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岁月沧桑(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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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他一挥手吆喝:“弟兄们,去撵他们屁股,多拣几条枪回来,骑马过海!谭发仔完蛋啦这地头日后就是我光头佬的啦!”

几十个喽啰呐喊着追过去。

快天亮的时候,谭发仔一伙狼狈不堪地退回到马岭村前。

跑了大半夜,又受了惊吓,喽啰小厮们一个个满脸灰土臭汗,衣衫不整,如同一群丧家之犬惊弓之鸟,腰弯的跟虾米似的立在那里,伸长脖子直喘气。有些业余土匪还吓得尿了裤子,眼角挂着泪珠子,那神态活脱脱如一群待宰的羔羊,哪里象是下山作恶的强盗。

清点一下人数,少了三分之一,武器丢了一半。

谭发仔又气又恼,气的是叫人打了埋伏,恼的是这群窝囊废竟将自己揾食的家伙都丢弃了,莫非以后还赤手空拳去打劫不成?!

唯一叫他感到安慰的是喜红并没有跑失,混在喽啰们当中跟着回来了,她手里还拿了杆看样子是捡来的土枪。只是草帽掉了,一头长发凌乱地披散着,汗珠子将脸蛋上的黑漆刷成横七竖八一道道的,看着就象阴曹地府里蹿出来的夜叉女鬼,要是半道出现在人面前,准能把人吓个半死,谭发仔忍不住咧嘴要笑,可一瞧见旁边那帮丢盔卸甲的喽啰们,他马上又笑不出来了,板着脸孔领着残兵败将上了马岭村。

喽啰们散去,进了屋门,谭发仔对喜红道:“我原本以为你走失了呢,没想到你还捡了杆枪回来,好,这才像是我谭发仔的女人!”

咣当,喜红把枪往桌上扔去,一撇嘴道:“我是想走来着,可你让我上哪儿去呀,再流落江湖卖唱,继续让你们这些臭男人欺负?丢那妈还不如老娘去欺负别人哩!”

“哈哈哈……”谭发仔大笑起来,他随即一把搂住喜红狠狠地亲一口她的脸蛋:“看来你这死女包还挺聪明的嘛,跟着谭哥我以后亏不了你!”

喜红抹抹沾在腮帮的口水,一把扯开衣襟,敞胸露怀地一屁股坐在太师椅上,大声吆喝使唤妹仔给她打洗脚水来。

半夜里,远处激烈的枪声惊醒了根娣,她爬起身来紧张地聆听着动静。

难道是谭发仔来了吗?这个催命的恶贼呀到底还是不肯放过梁家呀!

根娣穿上衣服下了床,点上油灯,顺手将一把剪刀揣入怀里。

她走到厅堂的天井旁,望着如锅底般漆黑的天空,她的心里并不十分紧张,因为她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她在静静等待着厄运的到来。

枪声渐渐稀疏。

可能那个恶贼已经围住村口了吧。

根娣暗暗忖度着。

黎明时刻,村子里仍是死一般的寂静。

莫非——那帮贼佬先去了官塘村抢何家?

根娣思疑。

如果是那样,天亮的时候,大概就会来这儿啦。

根娣端坐在厅堂当中那把椅子上,手里紧紧攥着剪刀,眼睛直直地盯着大门口。

天终于亮了,大门猛然被人撞开。阿七急匆匆闯了进来:“东家,听、听说昨天夜里、在虎山那里,谭、谭发仔跟另一股土匪干了起来!”

根娣一愣,随即问:“那恶贼现在呢?来咱们村了吗?”

阿七摇摇头:“打了一夜,谭发仔损失了不少人马,缩回贼窝去啦!”

“啊,这是真的么?!”

根娣似乎有些不太相信地问道。

“刚才,镇上乡团的人赶过去,说是抓了两个负伤的小贼,他们这样交代的。”

阿七答道。

根娣喜出望外,一下站起身来连声道:“真是老天开眼菩萨显灵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呵!”

“是呀东家,那谭发仔勒索的钱咱也不用给啦。”

阿七兴奋地道。

“是呀是呀,我、我去……去装几炷香还神……”

根娣松开握得汗津津的剪刀,正要迈步,谁知身子一软,又瘫倒在椅子上了。

“东家,你怎么啦?”

