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皮特常去吉尔格鲁老人家听他的收音机。等到晚饭后,天一黑,我们就站在吉尔格鲁老人家的客厅外头,我们能听得见,是因为吉尔格鲁老人的妻子耳朵聋,他会把收音机的声量调到最大,所以我想,即便站在关得严严实实的窗外,我和皮特也能同吉尔格鲁老人的妻子听得一样清楚。
那天晚上,我说:“啥?日本人?珍珠港是啥?”皮特说:“嘘。”
于是我们就杵在那儿,天好冷,我们听收音机里那人不停地说,只是我压根儿听不明白他在说点啥。后来,那人说暂时先到这里,我和皮特就上路回家,路上,皮特告诉我这是咋回事,因为他快二十岁了,去年六月就已经从联合中学毕业,知道的好多;他告诉我日本人往珍珠港扔炸弹,珍珠港在水那头。
“水那头?”我说,“奥克斯福德的政府水库对面?”
“不是,”皮特说,“在大海那头。太平洋。”
回到家,老妈和老爸早已睡了,我和皮特往床上一躺,我还是弄不清珍珠港在哪,皮特又教我一遍——太平洋。
“你怎么搞的?”皮特说,“都快九岁了。打九月起就在上学了,啥也没学着吗?”
“我想是我们还没学到太平洋呢吧。”我说。
那当儿,我家的田里野豌豆[5]还没种完,本该在十一月十五日前就种完的,可老爸一直拖着,一如往常,总是耽误事儿,这一点我和皮特心知肚明。还有柴火,我们也得去砍去收,可每晚我都和皮特去吉尔格鲁老人家,顶着寒风站在客厅窗户外听收音机,听完回家一躺下,皮特就会告诉我听到的是咋回事,更确切点说,他会给我讲上一会儿,然后就不讲了,好像他不情愿再多讲啥了。他会叫我闭嘴,说他想睡了,可他根本不准备睡。
他就躺在那儿,比他真睡着时可安静多了,有种东西,我能感觉到从他身上冒出来,甚至就像在生我的气一样,不过我知道他脑袋里想的不是我,又好像他在愁点啥,却也不是,因为他从不为什么事情发愁。不像老爸,他凡事从不落在人后,更别说会自甘落后了。他从联合中学毕业的时候,老爸给了他十亩地,我和皮特都觉得老爸高兴坏了,少了十亩地,起码也能少操十亩地的心,皮特呢,给这十亩地统统种上野豌豆,翻松一遍,又给整平,准备好过冬,所以,不是什么愁不愁的事儿。可他身上就是有那么种东西。每天晚上,我们照旧去吉尔格鲁老人那儿听收音机,一听,那些人已经到了菲律宾了,但麦克阿瑟将军正挡着他们。听完,我们就回家躺在床上,皮特啥也不肯告诉我,话也不讲,他就像个伏兵似的静静卧在那儿,我碰他一碰,那身子,那腿,跟铁一般硬,纹丝不动的。就这样,过了没多久,我就睡着了。
然后,一天晚上(这天以前,除了我俩在林子里砍树时骂我柴没劈够以外,他一句话都没跟我讲过),他说:“我得去。”
“去哪?”我说。
“去打那场仗。”皮特说。
“劈够柴火前就去?”
“去他的柴火。”皮特说。
“好吧,”我说,“那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可他根本没在听,就往那儿一躺,又跟块硬铁一样在黑影里定住。“我得去,”他说,“我就是没法容忍任何人那样对待美利坚合众国。”
“对,”我说,“管它柴火不柴火的,我看我俩就得去。”
这回他听见我讲话了。他再次静躺下来,只不过平静得和之前不同。
“你?”他说,“去打仗?”
