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八月之光(福克纳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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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莉娜坐在路旁,望着马车朝她爬上山来,暗自在想:“我从亚拉巴马州到了这儿,真够远的。我一路上都是走着来的。好远的一路啊。”她想着虽然我上路还不到一个月,可我已经到了密西西比州,这一次,离家可真够远的。打从十二岁起,我还没离开多恩厂这么远过呢。

父母去世之前,她从未去过多恩厂,尽管一年里她要去镇上七八次,每次总是在星期六,坐着马车,穿上邮购来的衣裙,一双光脚丫子踏在马车底板上,而鞋子却用张纸包好放在座位旁边。等马车快进镇子的时候她才穿上鞋。她长成个大姑娘后,总要叫父亲把马车停在镇口,让她下来步行。她不肯告诉父亲为什么她宁肯步行而不愿坐在车上。他以为她喜欢平坦的大街和街边的人行道。实际上,她认为这样一来,看见她的人,她走路遇到的人,都会相信她也是个住在城镇里的人。

她十二岁那年,父母在同一个夏天去世,死在一个只有三间小房和一处公用厅堂的小木屋里,死在一间点着虫绕蛾飞的煤油灯的房里,室内光秃秃的地板被光脚长年累月地踩踏,平滑光亮得像用旧的银器。她是家里活下来的孩子中最小的一个。先是她母亲去世,临死时她说:“好好照顾你爹。”莉娜这样做了。后来有一天,她父亲说:“你去多恩厂跟麦金利过日子吧。收拾收拾东西,做好准备,他一来你就跟他走。”说完他便咽了气。她哥哥麦金利赶着马车来了。下午他们便把父亲埋在乡村教堂后面的小树林里,用松木板立了块墓碑。第二天早上,她和麦金利一道坐上马车去多恩厂,从此离开了家乡,虽然当时她可能还不知道这一走便永远不会回来了。马车是她哥哥借来的,他答应过要在天黑以前归还。

她哥哥在厂里干活。村里的男人不是在这家厂里做工便是为它服务。这家厂采伐松木,已经在这儿开采了七年,再过七年就会把周围一带的松木砍伐殆尽。然后,一部分机器,大部分操作这些机器的人,靠它们谋生的人和为它们服务的人,就会载上货车运到别的地方去。由于新机器总可以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添置,有些机器便会留在原地:立在断砖头和杂草堆中的车轮,形容憔悴,扎眼刺目,不再转动,那副样子真叫人触目惊心;还有那些掏空内脏的锅炉,以一副倔头倔脑、茫然而又若有所思的神情支撑着生锈的不再冒烟的烟囱,俯视着到处都是树桩的、萧瑟肃静而又荒凉的田野——无人耕耘,无人栽种,经过年复一年的绵绵秋雨和春分时节的狂风骤雨的冲刷侵蚀,渐渐成了一条条红色的堵塞得满满的沟壑。于是,这个即使在全盛时期也上不了邮政部地名录的小村子便被人彻底忘却,连那些继承这份遗产的、肚子里有钩虫的子孙后代也记不得了;他们拆掉房舍,用来当烧饭取暖的柴火。

莉娜到来的时候,村里大约住着五户人家。这儿有条铁路,有个车站,每天有一趟客货混合的列车,发出尖厉刺耳的声音飞驶而过。人们可以挥动红旗叫列车停下来,但它通常总是像个幽灵似的突然从满目荒凉的丛山中钻出来,像个预报噩耗的女巫尖声哭喊着,从这个小得不像村庄的村子、这个像颗断线的项链里被人遗忘的珠子似的小村庄横穿而过。莉娜的哥哥比她大二十岁。她上他家去住的时候几乎记不起来他的模样。他跟一个老在生儿育女的老婆住在一栋没油漆过的、有四间房的屋子里;一年中几乎总有一半时间,嫂子不是在卧床生育便在产后调养,这时候,莉娜便操持全部家务,照料别的几个孩子。后来,莉娜曾喃喃自语:“我想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我自己也就很快有了孩子。”

她在屋后一间披房里睡觉。这间房有扇窗户,她学会了摸黑把它打开、关上而又不弄出一点儿声响;房里还睡着别的人,先是她的大侄儿,后来是老大和老二两个侄儿,最后是同三个侄儿一块儿住在里面。她在这儿住了八年之后才第一次打开这扇窗户,但开关了十来次便发觉根本不该去碰它。她对自己说:“我命该如此。”

嫂子告诉了哥哥。于是他注意到她的体形在起变化,他本来早些时候就该注意到的。他是个很严厉的人,汗水冲掉了他身上的温柔、豁达和青春气质(他刚四十岁),只剩下了在绝望中苦苦挣扎的毅力和固执,以及对并无多大指望的祖传血统的自豪感。他骂她婊子,斥责那个男人(他猜对了,因为年轻的单身汉或者满身锯木屑的色鬼比村里人家的户数还少),但她不肯认错,虽然半年前那男人便溜了。她说来说去总是那句话:“他会捎信给我的,他说了要来接我的。”她毫不动摇,绵羊似的等待着,充满卢卡斯·伯奇之流所依赖和深信不疑的耐心和忠贞不渝,即使到了真正需要他们的时刻,他们也不打算露面。两个星期后,她又一次从窗户爬了出来。这一次爬起来有些困难了。她想:“要是先前爬起来这么困难的话,我想现在就不会爬窗户了。”她完全可以在大白天从门口走出去。谁也不会阻拦她。这她心里也许明白。但她仍然选择了晚上,并且从窗口爬出去。她带走了一把棕叶扇,一个用印花大手帕扎得紧紧实实的小包。里面除了零碎东西外,还有三毛五分钱的硬币。她穿的是她哥哥穿的鞋子,他送给她的,还有八九成新,因为夏天他们谁也不穿鞋。她一走上泥土路,便脱下鞋来拿在手上。

