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红楼梦》与诗性智慧(中国艺术研究院学术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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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自序

研红者往往有痴性。

在我的周围,有许多“爱红”、“研红”的人,他们对《红楼梦》的爱,首先表现为对《红楼梦》文字的痴迷,他们能指到哪里背诵到哪里,能信口说出、脱口说出《红楼梦》的章回回目、人物关系。我不是对于文字异常敏感的人,但我对作者曹雪芹所创造的文学世界以及文学世界所展现的精神空间却有敏感,贾宝玉、林黛玉那痴根痴性、颠傻魔狂、嘻天哈地的人生,是奇异的,也是隐喻性的,独拔于中国文学史之上。借助于他们不得志的人生,借助于他们被毁灭的爱情,借助于他们对于这个世界的告别,我一直在追问:曹雪芹想告诉我们什么?

很多人说,他们更喜欢薛宝钗、史湘云,所谓“娶妻当如薛宝钗”等,有人甚至说他们更喜欢袭人、平儿,甚至贾珍、薛蟠等。喜欢他们是正常的,他们是“常态生活”的体现者,贾母、贾政、王夫人似乎没有骂他们是“魔根祸胎”或“冤家”。曹雪芹并不是不理解什么是“常态生活”,常态生活不等于平庸,他们属于历史真实的日常生活,带着那个时代生活的质感。虽然这些人的“人生”在作品也值得重视,但我关注的是,曹雪芹为什么要写一种不平凡的人生。

早有人说过,贾宝玉具有传奇性,这传奇性只是为了增加可读性吗?一种吸引读者趣味盎然地读下去的叙述策略?

《红楼梦》不是一部平凡的小说。贾宝玉、林黛玉都是西方灵河畔的“世外之人”,他们是神瑛侍者、绛珠仙草临世,他们没有世俗人的世俗烦恼,为衣食住行而挣扎,他们是情痴情种,一个要在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的人间阅尽春色、深尝大恸之后归彼大荒,一个则要用一生的眼泪来还清孽缘,为情生为情死,仅此而已。这真是一种千古不尽之情!

发泄儿女真情,即大旨谈情,这就是作者的意图;借真情儿女写出,曹雪芹征服人的本领是将一种不平凡的人生写得真实,写得令人信服,写得令人感动。因此可以说《红楼梦》的价值首先在于情真。这不是说庸常的人生不真实,而是庸常的人生常常显不出更深的人性——人性的深度。

“夏虫不可语冰。”否认贾宝玉、林黛玉有一种生死之恋真情存在的人,否认他们的生存在遵循另外一种逻辑,根本不理解宝黛的行为逻辑的人,是不必与之争论的。因为这些人不懂贾宝玉、林黛玉的情天情海,不懂他们天情般的爱情体验,同时这也意味着他们不能完全懂得妙玉、晴雯、尤三姐、龄官、五儿、司棋等,这些不能甘受他人驱遣之人,这些至少拒绝了世界一半的人,曹雪芹深深地着迷于他们的人性,说他们“直烈遭危”也好,说他们“人不人鬼不鬼”也好,曹雪芹借文字显示了他们最容易被忽视的存在、最容易被误解的存在、最容易被遗忘的存在。

这些奇异人生和精雕细刻般地展现这些奇异人生,作者是深深地知道它的价值的,但读者呢?“谁解其中味!”事实也正是如此,那些信众广泛的索隐派和严格的自传说,不能理解。

每一次阅读《红楼梦》,都是与作者的一次对话——心灵对话。世远莫见其面,觇文辄见其心。这种对话是默默的、无言的,是借助于特殊媒体——小说中的文字,所以对文字敏感是最初的桥梁。因此我常常叹服那些能够背诵《红楼梦》的人——他们绝对是对作者的匠心有共鸣的人。

曹雪芹用文字营造的精神空间,是最值得玩味的,也值得反复玩味。也许是因为忘情于此,所以我对考证文献和追溯祖籍、版本之间的叙述差异,留心了但不是很上心,更无力去研究。凡是不能改变对曹雪芹精神内容与价值追求确认的内容,我认为都可以忽略不计。直到2005年左右,因为红学将成为我的专业,我才不得不全面地阅读《红楼梦》的“考证”和《红楼梦》研究的“历史”。

尽管我常常想要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但我的偏倚依然存在。所以进入我的眼帘的是那些具有“思想创新”的人,这些新说令我着迷。比如,武汉大学哲学教授邓晓芒兼顾文学评论,他曾多次评论《红楼梦》,借助于《红楼梦》论述中国文化的性质。邓老师的一个重要观点是,贾宝玉是一个拒绝长大、拒绝扮演社会角色并承担社会责任的人,他一直要用“赤子之心”拒绝外在的世界,这导致了实践人格的严重欠缺(缺乏行动)——中国传统文化也是如此,返璞归真的愿望成为阻碍人际之间社会关系合理形成的遁词,使中国社会的现代性严重不足,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不能很好地调适,文学变成了一种于事无补的喟叹和感伤。

邓晓芒的观点,说起来与胡适的观点有某些相通之处,或者说是承续之处。胡适认为《红楼梦》的价值不高,是因为它与“科学和民主”不相关,没有充分地符合现代社会的内容,所以对《红楼梦》的负面评价占据了主要地位。胡适甚至认为,曹雪芹在宣扬迷信,如说宝玉“衔玉而诞”等,这与中国社会急需的“科学与民主”时代要求不相配。

