎夜总会的脱衣舞的原因所在。没有一个人能像一个好的清教徒这般正当地欣赏脱衣舞。我永不会像大学里的富家子弟那般文雅和自信,虽然我在后来的日子里学习在男人与女人的社会中安详、自然,我仍学不会在一个家伙背上猛地一拍的动作。我想这是因为高山的精神永远不会离开我,而我本质上就是来自乡村的男孩,这是“异教徒”一词语源学的真意。直到现在我仍喜欢穿着袜子在我办公室的地毯上行走,并视之为生活中最奢侈的享受之一。我以为人的双脚,即因为上帝为了叫人行走而创造了它们,所以是完美的。对它们,不能再有什么改良,而穿鞋是人类退化的一种表现。托马斯·沃尔夫曾在《天使,望故乡》一书中亲切地写,天使脚趾跷起,因为他生来就是如此。有时,晚上在曼哈顿区的街上散步,我因妻子一个大声的哈欠,或突然的、故意拖长的尖叫声而对她表示愤怒。因为我虽然在曼哈顿水泥铺的行人道上行走,我的眼仍能看见山巅未受拘束的天空,我的耳朵仍能听到山泉甜蜜的笑声,而我并不害怕。
我常想,作为一个富家子弟,要文雅,要知道在什么时候闭嘴,要懂得静待升官,真不知道这其中的滋味是怎样的。因为在中国,作为学生,就要成为统治阶级的一员。我曾看见一位来自官宦家庭的同事,他的出身和前途无可怀疑地是官场。但我来自福建——不是来自上海或北京。我们在整部中国历史上出产诗人、学者及美人,但没有产高等官吏。[1]
在外交部的短暂时期,我发现这位同事已学会闭嘴,对任何人都彬彬有礼,态度自然。他在办公室,把时间都花在喝茶及看报纸上。我对自己说,这个人将来一定会成为一省的首长,结果果然不出我所料。我常想彻底弄清楚这种不说话的神秘与闭嘴魔术和升官主义的关系。而我所得的结论是,一个兵把他的血贡献给国家,但永不放弃他的荣誉;一个真正成功的官吏为他的国家放弃他的荣誉,但永不奉献他的血。一个兵的责任是只去做及去死;一个好政治家的责任是只去做而永不谈及它,他所做的只是爱他的国家。
短暂的神学研究曾动摇了我对教条的信仰。有一位教授想用如果这里有A和B,则二者之间必有一条关联线C,来使我相信圣灵在神学上的必要性。这种经院派一法的傲慢和精神上的独断,伤害了我的良心。这些教条产自迂腐的心,在对待灵性方面的事情时像对待物质方面的事情一样,甚至把上帝的公正和人的公正相提并论。那些神学家充满自信地认为,他们的结论会被接受,成为最终的盖上了印并装入箱子保留至永恒。我当然予以反抗。这些教条中有许多是不相关的,且掩蔽了基督教的真理。按典章编成的次序而论,保罗比彼得知道得多,而第四世纪的教父比保罗知道得多。按他们真言的比较而论,耶稣知道得最少。
我已失去对信仰的确信,但仍固执地抓住对上帝父性的信仰。圣诞节在清华大学主领主日学班时,那颗大星怎样准确地把三位东方博士引领到马槽所在的那条街,我已经很难做出这种想象了。我只能在桑塔亚那[2]的感觉中欣赏天使们夜半歌声的象征美。圣诞老人是失去了魅力的神话,但仍是一个美丽的神话。虽然如此,但在我自己切断和基督教会的联系之前,还必须遭遇某些事。
在北京,我和两位具有一流才智的人接触,他们给了我难以磨灭的影响,对我未来的发展有不同的贡献。其一是代表一九一七年中国文艺复兴的胡适博士。文艺复兴,和其他较重要的事,严格说来就是反儒学。胡适博士,当时是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生,在纽约放出第一炮,这一炮完全改变了我们这一代的中国思想与中国文学的趋势。这是文学革命,在中国文学史上是一个路标,提倡以白话取代文言文,以白话作为文学表现的正常媒介。同时,国立北京大学有一个信奉共产主义的教授陈独秀,编辑《向导》机关报。胡适回国在北京大学任教,博得全国的喝彩。我和他在清华大学相会,是触电般的经验。对于这个运动的整体进步,我直觉地予以同情。同代的中国大学者,梁启超、蔡元培及林长民,都参加这个运动。然后保罗·门罗、约翰·杜威,在我出国留学之前,又来北京大学访问。(我一九二三年从德国回国在北京大学任教,毛泽东在那里当图书馆管理员——但没有人注意他,我也从来没有见过他。)
总之,文艺复兴是一种解放的力量,是中国知识分子与过去所做的一种全面的分裂。一方面军阀们在交战,另一方面中国知识分子被他们自身挑战及斗争的紧张情绪支配,北京是充满活力的林纾——那位我姐姐曾读过他的作品的伟大译者,同时也在北京大学,谴责白话为“引车卖浆之徒”的语言。哪里有斗争,哪里便有活力,便有思想及研究的推动,有为它而战或为它而反抗的主义。年轻的中国彻底地被震动。共产主义者陈独秀继续谴责儒家的整套系统,特别反对祭孔及寡妇守节。而胡适,一个典型的理性主义者,以科学考据为依准,其实较为温和,写文章像一位学者。陈独秀谴责迷信,如通灵人用它写出诗句的中国扶箕。当然,那个机关报能轻易地作反对缠足的努力,因为我们已经生活在民国时代,所以这种努力有点像马后炮。一个热心的学生写着:“我们大家都要肩负起所有中国女人的小脚(的责任)。”——这对新的自由战士而言确是一种不寻常的任务。你想,事实上至少有五千万双中国女人的小脚要肩负,而这位青年可能有一双软弱的膝头。我不免被北京大学吸引,我出洋回国之后便在那里任教。在这思想大动乱中,我为自己的得救而埋头研读中国哲学与语言学——每一种我可以抓得到的东西。我漂浮在中国觉醒的怒潮里。
