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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入门篇(3)

五、巴黎外汇市场

和别的外汇市场不同,巴黎外汇市场是由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两部分组成。其有形市场主要是巴黎交易所内进行的外汇交易,其交易方式与证券市场买卖相同,每天公布官方外汇牌价,然后在交易所进行外汇交易。无形市场是指在交易所外进行的外汇交易,或者是交易双方通过电话、计算机等直接或通过经纪人进行的买卖。目前巴黎外汇市场标价的只有:美元,欧元,英镑,瑞士法郎,瑞典克郎,加元等货币,仅有较大的100家左右银行积极参加外汇市场的活动。外汇经纪人约20名,参与大部分远期外汇交易和即期交易。

六、瑞士苏黎世外汇市场

苏黎世外汇市场是一个有着历史传统的外汇市场,在国际外汇交易中地位非常重要。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1、由于瑞士法郎是自由兑换货币;

2、由于二战期间瑞士是中立国,外汇市场受战争影响小,一直坚持对外开放。在苏黎世外汇市场,外汇交易并不依靠经纪人或中间商,而是由银行自己通过电话或电传进行的。苏黎世外汇市场比较特别,其外汇交易大部分是由于资金流动而产生的,只有小部分是对外贸易的需求。

七、新加坡外汇市场

新加坡外汇市场是在70年代初亚洲美元市场成立后,才成为国际外汇市场的,其地位也越来越高。新加坡地理位置和时区位置占尽了天时地利,它地处欧、亚、非三大板块之间,时区也很优越,上午,可与香港,东京,悉尼进行外汇交易;中午还可同中东的巴林;下午又可与伦敦,苏黎世,法兰克福等欧洲市场进行外汇交易;晚上同纽约进行交易。只要交易需要,该外汇市场一天24小时都能同世界各地区进行外汇买卖。能成为国际外汇市场,还有很重要的原因是新加坡外汇市场除了使用现代化通讯网络外,还直接同纽约的CHIPS系统和欧洲的SWIFT系统连接,货币结算非常方便。

在新加坡外汇市场,参加者既包括经营外汇业务的本国银行,也有经批准可经营外汇业务的外国银行和外国经济商。新加坡外汇市场也是一个无形市场,大部分交易由外汇经纪人办理,并通过他们把新加坡和世界各金融中心连接起来。

5、国际外汇市场的基本构成

国际外汇市场是非常活跃的,其构成要素为:市场工具,市场参加者,市场组织形式。

一、市场工具。即外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外汇的定义是: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中央银行、货币机构、外汇平准基金组织及财政部)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存、长短期政府债券等形式所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从上述对外汇的解释不难看出:

第一,外汇必须是以外币表示的国外资产,而用本国货币表示的信用工具和有价证券是不能视为外汇的。

第二,外汇必须是能够兑换为其他支付手段的外币资产,亦即用可兑换货币表示的支付手段,而不可兑换货币表示的支付手段是不能视为外汇的。

第三,外汇必须是在国外能得到补偿的债权,而空头支票和拒付的汇票是不能视为外汇的。

二、市场参加者。从外汇交易的主体来看,外汇市场主要由下列参加者构成:

1、外汇银行。外汇银行是外汇市场上最重要的参加者,其外汇交易构成外汇市场活动的主要部分。外汇银行是指由各国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指定或授权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外汇银行通常是商业银行,可以是专门经营外汇的本国银行,也可以是兼营外汇业务的本国银行或者是在本国的外国银行分行。

2、外汇交易商。外汇交易商指买卖外国汇票的交易公司或个人。外汇交易商多数是信托公司、银行等兼营机构,也有专门经营这种业务的公司和个人。他们利用自己手中的资金买卖外汇票据,从中获取买卖价差。

3、外汇经纪人。外汇经纪人是指促成外汇交易的中介人。它介于外汇银行之间、外汇银行和外汇市场其他参加者之间,其本身并不买卖外汇,只是联接外汇买卖双方,促成交易,并从中收取佣金。外汇经纪人须经所在国的中央银行批准才能营业。

