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宋词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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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宋词发展过程(12)

由于统治阶级将词的演唱作为世俗文化娱乐方式而接受,宫廷中需要新词新曲,所以便用制礼作乐、庆颂升平等理由为掩饰,暗中发展燕乐。例如“太宗洞晓音律,前后亲制大小曲及因旧曲创新声者,总三百九十”。其中大多数是歌颂开国皇帝功业的,“诸曲多秘”,有些词曲又是不能公开的。“真宗不喜郑声,而或为杂词,未尝宣布于外。”这些不“宣布于外”的“杂词”,显然是单纯的娱乐性的作品了。“仁宗洞晓音律,每禁中度曲,以赐教坊,或命教坊使撰进,凡五十四曲,朝廷多用之。天圣中,帝尝问辅臣以古今乐之异同。王曾对曰:‘古乐祀天地、宗庙、社稷、山川、鬼神,而听者莫不和悦。今乐则不然,徒虞人耳目而荡人心志。自昔人君流连荒之者,莫不繇此。’帝曰:‘朕于声技固未尝留意,内外宴游皆勉强耳’。”(《宋史》卷一四三)这反映了当时朝廷在理论上推崇“古乐”——雅乐,而实际上又盛行“今乐”——燕乐。北宋沿唐制设教坊以掌管朝廷燕乐,而且增为东西两教坊。北宋后期在宋徽宗的支持下进行了一次音乐改革。崇宁四年(1105)九月朝廷建立了专门的音乐机构大晟府。其职能为制订新乐、颁布乐律、教习音乐、创作和整理曲谱、制撰歌词,操持乐令。当时许多精通音律的词人如周邦彦、万俟咏、晁端礼、晁冲之、徐伸、田为等都先后在大晟府供职。大晟府自建置至宣和七年(1125)十二月,因金兵入侵、国势危殆而罢去,共存在二十年。政和七年(1117)应朝鲜高丽王朝之求,宋王朝赐给大晟燕乐及乐谱歌词。这大晟府习用的歌谱及歌词一卷至今见存于朝鲜《高丽史·乐志》。这卷歌词不是用于宗庙祭祀的雅乐词章,而是新的燕乐歌词。所存七十首歌词里,属于歌颂皇朝熙盛、升平祥瑞的占有半数以上,而约有十二首词却是北宋市井间流行的淫冶讴歌之曲。例如《感皇恩》:

和袖把金鞭,腰如束素。骑介驴儿过门去。禁街人静,一阵香风满路。凤鞋宫样小,弯弯露。蓦地被他,回眸一顾。便是令人肠断处。愿随鞭,又被名缰勒住。恨身不做个,闲男女。

词写一个下层官吏在繁华的都市里遇见一个风骚的骑驴妇女,为她引诱而失魂落魄,心情矛盾。他设想自己若是个“闲男女”便可去尾随调情。从语意的油滑粗俗来看,这不是文人之作,当是民间戏谑性小词。还有一些俗词,意趣更为低下,如《风中柳》:

爱鬓云长,惜眉山,寻乍相见,一时眠起。为伊尚验,未欲将言相戏。早尊前会人深意。霎时间阻,眼儿早巴巴地。便也解、封题相寄。怎生是款曲,终成连理。管胜如旧来识底。

这里所表现的是市井男女之间粗率的情意,很注意实际。最恶俗的词是《解佩》:

脸儿端正。心儿峭俊。眉儿长,眼儿入鬓。鼻儿隆隆,口儿小,舌儿香软。耳垛儿,就中红润。项如琼玉,发如云鬓。眉如削,手如春笋。奶儿甘甜,腰儿细、脚儿去紧。那些儿更休要问。

这纯从市民的审美观念全面而详尽地描述女性形体之美,包含着色情的挑逗,结句尤为恶俗,实属宋词中少见的。以上这些作品与封建统治阶级固有的音乐理论、文艺理论和伦理观念都是相违背的,理应受到排斥或禁止。出乎我们的意外,这些俚俗的淫冶之词竟是曾公然在朝廷演唱的,为上层集团的成员所欣赏,并由朝廷的名义转赐给邻邦。这种文化现象深刻地揭示了宋代统治者对词体的矛盾态度。

靖康二年(1127),北宋灭亡。“金人取汴,凡大乐轩架、乐舞图、舜文二琴、教坊乐器、乐书、乐章、明堂布政闰月体式、景阳钟并、九鼎皆亡矣”(《宋史》卷一二九)。兵燹之后,不仅大晟府器物图谱无存,即蔡攸所撰《燕乐》三十四册和刘昺所撰《大晟乐书》二十卷等皆散佚,唯所定的乐律仍为南宋沿用。南宋以来教坊的情况如赵升所述:

自汉有琵琶、筚篥之后,中国杂用戎夷之声,六朝则又甚焉;唐时并属太常掌之,明皇遂别置为教坊。其女乐则为梨园弟子也,自有《教坊记》所载。本朝增为东西两教坊,又别有化成殿钧容班。中兴以来亦有之。绍兴末,台臣王十朋上章省罢之。后有名伶达伎,皆充留德寿宫使臣,自余多隶临安府衙前乐。今虽有教坊之名,隶属修内司教乐所,然遇大宴等,每差衙前乐权充之;不足则又和雇市人。近年衙前乐已无,教坊旧人多是市井歧路之辈,欲责其知音晓乐,恐难必也。(《朝野类要》卷一)

南宋虽省罢教坊,但宫廷仍采取各种方法获得音乐歌舞的文化享乐,而且更倾向于世俗音乐了。南宋负责宫廷音乐的修内司曾整理并刊行《浑成集》,“巨帙百余,古今歌词之谱,靡不备具,只大曲一类凡数百解,他可知矣”(《齐东野语》卷十)。这个宋代歌词音谱的总汇,在宋亡后散佚了。

词的演唱是宋代社会各阶层雅俗共赏的文化娱乐方式;歌妓在各种场合演唱优美的歌词有助于宋词的传播,并使其艺术效应和社会效应充分发挥;宋词社会化过程的特殊性,表明词体与社会文化生活的密切联系。这一切都极为鲜明地体现了一种社会的风尚习俗、群众思想、审美趣味、价值取向等因素所构成的精神气候。它是宋词发展的具体的文化条件,是词在宋代繁荣兴盛的直接的和真正的原因。

宋人词体观念的形成

某种文学样式的产生发展与其特定的社会文化条件有着密切的关系,某个时代人们对一种文学样式的认识总是反映了那个时代的文化精神。词作为有宋一代之文学,这固然有其较为复杂的原因,而宋人关于词体的观念对宋词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却也不容忽视。任何观念都植根于一定的历史文化的土壤之中,即以宋人词体观念而论,它并非是一个绝对的理论,其形成与变化都是由宋代整个文化系统决定的。它表现了宋代特定文化条件下人们的社会审美理想和审美趣味的一个重要方面。