但是有一个人不加入呐喊的行列。他一八八五年从柏林大学、爱丁堡大学及牛津大学回国,他比我高一代,在他看来,我们这些民国时代的青年新贵是无知而鄙陋的,即使不被现在称为民主的近代群体崇拜所腐化,灵魂也已被玷污得鬼鬼祟祟。他说我们是“近代没有辫子的时髦中国人,回国的留学生”,“曾向英美的人民学习,不是循规蹈矩,而是‘行为不端’的人”。他是一个怪物,但不令人讨厌,因为他是具备一流才智的人,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有见识和深度,不是这个时代其他人所具备的。在中国没有一个人能像他这样用英语写作,他挑战性的观念、目空一切的风格,那种令人想起马修·阿诺德的泰然自若,有条理地展示他的观念和重复申说某些话的风格,再加上托马斯·卡莱尔的戏剧性的大言,以及海涅的隽秀。这个人就是辜鸿铭。辜鸿铭是厦门子弟,像是料理中国人文主义大餐前的一杯红葡萄酒。由于他把一切事情颠覆,所以在我信仰的方向上扮演着一个吹毛求疵者的角色。
我觉得最好是引用萨默塞特·毛姆对他的描写。毛姆没有提及辜鸿铭的名字,而在他那本《在中国屏风上》中用“那个哲学家”来代替。毛姆在扬子江上游的四川省[3]见过他,那时大约是一九二一年。下面是一篇生动的描写,极能显示这个人性格的要点。
这里住着一位有名的哲学家,我这次有点艰苦的旅行动机之一就是想见一见他。他是中国儒学的权威。据说他英语、德语都说得很流利。他曾多年做皇太后总督之一的秘书,但现已退休。每星期的几天里,他家大门都为那些寻求知识的人开放,宣讲孔子的教训。他有一班门徒,但人数不多,因为那些学生大都喜欢他简朴的住宅及朴实中的高贵。如果向他提及外国大学的建筑与许多野蛮人的实用科学,只会被他轻蔑地开除。从我对他的一切所闻看来,我断定他是一个有个性的人。
当我提出想和这位著名的绅士见面时,主人立刻安排,但是过了许多天还没有消息。我问起来,主人耸耸肩。
“我送了一张便条通知他来这里一趟。”他说,“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来。他是一个脾气很大的老人。”
我不认为用这般傲慢的方式接近一位哲学家是适当的,所以他对这种呼召置之不理的做法并未使我感到惊讶。我寄一封信给他,用我所能想到的最有礼貌的词句问他可否让我去拜访他。就在两小时后,我接到他的复信,约定第二天早晨十时会面。
当这位哲学家走进客厅时,我立刻向他的赐会表示感谢。他指给我一张椅子,帮我倒茶。
“你想见我,我感到很荣幸。”他说,“你们国家的人只和苦力与买办打交道,他们以为中国人如果不是苦力,就一定是买办。”
我想冒险抗议,可是我还不了解他话语的真意。他背靠在椅子上,用一种嘲弄的表情望着我。
“他们以为只要自己点点头,我们就一定会去。”
我知道他仍然对我朋友草率的通知而感到不满。我不知道该怎样回答,喃喃地说了一些恭维话。
他是一个老人,身材很高,留一条灰色的细长辫子,长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眼睑下有很重的眼袋。他的牙已有残缺,而且变色。他骨瘦如柴,手优美而小巧,干枯得像鸟爪。曾有人告诉我他吸食鸦片。他穿着一件黑长衫,戴着一顶小黑帽,长衫和帽子都已破旧不堪了,穿一条深灰色的裤子,裤腿束在脚踝上。他在观望,并不十分知道应采取什么态度来待我,保持着一种戒备状态。……我从他的态度上感到他松弛了下来。他像一个全身端严起来等待人家来替他拍照的人,听见快门咔嚓一响,才恢复他的自然本性。他拿他的书给我看。
“我在柏林取得哲学博士学位,”他说,“后来又在牛津大学读了一段时间。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要说,英国人对哲学没有很大的胃口。”
虽然他把话说得像有点歉意,但显然他还高兴说了一件大家多多少少不能同意的事。
“我们曾有过一些对思想界略具影响力的哲学家。”我提醒他。
“休谟和柏克莱?我在牛津时这两位哲学家在那儿任教,他们深恐得罪他们的神学同事。他们不会追求他们思想的逻辑结论,因为怕危及他们在大学圈子里的地位。”
“你曾研究过哲学在美国近代的发展吗?”我问。
“你是说实用主义?它是那些对不可思议的事深信不疑的人的最终避难所。我喜欢美国的石油胜过美国的哲学。”
接着还有更多类似的尖酸话语。我想毛姆的人物造型是真实的(我曾立誓不用批评家爱用的曲词套语,“有洞察力”),他说:“他对西方哲学的研究,只能满足他所谓的‘智慧只能在儒家经典中找得到’的那种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