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公务员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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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那些不堪回首的日子

1色诱

我报考的是师范,听说师范录取率是八比一,我们已经到了冲剌阶段。

我模模糊糊知道那是怎么回事了,每次都抑制不住贪婪地用手解决。我更知道手淫过于频繁会直接影响到学习,影响到身体健康。我对自己身体无法控制的事情万分恐惧,对自己的前途深感希望渺茫。

为了保险,临考前娘挎着半篮鸡蛋和两个油饼请村里的半仙给我算了一卦。那个卜卦的盲老头摸了我的头,又摸了我的胳膊肘子和腿脖儿,然后摇着他那核桃大的脑袋说:“唷,万分困难。”说完后递给娘一道符,叮嘱娘要贴在大门上,可以保平安,娘感激不尽。

娘多少有些失望和失落,她眼睛里透露出沮丧。看到娘愁眉苦脸,一路上我都在埋怨娘不该找这个瞎老头,可惜了那半篮鸡蛋和两个油饼。娘明显不高兴了:“你懂得什么,破财消灾,花点钱也值。”随后又骂我不该这么说卜卦的先生,还说,“这样的人都有神仙附体,你骂他就是骂神仙,小心遭报应。”

盲老头的话并没有应验。接到入学通知书时,我一颗悬着的心落了下来,我急忙对娘说:“算卦的全是胡诌,可惜了那半篮子鸡蛋。”娘和蔼地笑道:“人家哪里是胡诌,你考完了试不是说紧张得头疼吗?人家说的困难就是这个嘛。”我无语。

通知上说入学时要一次交齐三年书款,共一百元整。爹娘并没有太多发愁,娘只是不住地摇头叹息:“那就借吧,俊儿过三年就能挣钱了。”

我顺利地考上了郾城师范学院,从而成为那个偏远小村的第一个大学生。

拿到录取通知书那天,我脸上没有笑容,而是鼻子一酸,掉下两行泪来,我心里感慨,自己苦涩的少年时光已经永远过去了,也许光明就在未来不远处向我招手,看着录取通知书上学校的那个鲜红的印章,过去的一幕幕又不自觉地浮现在我的眼前……

与同龄的哥儿们相比,我懂事应该是比较早点的。这都是因为我奶奶留下来的那本书。我没有见过奶奶,很早就去世的奶奶连张像片都没有留下,却留下了被我看作是充满“魔力”的一本书。我就因为这本书早早地开窍了。这本在我看来无比神奇的书,激发了我对于女性的幻想和渴望……

我的奶奶是解放初期接受过严格培训的接生婆。奶奶过世的时候,那本书却完好无损地保留了下来,就放在炕头红漆柜中的一只桃木匣里。黑色的桃木匣里还有两副白银镯子、两只别致的小铜铃铛,还有一小块儿似冰块模样儿的东西,是我没见过的,湛明霜洁,晶莹剔透,轻轻地舔一下,舌尖儿上便滋生出一丝酸酸涩涩的液体,后来我才知道那叫明矾。这三件东西一直被我视为宝贝,得空儿就要打开小木匣检查一下它们。

龙头村的老村长是个文化人,年轻时就死了媳妇,一直到老也再续过妻室。由于老村长家距离我家不远,我是他看着长大的。老村长膝下无子,就特别喜欢我。我四五岁的时候就天天被老村长带着玩耍,我骑过老村长的脖子,也揪过老村长的胡子,还耍过老村长的那副长长的汗烟管儿。每一回闲下来的时候,村里的人坐在院门口,远远地就能看到常常驮着背老村长,一手背在后面,一手拉着我去村里的那棵特别显眼的老槐树下。老村长和小我蹲在树下,拿着块石子在地上写着画着,教我识字。偶尔老村长也会茫然地望着山头,举起汗烟管儿叭嗒叭嗒地抽烟,眼神里满是期望。

“俊儿,你知道磨房的磨字咋写么?来,大伯教你。”老村长笑眯眯地说。我就蹲在老村长身旁,认真地听。老村长用烟管儿一边画一边说,“一点一横长,一撇到南阳,南阳有两棵树,种在石头上。”

“大伯,这就是个‘磨’字么?”我眨巴着眼睛问。

老村长捋着山羊胡子,点点头说:“是个‘磨’字,你要默记好我给你说的口诀,这个字你就会写了。”我听话地点了点头。一会儿自己在嘴里念里,在地上画着。

“大伯,你能写你的名字么?”我一双好奇的眼神盯着老村长。

老村长笑笑说:“我会写啊,一个人要连自己的名字都不写,那就不是人了。”

我不相信,问老村长说:“大伯,俺爹俺娘都不会写自己的名字,他们就不是人了么?”

老村长听到这一问,好象被什么东西呛住了喉咙,咔咔地咳个不停,半天才缓过来,拿长烟管儿捣着我说:“你爹你娘也算是个人?在这山洼洼里活着的都不算个人,你看——”老村长抬手指着远方的山头说,“翻过那坐山,在那里活着也就活出个人样儿了。”我顺着老村长的指头望去,似懂非懂地看了一眼老村长。

“大伯,那你会写自己的名字么?”我问着,张大嘴巴瞅老村长。

“我姓金,名蓼,就给你教写这个‘金’字吧。”说着,老村长又在地上划着说,“一个人,他姓王,口袋里装了两个糖。”老村长又含起烟嘴儿笑着说,“这沟里也就我算是个人了,识两个字,你要想是个人,就得好好念书识字,不然你就和你爹你娘一样,就在沟里里旱田里抛土吃。”我低着头只画着,不理老村长。

老村长望着我说:“看,这个字就这么写。口诀你要背会,这个字不难写,不难写。这个‘蓼’字就难写了,这是个生辟字,学了也没个啥用。”说着又在地上划着念叨,“残月对残花,雁字共斜风……算咧,这个你不懂,太复杂了。”

“大伯,你不是姓金么?怎么又姓王了?”我一脸疑惑地问。

老村长笑道:“那个姓王的口袋里不是还有两个糖么?”说完,又在地上划写了一遍。

“大伯,我要吃糖,我要吃糖嘛!”我哭叫着,拉着老村长就走。

“你个鬼崽子,成天家就想吃糖。”说着抱起我去小卖部,花了一角钱买了七个糖,给了我两个。

“高兴么?”老村长看我把糖送进嘴里,就问我。

“高兴。”我手舞足蹈地说。

“那你知道这个‘高’字怎么写么?来,大伯教你。”说着又拉着我蹲在地上划着,“一点一横长,口字在中央,大口张着嘴,小口里面藏。”

老村长见我早已心不在焉,两眼只盯着我手的糖,于是,就把剩余的糖装进口袋里说:“俊儿,回去吧,明天还来学字,学会了给你吃糖。”

回到家,我就把老村长教得口诀背给大人听,并且在地上划着写出了两个字,这把我爹和我娘惊愕得说不出话来,老两口一辈子不认得一个字,没想到这么大的娃娃竟然会写字了,心里自然是高兴。

“大伯还说你们不认得字,就不算个人,说这沟里就他一个算个人,还说翻过沟外头那座山才能活得像个人。”我对爹娘学着老村长的话。

我爹皱着眉头不说话,我娘一边盛着饭,一边唠叨说:“他也算个人?不就当过两年村长,穷得裤子提不起来,他算个啥人哩。”我望着娘,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后来,上小学二年级的我已经识得几个字。

有一次,我无意中翻开了那本已经微微发黄的书。那本书虽然纸质粗劣,但可贵的是图文并茂。我第一次知道了小孩不是大人们背着粪筐从湾儿里捞来的,也不是从什么墙缝里面蹦出来的,而是从女人的肚子里生出来的。而且,我还晓得了接生孩子时要备下剪刀,家里常用的那种就行,用的时候点着烧酒在上面烤一烤就算是消了毒;我还知道了生孩子前,产妇一定要洗洗澡,如果没条件洗全身,也要把下面洗一洗,如果下面也没来得及洗,接生的人就要帮助她清洗。我端起书仔细地看,看到图上画着一个产妇平躺在床上……那上面有种种胎位的图示,以及帮助取出婴儿的方法。

从那以后,再听到大人们说小孩是从湾儿里捞来的或是从墙缝里蹦出来的混话,我就会气呼呼地坚决驳斥,大人们用很异样的眼神盯着我,说我人小鬼大。

为了强烈证明自己对此事的一清二楚,我就将书上看到的东西,索性用从教室里偷来的粉笔,清清楚楚地画到家门外那块村长专门用来写最高指示的黑板上。我从小就有绘画的天赋,画得颇为传神。因此那里就聚集了比平时更多的人嘻嘻哈哈,指指点点。后来还是村长见人都散尽了,便急赤白脸地前去,挥起袖子迅速抹掉,抹掉后还不放心地东张西望了一会儿,然后“鬼鬼祟祟”地跑回家。

村民们总是睡得很晚,特别是夏天,吃过晚饭,大人们抬一张椅子或一条板凳往院子城一放,躺着乘凉聊天,扯南山侃北海,什么七仙女下凡,牛郎织女相会,什么梁山伯与祝英台,穆桂英挂帅,什么八月初一天门开,天狗吃月亮等等,我听得津津有味。

再后来,我怕画上去的时候被人发现,就专门趁人们吃晚饭的时候,又迅速地画上,第二天这里又聚集了很多人,依旧对着那副画没完没了地说说笑笑,村长为此颇为紧张,以为是什么人别有用心。

最先发现是我爹。我前脚画上,爹后脚就抹掉。我还要再画,没想到爹大为恼火,骂道:“屁大点儿人,就不知道学点儿好,再画就剁了你的小爪子。”骂完仍不罢休,气咻咻地抬起一脚把我垫脚的小板凳踢倒。我哪里见过爹发过如此大的火,又惊又恐,撇下手里的粉笔头,双手捂着生疼的屁股,一溜烟就跑了。

从那以后,我也不敢再四处乱画,不过心里笼罩着的那种神秘和疑惑,犹如弥漫在我身上的奶味儿,始终挥之不去。

我小小一点儿年纪,却是染坊的常客——一个“好色”之徒。

有一回在学校里,我趁学生午睡的空当儿,以班长执勤为名,一遍又一遍地从女孩子身边走过,那些穿着肥大短裤的女孩儿们,在某个睡姿时就能让我看到那个无比神奇的、能生出孩子的地方,遗憾的是,我从来就没有看清楚过。

还有一回是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四平八稳地坐在自己的书包上,偷偷地看过路的大姐姐。因为夏季,姐姐们大都穿得清爽单薄,隆起的胸部魔力十足地吸引着我的眼球,我从上到下地打量她们,直到姐姐们消失在我的眼帘里。若要遇到一个胆小的姐姐,乍一碰到我迷离锐利的目光,就会立即警惕起来,脚步加快,绕着弯儿迅速离开,或有的姐姐会惊诧一会儿,然后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几乎是小跑着逃去。我毕竟还小,也不是姐姐们都怕了我的,也有遇到胆子大些的姐姐,会大方地蹲在我面前逗我玩儿,笑嘻嘻说:“哟,多大一点人啊,眼睛勾人哩!”