也有从中国文化角度极力赞赏《红楼梦》的,认为它是中国社会和历史的“全息图像”——生活信息全无遗漏。其实,《红楼梦》早就有“百科全书”、“千门万户”的说法。我觉得这些说法是相似的。凡是从更全面的观点看《红楼梦》的人,往往能看到这些文化中的矛盾性,并不持一面之词。比如,曹雪芹借助于无知无识无贪无忌的“赤子文化”,反对的是腐败虚伪的儒家文化——变形的儒家文化,曹雪芹张扬诗性文化反对礼教文化,用大观园中青春美反对园外禄蠹文化、权谋文化。曹雪芹不反对进入社会,而是反对异化社会——与本真人性敌对的社会,曹雪芹沉醉的大观园,也许正是作者心目中的社会理想的范型。

为曹雪芹辩护,我们可以说中国社会不缺乏尊卑秩序(以孝为中心)、不缺乏运作机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但这个秩序和机制出现了问题——扭曲到了令人无所适从的地步,个人融入社会的渠道过分狭小逼窄。假如把贾雨村看作是走出大观园的贾宝玉,贾宝玉只会比贾雨村更加命运不济。贾雨村做正人君子——不贪赃不行(这是现实规则),审时度势——夤缘攀附、贪赃妄行也不行(这是挂牌的明训规则,偶尔发作)。贾雨村的仕途之路证明儒家学说所标榜的人格理想在现实社会里只会遭到无情的嘲讽,它已经失去了将个人人格修养成内具浩然之气的社会环境和条件。

如此看来,理想社会和人格不是如何制定的问题,而是如何建构和塑造的问题。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不能实现,探讨其实现的现实性途径——有人说为什么他们不私奔?曹雪芹让林黛玉通过《五美吟》之一赞颂红拂的私奔,为什么林黛玉在现实生活里没有如此考虑、不做如此选择?也许曹雪芹着迷的是问题本身,而不是如何解决问题。尽管如此,邓晓芒提出的问题依然有意义——他们在人格上缺乏实践性,他们的意志能力没有通过自我的行动争取就选择了决绝的告别。是的,小说中宝黛的被动性十分明显。

不能自主,不仅是人生道路不能自主,还包括爱情也不能自主,这就是困境;困境还未来得及克服,如何自主,就做出了决裂人生的选择,这就是林黛玉、贾宝玉和他们的爱情悲剧。

更尊重青年人的选择,社会将更文明一些、进步一些。社会无疑已经获得了如此进步,但还未达到理想境界。爱情自由在更高的程度上实现了,但未彻底实现。即便是一个人在这个问题上完全可以自主,但我们又陷入了感性与理性的分裂,目的与手段、灵与肉的分裂中,我们向往超越功利、放弃计算、纯任自然,但却不能始终如此、彻底如此。得失之间的欢乐、无法餍足的欲望、理想与现实的距离,使我们得陇望蜀,丧失平衡,撕裂自我,再次陷入悲剧感的体验中。

这是一个永恒的悲剧,曹雪芹注意到了。林黛玉的《葬花吟》,似乎要抗拒的对象之一就是时间的催老。显然,这是不可抗拒的。就像把瞬间的美好化作永恒一样,把生命定格于青春一样,艺术能做得到,生活做不到。艺术让我们守住了永恒,也让我们感到实际的无奈和失落。思考这些问题,纯粹从生活的角度看,是犯傻。作家在犯傻?是啊,作家让他的代表或代言人,即贾宝玉、林黛玉在痴癫呆傻。

留住美好,让青春永驻,永守赤子之心,反映了作者对真美的向往,反映了作者的主体力量。认同作者的这种追求,才会和作者共鸣,才会产生精神力量。所以,这部优秀作品,最终引导人们走向真善美。

红学蔚为大观,内容早已超出了上述内容。红学作为一个跨学科的对象,范围还在扩大,研究方法还在更新,论点还在叠加延展,体系还在完善,但是明眼人、有心人也能看到很多内容已经背作者而去、背作品而去。

已有学者提出了红学的重建问题。我认为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绝非空穴来风。研究红学的任何一部分,都应该想到其宗旨:服务于精神空间上真美的构建。也许红学的历史,让一部分人误认为这是一个“四两拨千斤”、“一本万利”的名利场,其实一些人也是这样做的,但在文学越来越边缘的情境下,人们的心态也许更容易冷静,眼光也会更长远。这就是虚热闹只会加速红学的扭曲和衰败,而切实的研究才会真正赢得爱好者,让爱好者精神受益,扩大爱好者的队伍。

是的,随着时代的发展,爱好者的古典趣味还在回归,因此《红楼梦》和红学的爱好者正在成倍增长,珍视他们,让红学越走路越宽。

非常感谢李希凡先生八十余高龄在酷暑中给本书所作的序。他放眼整个红学,从当前红学的发展立论,也对我提出了一个要求——加入到对文本的分析中,评与论要平衡。过去,我偏重既有观念的辨析,间接地依据了《红楼梦》文本,较少直接从作品中归纳观点。显然,这是我今后必须努力的方面。

这本书能问世,得感谢中国艺术研究院的领导。但愿我这本论证仓促、行文枯燥的书,能对红学爱好者有些许益处!

孙伟科

201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