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约翰·克利斯朵夫(上)(经典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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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黎明(4)

现在,黄昏降临,家门紧闭。家哟……这是抵御阴影、黑夜、恐惧、陌生……的遁身之地呀。敌对的一切都休想跨过门槛……炉火烧得正旺。一只金黄色的鹅在铁叉上悠悠地转动。油脂和炙烤鹅肉的美味在房间里弥漫。口福之乐,无可比拟的舒适,对宗教的热忱,以及蹬足跺脚的快意哟!累了一天之后,眼下暖意融融,又有亲人的话语相伴,克利斯朵夫的身体酥软融化了。他饱食之后又心荡神迷了。脸庞、影子、灯罩、在黑黑的炉膛里爆着的火星、飞舞着的火苗,一切看来都是那么恬适温馨,神秘莫测。克利斯朵夫把下巴搁在盘子上,尽情地享受这幸福的时刻……

他已睡在温暖的小床上了。他是怎么上床的呢?他只是感到乏力,懒洋洋的。屋里亲人的说话声与白天的所见所闻在他的脑子里纷至沓来,嗡嗡作响。父亲拿起了小提琴;高亢而柔和的提琴声在夜色中如怨如诉。可至高无上的幸福感是在妈妈走上前来时油然升起的。她提起昏昏欲睡的克利斯朵夫的小手,如他所愿,向他俯下身子,为他轻轻哼一首古老的、没有文字意义的民歌。父亲认为这首歌子荒唐可笑,可克利斯朵夫却百听不厌。他屏声静气,既想笑又想哭,他的心陶醉其中了。他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只是心里柔情似水,他把两只胳膊围住妈妈的颈脖,使出全身力气把她搂得紧紧的。她笑着对他说道:

“你想把我掐死么?”

他把她搂得更紧了。他是多么爱她呀,他是多么爱周围的一切呀!爱一切人,爱一切事物!一切都好,一切都美……他入睡了。蛐蛐在炉膛里鸣叫。爷爷讲述的故事,一个个英雄形象在愉悦的夜空里浮荡……以他们为榜样,当一名英雄!……是的,他将会如愿以偿的!……他已经是了……啊!活着该多么有意义呀!……

他那小小的身心里充盈着太多的力量、太多的欢乐和太多的豪情!多么充沛的元气啊!他整个人仿佛不停地在旋舞着,让他累得喘不过气来了。他像一只小蝾螈[29]似的,日日夜夜在火焰里舞动。他的热情,什么也不能使之消减,而一切却能使之加温:一场狂乱的梦,一道喷泉,一个取之不尽的希望宝库,一声笑,一首歌,以及永恒的醺醺醉意。人生尚没有挽留住他,而他却已经随时都在超脱,在无穷无尽的太空中遨游了。他是多么幸福啊!他为幸福而生!他整个儿心灵都相信幸福存在,他以小生命的全部激情向往着幸福……

可是人生本身很快就会让他就范了。

天色渐渐澄明,

我远远看着消遁的曙光,

仿佛听见大海的呻吟……[30]

——但丁《神曲·炼狱》第一首

克拉夫特家的祖籍在安特卫普[31]。老约翰·米歇尔年少气盛,好斗成性,他经常斗殴,在一次出了乱子之后,终于离乡背井,这一回才算有了一个了结。在将近半个世纪以前,他在一个显贵官宦云集的小城落了户,小城里红瓦尖顶的一幢幢房屋,以及浓荫密匝的一个个小花园,都鳞次栉比地建筑在柔软的山坡上,与父亲莱茵河[32]淡淡的绿水相映成趣。当地所有人都爱好音乐,他既是一个杰出的音乐家,自然很快地便受到人们尊重。四十岁过后,他娶上克拉拉·沙尔托里乌斯为妻,这才在当地生了根。克拉拉是亲王唱经班指挥的女儿,后来他继承了岳父的职位。克拉拉是一个心平气和的德国女子,烹调和音乐是她的两大嗜好。她对丈夫崇敬备至,只有她的父亲才配得上同样的殊荣。约翰·米歇尔也赏识自己的妻子。在婚后十五年中,他俩琴瑟相谐,相亲相爱,一生有过四个孩子。后来,克拉拉先死,约翰·米歇尔哀恸不已,五个月之后,又娶了奥蒂丽·舒兹为妻,新娘才二十岁,脸蛋红扑扑的,身体健壮,性格随和。奥蒂丽的美德与克拉拉不相上下,因此约翰·米歇尔也对她倾注了同等的爱。婚后八年,她为他生下第七个孩子后,也先他而去了。他先后共有十一个孩子,只有一个存活下来。他对子女个个喜欢,然而这一次的打击并未对他那副与生俱来的好性格产生不良影响。最严酷的考验是三年前奥蒂丽的去世,当时在他那把年纪再重创一种生活,组建一个新家庭已不合适。不过,老约翰·米歇尔沮丧了一阵之后,又恢复了精神平衡,再大的灾难也不能使他一蹶不振了。