她这样走在路上快有四个星期了。过去的四个星期,使人想起走了很远的这段日子,像一条宁静的通道,用坚定不移的沉着自在的信念铺成的通道,满是善良的叫不上名字的人们的面庞和声音:卢卡斯·伯奇?我不知道。没听说过这一带有谁叫这个名字的。这条路吗?通往波卡洪塔斯。没准儿他会在那儿。有可能的。这儿有辆顺路的马车,它会带你一程的;在她身后伸延的通道,漫长单调,平静而又一成不变,她总是在行进,从早到晚,从晚到早,日复一日;她坐过一辆又一辆一模一样的、没有个性特色的、慢吞吞的马车,车轮都吱嘎作响,马耳朵都软耷耷的,像是化身为神的无穷无尽的马车行列,仿佛是那古瓮上的绘画,老在前进却没有移动。[1]

马车朝她爬上山来。刚才在大约一英里外的路上,她曾从它旁边走过。当时马车停在路边,套着挽具的骡马在打盹,脑袋朝着她前进的方向。她看见这辆车,还看见蹲在围栏那边牲口棚旁的两个男人。她只瞥了一眼马车和那两个男人,这一眼无所不包,疾速自然而又意味深长。她没有停步,围栏那边的人多半没注意到她看了一眼马车,也看了一眼他们。她没再回头。她径自走远了,步履缓慢,鞋带松散在脚踝上;她一直往前走了一英里,爬上了山顶。然后她在排水沟边坐下,脱下鞋子,双脚踏在浅沟里。隔了一会儿,她开始听见马车的声响。她听了好一会儿,终于看见马车爬坡上山来了。

马车年久失修,没有上油的木车轴和铁架子发出尖厉的吱吱嘎嘎的声响,缓慢而又刺耳;这响声像八月天午后的干燥而又拖沓的一连串声响,越过炎热而困慵的寂静,一直传到半英里开外的地方。尽管骡马仿佛受了催眠似的不懈地机械般一步一步走着,车身却似乎停滞不前。马车仿佛永远停滞在半路,老半天进不了一步,缓慢得难以察觉,好像一粒破旧的珠子穿在道路这条微红的细线上。这慢吞吞的劲头让人瞧着瞧着眼睛便不管用了:恍恍惚惚,视觉与感觉融为一体,看不见马车了;像这条路一样,在白昼和黑夜之间平静单调地变化着,像一段量好要用的线重新绕到卷轴上去。最后,马车的声响传过来了,好像来自天边外的某个无足轻重的穷乡僻壤,声音缓慢尖厉却又毫无意义,像是一个幽灵行进在离它自身形体半英里开外的地方。“隔得那么远,我听得见可还看不见,”莉娜想。她这样想着,仿佛已经上路,又一次坐着马车;她想这么看来,在我搭上那辆马车之前,在那辆马车来到我等候的地方之前,我似乎先坐着车走了半英里,而等我下了马车,它还会载着我又走半英里的路呢她等在那儿,不再理会那辆马车,听任心思懒洋洋地、自由自在地疾速驰骋,眼前浮现出陌生人的和善面孔,耳畔响起和善的说话声卢卡斯·伯奇?你说你在波卡洪塔斯找过了?这条路吗?去斯普林韦尔的。你在这儿等等,一会儿就有辆马车过来,把你载到它要去的地方她想:“要是卢卡斯·伯奇一路到了杰弗生镇,那他在见到我之前就能听见我坐的马车。他会听见马车的声音,可他不会知道谁来了。他能听见却看不见有一个人来了。然后他看清了是我,他会喜出望外。这样他还来不及转过念头想清楚,他就会看见两个人了。”[2]

阿姆斯特德和温特巴登蹲着,靠在后者的马棚的那堵不向阳的墙边,看见她从路上走过去。他们一眼便看出她年轻,怀着身孕,是个异乡人。温特巴登说:“不知道她在哪儿怀的身子。”

“不知道她大着肚子走了多远呢,”阿姆斯特德说。

“我猜是去那边看望什么人吧,”温特巴登说。

“我看不是。要是的话,我早听说了。那一带没有什么人。要有,我早该听说了。”

“我想她知道她要上哪儿去,”温特巴登说,“从她走路的样儿看得出来。”

“不用再走多远,她就会有伴儿的,”阿姆斯特德说。女人缓慢地继续向前走,腆着个大肚子,一望便知道那是什么样的累赘。她走过他们身边,他们俩都没发现她瞥了他们一眼。他们见她穿着没有式样的褪色蓝布衫,手里拿着棕叶扇和一个小布包。阿姆斯特德说:“她不像是从附近地方来的。看她那慢吞吞的费劲样子,像是走了好长一段时间,而且还有更远的路要走。”