宋人的词体观念基本上是承继了传统的词体观念。五代后蜀广政三年(940)西蜀词人欧阳炯作的《花间集序》标志了传统词体观念的形成。词体兴起于唐代,在五代时有所发展,而且大体上存在一个总体的风格。欧阳炯以文学形象性的语言表述的对词体的认识是有总结意义的。他试图说明词的体性与南朝艳丽的宫体诗和唐代北里的淫冶风尚有着渊源的关系,而在五代新的文化条件下,这种文学样式便成了花间尊前以相娱乐的工具。自此,长短句的形式、男欢女爱的内容,软媚艳丽的风格、歌筵舞席以佐娱乐,遂构成对这种新兴音乐文学样式的体性观念,而且被普遍地公认为传统了。从公元960年北宋建国以来的百年间,传统的词体观念仍牢固地支配着词坛,而且对它加以更具理性的认定,使原来较为朦胧的观念愈益明晰了。关于词体的称谓,宋人基本上是称为“歌词”,如苏轼说:“张子野诗笔老妙,歌词乃其余技耳……而世俗但称其歌词。”(《题张子野诗集后》)这表明词是入乐配歌的。通常也简称“词”,如陈师道说:“子瞻以诗为词”,“张子野老于杭州,多为官妓作词”(《后山诗话》)。此外词的别称甚多,如“乐章”、“倚声”、“歌曲”、“曲子”、“长短句”、“乐府”、“诗余”等等。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被称为“小词”,如李清照《论词》云“晏元献、欧阳永叔、苏子瞻,学际无人,作为小歌词,直如酌蠡水于大海,然皆句读不葺之诗尔”,“王介甫、曾子固文章似西汉,若作一小歌词,则人必绝倒”。《雪浪斋日记》所引晏几道、王安石、黄庭坚、秦湛等人词皆称之为“小词”(《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五十九)。这里“小”并非谓其体制短小,而是含有轻贱之意,因为它与“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文章相比较自然是微不足道的小技了。“小词”最能体现宋人对词体的基本态度,它虽然在整个宋代封建文化系统中处于卑贱的地位,而实际上却为宋人私自所喜爱:自最高封建统治者、士大夫以至于庶人无不爱尚。小词之所以受到喜爱是宋人很满意于它的娱乐功能。北宋嘉祐三年(1058)陈世修作的《阳春集序》较明确地表述了词为娱宾遣兴的工具。他说:“公(冯延巳)以金陵盛时,内外无事,朋僚亲旧,或当燕集,多运藻思,为乐府新词,俾歌者依丝竹而歌之,所以娱宾而遣兴也。”这是将《花间集序》“则有绮筵公子、绣幌佳人,递叶叶之花笺,文抽丽锦;举纤纤之玉指,拍按香檀。不无清绝之词,用助娇娆之态”作了概括性的理性化的表述,是宋人对传统词体观念的发展,指出了词体所具的娱乐作用。稍后,苏轼以为歌词可以作“闲居之鼓吹”(《与杨元素书》)。晏几道谈其作词的目的是:“病世之歌词,不足以析酲解愠,试读南部诸贤绪余,作五七字语,期以自娱。”(《小山词后记》)他们都是将词作为消闲娱乐工具的。南宋初年鲖阳居士在《复雅歌词序》里谈到晚唐五代浮艳词风对北宋人的影响时说:“温(庭筠)李(煜)之徒,率然抒一时情致,流为淫艳猥亵不可闻之语。我宋之兴,宗工巨儒。文力妙于天下者,犹祖其遗风,荡而不知所止。脱于芒端而四方传唱,敏若风雨,人人歆艳,咀味于朋游尊俎之间,以是为相乐也。”(《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外集卷十一)可见,在花间尊前写作或欣赏新词艳曲,以佐清欢,遣兴娱宾,这种娱乐方式已成为宋人文化生活中一个颇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小唱是当时民众所喜闻乐见的形式,以致曾出现“凡有井水饮处,即能歌柳词”的盛况。北宋时无论在上层社会还是在民间所演唱的歌词内容大都与男女恋情有关,甚至宫廷里也盛传淫艳之词。小唱艺人本来不限男女,而到宋代逐渐是浓妆丽质、语娇声颤、饶有风情的女艺人了。因此,人们将词归入艳科不是没有根据的。

陆游《跋花间集》云:“《花间集》皆唐末五代时人作。方斯时,天下岌岌,生民救死不暇,士大夫乃流宕如此,可叹也哉:或者亦出于无聊故邪?”(《渭南文集》卷三十)这较为确切地理解了花间词人的创作心理。北宋建立后,这种文化背景消失,出现了一个社会安定、经济繁荣、文化高涨的新的文化背景。为什么这时旧的花间词风与词体观念能够延续和发展呢?这除了文学传统作为文学发展的内部因素而起作用之外,还应有更深层的文化心理的原因。词体的艳科性质和娱乐功能,从晚唐五代到宋代的人们都能从它得到感官娱乐和审美享受,能满足人的感性的需要。封建社会的政治、宗族、集团、家庭,构成了一个封建的伦理系统,它排斥和否定个人的价值和个人的感性。然而如马克思所说:“人作为对象性的、感性的存在物,是一个受动的存在物;而由于这个存在物感受到自己的苦恼,所以它是有情欲的存在物。情欲是人强烈追求自己的对象的本质力量。”(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122页,人民出版社,1983年。)个人的情欲基本上体现在由人的自然性所驱使的对享乐的追求。当然,以为人生的目的主要还是由享乐原则所决定,恋爱是人类追求幸福的一种较合理的方法,文艺创作与欣赏是逃避苦难的重要方式;这种观点有极大的片面性,因为它无视人的社会本质,仅停留在较低的文化层次上来理解人的本质。人不仅是自然的人,他还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内作为国家、家族、集团、家庭的成员之一。但在人性异化了的社会中,人的自然性受到严重的压抑和摧损,人性被扭曲了。我国从中唐以后,社会的发展进入封建社会后期,长期受压抑与摧损的人性有所萌发与觉醒。欧阳炯所代表的传统词体观念和北宋人的词体观念正表现了人们的情欲和对审美的感性的追求,同时表现了对词作为音乐文学的特性的把握,尤其偏重于它的审美价值。如果从深层的文化心理结构来理解,我们是不能将这视为“走上了狭而艳的邪路上去”,或者还可以认为这是黑暗的封建社会里的一线光明。

晚唐五代的文人沉迷于花间尊前的享乐,确是在战乱与忧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