这时候,我反倒会不好意思地跑开,跑得比兔子还快。

第三次竟然闹出了知名度——闹得七八岁的我是方圆十里的龙头村无人不晓我的大名。那次是我约了表弟,趴在别人家的猪圈外边,偷偷地看小解的女人。无奈太远,依然没有看清楚什么。这倒没什么,倒霉的是我和表弟却被那女人瞅见了,女人慌忙地提起裤子,抓起一个土块疙瘩就抡了过来,表弟机灵,见土块飞来便慌忙缩在墙下,而我却没躲过,正好被打在脑门上,顿时发起一个鸡蛋大的包。

事情还远没有结束。女人很是强悍,竟然追了出来。我因为脑门受了伤,痛的跑不动了,便被女人一把揪住,整个人都被她提了起来。我害怕,哇哇大哭起来,引来不少村民围观。那女人抬手就打我的头,边打边骂:“叫你再爬猪圈,叫你再爬猪圈!”

我西边邻居家的跛脚女人拿着几枚鸡蛋去村里唯一一家门市部换苏打粉,正好就路过这里,见我的额头上隆起好大一个包,又红又肿,以为是出了什么事,便蹒跚上前问那女人。女人也不避讳,双手插腰,昂首挺胸大骂道:“也不知谁家的下流坯子,只管趴在墙头上看老娘尿尿。”

话一出口,跛脚女人噗哧一声笑了,围观的几个人也都哄然大笑起来。有几个大人就前去拉开我,那女人还要不依不饶。正好有个同村的妇女推着架子车经过,停下来看热闹,见女人还要挣扎着扑打我,就冲着那女人喊:“算咧撒,不要再打咧,这么点娃儿,他能看到个啥?”跛脚女人听闻随即也劝道:“行了,行了,你真是玻璃球上拴麻线——难缠得很,这是村里头老马家的娃,不要把人家娃打坏了,你看你看,头都被你打肿了。”

那女人一听这话,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又破口大骂:“我当是谁家的呢,原来是马家,就知道他家没一个好人,讨吃的!”

我还是哭,隐约听女人骂我家里是讨吃的,心里也生气,脸上也是一阵红一阵白的,恨不能上去撕她的嘴,看女人在气头上,又打不赢她,只好顿足捩耳,两眼恶狠狠地瞪着那女人,心里盘算着今后得了机会报仇,想着想着竟走了神儿。

“还不快回家去,站这里挨骂哩。”同村的一位大妈连推带搡地叫我走。

我如得了特赦令,头也不回撒腿就跑,一口气跑到家门口。正要进去,却见我爹手里攥着根棍子站在那里。我意识到爹好象知道了什么,感觉不妙,又要往外跑,却被爹逮了个正着。爹拿起棍子就打,我吓得大哭大叫。娘从屋里跑出来,伸出臂膀护住着我。爹火冒三丈,还要打,却见娘护着我的身子,于是跺了跺脚,扔掉手里棍子,大骂道:“混账东西,不好好念学,就学了一肚子坏水,大人的脸都让你丢尽了!”骂完我,又戳着娘的眼窝骂:“女人,你还护着他干啥哩?”

我自认为受了天大的委屈,连日来闷闷不乐,一直惦记着报复那女人。一日下学,走在路上又想起语文老师讲得《礼记·儒行》上的一句话,叫做“士可杀不可辱”,一时气上心来,端端地朝那女人家门口走去。走到半路又想起那女人的强悍来,又有些胆怯,一会儿又想起女人辱骂我的那些话,决意要出了这口恶气,于是蹑足潜踪地前去,又蹲在那女人家猪圈外的墙下观衅伺隙。果然等了不到一个时辰,我听到猪圈里有动静,便偷偷地望去,是那女人在圈里解手,嘴里还哼哼地发出声音,这回女人是背对着我的,我看到两瓣硕大的白森森的屁股。我脑海里又闪出奶奶留下的那本书,但我还是没有从女人的屁股上看到答案。

我坏坏地笑了一下,从书包里掏出早就准备好了的弹弓。找了一块小石子作为弹丸,掐在弹弓兜里,狠狠地拉直了弓弦,对准女人的屁股射了过去。只听那女人惨叫一声倒在地上。我拿起弹弓就跑,这一回跑得更快,一口气就跑到家了。到了家门口见女人并没有追来,才放心地回屋里去。那女人被一石射中,惊恐万分地扫视四周,只见白花花的屁股上立即有了碗口大小的一块青紫色。女人本来是要翻墙而过追出来的,只是大便还未干净利落,只好作罢,提着裤子在猪圈里叫骂:“真天杀的,又是哪个坏种欺负老娘,简直是黑心的萝卜——坏透了,别叫老娘抓住,老娘要你命……真天杀的!”骂着骂着见四周没动静,又蹲下解手。

我报了仇,心中窃喜,这一次晚饭比平时吃得多。

第二天上学,把报仇雪恨的事告诉了表弟,俩人在教室里捧着肚子大笑。又有几次,我约了表弟又去那女人的猪圈外偷窥,却再也没有看见过女人在猪圈里解手。

2玩伴

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女孩,尤其是那种长得白皙清亮、娟好静秀的女孩。

开学前,与我天天在一起玩耍的不是男孩,而是一个叫裴裴的,小我两岁的女孩。奇怪的是,在漂亮女孩面前,我的智力却是最好的,往往可以超常发挥,别说是与我同龄的伙伴,就连大人们也叫我“精灵鬼”,有说我“灵得像个虫虫儿”的,也有说我“屁股上挂筛筛儿——眼眼儿多得很”的。我并以为这些是骂人的话或是贬低我的话。所以每当听到这样话,我的嘴角都会扬起傲慢的酒窝。

我毫不谦虚地认为自己的智慧是相当的超前。

有一回西边邻居家的跛脚女人把我告到了村里,非要说她家里的母鸡前儿个下的几只蛋不见了,就是我偷了去。爹和娘听说,万分惊恐,去学校将正在上课的我带回去,软硬兼施地逼问。也许我真的没有偷别人家的鸡蛋,所以宁死不屈。爹和娘就带我去大队部找村长。

村长蹲在窗台下吧哒吧哒地抽着汗烟,一边望着怒目圆瞪的我,一边对那个跛脚女人说:“说话要讲证据,要讲证据哩。”那跛脚女人一口咬定,她亲眼见是我翻墙头,偷走了她家的蛋。我死不承认,骂跛脚女人血口喷人冤枉好人。我娘也出来为我辩护:“她大婶啊,我家俊儿手不贱,不做那种偷鸡摸狗的事儿。咱们邻里邻外了十几年,你是看着俊儿长大的,你也不要冤枉他。”那跛脚女人一听这话更是来了劲,耻笑道:“你家俊儿能偷看人家女人解手,他啥事做不出来?整天家偷东摸西,揣歪捏怪的,以为别人不知道。”我娘一听这话,气得嘴唇都抖了起来,把后面要说的话都咽到了肚子里。

正说着,那个跛脚女人的男人郑三娃气喘呼呼地赶来了,拉起跛脚女人就走。那跛脚女人不想走,还要和我家讲理。郑三娃结结巴巴地说:“让你走、走,你、你就走、走,鸡、鸡、鸡蛋不是人偷、偷的,是咱、咱家的狗、狗、狗吃了,蛋、蛋壳还在院、院子里、里呢,你、你尽管在、在这里胡、胡说啥、啥哩?”

我爹和娘一听这话都松了口气。村长瞥了跛脚女人一眼,拿起汗烟杆儿在窗台上敲得梆梆响。村长提高嗓门说:“说话要讲证据哩,多好的娃啊,不似坏人,你们就尽管胡说白道的。”跛脚女人自知理亏,目光闪烁,头也不敢抬,正要走,却被我拦了下来。

我说:“你不把话说清楚可不行,这不是污人清白吗?”那女人不吭气。邻居家的男人摸着我的头,陪笑说:“算、算了,你、你就当你、你姨她放、放了个屁、屁。”我这才不情愿地让开。看着他们的背影,我大声说:“你们不要欺负我,我又不是凡人!”邻居家的男人回过头来,似懂非懂地笑笑说:“你、你看这娃撒,是个神哩!”