“她准是来这一带寻亲访友的,”温特巴登说。

“我想要是的话,我早该听说了,”阿姆斯特德说。女人往前走着,没有回头,一直走出了他们的视线;她大着肚子,慢慢吞吞,不慌不忙,从容不迫,不知疲倦地走着,如同这越来越长的下午一样。她走出了他们的视线,走得远远的,从他们交谈的话题中消失了,也许也从他们的思绪里消失了,因为不一会儿阿姆斯特德便说到正题上来。为了说这件事,他已经赶着马车来过两次,每次跑五英里来同温特巴登一起蹲在遮阴的墙边,以他这种人特有的磨磨蹭蹭、不慌不忙的劲头,绕着弯子聊天,边聊边吐口痰,对时间毫不在意,一蹲就是三个小时。原来,温特巴登有台中耕机要卖,他是来向温特巴登开个价钱的。最后,阿姆斯特德望了望太阳,终于把前三天晚上睡在床头就决定要出的价钱讲出了口。他说:“我知道杰弗生镇上也有台这样的机器,我用这个价钱能买上。”

“我看你就买那台吧,”温特巴登说,“听你这么说,是笔好买卖。”

“没错,”阿姆斯特德又啐了一口痰,又望了望太阳,站起身来。“好吧,我看我得动身回家了。”

他坐上马车,把骡子弄醒,也就是说让几头骡子开始走动起来,因为只有黑人才弄得清什么时候骡子是醒着什么时候是在打瞌睡。温特巴登跟了出来,走到栅栏边,两臂支在栅栏杆上。“不错,老兄,”他说,“这样的价钱,我一定会买那台中耕机的。要是你不买的话,我倒挺想买,傻子才不真心想买呢。那么便宜的价钱。那机器的主人该没有骡子要卖吧,五块钱两头,对不对?”

“当然啰,”阿姆斯特德说。他赶车前进,马车开始发出缓慢的能传到一英里外的吱嘎声。他没有回头,显然也没朝前望,因为马车快要到达山顶的时候他才看见那个女人坐在路沟旁边。他在看清那蓝色衣裙的一瞬间并不明白她是不是看见了马车。当然,谁也不知道他看了她一眼;虽然彼此都没有动静,他们却渐渐地接近了。马车艰难地爬着,以催人入眠的节奏在扬着红色尘土的道路上一步一步地缓慢地朝她爬去;骡子稳步走着,梦幻般地移动着,走一步挽具上的铃铛响一声,大野兔似的耳朵灵活地上下抖动一下;他喝住它们时,骡子仍带着先前那副似睡非睡、似醒非醒的神情。

她从褪色的蓝遮阳帽下——风吹日晒而非肥皂洗涤而褪色的蓝遮阳帽——平静而又高高兴兴地抬起头来:一张年轻快活的面孔,诚挚友好而又机灵。她仍然坐着,身上穿着同样褪色的蓝衣裙,看不出身材和体形,纹丝不动地坐着。扇子和行李包放在膝头。她没有穿袜子,一双赤脚并排地踏在浅沟里;两只沾泥带土、笨重的男式鞋子放在身边,懒洋洋地摊在那里。马车停了下来,阿姆斯特德坐在车上,驼着背,目光暗淡。他看见扇子沿边整整齐齐地镶了一圈同帽子和衣裙一样的褪色蓝布。

“你还要走多远?”他问。

“天黑前还想往前赶一段路呢,”她说。她站起身,拿上鞋子,不慌不忙地慢慢爬上大路朝马车走过来。阿姆斯特德没有下车去扶她,只是勒住骡子不让它们乱动;她笨重地爬过车轮登上车,坐上位子,把鞋放在座位下边。于是,马车继续前进。“谢谢您,”她说,“走路真累人。”

阿姆斯特德显然始终没有好好打量过她,但他已经注意到她没有戴结婚戒指。现在他并不瞧她。马车再次弹起缓慢吱嘎的老调。他问:“你从多远的地方来?”

她吁了一口气,不是叹息,只是平静地吐了一口气,像是略微有些惊异,安详的惊异。“现在看来,走了老远啦。我从亚拉巴马来呢。”

“亚拉巴马?拖着身子一路走过来?你的亲人在哪儿?”

她也没瞧他,只是回答道:“我希望这就去见他。说不定您认识他,他叫卢卡斯·伯奇。我来的路上有人告诉我,他在杰弗生镇,在一个刨木厂里干活。”

“卢卡斯·伯奇?”阿姆斯特德的调门几乎跟她的一样。他们并排地坐在软塌塌的弹簧坏了的座位上。他看得见她放在膝盖上的双手和遮阳帽下的侧面,从眼角瞟见的。她的目光仿佛注视着前面展现在柔软灵活的骡耳之间的道路。“这老远的路,你一直走着来的?就你一个人来找他?”

她没有立刻回答。过了一会儿,她说:“乡亲们都挺帮忙的,他们的心肠真好。”

“女人也一样吗?”他从眼角注视她的侧面,心想我不知道玛莎会说什么又想道:“我认为我还是知道玛莎会说什么的,我想女人心肠不坏,但不一定太肯帮忙。男人呢,倒有可能。可是,只有坏女人才会对另外一个需要照顾的女人百般体贴。”他想是的,不错,我完全知道玛莎会说什么。

她略微靠前坐着,平静安详;她的侧面,她的面颊,也同样安详。她说:“真是件怪事。”

“你是说,乡亲们看见一个大着肚子的陌生年轻姑娘走在路上,怎么就知道她男人离开了她吗?”她静静地坐着。现在,马车带上了一种节奏,没有上油的受压的木头发出的吱嘎声与过得很慢的下午、道路、炎热融为了一体,十分合拍。“你打算上哪儿去找他?”