“你干大家伙,我干小家伙。”我说。
刚说完,他就告诉我我不能去。一开始,我觉得他只是不想我当他的尾巴,就像他去追塔尔家的姑娘时,也不让我跟着。然后,他又说我太小,军队也不会要我,我这才明白他没在和我开玩笑,无论如何我都没法去了。不晓得什么缘故,在这以前我都不相信他会自己一个人去的,但现在我知道他真要这么做了,而且完全没想过要带上我。
“我能帮你们大家劈柴打水!”我说,“柴和水你们总要用吧!”
不管怎么样,他在听我说,不再像块铁一样了。
他侧过身来,把手放在我胸脯上,因为这时候直挺挺、硬邦邦地躺着的人已经换成我了。
“不,”他说,“你得留在这儿帮老爸的忙。”
“帮他什么?”我说,“他永远也赶不上来了。他都落得不能再远了。我俩干他们日本人的时候,对付这巴掌点大的农场,他一个人足够了。我也得去。如果你要去,我也一样。”
“不行,”皮特说,“别说了。打住。”他是当真的,我知道他是当真的,既然他亲口跟我说不,我放弃。
“所以我就是不能去。”我说。
“对,”皮特说,“你就是不能去。首先,你还太小,其次——”
“行,”我说,“那就闭嘴,让我睡觉。”
于是他往回一倒,不说话,我躺在那儿,像睡着了一样,很快,他也睡着了,我明白他是因为想去打仗才愁得睡不着,现在他下定决心了,也就不愁了。
第二天早晨他去告诉了老妈老爸,老妈听了倒没怎么样。她哭了。
“不,”她哭着说,“我不想他去。如果可以,我宁可自己替他去。我不想救什么国,只要日本人不招惹我,不招惹这个家,不招惹我的孩子,国家让他们拿去好了,留着好了。可我还记得我弟弟马什当年去打的那场仗,他十九岁还不到就得上战场,我妈妈那时候就跟我现在一样搞不懂,但她告诉马什,说如果他非去不可,那就得去。所以,如果这回皮特也非去不可,那一样得去。只是别指望我能弄明白这是为什么。”
但老爸不肯。他才是个难对付的人。“去打仗?”他说,“哼,我没看出来你去能有什么用。应征入伍,你还没到年纪呢,再说,仗也没打到家门口来,我们的总统在华盛顿正紧紧盯着呢,有什么情况,他会通知我们的。而且,你妈妈刚说的那场仗,我也被召去当了兵,给送到得克萨斯,在那儿待了将近八个月,直到两边停战。要我说,我,加上你那在法国战场上真真正正负了伤的马什舅舅,就凭我俩,至少我这辈子,这一家子也算担够了保家卫国的义务了。再说了,你要是走了,我找谁帮我干活?我看我是要落得老远老远了。”
“自打我记事起,你就一直落得老远,”皮特说,“无论如何,我都要去。我必须得去。”
“他当然得去,”我说,“他们日本人——”
“你给我闭嘴!”老妈哭着说,“没人在和你讲话!去,给我弄捆柴火来!这就是你能干的!”
于是我就去弄柴火。第二天,我、皮特,还有老爸,三个人铆足了劲劈了一整天柴(因为皮特说,照老爸的性子,墙上只要还靠着一根柴老妈没送进炉子里,他就不嫌柴火少),老妈在家为皮特打点行装,又是洗衣服,又是缝缝补补,还做了一鞋盒的干粮。那天晚上,我和皮特躺在床上,听老妈一边哭一边理着旅行包。过了一会儿,皮特坐起身子,穿着睡衣走到外面,我听见他们讲话的声音,最后老妈说:“你非去不可,所以我愿意你去,但我不明白,永远也不会明白,所以别指望我能明白。”说完,皮特回来爬上床躺下,仰面朝天,又变得跟块硬邦邦的铁一样,动也不动,然后他开口出声,不是在对我说,也没有对任何人说:“我得去。我就是得去。”
“你当然得去,”我说,“他们日本人——”他猛地翻身,扑通一下侧转过来,在黑暗里盯着我看。
“不管怎么说,你还好好的,”他说,“我早料到了,他们所有人加在一块儿,都不及你难对付。”
“我也是因为忍不住,”我说,“但也许仗会多打几年,那样我就能去了。哪天我能跟你碰头也说不定。”
“我不希望有那么一天,”皮特说,“去打仗不是去找乐子,一个男人是不会为了找乐子而把老妈留在家里流眼泪的。”
“那你为什么要去?”我说。
“我得去,”他说,“就是得去。好了,你快睡觉。明早我得赶早班汽车。”
“好吧,”我说,“我听说孟菲斯是个很大的地方。你怎么去找部队?”
