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被这个故事弄得失魂落魄,一时间我们都成了小说中的人物,彼此相爱又永不相知,说不定明天早晨这帐篷里也会留下她的一枚发卡。她的故事引导着我尽可能做到既风流又温柔,在她这浪漫故事的笼罩下我刻意使自己让她满意。但是也许我太年轻了,年轻到还没有学会如何疼爱手中的女人,我一味地折磨她使她从自造的浪漫中回到了现实。她开始指责我,说你是多么地粗糙啊!她的指责深深地刺伤了我的自尊,好像我一下子成了她在感情上的试验品。我粗糙,那么就必然有比我细致的。我忽然像憎恨肖禾一样地憎恨起她,而男女之间气氛的突变是难以快速转换的,它必须要一方首先做出牺牲。我做出了牺牲,暂时牺牲了我的自尊又一次亲近了她,但先前的浪漫就化作了生理上单纯之至的达到目的。这时她小声告诉我说现在是她的危险期,要我保证决不给她带来麻烦。我说我一定保证保证一定,然后我们就像两个签了约的人那样大松心地度过了后半夜。最后,最后我终于淋漓尽致地将“麻烦”带给了她。也许当我向她作过保证后就决心要麻烦她一下了,在这件事上男人永远掌握着主动,男女永远无法平等,而我使用的这个卑劣手段正是要报复她对我的“粗糙”的指责。
第二天早晨我醒来时她已经不见了,属于她的那只淡蓝色气垫上果然遗落着一枚黑发卡,正符合了小说里的情节。
这种故意的遗落使我觉得我真的又一次进入了圈套,虽然她的圈套远比肖禾的圈套要高雅。使她感兴趣的不是我本人,而是在一种特定氛围中的我。当我配合着她完成了她梦幻般的经历,确有其事地把她变成了她盼望成为的小说中的人,我的存在便已不具意义。如果在我制造麻烦的一刹那内心曾对自己生发过谴责,那么这事后的分析使我变得坦然了,我甚至原谅了自己从一开始就对她抱有的不负责任的企图。
我捏起那枚发卡,发卡上还挂着她的一根头发。我再次意识到我永远不会看见她了,假如由于我,她身上真的有了麻烦,也永远没人来逼我负责。一切正因了她的浪漫,正因了我们彼此终不相知。这念头令我窃喜,又使我微微地不安。当岁月流逝我粗糙的心灵变得有了一点儿细腻的模样,我才敢正视我曾经多么地虚伪和下流。
那枚发卡被我揣在口袋里,没出半个月我就掏出来扔了。我可不想跟那篇小说里的男人一样,捏着个卡子捉迷藏似的把那女人找上一辈子。我庆幸自己连她的姓名也没问,只记住了那意味深长的桃符。
我的对面通常在早晨六点半钟推开阳台的窗子,这使得本来爱睡懒觉的我也随之调整了作息时间,我愿意赶在六点半之前起床。
我看见她穿着只有两根细带子的白色睡裙来到阳台上,乳房在睡裙里若隐若现。她的眼里分明还带着朦胧的睡意,这使她在挂窗钩时,手显得很不准确。打开窗户她便闪回房间,我的视线也跟着穿越阳台,穿越厨房大开着的门向里跟踪。她已弯进卫生间去洗漱自己,我只能看见一小段走廊和厨房对面那个房间的一角。那个房间也经常开着门,有一块棕红色发亮的东西贴墙而立,好像是钢琴的一个侧面。
这时对面又出来了,头发整整齐齐,满脸湿润的新鲜,我觉得我甚至能闻见她嘴里的牙膏味儿。她带着一身新鲜开始点着煤气灶热奶,热完奶就用平底锅煎鸡蛋。从时间上判断,她把鸡蛋煎得很嫩,煎完小心翼翼地用木铲盛进盘子,像是怕破坏鸡蛋的完整。她这种对待食物的认真态度,叫人立刻想到家里正坐着一位等待她伺候的丈夫,可是一连数日她家就她自己。