她一动不动,显然专注在骡耳之间缓慢展现的道路,那一块明确的被切开的道路的距离上。“我想能够找到他的。不会太难。他会在乡亲们扎堆凑热闹的地方,大家说笑逗乐的地方。他一向喜欢热闹。”

阿姆斯特德咕哝了一声,恶狠狠地粗暴地吆喝道:“呶,驾,骡儿。”他似想非想、似出声又未出声地自言自语:“她会找到的。我猜那家伙会发现自己犯了个大错误,他不该在阿肯色州甚至在得克萨斯州这边住下来。”

太阳偏西了,再过一小时就会触到地平线,那时夏日的夜幕就会迅速降临。一条小路从大路边拐了出去,那儿比大路更安静。阿姆斯特德说:“到啦。”

女人立即行动起来。她俯下身,拿起鞋子;显然她不打算穿上鞋,免得让马车停留耽搁。她说:“真谢谢您啦,您可帮了我大忙。”

马车停住了。女人正要下车,阿姆斯特德说:“就算太阳下山之前你能赶到瓦尔纳的店铺,离杰弗生镇还有十二英里呢。”

她笨拙地用一只手拿着鞋子、小布包和扇子,腾出另一只手来帮自己下车。她说:“我还是继续赶路的好。”

阿姆斯特德没有扶她。“你下来,就在我家住一宿,”他说,“家里有女人——女人能……要是你——来吧。明儿一早我就送你到瓦尔纳店铺那儿,你可以搭便车进城。星期六总会有人去镇上的。他不会在一夜之间离开你跑掉,要是他真在杰弗生镇的话,明天还会在那儿。”

她安静地坐着,手里拿着随身携带的东西准备下车。她望着前方,望着大路在前面拐弯延伸,路面上纵横交叉着各种阴影。“我想我还有几天吧。”

“当然啰,你有的是时间。不过,你随时都可能有个不会走路的伴儿。跟我上我家去吧。”他不等回答便吆喝起骡子。马车拐进小道,一条晦暗的小路。女人靠后坐着,手里仍拿着扇子、小包和鞋子。

“我不想打扰别人,”她说,“不想给人添麻烦。”

“当然,”阿姆斯特德说,“跟我来吧。”几匹骡马一反常态,主动地开始快步走起来。“闻到玉米香味儿了,”阿姆斯特德说,心里却想:“跟女人一个样。她本人该是第一个女人,能先发制人,毫不羞愧地打败女人,她的姐妹们。她能够在乡下到处走动不感到羞愧,因为她知道乡亲们,男人们,会照顾她的。她才不会理会女乡亲呢。又不是女人给她惹来麻烦的,她甚至不把那叫做麻烦。是呀,先生。你只要让个女人结上婚或者不结婚就惹上了麻烦,你马上就发现她会从此脱离女同胞,脱离女人的行列,她后半辈子会想方设法跟男同胞混在一起。正是因为这个缘故,她们吸鼻烟,抽香烟,还想得到选举权。”

马车经过房舍朝牲口棚走过去时,他的妻子站在门口注视着。他并不往那个方向看,他不用看就知道她会站在那儿,这时候正站在那儿。“是的,”他一面把骡子往敞开的牲口棚赶,一面带着懊悔的心情自我嘲讽,“我完全知道她会说些啥,我知道得一清二楚。”他带住马车,他不必转过头就知道他老婆这时已经回厨房了,不再望着他而是去厨房等候他。他停住马车。“你上屋里去吧,”他说,他早已下了马车,而女人正慢慢地往下爬,小心翼翼地,仿佛在倾听体内的反应。“屋里要有人的话,那就是玛莎。我给骡子喝了水、喂完料就进去。”他并不看着她穿过场院朝厨房走去,没必要瞧着。他在心里同她一步步跨进厨房,看见他老婆望着厨房门口,神情完全同她刚才在屋前注视马车经过时一样。他想:“我完全知道她会说些啥。”

他给骡马卸了套,给它们水喝,把它们关进牲口棚,喂了草料,又把母牛从牧场叫唤回来。然后他到厨房去。她还在那儿,一个头发灰白的女人,面目冷峻,严厉暴躁。她六年里生了五个儿女,都给拉扯大了。她从不闲着。他不看她,径自走到水槽边,从桶里取了一盆水,然后卷起衣袖。“他姓伯奇,”他说,“至少这是她在找的那家伙的姓氏,卢卡斯·伯奇。她在老远来的路上有人告诉她,说他现在在杰弗生镇。”他开始洗了起来,背对着她。“她大老远地从亚拉巴马州来,说是独个儿来的,一路走着来的。”

阿姆斯特德太太头也不抬,只顾忙着准备晚饭。她说:“在她回亚拉巴马州以前,她会有好些日子不再单身一人的。”

“我看那个叫伯奇的家伙也一样,不再会单身一人了。”他站在水槽边,忙着擦肥皂洗脸。他感到她在瞧他,瞧他的后脑勺,瞧他因汗渍而褪色的蓝衬衣下的肩膀。“她说萨姆逊那边有人告诉她,有个叫什么伯奇的人在杰弗生的刨木厂干活。”

“她以为能在那儿找到他!他会在那儿等着,把房屋家具一切都准备好了!”