我常常会拿出许多“小把戏”讨得裴裴的欢喜和赞佩。裴裴每天像只小狗狗一样,我走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

那是一个周末,我叫她抱着一个装药剂用的玻璃瓶,跟我到村南后坡的一个已被废弃石灰窑。我告诉裴裴,我会耍法术。

“你要专心看,一会儿你就看到我的法力无边了。”我神气十足地说。

我先是往玻璃瓶里装石灰,然后再灌满水,瓶子里的水瞬间沸腾起来,最后“砰”地一声爆裂了,声音很大,很刺耳。裴裴睁大一双黑亮的眼睛怵目惊心地盯着我。接着,我假装摆出各种我从会点儿武术的二舅那里看来的拳脚姿势,佯装运气,之后又双目紧闭,双手合十,盘腿打坐,嘴里还嘀嘀咕咕地念着“咒语”,乱七八糟的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我斜睨裴裴,见她目光中充满了歆羡。我煞有介事地对裴裴说:“我这个功夫是师傅传给我的,在东寨的山上有个神仙,他教了我法术。”如此这般,胡说八道一番,裴裴竟然也能深信不疑。

早在读一年级的时候,我很想和裴裴同桌,可老师并不能按照我的意愿行事。因此,和裴裴同桌的是我三姑家的一个表弟。我的桌子紧挨着他们,因此我每次都能看到,在老师讲课的空当儿,表弟和裴裴却在下面你指我戳地玩儿。

久而久之,我心生嫉恨。因为我是班长,班里四十多号子人,都由我来维持秩序。我手里有了火柴头大点儿权力,舞得跟个丈八长矛似的,比如哪个同学要上厕所,须经过我的准允。自从大权在握,我第一件要做的大事,就是迫不及待地报复表弟——就是不让表弟入厕,憋得表弟满脸通红,两手捂着小肚子在教室里直跳。表弟急了,只得苦苦哀求。我坏坏地笑着说:“那你让裴裴来给你求情,我才放你去。”裴裴还真的给表弟求情。在她那双发亮的眸子下,我兴奋得忘乎所以,大手一挥,准许表弟上厕所。当然,有时我也会给表弟开小差,比如自习课时放他去河里洗澡。

东寨脚下有一个废弃的白菜窑,那是孩子们的天堂。我常常结集几个小孩热火朝天地在这里玩耍,就像“办家家”、“打土块仗”之类的游戏就是在这里进行的。

我骗裴裴说:“我师傅就在菜窑里,他叫我们去那里,给我们看法术。”

那时裴裴似乎已经懂事,她也许看出了我不怀好意,扭捏着不肯跟我去:“你骗人,我才不去哩。”我眼珠子一转,又讲了一些关于师傅的神话。这些神话故事都是我从娘那里听来的,我又记得不全,于是东挪西移地篡在一起,又少不了自己胡编乱造,竟然也能绘声绘色地煽惑。

裴裴终于经不起我那“神话”的诱惑,犹豫了一会儿,她便跟着我偷偷摸摸地钻进了菜窑,却并没有看到我说的那位神仙师傅,就要嚷着出去。

我拉住她说:“要见我师傅不难,但需要做一件事情,这样师傅才能显身。”

裴裴睁大眼睛一脸的狐疑:“要做什么事情?”

我坏坏地笑了笑说:“让我看看你那里。”裴裴一听死活不肯。我又是哄又是骗,还说如果现在出去,就会得罪神仙师傅,那样的话,神仙师傅就会惩罚。裴裴听我这么说,只好站住。看着裴裴狐疑且忐忑的眼睛,我指着她的下身说:“你就让我看一眼。”

裴裴开始不肯,扭捏了半晌,又怕神仙惩罚,才撇着嘴说:“那你就只看一眼。”我迫不及待地点头,而裴裴则犹犹豫豫褪下裤子,似哭非哭的声音包裹夏日光线,尘埃四处逃散似有惊喜神色。我仔细看过了,并没有找到能取出孩子的地方。我以为光线太暗,让裴裴挪到窑口,裴裴不答应,带着哭腔说:“不是说就看一眼的吗?”

我斜着眼睛说:“可是那一眼我啥都没看到,所以不算,我要再看一眼才行。”裴裴照做了,很不情愿地挪了位置。那时正值下午,柔和的夕阳斜照进窑里,就落在裴裴两腿间,在那一片粉红里,我只找到了一个麦粒状的小东西,哪怕能容一只小蚂蚁出入的地方也没有。我大约深深地失望了一回,尤其对奶奶留下的那本书甚是怀疑。

裴裴委屈地穿好衣服,桃红色的眼里噙着泪说:“小哥哥,你可不能给我娘说。”说完后径自离去,我怅然若失地盯着离窑口愈来愈远的倩小的背影,夕阳洒在脸上,我像一座沉默的雕像蹲在窑里,幼稚的脸上写满了疑惑和失望。

我和裴裴两小无猜的感情就这样轻而易举地画上了句号。大约后来又见过几次,见我时她羞红了脸,脚步匆匆。

夏风撩起了它薄薄的衣衫,蝉鸣又一次响彻云霄。那个夏天我惶惶不可终日,原因是我听说了一件心惊胆颤的事。村里有个光棍趴在学校女厕所偷看,被人逮住游了街,几天后这个人便上吊寻死了。

我这才晓得偷看女人原来是一件极不光彩的事,在那十几天里,我日日夜夜都提心吊胆,夜里还梦到自己被人捉去,捆了两臂,他们敲锣打鼓地押着自己满街转,一边转还一边喊:“快都来看啊,马俊是个小流氓!”……

那一夜我从梦中惊醒,汗水湿透了我的背心,不知道那晚剩下的时间是怎么度过的。早上天刚麻麻亮,东方出现了鱼肚白,我都顾不上洗脸,急急忙忙去找裴裴。那时她家还沉睡在梦乡里,我只能枯立在房后,一直等到她家的烟囱升起缕缕青烟。裴裴来房后倒马桶,如果不是我及早喊出,那桶东西就会泼到我的脸上,我望着裴裴,嘴里哰哰唔唔,一会儿又傻傻地笑。

裴裴被突然出现的我吓了一跳,怯森森地问:“怎么是你呀小哥哥?这么早在这里干啥呢?”我就将梦中的情形一五一十地讲给她听,然后让她千万要保密我们之间的事。

我央求道:“裴裴,我怕游街。”

“我不会说的,小哥哥。”裴裴抿嘴笑了笑,眨巴着眼睛说。

3偷窥

贫困和饥饿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个岁月为了能填饱肚子,人们没日没夜地劳作。而这样的劳作也仅仅是为了能吃一顿饱饭,可我从来就没吃饱过。不说一天三顿饭,就是一顿饭,对我家来说都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我记得很清楚,家里没垫锅底的油,娘就翻腾出夏天收拾起来的杏核,一颗颗小心翼翼地拿小榔头砸开,把一把杏仁放锅里炒炒焙干,然后又用杆面仗碾成粉末。炒菜的时候就用杏仁粉充当油,没翻几下铲子娘就倒一锅水进去。家里能吃得起菜的可能也只有村长家了。我娘就去田里捡些苦苦菜,用沸水烫一下,拿出来拧干水分,脱去了苦味,这就是菜了。娘抓一把玉米面下在锅里,一边洒一边搅着。饭端上来时,碗里稀得能照见自己的影子。

也许是因为娘近视,我的大哥、二哥,还有大姐也都近视,这种情况直接影响到了全家的生活质量。因为他们近视,当时在生产队和别人干一样的活儿,却只能按半劳力挣工分,所以我家挣的工分就特别少,粮食又不够吃。

连年干旱,颗粒无收。为了填饱肚子,每逢冬春,娘专门去大队找村长,开了证明,就和小姐姐离开水溪镇龙头村去郾城讨饭。我四年级下学期时,就非跟着去了。

那时,娘带着我们住在一个以前村里的老邻居王奶奶家草棚里,草棚里堆积着一些废铜烂铁,这是一间墙壁潮湿剥落的土房子,中间齐整地摆放着许多没有漆过的桌椅板凳。里面盘着很小很小的土炕,娘和小姐姐睡在上面,娘大半个身子悬在炕沿儿上,我只好在地上铺了草苫子睡。

每天早早儿起来,娘就从内衣口袋时摸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来,那是一张盖了红印的同意外出乞讨的大队证明,娘把那红印章看了一边又一边,然后挎上柳条筐儿去讨饭。我们把郾城郊外方圆二十里的村子都排了顺序,一个一个地转,大概二十来天就转一圈儿。通常是我和小姐姐从村东头向村西,而娘从村西往村东,定下吃午饭的地点,到了晌午就去那里汇合。

我和小姐姐一身褴褛,一脸倦容,拖着一根竹竿儿,另一只手端着一只蓝花瓷碗,碗上有磨痕和豁口,进了院子就喊:“大娘给点吃的吧。”如果没有人应声,我们就接着喊:“大婶给点吃的吧。”若还不应声就再喊:“大嫂给点吃的吧。”……把所有的称呼都喊完了,直到把人喊出来。主人家通常都会说:“这都啥年头了,怎么你们还要饭?”小姐姐的一双眼睛哀求地望着主人,背口诀似地连声道:“俺们那里人多地少不够吃。”也有人家会冷嘲热讽:“你们太懒还能不挨饿?”小姐姐就再大声地把口诀背一遍。

在我看来,讨饭其实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每天都可以一觉睡到自然醒,可以看见湛蓝而深远的天空,可以听见一群小麻雀唧唧喳喳地叫着飞过深褐色的屋檐。这起码比枯坐在教室里要好些,还能长许多见识。我早早就知道城市路口有红绿灯,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知道城市里有琳琅满目的百货商场;知道火车头里有专人向炉里填炭;知道瓷碗是用一种陶泥浇出形来又烧成的等等。还能吃到在村里吃不到东西,比如大米饭汤,臭豆腐等等,如果遇上嫁娶或出丧的,还能吃到肉丸子、炸鱼和鸡肉冻。