4、中央银行。中央银行也是外汇市场的主要参加者,但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持汇率稳定和合理调节国际储备量,它通过直接参与外汇市场买卖,调整外汇市场资金的供求变化,使汇率维系在一定水平上或限制在一定水平内。中央银行通常设立外汇平准基金,当市场外汇供不应求,汇率上涨时,中央银行就抛售外币,收回本币;反之,当市场上供过于求,汇率下跌,就买进外币,投放本币。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央银行不仅是外汇市场的参加者,而且还是外汇市场的实际操纵者。

5、外汇投机者。外汇投机者的外汇买卖目的不是出于国际收付平衡的实际需要,而是充分利用各种金融工具,在汇率变动中付出一定的保证金进行后进行预买预卖,从而赚取汇率差价。

6、外汇实际供应者和实际需求者。外汇市场上外汇的实际供应者和需求者是那些利用外汇市场完成国际贸易或投资交易的个人或公司。进口商、出口商、国际投资者、跨国公司和旅游者等都是外汇实际供应者和实际需求者。

三、市场组织形式。各国的外汇市场,由于各自的金融传统和商业习惯,其外汇交易方式不尽相同。

1、柜台市场的组织方式。这种组织方式没有固定的开盘收盘时间,也没有具体交易场所,交易双方不必面对面地交易,只靠电话、电报、电传等通讯设备相互联系,并在联系中协商达成交易。英国、加拿大、美国、瑞士等国的外汇市场均采取柜台市场的组织方式。因此,这种方式又称为英美体制。

2、交易所方式。这种方式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如德国、法国、荷兰、意大利等国的外汇交易所,这些外汇交易所有固定的营业日和开盘收盘时间,外汇交易的参加者只能在营业日规定的营业时间内集中在交易所进行外汇交易。由于欧洲大陆各国多采用这种方式组织外汇市场,故又称这种方式为大陆体制。

外汇市场的主要组织形式是柜台交易方式。一方面是因为世界上两个最大的外汇市场(伦敦外汇市场和纽约外汇市场)采用这种方式组织运行的,另一方面,因为外汇交易本身具有国际性。由于广大外汇交易的参加者来自各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交易范围广,交易方式复杂,到交易所交易的成本显然远高于通过现代化通讯设施进行交易的成本。因此,即便是欧洲各国,大部分的外汇交易也都是用柜台方式进行的。交易所市场通常只办理一小部分当地的现货交易。

6、我国的外汇市场

一、中国外汇市场的构成

柜台市场:又被称之为零售市场,是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交易市场。

同业市场:又被称之为银行间市场,是外汇指定银行为了轧平其外汇头寸,互相进行投机交易而形成的外汇买卖市场。

二、外币市场和人民币兑外币市场

1、外币兑外币市场。

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对外币兑外币的交易限制较少,因为这一市场不涉及人民币业务,对国内经济的直接冲击较小。目前,几乎所有持有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外汇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都能办理外币兑外币交易的代理业务。不仅公司和企业,持有外汇的居民个人也能参与该市场,他们也可以委托银行或有权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参与市场交易。

2、人民币兑外币市场。

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上,人民币只能兑换少数几种外币。目前人民币只能币兑美元、港币、日元等几种货币,不能实现外币兑外币的买卖。中国外汇市场本币兑外币的业务,是以设在上海外滩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为核心进行的。

三、中国外汇市场的特点

1、银行间外汇市场采用电子竞价交易系统,会员通过现场或远程交易终端自主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

2、银行间外汇市场上的加权平均汇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后,商业银行制定对客户结售挂牌汇价的基准汇率。

3、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交易,具备真实有效的商业背景,外汇管理开放程度为交易自由度的限度。

4、银行间外汇市场实施“T+1”和集中清算方式,交易中心统一为会员办理成交后的本币与外币资金清算交割。

四、中国外汇市场的参与者

1、外汇指定银行。

外汇指定银行是外汇市场最主要的参与者,在我国,外汇指定银行是中央银行指定或授权经营外汇业务的商业银行。如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16家银行以及外国银行在我国设立的分支机构。外汇指定银行参与外汇市场的经营活动包括三方面:

(1)代客户买卖外汇。

(2)进行银行同业间的外汇交易,以调整自身的外汇头寸。

(3)组织和创造外汇行情,并利用外汇市场行情的波动赚取利润。

2、客户。

在我国,客户是指与外汇指定银行存在外汇交易关系的生产经营性公司或个人,主要有跨国集团、进出口贸易公司、资产管理机构、投机者、外汇市场投资者、以及留学人员、旅游者、侨居者。客户在外汇市场上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外汇终极供求者。跨国集团因为国际业务的需要,经常在各国的分公司之间进行资金的调拨,跨国集团是外汇交易的重要参与者;资产管理机构也是外汇市场上重要的参与者。它管理着巨额的资金和有价证券,为了使其管理的资产在外汇市场的波动中实现增值或保值而进行交易;外汇市场的投机者和投资者则是企图利用外汇市场汇率的波动,采用不同形式进行外汇交易,从中实现赚取差价,他们也是外汇市场的重要参与者;留学人员、旅游者和侨居者出于对经济生活的实际需要,也要参与外汇市场交易。

3、中央银行。

在外汇市场上,各国中央银行作为外汇市场的干预者,介入外汇市场的意图就是维护本国货币币值的稳定,保证市场的有序运行。中央银行干预外汇市场主要是通过公开市场业务来进行的,即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市场交易,以达到预期目的。除了干预汇率的主要目的外,中央银行参与外汇交易,也有转移官方外汇储备的汇率风险或实现外汇储备增值的目的。

4、外汇经济人和经济商。

外汇经济人和经济商也是外汇市场上的两个重要参与者。外汇经济商在外汇银行之间、外汇银行和外汇市场其他参与者之间,代理外汇买卖业务并收取佣金。他们本身并不买卖外汇,而是在外汇买卖双方之间起桥梁作用,促使他们达成交易。国际银行间的大笔外汇买卖,多数是通过外汇经济商成交的。在我国,外汇市场起步比较晚,发展时间短,再加上政府实行外汇管制,所以没有外汇经济商和外汇投资者存在的空间。目前,由于我国正积极地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中,外汇交易中心正积极引进外汇经济商制度,以培育和发展外汇交易主体,促进我国外汇市场的快速发展。

五、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

设在上海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是在中央银行领导下的、独立核算、非赢利性的事业法人。它提供外汇交易的系统,组织外汇交易品种的买卖,办理外汇交易的清算以及有关信息咨询等服务。外汇交易市场开市时间在每周一至周五的9:00—11:00。国内法定节假日不开市。遇到交易币种的国家或地区的节假日时,则该货币只进行交易,交割日顺延至营业日。

六、我国个人外汇交易市场

1、“外汇宝”和“满金宝”业务。

“外汇宝”是指银行接受个人客户的委托,参照国际金融市场现时汇率,为个人把一种外币交易成另一种外汇的业务,目前各大商业银行都可办理。

“满金宝”是指客户按照与银行约定的币种和名义金额进行买入或沽空外币,在开盘交易被平盘后双方进行轧差清算的业务。要办理此业务,客户需存入一定金额的保证金,通过此业务,客户可以利用汇兑差价等获取利润,但也承担了相关风险。

“满金宝”业务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具有杠杆投资效应和多空双向交易,只要个人存入一定比例保证金,就可以进行放大金额的外汇买卖交易,以小博大,交易币种和多空方向不受其账户资金币种的限制。和传统个人外汇买卖交易相比,“满金宝”在交易方向和资金使用上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同时,也要承担更大的风险,这需要客户对风险具有较高的认知度,以及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意愿,在参与交易时,这就要求投资者认真把握风险因素以避免或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2006年10月底,交通银行率先在全国部分城市推出个人保证金外汇业务“满金宝”的买卖。

2、个人外汇交易的特征。

(1)交易时间长,交易渠道多。

(2)汇率波动与国际即时汇率变化同步。

(3)资金结算时间短,可交易的外汇种类较多。

(4)以即期、实盘、保证金外汇交易为主,可采用挂盘交易方式。

(5)定期转存、计息。

7、外汇管制

外汇市场能否以一种健康、有序的方式进行,很大程度是取决于外汇管制的情况。在进行外汇投资的时候,了解外汇市场情况和外汇管制情况是非常重要的。

外汇管制,有广义和狭义两个概念,广义的外汇管制是指一切影响一国外汇流出、流入的措施;狭义的外汇管制是指一国政府为保障本国经济发展、稳定货币金融秩序、维护对外经济往来正常进行、改善国际收支而对外汇买卖、国际结算和资金流动所实施的一种限制性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