他没法从她说话的语气里断定她是不是还在注视自己。他用一块破麻袋布当毛巾把水擦干。“她多半是这样想的。要是那家伙存心想溜走躲开她的话,我相信他很快就会发觉自己犯了个大错误。他不该停留的,他早该往前走,横过密西西比河的。”这时候,他知道她又在注视自己了:这个头发灰白的女人,不胖也不瘦,男人般坚强,能吃苦耐劳;她穿着一件便于干活的灰色长裙,粗野凶狠,双手放在臀部,脸上的神情同战败的将军一样。

“你们男人啊,”她说。

“你打算咋办?赶她出去?还是让她在谷仓里睡一宿?”

“你们这些男人啊,”她说,“该死的男人。”

她们一道走进厨房,不过阿姆斯特德太太走在前面。她直接走到炉旁,莉娜却站在门边。现在她摘下了头巾,头发梳得平平顺顺,连她那件蓝布衫也显得鲜艳明亮了。阿姆斯特德太太在灶边生火,把铁炉门碰得直响,以男人般粗犷的动作往灶里塞柴禾;莉娜在一旁看着,说道:“让我来帮帮您吧。”

阿姆斯特德太太头也不抬,粗手粗脚地干着灶上活儿。“你就呆着吧。这会儿你歇歇腿,也许你还得走一阵子,在歇身子以前。”

“您要是肯让我帮忙就好了。”

“得啦,你就呆着吧。我这一日三餐做饭干活已经干了三十个年头,要人帮忙的日子早过去了。”她忙她灶上的活儿,并不回转身瞧她一眼。“阿姆斯特德说你姓伯奇。”

“是的,”莉娜回答说,语气颇为严肃,异常平静。她静静地坐着,双手放在膝头一动不动。阿姆斯特德太太并不回头看一眼,还在忙着对付炉灶。她生火时使出孤注一掷、一了百了的蛮劲。现在这火似乎需要百般照顾。她全神贯注,小心伺候,仿佛那是块讲究的手表。

“你现在已经姓伯奇了吗?”阿姆斯特德太太问。

年轻女人没有立即回答。阿姆斯特德太太不再乱捅炉火了,却仍然背对着年轻女人。过了一会儿她转过身来,两人正面相对,忽然彼此毫无掩饰地打量着对方:年轻女人坐在椅子里,头发梳得整整齐齐,两手木然地放在膝上;年长的女人站在灶边,转过身来凝然不动,灰白的头发在脑后紧紧地拧成个髻,一张面孔像木刻石雕一般。过了一会儿,年轻女人才答道。

“刚才我没有对您讲真话。我现在还没姓伯奇呢,我叫莉娜·格罗夫。”

她俩彼此望着。阿姆斯特德太太的语气既不冷淡也不热情,什么都不是。“所以你想找到他,早些姓上伯奇。是这么回事吗?”

莉娜低下头,像在注视膝上的双手。她的声音平静而又固执,不过仍然心平气和。“我并不认为我要卢卡斯做出保证。当初只是很不巧,他非走不可。后来他的计划又总是落空,所以他没能像打算的那样回来接我。我觉得我跟他不需要赌咒发誓。那天晚上发现非走不可,他就——”

“哪天晚上发现的?你对他说有了孩子的那个晚上?”

莉娜一时没有答话。她的面孔像石头般沉静,但不那么冷硬,固执中带着柔和,一种内心澄明的安详与平静,一种不带理智的超脱。阿姆斯特德太太凝视着她,莉娜却埋头讲话不看对方。“在那以前,他早就听说也许得离开。他没有早些告诉我,因为他不愿意让我担心。他一听说得离开就知道离开了倒也好。他可以去别的地方,那儿的工头待他不会那么厉害,他会混得好一些。可他老不想走,一拖再拖。但出了这事以后,我们就再也拖不下去了。工头欺侮他,因为他不喜欢卢卡斯;因为他年纪轻,成天生龙活虎的;还有,工头想把卢卡斯干的那份活儿给他自己的一个堂弟。卢卡斯不想把这些事告诉我,怕我发愁,但出了这事以后,我们不能再等了。是我叫他走的。他说只要我说声留下,他就不走,不管工头咋待他。可我叫他走。他不想走的,就是那个时候也不想走。我坚持要他走。等他要我去的时候,给我捎个信就行了。可是后来,他的计划总是落空,没像他打算的那样早些让我去。他年纪轻轻,出去跟陌生人打交道,他得过些时候才能安顿下来。他走的时候绝没有想到,会要这么长的时间才安顿得下来,没想到比他预想的还要长。尤其像卢卡斯那样一个活蹦乱跳的小伙子,爱热闹,喜欢乡亲们,也讨乡亲们喜欢。他不知道他需要的时间比他计划的还要长;他年轻,乡亲们总爱找他,因为他总是有说有笑的,又会逗乐,误了自己的事也不介意,他从来不愿意伤害乡亲们的感情。而且我也想让他最后好好乐一乐,因为结婚对一个年轻小伙子,尤其对一个快活的年轻人,跟对一个女人不一样。对个活泼的年轻人来说,结婚实在不是这么快就能接受的。您不这样认为吗?”

