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王小波文集(共十卷)
6407200000020

第20章 卷一(20)

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插队的时候,我喂过猪,也放过牛。假如没有人来管,这两种动物也完全知道该怎样生活。它们会自由自在地闲逛,饥则食渴则饮,春天来临时还要谈谈爱情。这样一来,它们的生活层次很低,完全乏善可陈。人来了以后,给它们的生活做出了安排:每一头牛和每一口猪的生活都有了主题。就它们中的大多数而言,这种生活主题是很悲惨的:前者的主题是干活,后者的主题是长肉。我不认为这有什么可抱怨的,因为我当时的生活也不见得丰富了多少,除了八个样板戏,也没有什么消遣。有极少数的猪和牛,它们的生活另有安排。以猪为例,种猪和母猪除了吃,还有别的事可干。就我所见,它们对这些安排也不大喜欢。种猪的任务是交配,换言之,我们的政策准许它当个花花公子。但是疲惫的种猪往往摆出一种肉猪(肉猪是阉过的)才有的正人君子架势,死活不肯跳到母猪背上去。母猪的任务是生崽儿,但有些母猪却要把猪崽儿吃掉。总的来说,人的安排使猪痛苦不堪。但它们还是接受了:猪总是猪啊。

对生活做种种设置是人特有的品性。不光是设置动物,也设置自己。我们知道,在古希腊有个斯巴达,那里的生活被设置得了无生趣,其目的就是要使男人成为亡命战士,使女人成为生育机器,前者像些斗鸡,后者像些母猪。这两类动物是很特别的,但我以为,它们肯定不喜欢自己的生活。但不喜欢又能怎么样?人也好,动物也罢,都很难改变自己的命运。

以下谈到的一只猪有些与众不同。我喂猪时,它已经有四五岁了,从名分上说,它是肉猪,但长得又黑又瘦,两眼炯炯有光。这家伙像山羊一样敏捷,一米高的猪栏一跳就过;它还能跳上猪圈的房顶,这一点又像是猫——所以它总是到处游逛,根本就不在圈里待着。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把它当宠儿来对待,它也是我的宠儿——因为它只对知青好,容许他们走到三米之内,要是别的人,它早就跑了。它是公的,原本该劁掉。不过你去试试看,哪怕你把劁猪刀藏在身后,它也能嗅出来,朝你瞪大眼睛,嗷嗷地吼起来,我总是用细米糠熬的粥喂它,等它吃够了以后,才把糠兑到野草里喂别的猪。其他猪看了嫉妒,一起嚷起来。这时候整个猪场一片鬼哭狼嚎,但我和它都不在乎。吃饱了以后,它就跳上房顶去晒太阳,或者模仿各种声音。它会学汽车响、拖拉机响,学得都很像;有时整天不见踪影,我估计它到附近的村寨里找母猪去了。我们这里也有母猪,都关在圈里,被过度的生育搞得走了形,又脏又臭,它对它们不感兴趣;村寨里的母猪好看一些。它有很多精彩的事迹,但我喂猪的时间短,知道得有限,索性就不写了。总而言之,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喜欢它,喜欢它特立独行的派头儿,还说它活得潇洒。但老乡们就不这么浪漫,他们说,这猪不正经。领导则痛恨它,这一点以后还要谈到。我对它则不止是喜欢——我尊敬它,常常不顾自己虚长十几岁这一现实,把它叫做“猪兄”。如前所述,这位猪兄会模仿各种声音。我想它也学过人说话,但没有学会——假如学会了,我们就可以做倾心之谈。但这不能怪它。人和猪的音色差得太远了。