“我会找人问问该上哪儿去参军的,”皮特说,“现在你马上睡觉。”
“你就这么问?‘上哪儿去参军?’”我说。
“没错,”他翻回身去,“闭嘴,睡觉。”
后来,我们便睡着了。第二天一早,我们就着灯吃早饭,因为公共汽车六点钟就经过我家。老妈已经不哭了,就是整个人阴沉沉的,又一个劲地忙活,不停地把吃的端到桌上给我们吃。弄完早饭,她又把旅行包整理完毕,只是皮特根本不想背什么旅行包去打仗,但老妈说,一个像样的人甭管去哪儿,就算是上战场,也得换衣服,也得有个地儿放衣服。她把炸鸡、饼干,连带《圣经》一起塞进鞋盒里,完事,也到了该上路的点了。直到这时,我们才晓得老妈不准备去车站送行,她拿来皮特的帽子和外套,仍旧没哭一声,只是站在那儿,手往皮特的肩上一放,寸步不动,但不知怎么的,就那样握住皮特的肩膀时,她看上去既严厉又凶狠,前晚皮特翻过身冲我说“你还好好的”时,也是一样的神情。
“他们大可以拿走这个国家,留着这个国家,只要他们不打扰我和我的家人。”她说。接着,她又说:“永远别忘记你是谁。你不是什么有钱人,出了法人湾,天底下没人晓得你是谁,但你身子里流的血不比任何地方的人差,这一点,你永远也不许忘记。”
说完,她亲了皮特一下,亲完,我们便出了家门。老爸也不管皮特乐不乐意,一路帮他提着旅行包。太阳还没出来,等我们走上公路,在邮筒边上站了一会儿,天仍旧将亮不亮。然后,我们看见公共汽车亮着车灯朝我们驶来,我眼看着它离我们越来越近,直到皮特冲它挥了挥手;果然,这时候太阳露头了,趁我一个不注意天就亮了。这时候我和皮特都盼望着老爸能讲上几句,就像往常一样,讲几句傻话,什么马什舅舅在法国负了伤啦,什么他自己1918年也去过得克萨斯啦,什么就凭这两回就足够在1942年拯救美利坚一次啦,都行,但他啥也没讲,也没任何发作的兆头,单单说了句:“再见,儿子。永远记住你妈妈的话,有空就给她写写信。”交代完,他握了握皮特的手,然后,皮特盯着我看了看,手往我头上一放,使劲揉了揉我的脑袋,差点没把我脖子给拧断喽,接着,他一跃上了公共汽车,里头的人关上车门后,汽车便嗡嗡响起来,响了一阵,车就开动了,随着嗡嗡声、吱嘎声越来越响,车越开越快,车屁股上的两只小红灯倒没有越变越小,只是看上去要跑到一块儿去了,好像很快就要碰在一起合成一盏灯,但这盏灯最终没有出现。到后来公共汽车也看不见了,可即便已经看不见了,我还是忍不住想大哭一场,尽管我都快九岁了。
我和老爸回到家,到柴林里干了一整天活,所以一直等到下午过半,我才逮住好机会。我拿上我的弹弓——当然,我也很想拿上我所有的鸟蛋,因为皮特不光把他收集的鸟蛋都给了我,还帮我收集,虽然都快二十了,但他还是和我一样,总喜欢把盒子拿出来瞅瞅里面的蛋。可要走那么长的路,带着这么大的盒子麻烦得很,教人提心吊胆,所以我只拿了那颗鹭鸟蛋(因为它是最好的一颗),好好包起来,塞进火柴盒里,把它和弹弓一起藏在谷仓的角落里。吃好晚饭后,我们上床睡觉,我躺在床上想,要我一个人待在这间屋子、待在这张床上,哪怕就一个晚上,我也受不了;想着想着,我听到老爸打呼噜,可老妈什么声音也没有,不知道睡没睡着,反正我觉得她没睡着。于是,我拿起鞋子,往窗外一丢,然后像皮特一样往外爬;以前我常看他爬窗户,那时他才十七岁,老爸说他太年轻,还没到半夜去找女人鬼混的年纪,所以不放他出门。我穿上鞋,溜进谷仓,拿上弹弓和鹭鸟蛋就朝公路走去。