对面把阳台改作厨房,和阳台毗连的厨房却被布置成一间小型餐室。我看见她坐在高脚圆木凳上吃早饭,就着光明可鉴的白色操作台。晚饭时她才坐在餐桌旁边。尽管独自一人,对于进餐的形式她也一丝不苟,台布、餐巾、筷子、刀、叉,秩序从不紊乱。当牛奶正冒着热气时,便有面包片从一只小匣子里跳出来。我知道匣子叫做吐司炉,能把面包烤得微黄,我在北京时认识了它。她吃得挺多,挺仔细,然后常以一个西红柿作为早餐的结束。她仿佛从来没有厌烦过这种在常人看来十分讲究的早餐形式——我欣赏她的讲究;这也是文化之一种吧,我常常研究是什么经历培养了她这种半中半洋的吃饭习惯。我听说过“大家闺秀”这个词,可我接触过的女人实在连“小家碧玉”也算不上,有时我突然觉得,她们只配用蝎子草当手纸。后来天气渐渐变热,她的穿着也越来越简单,身上被遮挡的常常只有那三点。对于那三点,与其说是为了遮挡,不如说是为了特意暴露。设计这些只用来做遮挡的玩意儿的人实在是聪明,它们给人类增加的色彩,实在不仅仅是这些玩意儿的本身。
面对这个讲究到极致的随便或者随便到极致的讲究的女人,我常常怦然心动。奇怪的是我并没有要结识她本人的打算,我只想知道她的来历她的家庭她的丈夫和她的孩子,我像等待灾难一样地等待着他们。但,这个家里从来也没有出现过丈夫样的人和孩子样的人,于是我又猜测她的丈夫正在出差,而他们可能还没有孩子。那么,在医学院工作的究竟是谁呢?房主如果是她丈夫,什么事情使他连续一个多月(我已有一个月的看守仓库的历史)外出不归呢?如果是她本人,为什么她经常不回家吃午饭——在医学院工作意味着有条件回家吃午饭。如此说来,在这所大院里工作的还是她的丈夫,她应该另有职业。
我一时看不准她的职业,我看到的仅仅是她在厨房里和阳台上那些微乎其微的作为。
她剥葱剥蒜、擦洗煤气灶;她也美容,有时候她会带着一张敷了面膜的大白脸站在阳台上削土豆皮,像鬼怪,却令我感到亲近,似乎这是她专为我而扮的一个“鬼脸儿”。
还有一天,我看见她在家里整整忙了一个下午。她收拾鱼、肉,把杯盘弄得叮当直响。她肩上搭条毛巾,不时拽下来擦脸上的汗,稍有空闲便翘起手指欣赏自己手上的戒指。这使我想到,她的忙活一定和这枚戒指有关,她的忙活应该是为了迎接一个人,一个送她戒指的人。这人决不是她的丈夫,迎接丈夫用不着如此郑重,我想。果然,她在餐桌上摆了两套餐具。
天色暗了下去,我缩在窗前把自己埋没在黑影里,其实我的身体并不曾缩着,“缩”只是人在暗处的一种形象感觉。身在暗处窥视他人,这本身就有一种缩头缩脑的味道。我缩头缩脑地等待着,就像等待电影里一个跌宕的情节。
当对面的阳台灯火通明时,我的视线里终于出现了一个高个子男人。他静悄悄地出现在对面厨房里,出现在对面的身后。他伸出双臂猛然拢住她的腰,就势歪过头吻住了她的脖子。对面的手中正攥着一只尚未打开的酒瓶,她胡乱地把酒瓶放在桌上,试图转过身去拥抱这个男人。这男人只一味地拥挤着她,不许她转身。这举动,这景象,再次证明我的判断是对的:这人决不是她的丈夫。中国的家庭没这规矩,没这层次。回来就回来,放下手里的东西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吃饭就说吃饭。冷不防,她终于转了过去,他们立刻抱在一起,没完没了地接起吻来,吻到不可收拾时,他把她抱起来离开了厨房。
当他们再次出现在厨房时显得平静多了(干完了)。他们坐下来喝酒、吃鱼。他们吃得很香,很少说话。冷清时(我猜)就停下来隔着饭菜亲吻一下,他的一只手握住她的一只手(那戴着戒指的手)。
我站在窗前感受到双重的饥饿,却在心里起劲儿地笑这一男一女的煞有介事。我再次揣测那男人决不会是对面的丈夫,直到有人怯生生地敲门。
这是我住进仓库后所听到的第一次敲门声,但我不想开门。我默不作声——屋里既然没灯,有人没人谁看得出来?敲门声却持续地响着,并且有人叫着我的名字。我听出是林林,才摸着黑开了门。林林站在门口不进来,说:“你怎么不开灯啊?”