在平阳街十字路口,有一片水果摊儿,晚上收摊儿时,我们就把烂了的水果堆放在那里。在昏黄的路灯下,疲倦地走到那里,我都会精神一振,我总能从那堆烂水果中拣出还没彻底霉烂的苹果、梨、还有桔子。晚上,我拣到了七八个梨,很甜,就一口气全都吞下肚子。半夜里我开始拉肚子,一趟一趟地跑厕所,跑得精疲力尽,后来开始发烧。娘挪下炕头,摸着我的头说:“你不该吃那些梨,你不该吃那么多的梨。”第二天早晨我什么也不想吃,就连话也懒得说,娘递给我皱巴巴的五毛钱说:“等等街上有卖油饼的,你去买一个吃了吧。”

娘和小姐姐走后,我爬起来去买油饼。恰巧此时,王奶奶家的大孙女香茹回来了,笑呵呵地朝草棚的方向走来,身边还带着那个常来的小青年李猛,看到我时,香茹马上和李猛不说也不笑了,表情严肃起来,香茹低着头匆匆而过,这令我有些纳闷。李猛是这家的未来女婿,还没结婚,却已经开始随香茹叫妈叫爸了。因为王奶奶不在家,我们这次突然回来,被我觉磨出有点异常,我亲眼看到他俩蹑手蹑脚地开门,鬼鬼祟祟的模样很是可疑。

开始只见香茹扭捏着不肯进屋,李猛就软声细语地哄。我隐约听到他好象在和香茹要什么东西,跟在香茹身后,嘴里还一直叨叨着“给不给?”。

看模样香茹是不肯给的。香茹最终拗不过他,满脸飞红,在李猛的半推半就下进了屋。我从他们慌里慌张的表情和粗重的呼吸中,就直觉到他们似乎要背着大人做一件非同寻常的事情。于是我就悄悄地爬起来,趴在棚屋小小的窗口上。那窗口上有一片多年的纱窗,牵丝攀藤的灰尘挡住了我的视线,尽管瞪大眼睛也很难看得真切。当然,里面的人也不易发现纱窗后面有一双好奇的、贼溜溜的小眼睛。那个小窗正对着套间的窗口。可是他们好大一会儿并没到套间里来,我只听到了他们奋力撕扯的声音。

大约等了几分钟,两个人终于出现在套间里,我看到李猛把香茹抱进去,香茹双手推搡着李猛,很吃力地依靠在门背上,李猛伸长了脖子去亲她的脸,她拼命地摇头躲闪着,那一缕如墨的长发瞬间披散开来。我看到李猛弯下身去,把香茹的褂子卷了上去,刹那间,我看到了香茹雪白的胸脯。两个人撕打着,仰卧着的香茹从我视线里消失了,只能看到两个雪白的忽隐忽现的膝盖。我突然想起从奶奶书上看到的画面,直觉得香茹正在摆出那样的姿势,他们正在做一件与生小孩有关的事情。

香茹的话证明了我的判断,他们出门时,只见香茹抹着眼泪说:“我怕有了孩子。”李猛搂着她的肩,细声细语:“怕个甚?就快结婚了。”香茹一直没有开口,只是神情怯怯地微笑。

李猛和香茹的背影越来越远,我蹲在地上还望着他们,只到他们越来越模糊。我只能听到李猛扯着嗓子吼唱道:

樱桃好吃树难栽,姑娘好看口难开……

此后,我装病过几次,盼望能再仔细看清他们做一件什么事,但他们再也没单独回来过,这让我感到无比的疑惑和失落。

4中学

越过浅浅的窗棂,西斜的风里,夏正流走,秋意贴近修长的眼睫。门外的草地已是从深绿走向淡黄,凉凉的秋意,是虹月缠绵雨季的另一端,欲理还乱欲说还休的缱倦。我所在的水溪镇简直就是世外桃源,清净而古朴,四处都是古旧的遗迹。绵延数里的精致牌坊群,结构复杂的木石建成的房子,细长的麻石条铺就的巷子。一些不知名的花儿和一些繁茂的树,村里的人热情而真挚。

也许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也开始成熟起来,少年的我多了一份忧郁和忧愁,离开郾城,我的心平静得犹如一面湖泊,离开了城市的喧嚣和慌乱,以及对前途的焦灼和迷惘。

翌年五月,我带着香茹和李猛给留下的那个弄不明白的问题回了老家龙头村。常常费了很多心思琢磨这件事,甚至上课时也会走神儿。这似乎并没有影响到我的学习,课程已经学过了一大半,我竟然也能跟得上课业,放暑假时还得了奖状。虽然每年春天都要旷课两个月,但我的成绩一直在中上游盘旋,这让老师倍感疑惑。小学毕业时,十二个同学中只有五个考上了初中,我就是其中一个。

听说我要去水溪镇上读书了,那几天裴裴竟然出乎意料地和我在一起,那是一段让裴裴和我都感到温暖欢欣的时光。我带她去河边钓鱼,把猝死的华美而苍白的蝴蝶埋在潮湿的田埂上,还会陪她去田畈里打草,或在暴晒的麦田里逮蛐蛐。若遇见晴媚的星夜,我们就到旷野外抓萤火虫,抓在手里看它小小的身子,尾梢发出幽蓝的光。裴裴总是把它们小心翼翼地装进细颈的玻璃瓶里,在无边的暗色里微微照亮一小片,天一亮,她就拔开瓶塞把它们统统放走,然后拿着空的瓶子站在风里,一脸欣羡恬然地望着天空的一角,自言自语:“你们一定要飞到自己想去的地方啊。”然后又黯然起来,侧下脸神伤地低声喃喃着,“可是我是没有翅膀的,小哥哥就要走了,我会一直在这里。”

接到录取通知,一家人在高兴的同时,又要为十几块钱的学杂费发愁,娘跑了好几家才借到了十块钱。入学那天,有些家长一直把孩子送到校门口,我看到别人身上穿着新颖的衣服,背着新洁的毯子,只有自己还穿着打了补丁的裤子,肩上挂着的是二哥在外干建筑时铺了几年的已经泛白的毯子。

那时候,我第一次意识到了自己的贫穷。

悠远绵长的雨滴无声无息,漫向了节之尾,这时的休止符透明无边,不带一丝雪色的斑纹。我喜欢一个人去校园西面的那片樱花林里休憩和阅读。花儿开始凋败,零星地会有残留在枝叶上的露水和细小的粉色花瓣落下来,似乎可以听见它们轻轻地粘在肌肤上的声音。我喜欢这样的光景和感觉,美丽而清澈的时光静静地流逝。

我的床铺散发着阵阵潮气,捉襟见肘的日子令我心烦意乱。

家里的粮缸又见了底,无奈之下,娘又去郾城郊外的村庄讨饭。

周六,我懒洋洋地回家,爹用地瓜面给我蒸了一锅窝头。周日我又带着窝头来到学校,两天后窝头长出了黑绒绒的毛,我也舍不得扔掉,细心地擦了吃下去。第一节课开始头晕,第二节课开始呕吐,此后,但凡闻到煮熟的地瓜味儿就作呕。

这些并不算什么,那时候对我来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每次回家向父母要钱。回到家里,先是坐在门槛上看娘给我摊煎饼,时不时地拣些高兴的事儿说给娘听,只等到娘脸上终于有了笑容,我再告诉她拿钱的事儿,而我每次总能瞧见娘脸上的笑会突然僵硬在脸上。

包产到户才使家里的贫困有了转机,家里的粮食多了起来,娘也不用再去郾城讨饭了。夏天,我爹在忙完了一天的农活后,总是饭后搬着一个小板凳到院子里消夏,透过夏日的余辉,我坐在院子里,用柳条叶吹出的悠扬声音,总是打破那寂静的山野。第二年过年,我爹买了一台收音机。其实在村里,家家户户都没有什么家电,我家里仅有的一台红灯牌收音机算是最贵重的家当,用我娘精心刺绣出的白白的帘子蒙盖着,我和哥哥们都是不敢乱动的。只有爹请人打的一个立柜算是我最贴近的家具,我可以钻到下层柜栏里藏游戏,或是踩着小板凳照照上面的镜子。

过年前,我爹娘提出来要拍一张全家福,我对拍照感到非常新鲜,而且是那么的可望而不可求。请来照相的人来到了家里,背着一个黑色的匣子。全家人站成两排,爹和娘坐椅子上,大哥和大嫂抱着孩子站在后一排,二哥站在爹身边,我在娘身边,站在板凳上。照相的人端着匣子低头再看,一会儿他说:“都站好了,要拍了啊!”然后只听“咔嚓”一声,照相的人就收了匣子,背在身上。过了几天,照相的人给家里送来了照片,是“彩色”的。直到后来我才知道,那照片是人工涂抹的“彩色照片”。

我的左臂上戴上了中队长的袖章,常在学校里领唱《让我们荡起双桨》《读书郎》《乌苏里江》等轻松快乐的歌曲。那是我感觉到最开心的一段日子,课余学校里还定期组织我们去学雷锋,集体带着扫除工具到军烈属家劳动,几乎每周三下午不上课就去帮军烈属做好事,回到学校里,几个同学就凑在一起打陀螺,丢沙包,脑子里再也没有什么烦恼事。

遇到每年青黄不接时,家里还会恢复到以往的窘迫,我带到学校的煎饼都是向别家借了玉米面做的。这个时候,我家里能见到纯粹大米粥的时候特别少,一天三顿都是番薯粥,最多是掺和一些碎米。而我正是发育时期,每天总要吃多几顿,否则就感觉饿,见到那夹杂于薯块中间的大米,简直如珍珠一样金贵。偶尔有时我娘用猪油煮米饭打打牙祭,刚过晌午,我就已向和自己玩得比较好的同学们宣告:“我家要煮猪油饭了!不掺一块薯片!”