后来,猪兄学会了汽笛叫,这个本领给它招来了麻烦。我们那里有座糖厂,中午要鸣一次汽笛,让工人换班。我们队下地干活时,听见这次汽笛响就收工回来。我的猪兄每天上午十点钟总要跳到房上学汽笛,地里的人听见它叫就回来——这可比糖厂鸣笛早了一个半小时。坦白地说,这不能全怪猪兄,它毕竟不是锅炉,叫起来和汽笛还有些区别,但老乡们却硬说听不出来。领导上因此开了一个会,把它定成了破坏春耕的坏分子,要对它采取专政手段——会议的精神我已经知道了,但我不为它担忧——因为假如专政是指绳索和杀猪刀的话,那是一点门都没有的。以前的领导也不是没试过,一百人也逮不住它。狗也没用:猪兄跑起来像颗鱼雷,能把狗撞出一丈开外。谁知这回是动了真格的,指导员带了二十几个人,手拿五四式手枪;副指导员带了十几人,手持看青的火枪,分两路在猪场外的空地上兜捕它。这就使我陷入了内心的矛盾:按我和它的交情,我该舞起两把杀猪刀冲出去,和它并肩战斗,但我又觉得这样做太过惊世骇俗——它毕竟是只猪啊;还有一个理由,我不敢对抗领导,我怀疑这才是问题之所在。总之,我在一边看着。猪兄的镇定使我佩服之极:它很冷静地躲在手枪和火枪的连线之内,任凭人喊狗咬,不离那条线。这样,拿手枪的人开火就会把拿火枪的打死,反之亦然;两头同时开火,两头都会被打死。至于它,因为目标小,多半没事。就这样连兜了几个圈子,它找到了一个空子,一头撞出去了,跑得潇洒之极。以后我在甘蔗地里还见过它一次,它长出了獠牙,还认识我,但已不容我走近了。这种冷淡使我痛心,但我也赞成它对心怀叵测的人保持距离。

我已经四十岁了,除了这只猪,还没见过谁敢于如此无视对生活的设置。相反,我倒见过很多想要设置别人生活的人,还有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素的人。因为这个缘故,我一直怀念这只特立独行的猪。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第11期《三联生活周刊》杂志。

椰子树与平等

二十多年前,我在云南插队。当地气候炎热,出产各种热带水果,就是没有椰子。整个云南都不长椰子,根据野史记载,这其中有个缘故。据说,在三国以前,云南到处都是椰子,树下住着幸福的少数民族。众所周知,椰子有很多用处,椰茸可以当饭吃,椰子油也可食用。椰子树叶里的纤维可以织粗糙的衣裙,椰子树干是木材。这种树木可以满足人的大部分需要,当地人也就不事农耕,过着悠闲的生活。忽一日,诸葛亮南征来到此地,他要教化当地人,让他们遵从我们的生活方式:干我们的活,穿我们的衣服,服从我们的制度。这件事起初不大成功,当地人没看出我们的生活方式有什么优越之处。首先,秋收春种,活得很累,起码比摘椰子要累;其次,汉族人的衣着在当地也不适用。就以诸葛先生为例,那身道袍料子虽好,穿在身上除了捂汗和梧痱子,捂不出别的来;至于那顶道冠,既不遮阳,也不挡雨,只能招马蜂进去做窝。当地天热,摘两片椰树叶把羞处遮遮就可以了。至于汉朝的政治制度,对当地的少数民族来说,未免人过烦琐。诸葛先生磨破了嘴皮子,言必称孔孟,但也没人听。他不觉得自己的道理不对,却把账算在了椰子树身上:下了一道命令,一夜之间就把云南的椰树砍了个精光;免得这些蛮夷之人听不进圣贤的道理。没了这些树,他说话就有人听了——对此,我的解释是,诸葛亮他老人家南征,可不是一个人去的,还带了好多的兵,砍树用的刀斧也可以用来砍人,砍树这件事说明他手下的人手够用,刀斧也够用。当地人明白了这个意思,就怕了诸葛先生。我这种看法你尽可以不同意——我知道你会说,诸葛亮乃古之贤人,不会这样赤裸裸地用武力威胁别人;所以,我也不想坚持这种观点。

