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刘心武自选集:散文随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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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献给命运的紫罗兰(4)

这时候我觉得她就是“三闾大夫屈原”。另一方面她又常常一个人在那里琢磨:“这个星期天该弄点什么来吃呢?”我和儿子出自真心地向她表态:“简单点,能填饱肚皮就行!”而她却常常令我们惊异地弄出一些似乎只有在饭馆里才能见到的汤菜来——除了中式的,也有西式的;当我和儿子咂嘴舐舌地赞好时,她得意地笑着,这时我又觉得她就是刚填完一阕好词的“易安居士李清照”。当然太频密是受不了的,但隔两三个月请一些友人来我家,由她精心设计出一桌“中西合璧”的饭菜,享受平凡人的吃喝之乐,亦是她及我们全家的生活兴趣之一。我出差在外,人问我想家不想,我总坦率承认当然是想的,倘再问最想念的是什么?我总答曰:“家中开饭前,厨房里油锅热了,莱叶子猛倒进锅里所发出的那一阵响声!”这当然更属琐屑到极点的人生乐趣,然而,如今我不但珍惜,并能比以往更深切地享受。

写了几年小说,挣了一些稿费,因此家中买来了一架钢琴。客人见了总千篇一律地问:“给儿子买的吧?请的哪儿的老师教?”

其实,倒并不是冲着儿子买的。妻虽是个平凡到极点的装订工,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她亦绝不例外,美的极致,有人认为一即音乐,一即高等数学。高等数学之美,少有人能领略,音乐之美,却相当普及,妻上小学时,家境不好,而邻居家里,就有钢琴,叮咚琴声,引她遐想,特别是一曲贺绿汀的《牧童短笛》,她在少女时代的梦中,就频有自己静坐在钢琴前奏出旋律的幻境,因此当我们手头有了买下一架钢琴的钱币时,她一议及,我便呼应,两人兴冲冲地去买来了一架钢琴,钢琴抬进家门时,我俩都已年近40,然而妻竟在工余饭后,只凭着邻居中一位并不精于琴艺的老合唱队队员的指点,练起了钢琴来,并且不待弹完整本《拜厄钢琴基础教程》,便尝试起《牧童短笛》。也许是精诚所至吧,一曲连专业钢琴手也认为是难以驾驭的《牧童短笛》,经过一年的努力,硬被她“啃”了下来,后来她又练会了《致爱丽丝》《少女的祈祷》等曲目,自此以后,我家的生活乐趣,又大有增添;在妻的鼓励下,我以笨拙的双手,也练会了半阕《致爱丽丝》;当春风透入窗隙,或夏阳铺上键盘,或秋光泻入室中,或窗外雪片纷飞,我和妻抚琴自娱时,真如驾着自在之舟,驶入忘忧之境。我们的儿子反倒并不弹琴。

感谢生活,给了我们一架钢琴。感谢钢琴,使我们能更细腻地品味生活。

我们常常过分向往于名川大山,而忘记了品味家门前的风景。

这些年来,我逛了不少名胜古迹,不仅有神州大地上的,也有东洋和西洋的。名胜古迹自然了不起,有的,虽仅去过一次,那印象确实是铭刻到了灵魂深处,恐怕要到“此生休矣”时,方可泯灭了。然而,逛名胜古迹,常常不能从容。走马观花的,倒居多数。有的名胜,去时正是旅游旺季,闭眼一回想,竟是密密的游客,遮掩着名胜的全貌,面对着经过特殊处理的“最佳景色”明信片,常常不禁自问:“我真的去过这个美丽的地方么?”有的古迹,离开了历史资料和内行解说,览之便无大意趣。所以,在人生的乐趣之中,游览名胜古迹之乐虽大可揄扬,却亦不必夸张。

有一回,我参加一次远郊的旅游,跑了好远的路,耗费了好大的精力,而所见到的“新开辟风景点”,却景色平平,特别是因缺乏必要的配套措施,小摊档杂乱,满处乱扔着空瓶、纸张,令人大失所望;然而,当我渐近家门时,却忽然发现,在夕阳映照下,离家门不远的树丛中,几簇早红的秋叶,在晚风中优雅地摇曳,而树下并未经意栽种的草丛中,兔尾草的茸毛在逆光中格外生动,几只瘦骨伶仃的蜻蜓,飞舞在草丛之上,而几株金黄的多头菊,隐隐从树后显现,一些蒲公英的种子,悠悠地飘动在空中……我不禁大吃一惊,原来我家门前,便有可观之景!而我竟忽略不赏,非汲汲孜孜地跑到那么远去“凑热闹”,真好笑!我在那家门前的“风景区”中,一个人静静地流连到暮色苍茫,这才款款走向家门。

据说法国雕塑大师罗丹说过,美其实是无处不在的,关键是你要有一双能发现美的眼睛。名胜古迹之美,是早由别人发现,让我们去享受现成的,游览观赏名胜古迹自然是一种重要的人生乐趣,我丝毫没有贬低的意思,纵使要贬低也只能是“蚍蜉撼大树”,但这里我要强调的,是经过我们自己搜寻、发现的美,更能构成我们人生途程中的一种惊喜,而这种美,往往就在我们家门口!我们千万不要忽略了家门口的风景啊!