这使我无言以对,因为从来也没人问过我这个问题。但对于一个正派的女孩子,这个提问是再正常不过了。现在我不准备回答她的问话,只想先把她拽过来。我拽过了她,把门反锁上。不用问,林林对我连打带骂,她骂我是流氓。但她的骂声很快就消失了因为我用我的嘴堵住了她的嘴。我把她紧紧抱在胸前任她像条愤怒的小蛇、小猪一样扭来扭去。拥抱林林堵林林的嘴,这实在是个权宜之计,我不愿意让她和我一起看见对面的阳台。就为这,狗急跳墙,我“跳”到了林林身上。果然,林林一慌便什么也看不见了。我还趁机对着林林的耳朵说:“你知道我和罗欣为什么打起来么?就为了你。”林林不再那么惊慌失措了,但仍要从我怀里挣脱出来。这时我觉得一个硬邦邦的东西直撞我的腿,顺腿摸去原来是一只饭盒,是林林提着的一只饭盒。林林趁势挣脱我说:“你让我出去,这饭盒给你。”只听咣当一声她把它放在桌上。
房间忽然比刚才又黑了一层,我发现这是因为对面阳台已经熄灯。我放下心来,一场虚惊总算过去了。可林林没有走,黑暗中我看不见她的表情,只听她再一次问我:“你为什么不开灯呀?”我说灯泡坏了再说开灯招蚊子,再说多一个灯泡多一份热。林林不再提开灯不开灯的事,只告诉我饭盒里是馅儿饼。我摸到饭盒拿出个馅儿饼咬了两口,仿佛我早就在等着她的这盒馅儿饼似的。我请林林坐下。
林林在黑暗中挨我坐了下来,问我刚才都说了些什么。显然,黑暗中的一切使她产生了惊险的愉悦,才迫不及待地追问我刚才的话。我只好又重复一遍关于我和罗欣都对她如何如何。她叹了口气(我想这是得意的一叹),说只感到我对她有意思,没想到罗欣。她问我愿不愿意她常来看我,我说我当然愿意,不过最好晚上别来,中午比较合适。她问我晚上怎么啦?我说,怕对她不好,没灯。对我倒没什么。她小声儿笑了,说:“只要你高兴就行。”这是句会说话的女孩子的话,会说话的女孩子都会这么说。分手时,她站在门口连连说了几次“我走了”,这当然是一种暗示,暗示我重演她进门时的那一幕。但我只是替她开了门,摸了摸(不是握)她的手。林林刷刷刷地大步下了楼,我觉得精疲力竭。
月亮升起来,对面还是一片漆黑。我躺在床上想着刚才的一幕幕,想着对林林的一次“权宜之计”换来的将是什么?肯定是她将不断提着馅儿饼来看我的事实。想了一会儿即将来临的“事实”,我又想起了对面的明天,明天,出现在对面的将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
天刚亮我就从床上坐起来,觉得嘴里又苦又臭。可我不想刷牙洗脸,我一动不动地盯住窗外。
对面的窗子打开了,又是挂好窗钩,又是消失,又是对自己的漱洗,又是有秩有序的早餐。看上去她心绪很好,饭后又从厨房拎出高脚凳,登上凳子擦玻璃。她穿着一件旧衬衣和一条短裤,她哼着歌,翻来覆去地总是那么一句:“咕咕、咕咕……”像鸡叫。但她的口形却因此而变得有意思了,仿佛正热切地亲着什么。
那个男人没有出现,我的猜测已得到证实。他不是她丈夫,他没有在此过夜。他们只是熟人,熟到他随时可以来,随时可以走。我心中却突然一阵阵疼痛。
念大三时我有过一次比较正式的恋爱,我喜欢低年级一个名叫尹金凤的女生。有一回宿舍楼洗漱间的下水道堵了,污水溢到走廊里来。男生女生们都奓着胳膊叽里呱啦地叫,只有尹金凤挽起袖子脱了鞋,光脚走进洗漱间,掀开下水道篦子伸手就掏,掏出一大堆烂头发、牙膏皮什么的。脏水泡着她白净的脚丫,原来尹金凤长得很出众。很快我就打听到她是从边远山区考来的,正应了“深山出俊鸟”那句俗语。
我开始追逐她,一边得意着我的眼力。她很少参加校内娱乐活动,整天泡在图书馆看书。我于是也追她到图书馆,我们终于友好地认识了。我惊奇她的普通话讲得那么好,只有细听才会发现个别咬字的发音带着山里味儿,比如她老是把“二”念作“恶”。但这更使她显得娇憨似乎在无意识地对人撒娇。她坦率地向我讲述了小时候贫穷的日子,说那时吃不饱饭,她们兄弟姐妹五个人,每天中午放学后都比赛着往家跑。谁先到家谁能抢上锅里的稠米汤,谁后到家谁就捞不着米了,盛到碗里的只是汤。学校离家有三里地,每次他们都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她的讲述更激起了我“骑士”一般的热望,我多么乐意尽我的所能使她永远不回首那抢着喝稠米汤的日子。我频繁地送她东西,有一回甚至把母亲家传的一枚翡翠项坠偷出来取悦于她。我记得那次她抱住我大哭起来,当时我也很激动,我为她擦着眼泪试图去亲她的脸,但她很警觉地推开了我。她对我防范很严,这种防范更把我折磨得六神无主,这段时间一个名叫表妹的人又掺和了进来。
这表妹其实是我同宿舍的表妹。表妹的父亲是个做化妆品发了财的企业家,他们那个化妆品系列里有一项还得过布鲁塞尔尤里卡发明奖。不过用表妹的话来说,中国的化妆品就像中国的酒一样,都在某个地方得过奖。她经常提着一大袋子男用面霜、粉刺灵什么的到学校来送给一些人,惟独不给我。这举动常常把我弄得很忐忑。有一次我问她为什么不送我,她说因为我爱你,怎么能把白拿的东西送给心爱的人呢?我会送你东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