对于此事,野史上是这么解释的:蛮夷之人,有些稀奇之物,就此轻狂,胆敢藐视天朝大邦;没了这些珍稀之物,他们就老实了。这就是说,云南人当时犯有轻狂的毛病,这是一种道德缺陷。诸葛先生砍树,是为了纠正这种毛病,是为他们好。我总觉得这种说法有点太过惊世骇俗。人家有几样好东西,活得好一点,心情也好一点,这就是轻狂;非得把这些好东西毁了,让人家心情沉痛,这就是不轻狂——我以为这是野史作者的意见,诸葛先生不是这样的人。

野史是不能当真的,但云南现在确实没有椰子,而过去是有的。所以这些椰树可能是诸葛亮砍的。假如这不是耍野蛮,就该有种道义上的解释。我觉得诸葛亮砍椰树时,可能是这么想的:人人理应生来平等,但现在不平等了,四川不长椰树,那里的人要靠农耕为生;云南长满了椰树,这里的人就活得很舒服。让四川也长满椰树,这是一种达到公平的方法,但是限于自然条件,很难做到。所以,必须把云南的椰树砍掉,这样才公平。假如有不平等,有两种方式可以拉平:一种是向上拉平,这是最好的,但实行起来有困难;比如,有些人生来四肢健全,有些人则生有残疾,一种平等之道是把所有的残疾人都治成正常人,这可不容易做到。另一种是向下拉平,要把所有的正常人都变成残疾人就很容易,只消用铁棍一敲,一声惨叫,这就变过来了。诸葛先生采取的是向下拉平之道,结果就害得我吃不上椰子。在云南时,我觉得嘴淡时就啃几个木瓜。木瓜淡而无味,假如没熟透,啃后满嘴都是麻的。但我没有抱怨木瓜树。这种树内地也是不长的,假如它的果子太好吃,诸葛先生也会把它砍光啦。

我这篇文章题目在说椰子,实质在谈平等问题,挂羊头卖狗肉,正是我的用意。人人理应生来平等,这一点人人都同意。但实际上是不平等的,而且最大的不平等不是有人有椰子树,有人没有椰子树。如罗素先生所说,最大的不平等是知识的差异——有人聪明有人笨,这就是问题之所在。这里所说的知识、聪明是广义的,不单包括科学知识,还包括文化素质、艺术的品位,等等。这种椰子树长在人脑里,不光能给人带来物质福利,还有精神上的幸福。这后一方面的差异我把它称为幸福能力的差异。有些作品,有些人能欣赏,有些人就看不懂,这就是说,有些人的幸福能力较为优越。这种优越最招人嫉妒。消除这种优越的方法之一就是给聪明人头上一闷棍,把他打笨些。但打轻了不管用,打重了会把脑子打出来,这又不是我们的本意。另一种方法则是:一旦聪明人和傻人起了争执,我们总说傻人有理。久而久之,聪明人也会变傻。这种法子现在正用着呢。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第14期《三联生活周刊》杂志。

思想和害臊

我年轻时在云南插队。仅仅几十年前,那里还是化外蛮邦,因为这个缘故,除了山青水秀之外,还有民风淳朴的好处。我去的时候,那里的父老乡亲除了种地,还在干着一件吃力的事情:表示自己是些有思想的人。在那个年月里,在会上发言时,先说一句时髦的话语,就是有思想的表示。这件事我们干起来十分轻松,可是老乡们干起来就难了。比方说,我们的班长想对大田里的工作发表意见——这对他来说本没有什么困难,他是个老庄稼人嘛——他的发言要从一句时髦话语开始,这句话可把他难死了。从他嚅动的嘴唇看来,似要说句“斗私批修”这样的短语,不怎么难说嘛——但这是对我而言,对他可不是这样。只见他老脸涨得通红,不住地期期艾艾,豆大的汗珠滚滚而下,但最后还是没把这句话憋出来,说出来的是:鸡巴哩,地可不是这么一种毬种法嘛!听了这样的妙语,我们赶紧站起来,给他热烈鼓掌。我喜欢朴实的人,觉得他这样说话就可以。但他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总要使自己说话有思想。