“阿七,我、我没事……忙你的去吧,我、我得躺一下歇息歇息。”

根娣绵软无力地道。

水潭中学坐落在水潭镇的西边,那座古色古香的红砖绿瓦大楼分外醒目,直至今天仍旧是这所侨乡名校的标志性建筑,这是当年由五位校董以及华侨们共同集资建成的教学主楼,四层高,也是当时镇上最高最气派的建筑。

这所中学建于民国九年,是四邑最早建起来的中学堂之一,原先仅设初中部,后来又曾设高中部,共有六个年级的学生三百人。由于是华侨资助办的学校,校风比较开明,也是四邑地区最早实行男女同校的学堂,教师当中有不少留过洋或者在省城广州念过高等学堂的,师资素质在四邑一带也是数一数二。

公元一九二六年春,是梁耀荃在水潭中学堂念高中的最后一个学期了。

如今的他,已经长成一个十八岁的小伙子,中等的个头,体格结实匀称,双目炯炯有神,这是一个精力充沛、脾性倔强而略带几分腼腆的学生哥。

下午课后,学校操场上一群高年级的男生正在打排球,叫喊声欢呼鼓掌声连成一片,场边聚集了不少下了学的男女生,津津有味地在观看着比赛。

排球在上世纪初传入,首先在侨乡盛极一时,尤其是乡镇中小学,不少师生都非常喜爱打这种九人制的排球。九人制的排球攻防来回球比较多,极富观赏性。

梁耀荃也在场上,他原本只在旁边观看,谭家富打累不玩,硬拽他上去顶替自己,梁耀荃脱下学生服外套,绾起袖子上了场。他的球技并不怎么好,可他却特别卖力地奔跑扑救,救起了几个险球,赢得了场下观众一阵喝彩。

他有点惬意地扫视一下场外观众,人堆里站着一个身材高挑的漂亮女生,正在翘首鼓掌。

比赛继续,梁耀荃浑身忽然好象有了使不完的劲,跑动扑救更加卖力。他不愿承认这突如其来的力气其实跟场外站着的那个高个子女生有关系。但从那一刻起,他似乎进入了一种异常亢奋的状态中,运气也格外的好,屡屡打出超水准的球,连他自己都暗暗称奇。

他使尽全身气力高高跃起,鼻子尖几乎要触到球网的绳索,一扬手扣在白色的球体上,球儿如高空坠落下的石头一般重重地砸在了对方场地内。

“好嘢!靓波!”

观众堆里又发出一阵欢呼鼓掌声。

梁耀荃抹一把额头上涔涔的汗水,又朝观众群的那个位置扫了一眼,人堆里却没了那个美丽的身影,取代她的是一个矮胖戴着眼镜的女生。

“阿荃,快接球呀!”

同伴一声大喊,梁耀荃从愣神中慌忙伸出双臂垫球。

嘭!皮球砸在他胳膊外侧斜飞出界。

“怎么搞的,你眼睛长脑后去啦!”

一个高个麻脸的队友呵斥他一句。

梁耀荃眉头一皱本想还击他,可还是按捺住。

对方发球,一记勾手飘球,急速旋转的皮球飞过球网急速坠向梁耀荃面门,梁耀荃急忙双拳一挡,嘭!排球反弹在麻脸的后背射出界外。

“丢那妈,你会不会打球呀!”

麻脸骂道。

梁耀荃一昂脑袋回敬道:“你有本事就打几个好球我看看,瞎喊什么!”

“你个衰仔欠揍!”

麻脸瞪着他绾起衣袖。

梁耀荃毫不示弱地握紧拳头逼上前,眼看要起内讧,队友们急忙分开他们。梁耀荃一甩手蹿下球场,将外套往肩膀一搭,气冲冲地离开。

他大步走出校门,漫无目的地一路游荡着来到了河边。

清澈的河水缓缓地淌过脚下,他似乎感到有些疲倦了,坐在岸边一块石头上,呆呆地望着水底下摇曳着的水草丛以及悠闲游弋其间的小鱼虾们。

腼腆要强的性情,使得梁耀荃在校内交往的圈子并不大,跟他要好的同窗就那么三几个。平日在班上,他是个话语不多的人。不过这并不代表他是个内心苍白贫乏的人。

十八岁的他,心中充满了执着而稚嫩的理想主义,当然也有了与理想相伴而来的烦恼忧愁。

他时常徘徊在理想与现实之间的沟壑里苦恼不已。

日头西斜,暮色降临了,梁耀荃浑然不觉,仍旧坐在河边呆呆地出神。

搭在右肩上外套好象被悄悄地拉扯而去,梁耀荃一怔,回头看去,一条毛茸茸的大黄狗嘴里衔着衣服一角,正试图叼走。

梁耀荃骂了句,一巴掌打在狗脖子上。汪汪!黄狗愤怒地吼叫两声,松开了衣服,却并不准备离开,而是立在原地,挑衅似的朝他吐着粉红的舌头。

梁耀荃有些恼火了,捡起地上的衣服,嗖地直起身体,一挥拳头打算吓走这条讨厌的大黄狗。讵料黄狗却不怵他,低下头撅起屁股做出一副战斗的姿势,并向他龇牙咧嘴地吠了几声,跃跃欲试地预备攻击。

“阿黄,别闹别闹!”