天倒不冷,就是他娘的黑得要命,那条公路在我面前伸展,因为一个人也没有,它似乎又长出一半,就像人躺着比站着长一样,所以有那么一会儿,我觉得没等我走完去杰斐逊的二十二里路太阳就要追上我了。不过,我最终没被追上,爬上山进了镇子时,天才蒙蒙亮,小木屋里传来阵阵早饭的香味,我多希望自己出门时能想到带块冷饼干上路啊,但这时已经太迟了。皮特告诉我要过了杰斐逊才能到孟菲斯,可我压根儿不知道竟然要走八十里的路。于是我站在空空荡荡的广场上;天一点点亮起来,路灯还没熄灭,一个警察低头看着我,而我离孟菲斯还有八十里,走了一整夜才走了二十二里,照这样走下去,等我到了孟菲斯,皮特早就出发去珍珠港了。
“你从哪里来的?”那警察说。
我告诉他:“我得去孟菲斯。我哥哥在那儿。”
“你是说你在这儿没有亲人?”那警察说,“除了你哥哥没别人了?你哥哥在孟菲斯,你一个人大老远跑这儿来干什么?”
我又跟他说了一遍:“我得去孟菲斯。我没时间跟你讲那么清楚,我得走过去,来不及了。我今天就得到那里。”
“你跟我来。”那警察说。
我们走过一条街后,就看见那辆公共汽车,和昨天早上皮特上车时一模一样,只不过车灯没亮,车里也没人。这是个像火车站一样的固定汽车站,有个售票处,柜台后有个人,那警察说:“去那儿坐着。”我就往长凳上一坐。那警察又说:“我要用下电话。”于是他拿起电话说了一会儿,然后放下听筒,对柜台后的人说:“留意着他。等哈伯沙姆太太起床穿好衣服我就回来。”说完,他走出车站,我站起身,朝售票柜台走去。
“我要去孟菲斯。”我说。
“要去要去,”那人说,“先去凳子上坐好。福特先生马上就回来了。”
“我不认识什么福特先生,”我说,“我要乘那辆车去孟菲斯。”
“你兜里有钱吗?”他说,“车票七毛二分一张。”
我拿出火柴盒,给他看那颗鹭鸟蛋。“我用这个和你换张车票,”我说。
“那是啥玩意?”他说。
“一颗鹭鸟蛋,”我说,“你肯定没见过,值一美元呢,我七毛二分就卖给你。”
“不行,”他说,“那辆车的主人们只收现钱。要是我拿车票换什么鸟蛋、牲口之类的,他们会炒了我的。去吧,你还是去凳子上坐着,听福特先生——”
我扭头就朝门口走,但他不放我走,他一手撑住柜台,一跃过来,追上我,伸手就想拽我的衬衣。我嗖地抽出我的小刀,甩出刀尖。
“你要敢碰我一下,我就砍了你的手。”我说。
我试着避开他,冲门口跑,可他的身手比我见过的任何一个大人都快,几乎和皮特一样快。他截住我,一背脊靠在门上,往那儿一站,微微抬起一只脚,让我无路可逃。“回凳子上坐着,待那儿别动。”他说。
没其他的路出去,他又立在那儿抵着门,我只好回长凳等着。过了一阵,我觉得车站里好像到处是人。后来,那警察又出现了,这一回,跟他一起的还有两个穿着皮大衣的太太,虽然脸上化过妆,但仍看得出她们是匆匆忙忙起的床,脸上不大高兴;其中有一位年纪大点,另一位很年轻,两人一齐低头瞅着我。
“他连外套都没穿!”年纪大的那位说,“他一个人究竟是怎么跑这儿来的?”