他是一个和蔼可亲的人;而他身上最为突出的便是健康了。他对忧愁有一种本能的反感,他需要弗拉芒特式[33]的狂欢极乐,需要像孩童似的畅怀大笑。他再悲伤,也不会少喝一盅,少吃一口,而音乐则更是从不停歇的。在他的指挥下,宫廷乐队在莱茵河流域各地区小有名气,而约翰·米歇尔那健全的体魄和易冲动的性格也随之名闻遐迩。他尽管作了努力,还是控制不了自己,因为这个性情暴烈的人,骨子里却胆小怕事,就怕声名扫地;他喜欢君子之交,害怕飞短流长。他冲动起来,就会恶性发作;他会突然间控制不住自己,不仅在乐队排练时如此,即便在音乐会上,当着亲王的面,他也会狂怒地扔掉指挥棒,像个魔鬼附身的人似的,直跺脚,火冒三丈地冲着他的一个乐师,语音含混不清地咒骂一通。亲王可以觉得有趣,可挨骂的乐师便怀恨在心了。要不了多久,约翰·米歇尔又为他的一时冲动羞愧难当,急急乎讨好奉承,希望对方能不计前嫌,但无济于事;事过不久,稍有不顺,他又加倍发作。他那极端暴躁的性格随着年龄增大日甚一日,最后弄得自己的地位也岌岌可危了。他自己也意识到这一点。一天,他又发作了,几乎引起整个乐队罢演,于是他提出辞呈。他本以为他为乐队效力多年,他们会想方设法挽留他,会恳求他留下来,然而事与愿违,而他又清高自恃,不愿收回辞呈,最后伤心地走了,深感世人情如纸薄。

从此以后,他就不知道如何打发光阴了。他已逾古稀之年,但仍很强健有力;他照常干活,从早到晚满城乱转,授授课,聊聊天,高谈阔论,什么都要过问。他心灵手巧,想尽办法不让自己闲着:他开始自己动手修理乐器,先是设想,然后通过实践,有时竟也能改良了乐器的音质。他也作曲,并且会全力以赴。从前,他曾写过一首曲子,名叫《弥撒祭乐》[34],他经常提及,视为家族的荣誉。他一心想说服自己这是一部天才的杰作,可他心里又十分明白,他是在心灵极为空虚的状态下写就的,因此他不敢再看他的原稿,因为每看一次,他都能在自己所谓的乐句中认出其他作曲家的残章片段,那是经由他费了好大的劲,一点点辛辛苦苦地拼凑起来的。想到这里,他十分伤心。有时他灵感上来,感到很有些价值,于是他心抖手颤地走到案头上。这回他真的能抓住灵感吗?可是他刚刚握住羽笔,又觉得寂静中只剩下自己孤身一人;他想方设法要找回消失的声音,可是到头来只是听到了门德尔松或是勃拉姆斯的一些著名的旋律。

乔治·桑说过:“有一些不幸的天才拙于表达,如同热奥佛洛依·圣-伊莱尔[35]——他也是那些著名的哑巴或口吃人士中的一员——所说,他们只能把他们那些不为人知的灵感带进坟墓了。”

约翰·米歇尔就属于那么一种人。他在音乐上与在言语上一样,都不能表达自己,而他却总是浮想联翩,他是多么想说话,想写作,想成为一名伟大的音乐家、一名雄辩的演说家啊!这是他的隐痛,他从未向任何人提及。他自己是不承认这一点的,并且有意不去想它;可是他又总是不由自主地想到这事,一想到就心灰意冷。

可怜的老人哪!无论在哪方面,他都不能完全成为自己。他身上有着多少美妙而生命力旺盛的种子,可是这些种子老是生长不了。他对艺术的尊严,生命的道德价值怀有深沉的、感人的信仰,可是这种信仰常是以夸张而可笑的方式表现出来。他生性孤高傲岸,可在生活中,他对上层人士却尊敬有加,几乎有点低三下四了。他渴望自行其是,可事实上,他驯服达于极点。他自认为卓越不凡,可对什么都十分迷信。他具有英雄的激情,真正的勇气,然而又胆小如鼠!总之,他的人格发展到中途便夭折了。

约翰·米歇尔曾把他的雄心壮志寄托在他的儿子身上,起初,迈尔西奥也答应完成其父的未竟事业。他自童年起就显露出音乐的天赋。他学音乐无师自通;他是小提琴手,早就掌握了精湛的拉琴技巧,以至他长时间之内成为宫廷乐队的宠儿,甚至是偶像了。他弹钢琴以及玩弄其他乐器也是得心应手。他善于言辞,长得一表人才,虽说笨重了些,可在德国,这正是一种传统的美:宽广的额头略显呆板,面部线条粗犷而匀称,蓄着一撮拳曲的小胡子,活脱是莱茵河畔的一个朱庇特。老约翰·米歇尔为儿子的成就沾沾自喜,他听着儿子不凡的演奏陶醉了,而他本人可从未有板有眼地学会一样乐器啊。当然啦,迈尔西奥如欲表现出他所思所想不是难事一桩,可悲剧在于他几乎什么也不想;他甚至不朝那方面想。他简直就像是个蹩脚的喜剧演员,一心只追求乐声的抑扬顿挫,而不关心这里面所包含的内容,他出于虚荣心,只会焦虑不安地关心听众有什么反应。