我给自己定了指标,每天只能吃五个煎饼,为了能够填满肚子,每顿我都把煎饼用开水泡了吃,而且煎饼还不能掰得太碎,都是大块的,吃得时候也不能细嚼,基本上是囫囵吞咽,这样做就是为防止吃下去的东西快速消化,为了不饿肚子,我在泡煎饼时都会多加一些盐巴,目的是落个水饱。

初中一年级时,我感受最深的就是饥饿,每天最后一节课总是饿的坐不住,说饥肠噜噜算轻的,我的感觉就是前胸贴后背的饥饿。贫穷就像一把锋利的刀子剥削着我的生活。正因为如此,贫穷也成为我无形的压力和动力,昨天还上墙爬树摸鸟蛋的我几乎在一夜之间变得异常刻苦,课外活动的时候,别人在玩耍,而我一边在操场上踱步,一边默默地背诵历史年代;就连开校会的时候,我也争分夺秒地在腿上默写英语单词;放学回到宿舍,也不跟同学去打球,一个人宿舍里做题,总之,我利用所有能学习的时间发愤图强。

我到了初中二年级,实在在那个学校读不下去了,我想转学。

因为这是乡里的一所初中,初二也就剩下我们一个班。没有配套的老师,也没有配套的教学设备。才一年,班上的人数就由70多减到20多个,有的自知升学无望回家了,有的转学进了市内的重点高中。剩下的20多人,有将近一半是为招工混文凭的街镇“调皮鬼”。

人少了,我每日都感到有冷风从背后吹来。

我要转学。我爹愁苦不堪地说:“俊儿啊,这个学校是你自己考上的,当时能进去已经不容易了。家里的情况你都知道,经不起你这么折腾,念两年书能识几个字就行了,咱们山里头的人还能图个啥?”

但我还是想转学。我要读大学。我揣着平时省吃俭用余下的10元钱在县一中大门外徘徊。放学的时候,进进出出的学生从我身边飘过,满脸的自豪满脸的信心,我觉得自己像个没有归宿的弃儿,我几乎没有勇气迈进那道神圣威严的门槛。

我找到一位在一中读书的同学打听情况,因为我连校长姓啥叫啥都不知道,我知道不是举一块“转学”的牌子门在办公室门口就会有人理我的。

“很难。”那位同学说:“前几天我们班还转来一个人,听说是什么局长的女儿,请客送礼花了1000多元,校长才勉强答应试读半年。这年头,你知道的,无‘礼’寸步难行啊。”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走出校门的。捏着那10元钱,在十字街头徘徊,茫然无助而又不甘心就那样回去。我看到来来往往的人都春风满面,唯有自己一副落魄的样子。

在一中校门口坐了很久很久,耳畔老是回响着“无‘礼’寸步难行”这句话。我想应该试试,于是想买一份礼物送给校长,不然就这样“打道回府”,我始终不甘心。

可是我只有10元钱!铃声早已响过。我在校门口坐不住了。转来转去,又到了那道门前。里面传出阵阵读书声和老师抑扬顿挫的讲课声。我想进去,然而我知道,空着两手再进去也只是瞎转悠,自己也无法走进这所县城里数一数二的学堂。

街边摆满了水果摊,最诱人的是红透的苹果。我漫无目的地走着,不时看看那些生意人对顾客谦和的笑。

“买点苹果吧!”

我抬头看时,一位年轻的阿姨正冲我甜甜地笑:“看,又红又大,自己吃,香脆可口;送人,美观大方。”

“送人?”我的心忽然一动:“对,就送苹果,10元钱的苹果,该是很大的一袋呢!”

用那汗津津的10元钱,我换了10斤鲜红诱人的苹果。满满的一塑料袋,很沉很沉,然而我却像拿到通行证般地有了勇气与信心。

又看见那块庄严无比的门牌了。我抑制住兴奋,加快了脚步。突然,“嘶”的一声,袋子涨破了,早已挤得透不过气来的满袋苹果争先恐后地滚了出来,爬得满街满地……

红紫麻木的指头轻松了,我的泪水却止不住涌了出来。来不及停下的车辆呼啸而过,满街苹果汁水四溅。

我懒得去看去捡,只是呆呆地站着,任泪水“哗、哗”地流淌。

我真的一无所有了。站在街口,14岁的我,第一次觉得好累好累。

太阳快落山了,我擦干泪水,平静下来。我心想:“反正我已一无所有了,无论如何,我得去试试。”丢了一袋苹果,倒让我陡生一种豁出去的勇气。

照着同学给的地址,我敲开了校长的门。按捺住“咚咚”乱跳的心。我说明来意。校长盯着我看了足足10秒钟,然后问:“就你一个人来的?”

我点点头,想解释什么,但找不到合适的言辞。

“嗯,有勇气。”校长把我让进屋里,“能吃得了苦吗?”

“怕吃苦我就不会来了。”我想对我说那袋沉沉的苹果,但是最终还是没说出来。

“今年的终考都通过了吗?”

我拿出终考成绩单,那上面赫然写着四个“A”。

“好,来吧,我就偏爱刻苦聪明的孩子。”

我的心欢跳起来,那一瞬间,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敢相信事情会这么顺利,不敢相信校长对什么局长的女儿那么苛求而对我这么大度。

走出校长家门的时候,我暗暗庆幸刚才没提那袋沉沉的苹果。

我的班主任是个姓林的年轻女教师。她对我很好,常常把她用了一半的备课本给我。我的作文总是受到她的夸奖,几乎每次的作文讲评,她都把我的作文当范文来读。所以,我在内心里对林老师充满了敬仰和感激。

有一次,我冒冒失失地推开林老师的办公室,只见她穿了一件小白褂在那里洗头,当她弯下腰时,我就看到了她半裸的两只雪白的乳。凝脂般的肌肤,我看到林老师娇小的脸庞上镶嵌着一张性感的唇。

刹那间,我仿佛听到自己全身的血“轰”地一声涌上了头,手脚都有些不听使唤了。我慌乱地放下作文薄要走,可是林老师一边洗头一边问起班里的事情。我知道自己已经颠三倒四,答非所问。

就在那天夜里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林老师躺到我的铺上去了,她裸着两只雪白的乳,摆出奶奶留下的书上画的生孩子的姿势。我眼前出现了多年前从窗口看到的李猛伏在香茹身上的情形,我分不清躺在铺上的是香茹还是林老师,那草丛下的生命出口,象一朵花越开越大,我情不自禁学着李猛的样子伏下身去,全身忽然剧烈发抖,醒过来时腿间一片滑腻湿粘,我全身像被融化了一样疲倦无力,直到坐进教室时,手还有些拿不住笔。

我大哥的儿子不足四个月,因为咽喉长瘤而动了两次手术,八个月后眼球上又蒙了一层乳白的薄膜,看不到任何东西。医生说可以通过手术治好,但昂贵的手术费对贫苦的大哥来说就是个天文数字。

我娘为此很伤心难过,她一边叹息一边对我说:“俊儿啊,你要长出息考上大学,将来挣了钱一定要帮帮你大哥,唉,你大哥可怜着哩。”

5中专

我没有考大学。这缘于我贫寒的家庭,父亲说:“考上大学还得几年,家里没有条件再供给你了。还是考中专好,出来就能分配工作,这样家里就能缓解一下了。”看到双目沧桑的父亲,我最终选择了考取师范,因为至少毕业后我可以站在讲台上,这曾经是我的梦想。

考取师范对我来说没有障碍,我以优异的成绩考进了郾城师范。

来到郾城,这座城市已不在是我讨饭时见到的那个城市了,几年过去,郾城已经出落得丰韵、成熟和美丽。夜色笼罩了这座繁华的城市,绚丽缤纷的霓红灯穿透夜的弥漫,发散出色彩鲜艳的光芒,像妖冶冷艳的女人。宽畅的街道边缘镶嵌着朵朵乳白色的圆球贴地灯,在冰凉如水的夜晚拖着短暂的白光,就像人在冬天呵出的热气,宛如粉白的樱花,平静中有着一种扣人心魄的美丽。

轻快飞扬地走过平阳路,这是城市的中心地段,我来到一条种着许多梧桐树的街道。树枝大部分是光秃秃的,偶尔几片叶脉干涸的树叶,从冷冷的风中飘落,旋转着下坠,像枯萎的蝴蝶,那么无助而哀怨。有一片树叶落在我的身上,我轻轻的把它们放在掌心,树叶因为干枯已经卷曲,出现条条褶皱,掌形的叶子抓不住一丝的希望。

我突然落泪了,一阵冷风吹来,穿透我单薄的衣服。

郾城师范就坐落在这条街的尾处,这是一座漂亮的学校,绿化做得很好,到处是苍翠的树木,盛开的不知道名字的花朵,还有很大的人工湖,错落有致的教学楼。楼下有许多卖各种水果鲜花的小贩,以及停着的各种大小不一,车型不同的轿车,偶尔也能看到从车里下来几个城里人,有男有女,穿着打扮都很新潮,我们都有着华丽的外表和冷漠的表情,有时候还会瞥见我们从嘴角迸出一抹傲然的微笑。

进了师范就等于端上了铁饭碗,每月都有生活费,发给二十二斤细粮和六斤粗粮,还有十一块钱的菜金。我吃最贱的菜,每月能省出三块钱买往返车票。有钱的同学买吃、购衣,随心所欲,毫不吝惜,可我不能,我知道我口袋里的钱来之不易,那是亲人的血汗钱。

我要去郾城市报到那一天,爹把家里所有积蓄三十几元钱给了我,并说等有了钱再给我寄去。我知道这是爹安慰我的话,含着泪点了点头,一边收拾东西准备上路。

就在此时,我的二哥也进来了,我从衣兜里掏出一叠钱来递给我。娘说对我说:“这是你二哥上山挖药挣来十一元五角钱,原想年前给我买块布料,做件新衣服过年穿,可你二哥不要,说有旧衣服穿就行了,非留给你上学用。”此时,我的心好似万针穿刺。