“我还想知道呢,”那警察说,“从他嘴里啥也问不出来,只说他哥哥在孟菲斯,他要回那儿去。”
“就是这样,”我说,“我今天一定得到孟菲斯去。”
“当然得到了,”年纪大的那位说,“你保证到了孟菲斯就能找到你哥哥吗?”
“我想能找得到的,”我说,“我就那么一个哥哥,认识他半辈子了,只要看见他我就能认出来。”
年纪大的那位望着我说:“我总觉得他看上去不像是住在孟菲斯的人。”
“的确,”那警察说,“不过也说不准。他住哪儿都有可能,穿没穿外套都一样。现如今的世道,到处都是这样的人,天一亮,就不晓得从什么鬼——地方冒出来,想吃顿早饭。不光是男孩儿,姑娘也不少,一个个连路都还走不好呢。昨天他搞不好还在密苏里呢,要不就是得克萨斯,谁知道呢。不过话说回来,他好像认定了他哥哥在孟菲斯,我看也只能送他去,叫他自己找找看。”
“也对。”年纪大的太太说。
年轻的那位在我旁边坐下,打开一个手提包,掏出一支自动笔和几张纸。
“好啦,小可爱,”年纪大的那位说,“我们来帮你找哥哥,但首先我们要给你建一个个人档案。我们得知道你的名字、你哥哥的名字,你在哪里出生,还有你父母是什么时候去世的。”
“我不需要什么个人档案,”我说,“我只想去孟菲斯。今天就得赶到。”
“看到了吧?”那警察说,模样好像还挺得意,“早跟你们说了。”
“你还算走运,哈伯沙姆太太,”柜台后那家伙说,“他身上没带把枪出来。不过,他亮起刀子来,是真的——我意思是,不比任何男人慢。”
但年纪大的女士只是站在那儿望着我。
“哎,”她说,“哎,我也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我看,”柜台后那家伙说,“这样,我自掏腰包给他买张票,以免公司卷入流血冲突,等福特先生向市委会一汇报,这就成了本市的大事件了,他们不仅会补偿我钱,还会发我一枚奖章呢。怎样,福特先生?”
不过没人理他。年纪大的太太仍旧站在那儿低头望着我。她又“哎”了一声,然后从钱夹里掏出一块钱,交给柜台后那家伙。“我想他买张儿童票就行了,是吧?”