阿姆斯特德太太没有回答。她注视着坐在椅子里的对方,见她头发梳得光光的,两手仍然放在膝头,面容温和而又带着沉思。“说不定,他早给我捎过信,可信在半路上丢了。这儿离亚拉巴马州可远着啦,我还没走到杰弗生镇呢。我对他说过,我不盼着他给我写信,他写信可不在行。我对他说:‘你准备好了,托人带个口信给我就行。我等着你。’他走以后,起先我有点儿着急,因为我还不姓伯奇,我哥哥和他一家不如我了解卢卡斯。他们咋会了解呢?”她的脸上慢慢浮现出一种柔和而惊奇的神色,好像第一次意识到她以前并不明白这一点。“你想想看,咋能指望他们了解呢。他首先得安顿下来,他到了陌生人中间会有种种麻烦,而我百事不管,只是等着;他的日子不好过,该他担心的麻烦事够多的。可是过了一阵子,我成天忙着怀孩子,等着孩子出生,没工夫为自己的名分发愁,也顾不上乡亲们会咋想。不过,我和卢卡斯之间用不着赌咒发誓。也许他出了点儿意料不到的事,要不就是他捎的信我没收到。就这样,有一天我决定上路,不再干等了。”

“上路的时候,你咋知道该往哪儿去呢?”

莉娜盯着自己的双手。手在动,在全神贯注地卷折裙子的一角。这不是缺乏自信,腼腆羞怯,显然是双手自身下意识的动作。“我沿途不断打听。像卢卡斯那样活泼的年轻小伙子,几下子就会跟人混熟的,我知道不管他到哪儿,乡亲们总会记得他。可不是,两天前我在路上便听人说他在杰弗生镇,在一家刨木厂里干活。”

阿姆斯特德太太望着年轻女人低俯的面孔,双手放在臀部,带着冷峻轻蔑的神情瞧着她:“你就相信等你赶到时他还在等你,就算他真在那个地方。你相信在他听说你到了同一个镇上以后,他还会呆在那儿等太阳落山。”

莉娜埋下的面孔显得严肃而又沉静。她的手不再卷折衣裙,现在平静地放在膝上,像钉在那儿似的。她讲话心平气和,却又固执己见:“我想小孩出世的时候一家人应当守在一起,尤其是生第一个。我相信上帝会想到这一点,会让我们团聚的。”

“我看上帝也只好这么办了,”阿姆斯特德太太说,声音粗野尖厉。阿姆斯特德躺在床上,头微微支起,越过挡脚板看见她还未更衣,正在梳妆台的灯影里弯着腰,粗手粗脚地翻抽屉。她找出一个铁皮匣子,用挂在脖子上的钥匙开了匣,掏出一个布包,又解开包拿出一只瓷公鸡来,鸡背上开着一道缝。她一摇便发出咔嗒咔嗒的碰响声;她把它倒过来,在梳妆台的上方用力摇动,钱币从缝口断断续续地落下。阿姆斯特德在床上望着她。

“深更半夜的,你拿出这些卖鸡蛋得来的钱打算干什么?”他问。

“我自己的钱,爱咋办就咋办。”她在灯光下弯着腰,面色古板严峻。“上帝明白,是我辛辛苦苦攒下这些钱的。你从来没动过手。”

“当然啰,”他说,“谁会跟你争高低,你养的那些母鸡除了黄鼠狼和蛇哪个敢去碰。这只存钱的瓷公鸡也是一样,没有人敢碰。”这时她突然弯下身子,扯下一只鞋,朝瓷公鸡狠狠一击。阿姆斯特德斜倚在床头,看着她从碎瓷片中间拾起钱币,连同刚才未抖出的几枚,一齐放进一个麻布小袋,打上一个结后又狠狠地打了三四个。

“你把这个给她,”她说,“太阳一出来就套上骡子,领她离开这儿。要是你乐意的话,把她一直送到杰弗生镇。”

“我看,她可以从瓦尼纳的店铺搭便车去,”他说。

天没亮阿姆斯特德太太就起床做早饭。阿姆斯特德挤完奶进屋时,早饭已经摆在桌上。阿姆斯特德太太说:“去叫她来吃早饭。”当他和莉娜来到厨房的时候,阿姆斯特德太太已经不在了。莉娜望了一眼室内,在门口略微迟疑了一下,脸上早已摆好表情,露出笑容,表示要开口讲话,讲事先准备好的话,阿姆斯特德明白她想说什么。可她欲言又止,什么也没表白,只是略微愣了一下。

“咱们吃吧,吃了好赶路,”阿姆斯特德说,“你前头还有一大段路呢。”他看着她吃饭,还是晚餐时的高兴劲儿,娴静大方,彬彬有礼。不过现在过于客气,几乎显得有些拘谨。然后,他把打着结的布包给她。她接过手,脸上洋溢出欣喜的神情,却并不感到意外。

“哟,她太好了,”她说,“可是我用不着,我现在马上就到家啦。”

“我看你最好拿着。你多半已经看到了,玛莎办事不喜欢别人不领情。”

“太好心了,”莉娜说。她把钱放进用印花大帕裹着的布包里,把包扎好,随后戴上遮阳帽。马车等在外面。当他们穿出小道经过住宅时,她回头望了一下,说道:“你们俩太好了。”