家门口,也许连一株像样的树都没有,更没有花草,家门口也许确实无丝毫风景可言。

家门里呢?有人说,难道布置得漂亮一点,也就算风景么?有人说,家内之美,不在家具摆设如何堂皇富丽,更不在值钱物品如何充盈,全在情调和氛围是否高雅脱俗上……我是一大凡人俗人,不敢妄论高雅,且各人口味不同,高雅的标准也各异,再说家门里是地道的私人空间,人家乐意那样,你作为客人见了腹诽为俗,既无意义也无必要。但我认为每个家庭仍都有着似乎相同的风景——那就是入夜以后,家家燃亮电灯,从家门外望过去,那一窗粲然的灯火!

“万家灯火”,常被我们用作描摹城市夜景的词汇。细想起来,其间有多少人生滋味!我每次外出回家,在走近家门前,总不禁要驻步凝望自己家的那一窗灯火。我与妻在那灯火下也曾争吵、怄气,我们两口子在那灯火下也曾为儿子的舛错着急、吵嚷,我们小小的家庭自有着小小的悲欢,凡庸的歌哭……然而在这茫茫人海,攘攘人世,那一窗灯火之下,究竟有着我的家,有着一个可供我周旋于社会后憩息泊靠的小小港湾。我爱那一窗灯火。

几次去拜望冰心老前辈,她在同我娓娓闲谈中,几次说道:“灾难里,人不寻短见,很重要的,是还有一个家支撑着。”后来读到她女儿吴青的一篇文章,比较详细地讲述到了十年动乱之中,她父母受冲击的状况,最严重的人格侮辱,是把从她家抄出来的旗袍、项链一类的物品,摆在一间屋子里开了个展览会,当然是批判“丑恶的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而每天展览室开放时,都要她母亲胸前挂一个大黑牌,在门口低头接受批判,这自然是令人难以忍受的肉体和灵魂的双重蹂躏,然而她们一家都从那最黑暗的状况中挺下来了,因为每晚他们毕竟仍能聚在一个屋顶下,仍有着一盏属于他们小小私人空间的灯火,在那屋顶下,在那灯火中,他们互相慰藉,相濡以沫,大动乱的狂浪中,他们就凭藉“家”这艘没有破碎的小船,终于熬到了风平浪静、噩梦过去是清晨的一天。

所以,珍惜自己的家庭,享受家庭的天伦之乐,在属于自己一家的私人空间中,在同一屋顶下,在白天的同一束日光之中,在夜晚的同一盏或数盏灯火下,相互以慰藉,以激励,以启示,以挚爱,而构成个体生命的支撑力之一,我以为是必要的和重要的。

“家?”

一位年轻的朋友露出一个鄙夷的微笑,坦率地对我说:

“你太保守了!我崇尚爱情,然而,家庭是爱情的坟墓,这是至理名言!我愿永在恋爱之中,而不愿将自己埋葬于家庭!”

我是否保守,可请为我做鉴定的人去反复斟酌考定,兹不讨论。这位年轻人的看法,我很尊重。因为像恋爱、婚姻这类事情,尽管都含有相当的社会性,然而大体而言,属于个体生命的私生话,当可允许在不触犯法律及不违背公德的前提下,各自保持种种独特的看法和做法。我个人的婚姻是稳定的,但我有若干极相好的朋友,相继发生了婚变,我以为我的稳定和他或她的变化,都是我们各自的私事,稳定的不好谥为“保守”,变化的更不能判定为“新潮”或“轻率”,我们互不干涉私生活,所以我们仍是朋友,有的离异的双方原来都是我们的朋友,他们离异后双方已不再来往,却都各自同我们保持来往,我们之间相处得都很好。

“家庭是爱情的坟墓”,相信是不少人的经验之谈,流传至今并有人笃信,也是自然之事。我想这种情况是一直存在的,但却不能成为一条公理,否则,当我们望见城市的“万家灯火”时,岂不要毛骨悚然——难道那是万座坟墓在鬼火幢幢吗?