“嗯哼,”柜台后那家伙说,“我也真不知道公司是什么规定。我看我很有可能因为没把他装箱子里再标上‘毒药’二字落得被炒鱿鱼的下场。不过,我愿意冒这次险。”
买完票,他们就都走了。后来那警察又回来,带给我一个三明治。
“你确定能找着你那哥哥吗?”他说。
“我没看出来为什么找不到,”我说,“就算我没先看见皮特,他也会看见我的。他也认识我的。”
然后,那警察也走了,没再回来,我吃起三明治。后来,车站里又进来许多人买票,再后来,柜台后那家伙说时间到了,我像皮特一样跳上车后,车就开了。
我看到了所有的城镇,我全都看见了。当汽车开得飞快时,我发现自己一点力气也没有,困得要命,但我从没见过的景色实在太多了。我们的车离开杰斐逊,穿过田野和树林,到了另一座镇子,驶出那镇子后,再穿过田野和树林,进入又一个镇子,镇上有商店、轧棉厂,还有水塔,车沿着铁路开了一阵子,当中,我看见铁路信号杆在移动,后来连火车也看见了,又过了几个镇子后,我简直累垮了,眼睛都快睁不开了,可我决不想错过啥。接着,孟菲斯快到了,可在我看来,说是快到了,实际上硬是过了好几里也还没到,经过一大片商店时,我想这总是孟菲斯了,车该停了吧,可还没到呢,于是我们又继续往前,又路过一座座水塔,路过厂房上一根根矗立的烟囱,它们要都是轧棉厂和锯木厂,我可从没见过那么多聚在一起的,也没见过那么大的,我都不晓得他们上哪儿去找那么多棉花和木头。
后来,我看见孟菲斯了,我知道这回错不了,它高得都快上天了,看上去就像十来个比杰斐逊还要大的镇子加到一块儿在田野的一边拔地而起,朝天耸立,比约克纳帕塔法县[6]所有的山都高。进了孟菲斯后,车每开几步路就要停一下,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小汽车在我们的两边呼地来又呼地去,而且那天,街上挤满了从全城各地来的人,多得我都想不通整个密西西比居然还有人有空卖我一张车票,更别说要给我弄什么个人档案了。之后,车停了,又是一个公共汽车站,比杰斐逊那个大多了,我说:“好哩。要参军的话该上哪儿?”
“啥?”司机说。
我重复一遍:“要参军的话该上哪儿?”
他“喔”了一声,然后告诉我该怎么走。一开始我还担心在孟菲斯这么大的城里我会搞不清楚路,但最终还是挺顺利,不过是多打听两次的事嘛。到了地方后,总算是躲开了那些飞来奔去的汽车和推来撵去的人堆,摆脱了那些闹哄哄的地儿,能清净一会儿了,真是松了口气。我想要不了多久了,我想,里头要是有一群人已经当上兵了,皮特就有可能在我认出他前认出我,于是我走进屋子,可皮特不在里头。
他居然不在里头。我看见一个袖管上有个大箭头的兵正在写字,他的身前立着两个人;我想当时应该不止这些人,我记得好像是这样。
我跑到那个兵写字的桌子前,我说:“皮特在哪?”他抬起头望着我。我说:“我哥哥。皮特·格里尔。他在哪?”
“什么?”那个兵说,“谁?”
我又说一遍:“他昨天参的军。他要去珍珠港。我也要去。我得赶上他。你们把他弄哪儿去了?”这下所有人都朝我看了,可我根本不在乎他们。“说呀,”我说,“他在哪?”
那个兵放下笔,两手一叉往桌上一放。“喔,”他说,“你也要去,哈?”
“对,”我说,“他们总得要用柴用水的。我能劈柴打水。说呀,皮特在哪?”
那个兵站起身。“谁让你进这儿来的?”他说,“走走,滚出去。”
“妈的,”我说,“快告诉我皮特在——”
那个兵的身手简直比车站里那家伙还要快,骗人我是小狗。他甚至不是从桌子上蹦过来的,他就是绕着桌子过来的,我还没反应过来呢,他就在我面前了,所以我来不及避他一避,只好往后一跳,立马抽出刀子甩开,给了他一下,他大喊一声,往后一跳,另一只手捂住伤口,然后站在那儿又叫又骂。
另一个家伙从背后抓住我,我拿刀扎他,可是够不着。
紧接着,两个家伙同时从背后抓住我,再后来,后头的一扇门里又走出来一个兵,他腰里系着一条皮带,一边肩头上还挂着一根背带。
“这他娘的怎么回事?”他说。
“这小鬼拿刀扎我!”那个兵大吼。他一叫嚷,我又想冲过去,但那俩家伙摁着我,两个对一个,我没办法。这时,有背带的兵说:“好了好了,哥们儿,把刀放下。我们身上都没武器,男子汉大丈夫是不跟赤手空拳的人动刀子的。”他一讲话,我倒是能听进耳朵里,他的口气就跟皮特似的。“放开他。”他说。他们一听,就松手了。“这么乱作一团,到底是怎么了?”我告诉了他。“我明白了,”他说,“所以你上这儿来是想在他出发前看看他好不好?”