“是她给的,”阿姆斯特德说,“我可不能冒领这个美名。”

“不管咋说,这太好心了。您得代我向她说声再见,我本想亲自见她一面的,但是……”

“当然,”阿姆斯特德说,“我想她太忙了,或者有别的事。我会告诉她的。”

他们伴着初升的太阳来到店铺,那儿早有不少男人蹲着,蹲在墙基被脚后跟蹭得表面剥落的门廊里,不时朝外吐痰。他们看着她从车座起身,拿上布包和扇子,小心翼翼地慢慢下车。阿姆斯特德没有起身扶她。他坐在车上说道:“这是伯奇女士,她要到杰弗生镇。今天有谁去的话,带她一起去,她会感谢的。”

她那双笨重的沾满泥土的鞋踩到了地面,她沉着镇静地望着他说:“多谢了。”

“不用谢,”阿姆斯特德说,“我看你现在能够进城了。”他从车上瞧着她。接着,他仿佛在看着自己的舌头搜索字句,心思平静而又疾速,思绪飞快地掠过脑海男人,所有的男人都会为了管一次闲事,一次用不着他管的闲事,而错过一百次做好事的机会。他会因为疏忽而失去机会,发财的机会,出名的机会,做好事的机会,有时甚至是作恶的机会。可是他不会错过管闲事的机会过了一会儿,他的舌头才找到话语,他谛听着,也许带着同她一样的惊异:“只不过要是我的话,我不会抱太大的希望……不会太相信……”心想她并不在听。要是听得进这些话,她就不会大着肚子爬下马车,手里提着布包和扇子,单身一人去她从未见过的地方,寻找她再也不可能见到的人,那个她已经多见了一次的人“你要是回这边来的话,任何时候,明天,甚至今天晚上……”

“我想现在不用发愁了,”她说,“大伙儿对我说过他在那儿。”

他掉转马车,往回家的路上赶,驼着背坐在软塌塌的座位上,眼睛没有神采,一面想着:“再讲也没用处。无论说什么,听见什么,她都不会相信,都听不进去;就跟她不会相信周围人脑子里的想法一样……她说过她已经走了四个星期。现在她不会再相信别人的想法,也不会觉得别人会有想法的。此刻她坐在台阶的最高一级,双手放在膝头,蹲在旁边的男人当着她的面照样朝大路上吐痰。而且不等他们询问,她就会开始讲起来,主动给他们谈起那个该诅咒的家伙,仿佛她从来没啥要隐瞒的,即使乔迪·瓦尔纳或别的人告诉她,那个在杰弗生刨木厂干活的人叫邦奇不叫伯奇,她听了也不会发愁。我猜,她知道得比玛莎更清楚,就像她昨天晚上告诉玛莎的,上帝准会让好事圆满实现的。”

只消有人问起一两个问题,莉娜就会从头讲述她的故事,像一个说谎的孩子,慢条斯理,一本正经;她坐在台阶的最高一级,扇子和布包放在膝头,穿工装裤的男人们蹲着静静地听她讲。

“那人叫邦奇,”瓦尔纳说,“他在那厂里干了七年啦,你咋知道伯奇也在那儿?”

她的目光注视着杰弗生镇方向的大路,面容沉静,带着期望,有点儿心不在焉但不显得迷茫。“我想他会在那儿的,就在那个刨木厂,不会错的。卢卡斯总是喜欢热闹,从来不愿意静悄悄地呆着。所以,他总觉得原来那个多恩厂不对劲。嗯,他——我们决定换个环境,想多挣点儿钱,日子过得快活些。”

“为了挣钱,为了快活,”瓦尔纳说,“卢卡斯可不是第一个扔下该干的活儿,抛下靠他干活的人,去寻找钱财和快活的年轻人。”

可是她显然没有听进去。她坐在台阶最上边的一级,注视着空荡荡的、渐渐升高的通向杰弗生镇的大路拐弯处。靠墙蹲着的人们不作声地端详着她沉着冷静的面孔,心里也产生了跟阿姆斯特德和瓦尔纳同样的想法:她在思念一个坏蛋,他使她陷入了麻烦又抛弃了她。他们相信她再也见不到他了,顶多能瞥见一眼他逃窜时飞起来的外套的后摆。“也许她在回忆那个叫斯罗恩还是多恩的工厂吧,”瓦尔纳想,“依我看,即使是个傻女子,也不至于要大老远地跑到密西西比州来,发现无论到哪里都不会有什么两样,家里不比现在到的地方更糟糕,即使家里有个反对妹妹在夜里偷偷摸摸干蠢事的哥哥。”心想我要是那位兄长也会反对的,当父亲的也一样。她没有母亲,当父亲的由于爱和自尊心会憎恶这件事,可当母亲的虽然反感却照样会疼爱女儿,与她一起生活……

她完全没想这些事。她想的是手中布包里裹的钱币。她记起了吃过的早餐,想着这会儿可以进店铺买些乳酪和脆饼干;假如她愿意,甚至还可以买点儿沙丁鱼。她在阿姆斯特德家里只喝了一杯咖啡,吃了一块玉米饼,别的什么也没沾,尽管阿姆斯特德劝她多吃些。“我吃饭时挺讲礼仪,”她想,双手放在布包上,知道里面有钱币,她记起喝下去的那杯咖啡,挺有礼貌地吃下的那一小块味道挺怪的饼,不禁暗暗感到自豪:“我吃东西像位贵妇人,像贵妇人那样旅行。现在我还能买沙丁鱼吃,要是我愿意的话。”