我主张在人生中细品家庭的平凡琐屑之乐,丝毫也不是想否认或抹煞另外的许多人生乐趣。

我就有一位极要好的朋友(不仅是我的朋友,也是我妻的朋友,并且我儿子长大后,他们也蛮有得可聊,所以是我们全家的挚友)他一直独身。以我对他的了解,我可以断言,他的独身,是自愿的,并是幸福的。在这千姿百态的世界和人生中,他所品尝的人生之果,便是独处的乐趣。

因为我自己是早就结婚并一直过着小家庭的生活,所以我不敢盲目描述和抒发像他那样的独身者的独特乐趣。但即使以我们的小小家庭而言,再怎么奢言我们的和谐安乐,也不能掩盖我们各自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这一铁的事实,既然我们三人毕竟各是各,我们就不可能没有相互排拒、相互回避的一面,也就不可能没有一种想在某一段时间里默然独处的强烈欲望。

默然独处,也是一种人生享受。

妻公然对我和儿子总结说:“这几年里过春节,我最快乐的一天,就是去年初三那天,那天我让你们去姑妈家拜年,自己一个人留在了家中,而且掐断了电铃的导线,紧关房门;我也没躺下睡觉,也没守着电视机,也没翻书、看报,也没嗑瓜子、吃零食;我就一个人坐在沙发椅上,让阳光射进来,铺满我全身,我把全身关节放松,把心思也放松,就那么优哉游哉地一个人待着……我当然想到了很多很多,但既非国家大事,也非家庭小事,既不怨恨谁,也不想念谁,既不为什么而自豪,也不因什么而惭愧,我想到许多许多美丽有趣的事情,例如上初中时,我们跳‘荷花舞’的情景,还有小时候,邻居王姨跟我讲《红楼梦》的那些个语气表情,还有一回买到过又便宜又香甜的红香蕉苹果,以及有一年夏天,在颐和园看到过的一朵白得特别耀眼的荷花。哎呀,真是舒服极了!快乐极了!最后我想,你们都走了,多好呀!一个人也不来,多好呀!一个人这么待一阵,多好呀!”

人之独处,需要有一个“私人空间”。

这类的话我们听得太多了:人不要总是关在屋子里,人一定要经常走出屋门,即便一时去不了田原、山川,就在街巷的行道树下散散步,在楼区的绿地中舒展舒展腰肢,也是于身心两利的;倘能进一步领会到大自然的雄奇瑰丽,能自觉地投身于大自然的怀抱,并以一片赤诚之心拥抱大自然,直至达于融会无间的程度,则人生的幸福、心灵的领悟,便都尽含其中了……

这类的劝诫不消说都是至理名言,我也持有相同的看法。但是,以我粗浅的人生体验,我却觉得,在目前的中国,又尤其在目前中国的大城市中,许许多多凡人的苦恼,倒还不是风景名胜的不够繁多,公众娱乐场所的缺少,每人所平均享受的绿地数量如何微小,以及在享受大自然方面还如何的不方便……那排在第一位的苦恼,大半以上是对私人空间的渴求悬而未获,如一大家子人,老少几辈仍合住在一处湫隘的房屋中;已婚颇久的夫妇,仍未能得到独立的住房;独身的青年男女,长期只能在两人以上的多人合住的宿舍栖身;虽已有一处住房,但夫妻各自并无独有的空间,兄弟或姐妹仍需合住一室,乃至大儿、大女仍需将就一处……这似乎就扯到住房问题上去了,我写过这类题材的小说,如中篇《立体交叉桥》,就细腻展现和深入剖析了住房狭窄所派生出的人性扭曲、心灵碰撞,这里且撇下居住空间和心灵空间的交互作用这一角度,单说说作为个体生命的一种几乎无可避免的“洞穴需求”。人是从动物进化而来的,或更坦率地说,人是从兽进化而来,因而,人性中的兽性问题,就是一个颇重要的研究课题,而在这一复杂的问题中,人的心灵中所潴留的兽类生活习惯的积淀,如在自择的封闭空间中能增加安全感,便是很值得拿出来探究的一种心理,我们姑且戏称为“洞穴需求”——亦即一种潜在的对“私人空间”的最低限度的需求。幼童在听了鬼故事或因其他原因产生恐怖感后,常在夜晚用被子严严地蒙住头;孩子在挨了老师训斥或家长的挞伐后,常愿躲进暗暗的角落,乃至柴火堆中、橱柜里面,蜷缩着暂避一时;成人在遭了侮辱或经受刺激后,也常愿一个人单独待在一间紧闭屋门(从里面锁紧)、严遮窗帘(忌讳他人窥探)的屋子里;即或仅仅是因为疲惫,人们也常常发出恳求:“请让我一个人待一会儿……”人就是这样常常需要一个哪怕是小小的、简陋的“洞穴”,在现代社会中,便是需要一个六面体——属于个人的“盒子”,即一处可由个人自由支配的房间;现代人到生命结束之后,也仍需要一只“盒子”,实行土葬的用棺材,实行火葬的用骨灰盒。有的民族、有的宗教徒不用“盒子”,但所挖的葬尸穴也便是一只无形的“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