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仙侠漫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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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3章 灵魂穿

正在这个时候,我感觉到自己的不对劲,是的,没错,从我能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全方位的看到梦颜的一举一动的时候,我都没有说过什么不对劲的话,但这个时候我却有了感觉。

啊,我想,我现在有必要再说一遍:我是一块通灵玉佩,可是感知佩戴者的心事和情绪,也具备千里眼和顺风耳的能力,鬼知道我经历了什么才有这样的能力,还有我为什么而存在,为什么我这么牛却没有一个神仙注意到我的存在。最后关于自我介绍,再说一句,我的用途只是一块作为装饰的玉佩。

我的主人是天上能说会道八面玲珑,又懂得如何明哲保身,所以深得准备活到出本子的中年抠脚大妈王母信任。的荷花仙子,真身就是一朵白莲花。她是准备活到出本子的中年抠脚大妈王母身边的亲信,是个秘密的红人,因为她的主要职责不是负责天~上~人~间的莲花,而是经常帮准备活到出本子的中年抠脚大妈王母下凡搞点儿人间的土特产回来供她***思凡的心。

我的主人没什么追求,但也不是素餐尸位,她最大的愿望就是“平淡生活,世界和平”,在天庭从不广泛交友,更不拉帮结派,独来独往,逍遥自在。当然在到处都是规矩的天庭你哪儿来的自在?

所以她最喜欢的事情就是下凡,在一个有日月交替、四时更跌、六气变化的地方,踏千山暮雪,赏五湖山色,看花木荣枯,感受人间冷暖。这是个秘密,也是主人的心事,只有她自己知道。

我都主人曾经发挥了她的白莲花潜质,为了逃避王母娘娘的牵制而故意替天庭元老顶罪,被罚下地府服役三年,柳凡云作为我的主人的爱慕者,一路跟随,不管是刀山火海,他都风雨无阻。

从地府回来之后,主人被派去了极乐世界,接着又去下界除妖,那件事之后,忆晴升了职,成了神仙,而我的主人也开始面临感情阻碍,那个阻碍就是忆晴。从那次事件之后,主人带回了梦颜,梦颜是幸福花,曾经依附在天外损石上的一颗种子,每隔多久那颗石头就会降临继而毁天灭地,那颗种子则会在天地间生根发芽,然后让天地间重新充满生机,面貌也要焕然一新。

天庭存在了多久,已经无人可查,但是这颗天外陨石的事情,却没有人会去质疑。

天庭一直在寻找这颗石头,天文学家都不知道哪一颗才是……

而这个时候,我感觉到了自己身上的异样。

紧接着,我和外界的一切失去了一瞬间的联系,再次能够看清这个世界的时候,我发现一切都很不同。

映入眼帘的是白色的天花板???我为什么会知道那东西叫做天花板啊喂!

然后移动眼珠,眼珠?

我一下子弹起身子坐起来,才发现自己是在一个房间里,这里的一切我都能叫出名字,都觉得在我的脑子里它们本来就是存在的,记忆?

怎么回事?

我通过脑中的记忆,和洗手间镜子里的那个人,得知自己的名字叫做李谦哲,从小生活在这个叫做璨阳市的城市里,单亲家庭,有一个母亲,名字叫做李虹利,她现在在医院工作,护士长。父亲已故,职业是警察,在我七岁的时候因公殉职。我的学习很好,这不是让我从小到大最出名的原因,最出名的原因是我这张脸,被称作天使般的面孔,贵族的气质……这个时候我居然吐槽不出什么鬼,因为对着这张脸,我想说些——优雅的话?哎呀,真是尴尬。

为什么会进入这个身体才是最重要的吧!

我低着头一边思索着,一边从洗手间走出来回到原来的卧室,在床边坐下。这个房间的前主人看来~经常自己收拾房间,因为我有这段记忆。

但是对于,为什么画风一转,我来到这里,就是记忆全无。

我什么也想不起来!

回头看看桌上的闹钟,已经是早上八点二十分了。

这时候床头的手机响起来,我将它拿起来,这动作我做得并不熟悉,就是现在映入我眼帘的自己的手臂,看起来都是陌生又熟悉。

手机显示那是“妈妈”,我也知道接听键怎么滑~动……

“喂?”

“谦哲,你醒了吗?”