“不是,”我说,“我是来——”
没听我说完,他已经转向那个正用手帕包手的兵。
“有这么个人吗?”他说。那个兵回到桌子边翻起纸来。
“有了,”他说,“昨天登记的,目前人在今早出发去小石城的一支队伍里。”他胳膊上戴着块表,看了一眼后,他说:“火车还有五十分钟才开。以我对这些乡下小伙的了解,他们估计现在全都已经在车站了。”
“把他带这儿来,”有背带的兵说,“给车站去个电话,叫站里的人给他找辆出租车。”“你跟我来。”他对我说。
屋子后头还有一间办公室,里面只有一张桌子和几把椅子。我们坐在那儿,那个兵抽着烟,等待的时间不长,我一听见脚步声,就知道是皮特来了。那个被我扎了手的兵打开门,皮特走了进来,他身上根本没穿军装,看上去跟昨天早晨上车时一模一样,只是,发生了那么多事,跑了这么远的路,我感觉像过了一个礼拜似的。他走进来,站在那儿望着我,就好像他从没离开过家,只不过,我们人在孟菲斯了,在去珍珠港的路上了。
“天哪,你在这干什么?”他说。
我告诉他:“你们做饭要用柴用水。我可以给你们大家劈柴打水。”
“不行,”皮特说,“你得回家。”
“不,皮特,”我说,“我也得去,一定要去。我心里受不了。皮特。”
“不行。”皮特说。他望向那个兵。“我实在不知道他是怎么了,中尉,”他说,“他从小到大从没对谁动过刀子。”说完,他又看看我,“你为什么要那么做?”
“我不知道,”我说,“我就是得这样。我就是得到这儿来。我就是得找到你。”
“好吧,以后绝对不许再这样,听到没?”皮特说,“把刀放兜里去,放好喽,不准掏出来。要是再让我知道你对谁动刀子,哪怕天涯海角我都会回来揍你个半死。你听到没?”
“如果砍人脖子一刀就能让你回来的话,我会去砍的,”我说,“皮特,”我喊他,“皮特。”
“不行,”皮特说。他的语气不再严厉,讲话也不那么快了,他的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我明白自己已经没法改变他的心意了,“你必须回家。你必须照顾好妈妈,我那十亩地也还指望你照料呢。你给我回家,今天就回。听到了吗?”
“听到了。”我说。
“他自己一个人回得去吗?”那个兵说。
“来也是他自己一个人来的。”皮特说。
“我想我能回得去,”我说,“我就住一个地方,就那么一个家还能跑掉吗?”
皮特从口袋里拿出一块钱交给我。“够你买张车票一路回去直到我们家邮筒那儿了,”他说,“我要你听这位中尉的话,他会送你上车的。回家以后,照顾好妈妈,照料好我那十亩地,刀子给我放兜里不许掏出来。听到没?”
“听到了,皮特。”我说。
“听到了就好,”皮特说,“现在我得走了。”说完,他又把手放在我头上,不过这一次他没拧我的脖子,只是在我头上放了一会儿,然后他居然弯腰亲了我一下,骗人是小狗。随即,我听到他的脚步声,然后是关门声,我连头也没抬一下,就是这样,我坐在那里,一直在摸皮特亲过的地方,那个兵躺在椅子里,望着窗外,不停地咳嗽。他把手伸进口袋,摸出样东西,看都不看我一眼就递了过来。那是块口香糖。
“多谢了,”我说,“好吧,我想我最好马上出发,还有老远的路要走。”
“等等。”那个兵说。接着,他又打了一个电话,我又重复一遍说我该走了,他又说:“等等。记得皮特跟你怎么说的吗?”