据说,旧时波兰的农妇在大路上相遇,第一句话总说:圣母玛丽亚是可赞美的!外乡人听了摸不着头脑,就说:是呀,她是可以赞美,你就赞美吧。这就没有理解对方的意思。对方不是想要赞美圣母,而是要表示自己有思想。我们那时说话前先来一句“最高指示”,也是这个意思。在《红楼梦》里,林黛玉和史湘云在花园里联句,忽然冒出些颂圣的诗句。作者大概以为,林史虽是闺阁中人,说话也总要有思想才对。至于我们的班长,也是这样想的,只是没有林妹妹那样伶牙俐齿。也不知为什么,时髦话语使他异常害臊,拼了命也讲不出口,讲出的总是些带×的话。这就使全体男知青爱上了他。每次他在大会上发言之前,我们都屏息静等,等到他一讲出话来就鼓掌欢呼,这使他的毛病越来越重了。

有一次,我们队和别的队赛篮球,我们的球队由他带领——说来你可能不信,我们班长会打篮球。球艺虽然不高,但常使对方带伤,有时是胸腔积血,有时是睾丸血肿;他可是个了不起的中锋,我们队就指着他的勇悍赢球——两支队伍立在篮球场上。对方的队长念了一段毛主席语录,轮到他时,他居然顺顺当当讲出话来,也不带×,这使我们这些想鼓掌的人很是失望。谁知他被当裁判的指导员恶狠狠地吹了一哨,还训斥他道:最高指示是最高指示,革命口号是革命口号,不可以乱讲!然后他就被换下场来,脸色铁青坐在边上。原来他说了一句:最高指示,毛主席万岁!指导员觉得他讲的不对。最高指示是毛主席的话,他老人家没有说过自己万岁,所以这话是不对。但我总觉得不该和质朴的人较真,有思想就行了嘛。自从被吹了一哨,我们班长就不敢说话了,带×不带×的话都不敢说,几乎成了哑巴……

当年那些时髦话语都表达了一个意思,那就是对权力的忠顺态度——这算不上什么秘密。那个年月提倡的就是忠字当头。但是同样的话,有人讲起来觉得害臊,有人讲起来却不觉得害臊,这就有点深奥。害臊的人不见得不忠、不顺,就以我们班长而论,他其实是个最忠最顺的人,但这种忠顺是他内心深处的感情,实际上是一种阴性的态度,不光是忠顺,还有爱,所以不乐意很直露地不惧肉麻地当众披露。我们班长的忠顺表现在他乐意干活,把地种好,但让他在大庭广众中说这些话,就是强人所难。用爱情来打比方,有些男性喜欢用行动来表示爱情,不喜欢把“我爱你”挂在嘴上。我们班长就是这么一种情况。另外有些人没有这种感觉,讲起这些话来不觉得肉麻,但是他们内心的忠顺程度倒不见得更大——正如有些花花公子满嘴都是“我爱你”,真爱假爱却很难说。

如前所述,我插队的地方民风淳朴,当地人觉得当众表示自己的雌伏很不好意思;所以“有思想”这种状态,又成了“害臊”的同义语。不光是我们班长这么想,多数人都这么想。这件事有我的亲身经历为证:有一次我在集上买东西,买的是一位傣族老大娘的菠萝蜜。需要说明的是,当地人以为知青都很有钱,同样一件东西,卖给我们要贵三倍,所以我们的买法是趁卖主不注意,扔下合理的价钱,把想买的东西抱走。有人把这种买法叫做偷,但我不这么想——当然,我现在也不这么买东西了。那一天我身上带的钱少了,搁下的钱不怎么够。那位傣族老太太——用当地话来说,叫做蔑巴——就大呼小叫地追了过来,朝我大喝一声:不行啦!思想啦!斗私批修啦……然后趁我腰一软,腿一颤,把该菠萝蜜——又叫做牛肚子果——抢了回去。如你所知,这位蔑巴说这些有思想的话,意思是:你不害臊吗!这些话收到了效果,我到现在想起了这件事,还觉得羞答答的:为吃口牛肚子果,被人说到了思想上去,真是臊死了。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第24期《三联生活周刊》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