最令人不解的是,他虽然始终对舞台上自身的形象极为关注,如同约翰·米歇尔对社会秩序唯唯诺诺,唯恐恭之不及那样,然而在他俩身上总有些唐突、冒失、莫名其妙的东西,因此,外人都说克拉夫特家的人都有点神经兮兮的。开始,他们对迈尔西奥也没多大反感,仿佛他这些古里古怪的脾性正是人们所说的天才的证据,因为在常人看来,一个普通的艺术家不会是那样子的。可是人们很快便发现问题之所在,原来他神经兮兮乃源自于杯中物。尼采说过:巴克斯[36]是音乐的上帝。迈尔西奥不假思索就会同意这个说法,可是他的上帝却对他无情无义,它非但没有给予他所欠缺的思想,而且还把他仅存的一点也拿走了。自他结了这门荒唐的亲事之后(在外人看来是荒唐的,于是家人也这么看了),他愈来愈自暴自弃了。他不再刻苦深造了,完全相信自己技高一筹,结果没等多久,他的优势尽失。其他高手纷纷脱颖而出,取代了他,并且得到听众的青睐。他虽感到不是滋味,但他非但没有重整旗鼓,反而更加泄气了。他与酒吧的伙伴对敌手大骂一通算是报了仇。他盲目自负,居然打算继承其父做乐队的指挥,但当别人就任此职后,他就认为自己遭到迫害,装出一副怀才不遇的可怜相来了。老克拉夫特德高望重,他多亏他父亲,才在乐队里保住了小提琴手的位置;不过,他在城里教课的差事渐渐丢失了。他的自尊心受到沉重的打击,而他的钱包也就更显羞涩了。几年来,由于时运不济,家庭的收入减少许多。他们过了一段丰衣足食的殷实生活之后,捉襟见肘的日子悄然而至,且日甚一日。迈尔西奥不愿正视这个问题,他在穿戴和娱乐上并不因此而少花一个子儿。

他不是一个坏人,只是一个半好半坏的人,这也许更糟;他生性懦弱,没什么魄力,又缺乏韧劲,但他却自以为是慈父、孝子、贤夫和良民;倘若要成为这样的人,只要易发善心,遇事心软,像动物的感情那样,爱家人如同爱自己的手足也就算够格了。甚至没法说他十分自私,因为他个性不强,够不上这个评价。他什么都不是,在生活中,什么都不是的人可真是可怕!他好似一个被抛向空中的无生命的重物,要掉下来,肯定要掉下来,而他坠落时却把他身边的人都拉下去了。

小克利斯朵夫开始懂事的时候,正是家庭经济状况最困难的时期。他已不再是独子了。迈尔西奥每年都要让他妻子生下一个孩子,全然不顾及后果。其中两个出生不久便夭折了。另外两个已经有三四岁了,迈尔西奥从不过问。路易莎必须得出门时,就把两个小的让克利斯朵夫照看,他已有六岁了。

克利斯朵夫付出的代价不小,因为为了尽这个义务,他不得不放弃在田野上度过的美好的午后时光。不过,他仍很自豪,因为别人把他当成大人啦,他认真负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他费尽心思逗弟弟玩,把自己的游戏做给他们看,学着以前妈妈对婴儿说话的口气,装模作样地对他们说话。或者,他学大人那样用双臂轮番抱他们,抱不动时,便咬紧牙关,用全身力量紧紧把弟弟搂在胸前,不让弟弟掉下来。两个弟弟总是要人抱,他们是不会厌倦的,而当克利斯朵夫力不从心时,他们就不停地哭闹。他俩让克利斯朵夫吃足了苦头,而他也为此经常感到十分为难。他俩很脏,需要母亲般的照料。克利斯朵夫不知怎么办才好。他们欺负他,有时他真想扇他们几个耳光,但他转而又想:“他们小哩,还不懂事。”于是便又宽宏大度地听凭他俩扎他,打他,折磨他。恩斯特不为个什么也会大吵大闹的,他蹬脚、发怒、满地乱滚。他是个神经质的孩子,路易莎早就嘱咐克利斯朵夫要迁就他的任性。至于罗道尔夫呢,他调皮得像一只猴子;他总是趁克利斯朵夫抱着恩斯特的当儿,在他背后干坏事;他损毁玩具,把水打翻,弄脏衣裙,把盘子弄掉下来,在壁橱里乱翻一气。

因此,路易莎回家后看见屋内一片狼藉时,她既不表扬克利斯朵夫,也不呵斥他,而是愁容满面地对他说道:

“可怜的孩子呀,你可真没用。”

克利斯朵夫受到责备,心里很不好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