一声清脆的嗓音传过来。

黄狗一听主人的叫唤,立马垂下脑袋摇头摆尾地奔向十几米开外的主人那边。

梁耀荃寻声望去,河边柳树旁的路上,走过来一个穿着湖蓝色绉缎滚边对襟衫,黑裙白袜灰布鞋的姑娘。

姑娘伸出一截水葱般的手指对黄狗摇摇:“阿黄,你又惹事了吧?”

“呜呜……”

黄狗摇尾乞怜,温顺地厮磨着姑娘的小腿。

梁耀荃立在原地犹豫着是否应该过去跟黄狗的主人打招呼,因为那狗的主人竟是那个在球场旁看球的高个头女生何凤懿。

凤懿却已经来到了梁耀荃面前。

“嗳,原来是你呀。”

何凤懿也认出了他。

梁耀荃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嗯。”他支吾了一声权作回应。

“是阿黄惹你了吧?”

“嗯,我在这儿歇歇脚,那狗……它叼我的衣服。”

“呵,那是它跟你开个玩笑,玩呐。是不是呀,阿黄?”

黄狗蹲在凤懿身边,眼睛始终警惕地瞅着梁耀荃,神态并不那么友善,这叫梁耀荃也不免有点忐忑,他握紧拳头,小心地保持着与阿黄的距离。

凤懿笑了笑,手指往东边一指,对阿黄道:“人家不想跟你玩呐,你先回家去吧,乖!”

阿黄夹起尾巴,顺从地一路小跑离去。

“好啦,咱们说说话吧。”

姑娘落落大方地坐在梁耀荃身旁一块石头上。

梁耀荃有点局促不安,不知道说啥好。

他那游移的目光盯在了姑娘手里拿着的一本书,那本不太厚的书被卷起来握着,看不清楚书名。

凤懿见他不语,便开口道:“你平时——是不是喜欢打架?我的意思是,你特别不能容忍别人对你的不尊重?”

梁耀荃哼了一声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尊严么,那些不懂得尊重人的家伙,不应该客气,应该教训教训他!”

“所以,你下午在球场那儿打算教训人了是吗?”

梁耀荃一愣,他没料到球场上那一幕都被她瞧在眼里了——原来她并没有离开。他低下头没吱声。

“别误会,我没有贬损你的意思,我只是觉得,你大可不必那样冲动,毕竟中学生在校园里打架不能算是件光彩的事情,你说是吗?”

她像教导孩子一般对他说道。

梁耀荃没有回答她。

“或许,你应该做点别的事情呀……”清爽的笑容荡漾在她俊美丰润的脸庞上,“哎,能告诉我吗,你还有哪些兴趣爱好?”

“我……喜欢读书,你手里拿的是本什么书?让我看看?”

梁耀荃指了指凤懿的书道。

“噢,这是一本诗歌集子,你——喜欢诗歌么?”

凤懿说着将书递给梁耀荃。

“约翰·济慈诗集。”梁耀荃看了看封面,然后摇摇头将书还给她道:“我不怎么喜欢这种书,我爱读一些大英雄的传纪,比如象华盛顿、拿破仑还有咱中国的岳武穆戚继光等等。”

“那你可以到学校的图书馆去看看,你喜欢的书那里也许都有。”

“是吗,我没去过那里,只是,听同学讲起过……”

“读书人哪能不学会利用图书馆呢,明天我就带你去办一个借书证,那里的图书至少有上千册,看都看不过来。嗯,多看书,增长知识面,陶冶自己的性情,以后你就不会那么冲动啦。”

虽然梁耀荃对何凤懿的话并不十分的赞同,可他还是答应明天在约好的时间内跟她一块到校图书馆。

“哦对啦,我还没问你到底叫什么名字呢。”

“梁耀荃,你呢——叫什么?”

其实他已经知道她的名字,但是他有些失望这个自己留意已久的女生至今还不知道自己的名字。

“我叫何凤懿,哎呀,我得回家吃饭啦。”

暮色中,俩人匆匆分手而去。

读书陶冶性情不假,还应该更加明辨是非才对,决不能当敢说不敢干的蛀书虫!

梁耀荃心里这样告诫自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