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西风残照中的雁阵:徐志摩谈文学创作(再读徐志摩)
6500400000003

第3章 关于《一个不很重要的回想》的讨论

第四十一期《努力》登了那篇《一个不很重要的回想》,现在我想从适之的意思改名为《春痕》,以后我曾经接到一封极有意味批评的信。我现在把原信的见解节述如下:

那故事前三节描写青年的意境很好,但第四节“桃花李花处处花”写得其实是太难了。但作者却是个诚实的男子。诚实的意思不在刻划变态的春痕,而在泄露一般男子的本性!男子所要的无非是青年与美貌,但人间世的惨剧,正在青年与美貌非但没有永性而且过去得很快。男子只知道享用女子暂时的迷力,好比在戏园中看戏,明知道戏是假的并且一扯即过的,但在当时却看得十分的得意忘情。

那小说里的主人公逸,一见变了形的春痕,便发生了不可名状的十二分厌恶,我倒很觉得好奇,假如当年他自己娶了她,因之她从可爱的少女变形为“臃肿卷曲的中年妇人”,变形为左男右女粗头乱服的母亲,以及小孩们的顽皮笑闹,都成为他自己整天到晚目睹的怪现状,我不知道他又怎样的感想,怎样的厌恶呢。

反之,若然他早年就回去,正看到娇艳的春痕结婚,跟着她丈夫度蜜甜的蜜月去,我猜想他一定觉得十二分的伤心妒意,只怨天不做美,命不凑巧,把他的恋爱,他的幸福,他的希望,他的一切,一起夺尽——作者以为是否?我知道男子们正是那个样子!!!

所以我以为那篇的结局,不如作为那主人公隔了二十年再回日本,遇见她的女儿正当妙年,告诉他她母亲之死,使他想起当年的艳迹,也许他还会得滴几滴真情之泪哩!即不然,他也免得像原文里那样感受幻灭的痛苦,引起无端的厌恶!!

男子们啊!真有你们的!!!

多么厉害的弹劾案呀!这位Chivalrous Feminist的舌剑,这位厌男主义者的义愤,实在强迫着不幸的作者,使他不得不代表男子们出席来一个简单的答覆。我先把应答覆之点说明白了。那篇小说里引起或包涵的问题有:(一)永久性是否恋爱的必要条件;若然,非永久性的爱感,是否便不算真恋爱?(二)恋爱与色相的关系,两者是否平行的,因色方起恋,色弛恋即衰?(三)为恋爱而恋爱是不是不合人情的?(四)易变Fickleness是否为男子的通性。

这几个问题都很有趣,很可以研究,但我此时却只能把问题提出而不能发挥。

现在我所能说明的,就只那篇文字本身的意义并非像我那位义愤填胸的朋友所假定,是单纯的厌世观;非但不是厌世观,而且还有很积极的意思包涵着。你若然仅仅看出厌世观,你实在只见其表而不知其里,并且作者也何至于那样的“浅薄无聊”。

那里子便是一个人道的抗议,所抗的对象,便是世俗的习惯,便是世俗的做妻做母负担之惨酷。

初期的春痕,是个纯粹的美的自然之产物,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花,所接受的只是阳光与雨露。但——注意!——后期的春痕,却是做了十年妻母后的春痕,却是个完全物质化,环境化,俗化,人为的产物。她那庸俗的丈夫与庸俗的家庭——文中表得很明白——便是她自美变丑之负责者。固然从另一观点看来,一个女子嫁了人,只要能忠顺地伺候丈夫,殷切地产育子女,奴役似地看管家务,上帝创造夏娃的本旨已经完全达到;她自身对家庭社会的责任也就十分尽了,并没有什么可怜的地方,良妻贤母,的确是一般女子的理想标准。并且大多数的女子,恐怕也只会做妻做母,只会依着本能矇瞳地过活,而不能以智力之自觉为起点,以发展她性灵上可能的真纯人格,只能在单凭制度个性湮灭的社会里做一个无所谓的分子,而不能做一个活泼的创造的自然界的一个原素。萧伯纳说:“生命中真纯的悲惨在于被只知自利的人(或一盲目的制度)所利用,所为又是你明知是不高尚的目的,那是真苦恼,真奴辱,阳间的地狱。反之生命真纯的快乐在于为一目的而生存,在于为你自认为强有力的目的而生存,在于将生命的能力充分使用,用到筋疲力绝,然后再让这皮囊扔进垃圾桶里。”

所以,现在回到本题,春痕有那样天赋的才(丽质就是天才之一式)而也无罪地被打入机器性质的做妻做母的牢狱,结果不但原有性灵之美,就是当初可爱的声音笑貌,也被这惨酷的牢狱生活所耗尽。庸俗的非人道的社会之手,当然只能丑变低化本来的美质,那里能像无锡做泥菩萨匠的,从泥土里捏出可爱的灵动的人物来。所以第四节里有那句沉痛的话:

“十年来做妻做母负担的专制,早已将她原有的浪漫根性,灭除尽净。”

那是厌世观,还是人道的呼声,我想明白的读者当然看得出。

所以从逸——浪漫的恋爱者——看出来,春痕的变形,只是个不可信的幻象。他十年后逢到左男右女的三井夫人,并不是十年前活泼可爱、引起他恋感的春痕。粗俗的环境化的,他不能承认就是纯美的自然的产物之化身。他是个理想主义者,现实里无常的变幻他只绝对否认其为真,他的理想是“……恋爱是长生的;因为精神的现象决不受物质法律的支配;是的,精神的事实,是永久不可毁灭的”。在他的心里,三井夫人自三井夫人,春痕自春痕,两个永远混不到一起;所以临了“他的心中,依旧涵葆着春痕当年可爱的影像”。

所以我现在回答我那批评者的话,是:(一)不要把那段故事看作单纯的厌世观;(二)不要因为一般男子的只见色相,而断定那就是所有的男子的通性;(三)不要以为恋感之往往起端于色相,而断定恋之存在完全凭藉色相的幻象;(四)不要以为一切的男子都像三井夫人的丈夫庸俗与可厌,逸若然娶了她——假定他是个理想的恋爱者——春痕就不会变形为可怜的三井夫人;(五)作者正是极端同情于女子的人权,而并非刻划了一个三井夫人来嘲讽色相之不足恃;(六)来信另一写法的主张,固然很好,但包涵的意义也就大异了。我很感谢来信批评的诚意,并愿知道其余读者的感想与意见。

三月十五日

载北京《努力周报》第45期(19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