端上铁饭碗的我心里踏实了许多,但同时也感到了深深的孤独和惶惑。

在中学,正如林老师说的那样,别的都不重要,只要学习成绩好。进了师范,我开始也抱着以优异的成绩去证明自己的打算。但我很快发觉师范再也不象初中时感觉的那样:“分分分,学生的命根;考考考,老师的法宝。”

老师也不再那样苦口婆心地要求学生认真听讲,作业也少的可怜。至于考试,也不再弄得那样紧张,而只是一个程序。总之,成绩不再重要,刻苦不再倍受赞扬。评班干部或评三好生不再按成绩向下排,而是凭借关系,还有人为此开始拉票,班里的我就是这样,为了评上三好生,就请多半同学去饭店里吃饭。再回头看看周围的同学,或三三两两地成帮成派,或都有几个自家要好的朋友。同学之间开始耍起小手段,玩起小阴谋,几乎每个人都在着力地操练着成熟。

我记得我的中学老师曾说过,现代社会是一个大生产的社会,大生产的最大特点就是人与人之间更加需要合作。一个人单靠自己的努力去成就一番事业,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人必须要善于借助别人的力量和运用别人的力量,若要借助别人的力量,或争取别人的支持,就必须特别善于处理人际关系。

夸张一点说,一个人的成就更重要的不是取决于我的智力和我的努力程度,更大程度上是取决于我的社会交际能力。而我自幼所受的醺陶,就是没有富室大家的亲戚可依靠,也没有权重望崇的朋友可以提携,万事多早晚都要靠着自己打拼。因此,心理学老师的那些话,使我更加惶惑,夜里躺在睡铺上,我不断地迁徙着自己的思绪,丈量着身后的岁月,夜空里明天的脚印照亮前行的彼岸。

在这个学校,也只有我整日往返于教室厕所图书室。

有时侯我想,自己还这样呆头呆脑地像个初中生确实行不通,但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怎么做才不至于像个初中生。我觉得自己仿佛是一股流水,正在流进荒漠里,正在被滚烫的砂子彻底覆没。

那时,我常常做着一个类似的梦:牵着裴裴的手顺着一条水渠走。水渠的尽头是一湾无边无际的蓝莹莹的冰。我们踏着晶莹剔透的冰面手牵手向前走,心里没有一丝忧愁。一道栅栏拦住了去路,栅栏里远远的有童话故事里一样的玻璃房子。正要翻过栅栏,脚下突然响起“咔嚓咔嚓”的声音。一回头,看到冰块正在断裂。我说:“裴裴快跑。”拉着裴裴的手就跑啊跑啊,终于到了湾的尽头,再回头看去,身后已是白茫茫无边无迹的水,而裴裴也不知哪里去了,只有自己站在长满了水草的岸边。

告别了少年生活。我常常感到孤独,日甚一日的孤独。就这样一步一步走近青春的门槛。这时的我开始了永生难忘的初恋,失落在童年的欢乐随晨雾升起,增添了几分诗意,泯灭在少年的梦幻被恋之钟悄悄唤醒,涂抹了几分画情。从此,那间狭陋的小屋里,枯黄的台灯下,多了一个偷偷写日记的青年;从此心海里再也驶不进第二只帆。

凡是有课外活动,我概不不参加,性格孤僻的我只有趴在桌上看书或写字。照例有一回,课间活动那会儿我正在读书,突然一抬头,玻璃窗外竟然是一张极像裴裴的脸。我怦然心动,感受到少有的温暖和亲切。我查了坐次表,知道了她叫小芳。多么让人亲近的名字啊,之后,我一见到她,就会情不自禁脸红心跳。

直到上半学期都快结束了,我都没有单独和她说过一句话。我不敢去找小芳,怕她瞧不起,我常常托着腮从很远的地方看她,她的一笑一颦,总会在我的心底泛起层层涟漪。所有不经意的回眸都绚丽成最浪漫的构思,清亮的瞳仁疯长着美丽的心醉,我的感情长在夏季成一片浓绿而醉人的风景,天哪,那是一个多么漫长的暑假啊。

6初恋

暑假,我回到水溪镇,走进生我养我的龙头村,刚进村口就被众人围住。人们像观看希奇动物一样看我,邻居家的大妈见到我娘问:“这是你儿子吗?你还有这么大的儿子啊?”我见到熟人想主动搭话,但我们好像对我又很陌生,很放不开的样子。

只有年长的几个人亲切地呼喊着我的乳名,并伸出胳膊,一一跟我握手。人群中有一张俊俏的脸,冲我灿烂的笑。那就是裴裴,看到她,我就想起了小时候自己干的那些蠢事儿来,禁不住脸红心跳。

裴裴自幼丧父,跟母亲长大,因家镜困难,读完了村小,便不再上学了。

我朝裴裴点点头,也报之一笑。因裴裴是姑娘家,所以我没和她握手。待众人离去后,裴裴便欢欢地凑到我身边,忽闪着一双动人的丽眼,问:“小哥哥,大学里的人多吗?”又问:“在大学里,能读到好多好多的书吧?”

每次见到我,裴裴总会不厌其烦地问及大学里的情况。我猜想,裴裴大概是很渴望读书,很渴望上大学的吧?一直伴我走至家口,裴裴方停住。却又迟迟不肯离去,欲言又止的样子。

水溪镇多山枣。每逢秋天,漫山遍野的枣儿赤灿赤灿的,煞是喜人。那是第一学期国庆节放假,我再次踏上故土,远远地便见一个倩细的身影立在山路边。近了,方知是裴裴。

“小哥哥,知道你该回来的,国庆节。”裴裴挎着一篮子山枣,满脸喜悦,“尝尝吧,小哥哥,我刚打的。”抓起一把山枣,我连称好吃好吃。

我所在的龙头村,吃商品粮的人屈指可数,我明显被人刮目相看。

裴裴常常以找我小姐姐玩的幌子到我家里来。裴裴已经出落得很漂亮,白嫩的脸蛋仿佛轻轻一掐就能掐出水来,两腮胖乎乎的珠圆玉润,嘴唇红润润的靡颜腻理,她潇洒地抖一抖乌黑的长发,便掠起一汪湖水里最震颤人心的明波……

其实我心里已经隐隐约约有个标准:必须娶个吃商品粮的。

我从小很少干农活,每到刨地或者割麦子的时候我就犯愁,因此怕娶个农村姑娘就得干农活。可是裴裴实在很诱人,我就像一只被关进铁笼里的饥饿的老狗盯着笼外无从下口的肉骨头。在某些时候,我借了某种理由,拉一拉裴裴的胳膊来平一平心里的冲动。

有一天我提议让裴裴陪我去坡里摘豆角,裴裴很爽快地应了。如果那天去成了,一定要发生点儿事故,我的人生有可能要就此改写。可是那天我们没去成,原因是我意外地收到了小芳的信。

我无暇理会这封信为何出奇的薄,急不及待地拆开。小芳说在家里穷极无聊,问我有无好样儿的书借与她看看,还说:“你的暑假生活一定很充实,你是怎么过的,能来信告诉我吗?”我的大脑立刻被小芳的影子鳌头独占了,因而对裴裴视若无物,那天她来我家,傻傻地站在屋里,究竟是什么时候走的,我竟然一无所知。就这样,我沉溺在不识愁滋味的日子中跟裴裴决裂了,仿佛没有起始,也没有终点。

小芳的来信犹如给我注射了兴奋剂。那天我怀揣着她的这封薄薄的信,在院前院后转来转去。我决定要把握住这次难得的机会,于是立即给小芳回信:“放假前我从学校借得几本好书,立马给你送过去。”我拜托邮递员算过,信发到县城要两天,再从县城发到小芳所在的姚家镇又要两天,镇里的邮电所往村里是隔天一送,家在姚家镇周家湾村的小芳接到信至少要六天。

我真正深刻理解了度日如年的含义。

第七天。我收拾好自己爱不释手的几本书,诸如《简爱》、《茶花女》、《少年维特之烦恼》、《老人与海》之类的。我小心地拭去封面上的灰尘,再将皱折的地方小心翼翼地压平,装进一条带有彩色花纹的塑料袋里。这条塑料袋是娘在郾城讨饭时在一家大酒店的门口捡来的,娘一直舍不得用它,一直爱惜地收藏着。半夜醒来后寝不聊寐。娘醒了,转辗反侧久而不眠;我在为即将见到小芳而激昂,而娘却在为我第一次骑车出远门而操心。

家里没有自行车,娘就借了东边邻居刘大娘家的车子给我。娘反复叮咛着:“你要小心骑!到那边还要过一条河。”这时候河里正是水大的时候。娘紧锁着眉头把个原话说了一千遍,我不耐烦,有点儿懑愤地说:“都多大个人了,你当我是小孩呢,你尽管罗嗦啥?”我是第一回这样对娘说话,话一出口就悔之不及。脑子里突然冒出一句童谣:长尾巴郎(狼),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

青青碧水畔,连绵着数十里枝条婆娑的依依杨柳,水平如镜的粼粼波面上,倒映着小桥流水人家的安宁景象。天空万里无云,一碧如洗,晴朗得仿若连颜色也荡成透明而纯粹的雪白,间或有着一两只长着洁白羽翼的小鸟穿梭而过,渐行渐远的婉转嘀叮带来一阵短暂的欢腾。宁静而闲适的清晨,静寂宁候着世外桃源人家的祥和。霏雾弥漫,烟霭袅绕,五里雾中,几步之外就全不见人影,推着车子走了不远,头发就让雾水浸得湿漉漉的。