于是我们只好等着,后来办公室里进来一位太太,年纪也挺大,也穿着皮大衣,不过她身上的香味闻上去还不错,她没带什么自动笔,也没什么个人档案要写,她一进来,那个兵就站起身,她左右扫了一眼,然后看到了我,她走到我跟前,把手摆在我肩上,动作轻快、自然,就像我妈妈一样。
“来,”她说,“我们回家吃晚饭。”
“不了,”我说,“我得赶汽车去杰斐逊。”
“我知道呀,现在还早得很呢,我们先回家吃晚饭。”
她有辆小汽车。路上,我们被其他所有的车围在中间,几乎落到了公共汽车的下面,街上所有的人都离我们很近,要是我知道他们是谁,都可以跟他们聊天了。过了一会儿,她停下车。“就是这儿啦。”她说。我往窗外一看,心想要是那房子就是她家的话,她家里肯定有很多人,不过那并不是她家。我们穿过一个种着树的前院,走进一个很小的房间,房间里啥也没有,除了一个穿制服的黑家伙,那身制服比那些兵穿的可漂亮多了;那黑家伙关上门,我大叫一声“小心”,还伸手去抓,可啥事也没有,那小房间只是一直往上,然后停住,门一开,我们就到了另一个大厅。那位太太打开一扇门,我们走进去,屋子里又有一个兵,年纪也挺大,也挂着一根背带,两个肩头上还各有一只银色的小鸟。
“我们到啦,”那位太太说,“这位是麦克凯洛格上校。好了,晚饭你想吃什么?”
“我吃些火腿、鸡蛋,喝点咖啡就够了。”我说。
她已经拿起电话,听我一说,又停下了。“咖啡?”她说,“你什么时候开始喝咖啡的?”
“我不知道,”我说,“应该是很久以前了,不记得了。”
“你才八岁上下吧,是吗?”她说。
“不,”我说,“我八岁零十个月了,快十一个月了。”
她打完电话,我们一起坐着,我告诉他们皮特刚刚出发去珍珠港了,而我本来也一心要和他一起去,但现在我必须得回家照顾老妈,照料皮特的十亩地;她说他们家也有一个小男孩,个头跟我差不多大,在东部的学校读书。然后,一个黑家伙(不是刚才那个)穿着一种短下摆的外套,推着辆独轮车模样的东西进来了,上头有我的火腿和鸡蛋,还有一杯牛奶和一块馅饼。我当时以为自己饿坏了,但我只咬了一口就发现咽不下去,于是我马上站了起来。
“我得走了。”我说。
“等等。”她说。
“我得走了。”我说。
“就等一下,”她说,“我已经打电话叫车来了,很快就到。就喝杯牛奶都不行吗?要不给你来点咖啡?”
“不喝了,”我说,“我不饿,等到家了再吃。”这时,电话铃响了,她连接都不接。
“来了,”她说,“车来了。”然后我们又和那个穿漂亮衣服的黑家伙一起乘那个会移动的小房间回到楼下。这次是一辆大汽车,驾驶员是一个兵,我坐进前面的座位,那位太太给了那个兵一块钱。“他路上可能会饿的,”她说,“给他找个像样点的地方。”
“O.K.,麦克凯洛格太太。”那个兵说。
于是,我们又出发了。我们在街上兜来转去的时候,孟菲斯变得更清楚了,整座城都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回过神来,我们已经回到和早上一样的公路,那条公共汽车开过的公路,我又看见那一爿爿商店,巨大的轧棉厂和锯木厂,同来时一样,孟菲斯好像要延伸好几英里才会结束。我们再一次奔跑在田野和树林间,跑得飞快,不算身边那个兵,我就好像从没去过孟菲斯一样。我们飞快地前进,照这个速度,也许不知不觉就到家了;我想到自己坐着大兵驾驶的大汽车一路开进法人湾,突然就哭了起来。我从没想过要哭,但我忍它不住。我就坐在那个兵旁边,一个劲地哭。我们飞快地前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