这声音好温暖,应是这身体主人一生的依恋了。

“醒了。”我只能这么说,妈这个字至少我现在叫不出来,我得先习惯了他的记忆啊。

“感觉身体好些了吗?你最近熬夜太晚了,昨晚你说心脏疼,我看你只是发烧了……”

接着她说了什么,我也大概知道了,诶,我就好奇,护士长诶!怎么会连我是高烧还是熬夜猝死都分不出来?总算知道我会出现的大概原因了,因为这个身体的主人死了……因为我现在能感觉到他的记忆里有一块我很熟悉的物件……

我被寄放在他身体里。

挂上这个电话,你儿子活过来了,但他已经死了,现在的他其实是我。

手机自动返回主界面,我看了一眼上面的日期,8月26日,快开学了。

在快开学的时候,这个身体的主人死了,我想努力回忆起来,他为何而死,不会是单亲家庭的关系吧!

回到镜子面前,看着自己苍白的脸,这就是学霸的脸色吗?搞什么?我凭着他的记忆,用他家的日用品洗漱了一番,头发也不是很脏,就换了身衣服,然后把换下来的衣服拿去洗衣机里洗了,我在渐渐熟悉着这个身体,和他的记忆。

然后拿去晾晒,再凭着记忆找到李虹利放在冰箱里做好的吃的,拿去微波炉里加热,我真的很害怕这是什么味道,因为身为通灵玉佩的我没吃过这种东西啊,只知道衣绿羽和柳凡云很喜欢到人间去下馆子,但是这个是普通人自己做的,不一定会比馆子里的好吃,真的。

但是等我尝了第一口之后,这是妈妈的味道啊,因为记忆的关系,我一点都不觉得难吃,可是却越吃越心疼……这不是生理上的痛,明显就是一种难以言说的心酸的疼,唉,男主人不是死了吗?这种疼难道又和记忆有什么关系啊……

听说是猝死的啊,所以现在活过来了,吃过饭洗洗碗,去房间收拾了手机什么的,我准备去外边转转,因为一直熬夜,肯定是需要放松的。

等我走出房间的时候,那就是午后了。

我在熟悉着他的记忆。

他有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和他从小玩到大的,名字叫做李言轩,虽然和男主人一样都姓李,但是没有什么血缘关系,李言轩的父亲和男主人的父亲是好同事,以前是警察学院的好校友,在男主人的父亲去执行任务的时候,李言轩的父亲也去了,但是那次因公殉职的人里没有李言轩的父亲。李言轩性格腼腆胆小,长得本来很好看的,就是从来不能主动和别人说话,而且多看几眼就会面红耳赤弄得话都说不出口,所以大家也只好自动避开李言轩了。他人真的挺善良,默默的做好事,被人知道了也不吭声,被人抢了去也从不生气。

还有一个名叫林俊彦,他家很有钱,好吧,如果用男主人的话来说,这肯定不是最重要的,但我读取他的记忆的时候,我个人觉得这个才是重点。他从小学乐器学了几十种,只要是高雅的全学了,还每年寒暑假都要出国跟着父母见世面,英语应该说是挺好的,但是他的英语成绩是所有成绩里最差的,他宁可去了日本说日语,去了葡~萄牙说葡~萄牙语,都不愿意好好说英语。他以前性格压抑,好像是因为他~妈妈从小就让他去上那种贵族学校,而她妈妈的身份可以用“麻雀飞上枝头变凤凰”来说明,所以经常被那些政治联姻、家族企业、白富美配高富帅的家庭看不起。本来也不是他的错,但是他还是受到了不少排挤,本来只想和大家好好相处,做朋友的,结果还被扣过盗窃的帽子……直到他初中时候遇到了男主人和李言轩,有了朋友,才一切都好转起来,高中也没有听家里的出国去上,还是留在国内。

这个林俊彦身边有一个很神奇的小姑娘,从幼儿园就和他是同桌,这个小姑娘的父母都是农村来的务农人员,在当地开了个小店,专门卖村里的一种食物,有“壮阳”效果,慢慢的在璨阳市卖出了名,所以把女儿也送入了高级学校。差不多贵族学校家里有钱的孩子都喜欢跟家里更有钱的孩子一起呆着,觉得有“共同语言”似的,然后那个小姑娘也被冷落。但是林俊彦对这个小姑娘一开始不了解,后来俩人应混得很没节操了。那个小姑娘名字叫孙心纯。

差不多男主人身边的朋友就是这三个人。

慢慢的,我走到了这个广场上,有河。

走过来的时候,风吹起了我外面穿的没洗扣子的白色衬衣的衣角,我正在想这个男主人都喜欢穿些什么衣服的时候,就听见身后有人窃窃私语,成了人之后,我好像不能够明确听清楚别人的声音了,但是听到了这样的话。

“啊!他好帅!”

“他是不是就是那个李谦哲?哲王子?”

王子?男主人还是个王子?他不是个平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