周家湾村须翻过几座山才能到。曲里拐弯的山路,前不见行人,后不见来者,我大声唱着《妹妹你大胆往前走》,是为给自己壮胆。爬上第一道山,太阳出来了,云开雾散,乳白色的雾气像潺潺流水一样涌进山谷,我如坐云雾,远眺那些显露的乳晕般的山头,阳光照在薄雾上,瞬间染成了桔红。

我一路上都在思谋着见到小芳如何表白。我想第一次见面,一定不能太直白,要含蓄,含蓄中也要表达出对她有爱慕之心的意思。我彩排说:“小芳,得知你要看书,我就夜不能寐,赶着给你送来了。”想了想不行,自己觉得这句话有些俗。我又彩排说:“小芳,第一次看到你,就迷恋上了你的芳香。亲自送来我喜欢读的几本书,愿它与我的心一起,伴你度过假期的时光。”

我不禁对自己的这句话自鸣得意起来。我想小芳听了以后一定会心花怒放。眼前似乎已经浮现出小芳飞红了脸蛋儿,然后回过那张羞涩娇媚的脸,转身躲进屋去。紧接着,我潇洒地随着她的倩影进了屋,坐在她家的八仙桌旁,细细地品着小芳亲手为我泡的茉莉花茶,小芳就坐在我身边,双手托腮,含情脉脉地望着我,听我讲文学,谈人生,说理想……

想着想着,我自己都笑了起来。

望着四周青山绿水,顿感心旷神恬,于是到了山下稍平些的路上,对骑车都半生不熟我甚至高兴地玩起了车技,双手脱把,冲刺前去,结果一头钻进了一家正在浇水的玉米地,撞断了五棵玉米,粘了一屁股泥巴,还挨了浇水女人一顿臭骂。那婆娘骂我时很凶恶,我只管耷拉着脑袋不吭气,直到她男人直起腰,擦了擦脸上的汗说:“女人你还骂啥哩?没完没了了!”我这才如遇大赦,灰溜溜地推着车子走了。真不知道自己这般模样如何能见小芳,我只好趴到路边的岩石上晒干屁股上的泥水,费了很大工夫勉强搓掉后才匆匆上路。

到了周家湾,打听着进了小芳家门,只有小芳和她姐姐在家里。我的神情焦灼而急切。我看到小芳提着一只很沉的蓝色布包,穿着微微皱褶的白色碎花裙子,远远地对着我微笑。我是迎着阳光看见小芳的,微眯着眼睛,恍惚中仿佛看到明亮的阳光里的一株盛放的玫瑰花。

“小芳……”我笑了笑,不自然地唤她的名字。小芳站在院落中央的葡萄架下,她的目光干净而柔软,有一束阳光从葡萄藤儿的缝隙间打下来,刚刚好落在她长长的睫毛上,折射出淡淡的绯红。

“我正准备和姐姐一起去镇上的,没想到你这会儿亲自送来。”小芳显然有些手足无措,放下包,慌忙地捋着自己的头发。

“哦……”我顿时有些茫然失措,听她说要和姐姐去镇里,我感觉自己来的真不是时候。更要命的是,我把一路上费尽心机设计好了的措词都忘的滑塌精光。

于是我只好撤谎说:“我也是去你们姚家镇上的火车站接我二哥,顺路给你捎了几本书。”

由于这个谎撒得过于实诚,我有些后悔,说了这番话,我就必须立刻告辞。

小芳羞答答地接过书,我转头就走了。一路上一遍遍回忆着关于小芳的所有细节,一遍遍后悔不该进门就扯那个自己撵自己走的谎言。

我开始急切地盼着开学。

7伤痛

几天后,我返校时,裴裴竟送给我一大包沉甸甸的山枣。

“小哥哥,你爱吃,带着吧,我挑选过的,又大又红呢。”我无语,我被裴裴的真诚所感动。

“小哥哥——”裴裴怯怯地叫道,却又顿住了。

“有事?”我问。裴裴揉搓着自己的手,半天摇了摇头。

我隐隐感到,裴裴似乎有话要对我讲,难道是有什么事求自己帮助,而羞于出口吗?

翌年暑假,我又匆匆赶回故里。不巧,刚下汽车,天便落起雨来。车站离老家足有七八里远,没带雨具,只好冒雨赶路了。然而我绝没想到的是,在山路上竟又遇见了裴裴。裴裴打着一把雨伞,踉跄着朝我跑来。

我说:“下这么大的雨,你来山上干什么?”

裴裴却笑了:“小哥哥,我总觉得这两天你该回来了,果然就回来了!”

我的心无法平静,心里默默地说:“裴裴,我回来了,又能给你带来什么呢?我确实不值得你这般盼望呀!”

晚上,裴裴走进我家,说:“小哥哥,你走吱一声,我托你办点事。”

待裴裴离去后,大嫂子拿我寻开心:“老三,裴裴八成是爱上你了。”

那是个令我终生难忘的一天。

早晨,裴裴默默跟随随在我身边,送我赶汽车。

我催问她到底有什么事要托自己去办,裴裴哑哑一笑,说:“没什么事,让我再送送你嘛。”

翻了几道坡,我死活不让她再送下去了。裴裴驻了足,却不肯离去。片刻,她嗫嚅着说:“三哥,我,我一直想跟你握握手。”

裴裴垂下了头,一脸涨红,“只想跟你握次手,好多人都跟你握手过。”

我的心蓦地震颤起来:“哦,裴裴,多少次你欲言又止,竟仅仅是要跟我握握手!你那么渴望读书,那么羡慕读书人,你认为握住我的手,就如同握住了文化的手,是吧?可我不配,裴裴,我真的不配呀!”

紧紧握住裴裴的手,我分明感到她全身在颤抖。

“谢谢你,小哥哥,我总算握过一次大学生的手了!”裴裴热泪盈眶。我不知说什么好,泪水也陡地涌出了双眼。

再后来,我也没能见到裴裴。听大嫂子说她已结婚了,嫁给外村一个离异的民办教师。我曾在一次去大哥家的路口上碰到过裴裴,身怀六甲的她,皮肤还是那么白,且多了一份妇女的成熟与娇媚,那是我最后一次望着她,她或许没有看到我,直到消失在傍晚的暮色之中,直到我手里的书本掉到脚下。那时候有些失落感,或者说,我还有一些后悔和痛恨自己,那天我不知道是怎么走进大哥家里的,也不知道是怎么走出大哥家里的。

开学了,我每天都能见到小芳,无时无刻不在为她激动。

小芳皮肤白皙娇好,笑容清新迷人,浑身透着一种水乡女子特有的精明与灵气。学校里许多男同学或明或暗地对她倾心。我如热锅上的蚂蚁,丝毫也不能静下心来去想如何才能使我们之间更加亲密。倒是小芳比我还要体贴,每月总要给我几斤细粮。

下了第一场雪后的那个周末,小芳约我去看电影。那时一张电影票五角钱,只花了一块钱,我心里就忐忑不安起来,总是想起爹娘在烈日的暴晒下锄草的情景。进去刚刚落座,小芳却又跑出去,买了两包瓜子回来。当时我并没意识到这些都应该是我的义务。小芳抓一把瓜子给我,接瓜子时我碰到了小芳的手,因而又激动不已。

我们看的是印度电影《爱的火山》。那是一个动人的爱情故事,我被深深感动了,但始终没有借机说句“一语双关”的话来感动小芳。而我,自始至终就像一只贪嘴的老鼠,愣在那里“咔嚓咔嚓”地嗑瓜子。

那场电影成了我俩关系的转折点。我给小芳留下的印象是小气、愚钝,或是心里根本就没有她。我没有感觉到小芳的变化。

快放寒假时,我终于有了一个大胆的行动,晚自习约小芳到操场里散步。

那时候,大多数同学都穿着厚重的棉衣棉裤,不论男生女生都穿着一双笨重的大头鞋。操场里盖满了雪,踩在雪地上,脚下响着“吱呢吱呢”的声音。那晚不是十四就是十五,月亮很大很圆,还是红月亮。真的是红月亮,是早晨太阳初升时那样的桔红,那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见过的红月亮。

在这样迷人的月夜,谈情说爱无疑是一个最好的时机。我想:“那就先从月亮说起吧,只从嫦娥与后羿的故事说开去,也足以说一晚上的风情月意,甜言蜜语,山盟海誓。”还有脚下这片洁白的雪地,我想,自己完全可以这么说:“小芳,我真想变成这片片雪花,而你是这广袤的大地,就让我们永不分离,即使我融化了,也要融进你的世界里。”

真是愚不可及。那天晚上,我却给她讲起了学习哲学的体会,讲下学期如何帮她学习哲学的计划。最后我终于按捺不住,说了一句自以为很有用的话:“小芳,你就把咱俩的事和老人说说吧。”小芳点了点头,抬头对我恍惚地微笑,深深疲倦。

我自以为小芳是真心的喜欢自己,惟一的障碍就是她的家庭,但我又确信因为小芳喜欢自己,没有什么力量可以阻止我们。

回到家里,我就对家里人说了我和小芳的事。一家人皆大欢喜,我娘更是彻夜合不拢嘴。我要让小芳看到家里人对她的态度的证据,于是就让大哥给小芳写了一封信。家里除了我,只有大哥识得几个字。大哥很兴奋,趴在小桌上龙飞凤舞地写道:“小芳同志,你好,你们的事家里知道了,一家人都很高兴。我脾气不太好,但我心地很好。欢迎你到我们家里来。”当我看到“小芳同志”这四个字时,就知道这个“证据”是不能给小芳看的,当晚就悄悄地撕了扔进马桶里。

就算那封信写得很成功,我也没机会再给小芳看了。

回校的第二天下午。课外活动时,只有我和小芳在教室里时看书,我正要和她说话,她却起身走了,把一张纸条放到我的桌上:“恨我吧,我罪有应得。家里人不同意,我没法和家里抗争。”看到这几些字,我浑身如泼了一瓢凉水,从头凉到脚,也不知自己是怎样走回宿舍的。