她望着突起的朝远处伸去的道路,似乎在沉思;蹲在旁边的男人慢慢地吐着痰,偷偷地观察她,满以为她在思念她的男人和那即将遇到的考验;而实际上,她在进行着一场温和的斗争,同自己生存于其间并与之共存的古老土地所赋予的谨慎。这次她胜利了。她站起身来,小心翼翼地、不太自然地举步,在众目睽睽下走进店铺,售货员跟在后面。“我要去买,”她心想,甚至在指名买乳酪和脆饼干时她还想着,“我就是要买。”她大声说道:“还要一盒花丁鱼呢。”她把沙丁鱼的音说讹了。“五分钱一盒的。”

“我们没有五分钱一盒的花丁鱼,”售货员说,“花丁鱼每盒一毛五。”他也跟着她说“花丁鱼”。

她沉默了一会儿。“那你们有什么五分钱一盒的东西卖呢?”

“除了鞋油,别的没有。我想你不会要它,那是吃不得的。”

“那我就买这种一毛五的花丁鱼吧。”她开始解开布包和结好的麻布小袋。解开一个个结子得费些工夫,但她满有耐心地解了一个又一个结,付了钱又结上小麻袋和布包,然后拿上买好的东西。她从店铺出来,恰好有辆马车停在台阶边,座位上坐着一个男人。

“这辆车要进城,”人们告诉她,“他会载你去的。”

她的面容慢慢地舒展开来,沉静而又热情地说:“哎,你们真好。”

马车缓缓地稳步前行,在这块太阳照耀的广袤而寂寥的土地上,仿佛置身于时光之外,无所谓时间的流逝,无所谓行色的匆匆。从瓦尔纳店铺到杰弗生镇还有十二英里。她问:“咱们晚饭前能赶到吗?”

赶车人啐了口痰,答道:“也许吧。”

显然他从来没瞧过她一眼,就连她上车的时候也没有。同样,她也一直没抬过眼。现在她更不用瞧他。“我猜您常去杰弗生镇。”

他说:“有时候去。”马车吱吱嘎嘎地前进。田野和树林像是老悬在中央,前后不见头尾,似静若动,海市蜃楼般地变幻着。马车慢慢地驶过它们。

“您不知道杰弗生镇上有个叫卢卡斯·伯奇的人吧?”

“伯奇?”

“我正要去那儿会他。他在一家刨木厂干活。”

“不知道,”赶车人说,“没有这印象。杰弗生镇上有好多好多人我都不认识。说不定他在那儿。”

“说真的,我希望他在。外出旅行越走越烦人。”

赶车人没有瞧她。“你从多远的地方来,来找他?”

“从亚拉巴马州,这一路够远的。”

他仍然目不旁视,漫不经心地问:“你家里人咋会让你出门,像你这样怀着身子的人?”

“我爹妈死了。我和哥哥住在一起。我自己决定出来的。”

“明白了。他带信叫你到杰弗生镇去的。”

她没有吭声。他看得见遮阳帽下她冷静的侧面。马车不停地慢慢前进。红色的道路在不紧不慢的骡蹄下,在吱吱嘎嘎的车轮下,没完没了地向前头延伸。太阳高照在头顶,遮阳帽的影子投射在她的膝上。她抬头望了一下太阳说:“该是吃饭的时候了。”他从眼角瞟了一眼,看见她拿出乳酪、脆饼干和沙丁鱼来请他。

“我一点儿也不想吃,”他说。

“请您别嫌弃,跟我一块儿吃吧。”

“我不想吃,你自己吃吧。”

她开始吃起来,慢条斯理地,一口又一口地,津津有味地咂着沾在手指头上的沙丁鱼油脂。过了一会儿,她住手不吃了;虽然不是突然停下,却一动不动,正在咀嚼的下颌也不再动,咬了一口的饼干拿在手里,面孔略微朝下,眼光一片茫然,仿佛她在凝神倾听远处的什么动静,那动静又似乎就在身边,就在体内。她脸上没了血色,全身的欢快的血液都似乎抽光流尽了;她静静地坐着,谛听着,感受着难以安抚却又无比古老的大地的躁动,既无恐惧又不惊慌。“至少是对双胞胎,”她喃喃自语,但连嘴唇也没动,丝毫没有出声。接着,一阵躁动过去了,她又开始咀嚼。马车没有停下,时光照常流逝。马车终于爬过最后的山岭,他们看见了烟柱。

“杰弗生镇到了,”赶车人说。

“哦,真的,”她说,“咱们就要到了,不是吗?”

这时赶车人却充耳不闻。他在凝视前方,越过山谷朝对面山岭的城镇望去。她顺着他用鞭指示的方向看见两道烟柱:一道是从高高的烟囱冒出的浓厚煤烟,另一道则是昏黄的烟柱,显然正从镇那边的一片树林中升起。赶车人说:“看见了没有?有幢房屋起火了。”

这下轮到她不闻不问了。她说道:“哎呀,哎呀,我上路才四个星期,现在就到杰弗生镇了。哎呀呀,人可真能走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