后来的几天,我心如槁木,不吃不喝,死狗似的躺在床上,走进教室也不敢抬头看,我觉得全班的人似乎都知道了我失恋的事情,而且都以一种怪异的眼神看我。我没有完全死心,我还在冥思苦想如何与小芳一道去冲破家庭的阻力。对策还没想出来,梦想已经全部破灭了。

周六下午,我迎面遇到小芳正和同班同学黄鸣亲密无间地走来。

其实开学那会儿我就发现,小芳一开始她就注意这个眉眼和善的男子,穿白色的棉布衬衫,梳着服帖的短发,神情忧郁而坚强。之后的一些日子,我看到小芳会不自觉地料理黄鸣的生活:打饭,倒水,或者帮我拿课本。

西装革履的黄鸣正潇洒地和别人打着招呼,说要去看电影。我顿时明白事情的真相。我慌不择路地向楼角里躲,两眼昏花的我竟然被脚下的一堆砖头块绊倒了,结结实实摔了一跤。我狼狈不堪地逃回宿舍,换裤子时,又突然发觉自己还穿着打了补丁的裤子,这在全校也是绝无仅有的。

心已如落叶,根本听不到它在空中打转的声音,就已落地被人踩得粉碎。

我只有再次的逃离,在这个寂寞的城市弥漫着爱情的气息,而我却一无所有,带着伤痕累累,远远地逃离。贫穷又一次刺痛了我,自卑又一次涌向心头,在争夺小芳的擂台赛中,我突然发现自己连上台的资格都没有。

从此以后,我就一头扎进图书室里,终日与书为伴,哑巴一样终日不言不语,见了同学偶尔也会笑不露齿地点点头。我开始迷恋文学,生吞活剥着一堆堆世界名著,雪案萤灯,绞尽脑汁涂抹着幼稚的文字,妄想一夜之间成了举世瞩目的文学家。我发誓一定要让小芳羞愧,让她流下悔恨的泪水,尽管我只有耕耘没有收获,尽管一封封投稿泥牛入海,杳无音信。

不久校园里就传出小芳的许多“绯闻”:她和黄鸣常常出双入对,看电影、下馆子、两人手拉着手逛公园。有同班同学对我说:“你幸亏没有和她弄成,那种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货,你要和她好上,那可就掉大了。”

这句话也算能给我奄奄一息的心带来一丝安慰,我在心里也安慰自己:“算了吧,值得吗?不值得。”说归说,想归想。但每次见到小芳,我依然有些心神不安,毕竟她是我没有半点儿杂念,真正意义上爱过的女孩。

我想这就真正的爱情。

那是带有羞辱性的失恋。同在一个班里,抬头不见低头见,黄鸣总是有意地张扬着我的成熟,显示着我的富有,在人前那种矮人一截的自卑就此深深埋进我的心底。

同桌似乎洞悉我的痛苦的来源,我大概以为黄鸣和小芳的倒霉能够使我高兴,就故意找了几个班里的男同学,在我面前手舞足蹈地说笑。

“你们知道吗?听说学校已经知道黄鸣把小芳带到旅馆过夜了,将要给我们处分。”

“小芳会被记大过,而黄鸣肯定会被学校开除。”

“这不公平吧,一只巴掌拍不响,应该把我们两个都开除!”

“那不行,学校开除学生是有规定的,如果小芳怀了孩子,这要被发现,那肯定是保不住了,非被开除不可。”

“哈哈哈……”

我听了这些话后,本来已经伤痕累累的心又如被撒上了一把盐,痛得我禁不住一阵颤抖。我已经不记得这座城市的样子了,人群和楼厦的轮廓都暧昧不清,可是我一直记得黄鸣的那张脸,棱角分明的锐利。

希望的季节,种下一粒新的种子,是不是来年的这时,就能收获到美丽的果实了呢?这是一个飘雨的黄昏。整个城市被迷蒙的烟雨笼罩着。路上的行人有的骂骂咧咧诅咒这该死的天气,背景中的夕阳被雨水稀释得只剩下一片模糊的灰黄,在天边映照出一片黯然的光,慢慢地失去了色彩。我不知道别人的世界到底是怎样的晴朗明媚,单看着一片安逸的黄昏,在这个有雨的城市中被路人修饰得如此生动,就有一种难以言传的感动。

不知不觉间衣服已被雨水淋湿,街边又亮起了路灯。我不知道该去哪,也不知道究竟要到哪去,就这么在雨中走着,走着,直到街上再没有另外一个行人。我突然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有时伤心也是一种凄美的意境,我可以不去理会周围的一切,在自己的世界中去仔细回味那个几经波折的开始,那个荒诞可笑的经过,还有那个残缺的结局。

生活在城市中的每个人都会在寂寞时那样不经意的宣泄自己,当一切恢复正常,才发现原来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东西是不能用理智解释的。明天的明天的明天依然是明天,我似乎无暇设想,命运似乎就这样的安排好了我的生活,我不愿面对,我又无法逃避。只有在这样的夜晚,我不去介意别人的眼光,就这么走着,走着……试图能以瞬间的顿悟来化解我心中的哀伤,找回那些真切的感受,快乐的,悲伤的,可以不需要原因的微笑与哭泣。

夜,已经这样深了。有人说只要在自己的世界里静静的呆一夜,一切都会想通。可我没有,我只是麻木地看着夜幕里流动的一切忽然感觉有些悚然,想找回来时的路,却不知已被困在了茫茫的夜色中。

有些东西让人害怕,其实开始也很美。

想小芳了。

突然。我狠狠地抽了自己一耳光。

8孽缘

太阳在高空挂了数日,不知哪来的风赶走了暑热,迎来了秋天的收获,太阳失踪了,也许去做客了吧!八月十五的前几天,人们正忙碌着做“人情交易”,我好羡慕那些成双成对的情侣。

也就是这个时候,班里的一个女孩走进了我的眼睛。在我感到孤独无助的这些日子里,我总是感到有个人一直在默默地陪着我。自习课或者中午放学,别人都在外边玩,而我却不敢出去,但我始终能发现,在教室最后一排的角落里,总有一个女生埋头看书。我看她时,她也抬起头看我,并投以温馨的微笑。她叫张萍,是班里个子最小的女孩,为此我一直纳闷,为什么老师不把我排到前排。每当看到张萍温馨的笑脸时,我的心底就开始平地起波澜了,春心荡漾起来。

我在慌忙中起草了一封所谓的“情书”,为了防止事情暴露遭人笑话,我故意署名为“大海中的孤雁”,然后托低年级的一位朋友转交给了我仰慕已久的张萍。我开始想像起来,张萍看了我的心一定会羞得杏脸粉红,肯定会答应我的约会,我们散步在月光下,脚下的叶子在沙沙地响,我拉着她的手,她把头靠在我的肩上,说着说不完的情话,那一定是非常的甜蜜的日子……我开始得意起来,做起了白日梦。

就在我为自己所写的情书暗自高兴的时候,忽然听低年级的那位朋友说,张萍把我写给她的情书给了老师。顿时,我高兴的心像断了线的珍珠一下子落了一地。我不知怎么办才好,心里开始恍惚起来。我想好了,不如逃避,离开这个可恶的地方。可是我又做不到,毕竟好不容易才考上铁饭碗,不能为一封情书说砸就砸了吧。这时,上课铃已经响起了,我匆忙回到座位上,总怕老师找上门来,我想如果老师找上来,那人可就糗大了。万一全校的同学都知道了这件事,那我也许会无地自容。我越想越害怕,身上的鸡皮疙瘩像春天的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

此时,我恨不能将自己杀掉,我的眼睛不由地想找白云诉苦,头刚扭向窗外,就见班主任正向教室中走来,这一刻,我的五脏六腑好像失控了。我预感会有一场或大或小的暴风雨降临在我的头上,突然被压的喘不过气来,我迫不得已趴在桌子上,我怕别人看到我的脸,我怕的东西实在太多太多……一个夜自习就这样在忐忑不安中度过了。

铃声一落,我就逃之夭夭了,一天总算过去了,我开始后悔写那封情书,后悔自己又一次没有专心地学习。万一这样的丑闻传到父母的耳朵里,万一……我不敢再接着往下想。第二天,还是没有任何动静,我突然想自己多虑了,因为我署名的是“大海中的孤雁”,我们根本不会知道“大海中的孤雁”是谁呀?我像是酒后初醒一般,一下子回过味来,这才算松了口气,可心里还是有些说不出的不舒服。

第二天,不知怎得就下起了雨,我还是掩饰不住内心的恐慌,生怕别人知道这件事,生怕班主任把那封情书在班里公开。时间过了一周,然而班里却很平静,一点事情都没发生。

我开始庆幸的同时,也恨起了张萍,从那以后,角落里只剩张萍一个人了,而我见了她也不说一句话,就像是陌路人。

或许是为了急于填补失去小芳的空虚,升上三年级开学不久,我与刚入校不久的依姗发生了一点小故事。

那时同一寝室里的几个女孩子彼此感情都极融洽,住在下铺的依姗更是如一位姐姐一样照顾她们。依姗不是很漂亮,只是那一双眼睛还有些好看。因为性格内向,所以更不引人注目。当别的女孩们为着周末的舞会精心装扮着的时候,依姗总是默默倚在窗台,享受着她的寂寞,虽然她们也时常邀她同行,但她总微笑着婉然拒绝,眉宇间有股掩饰不住的自卑。

依姗喜爱文学,而且经常往校刊投稿,我看过她发表的一些诗,所以格外注意依姗的行踪。我发现依姗总是喜欢泡在图书馆里,于是一般没事不去图书馆的我此时却频频往返于图书馆,并且一次在图书馆阅书时竟然面对面坐在了一起。

依姗还是小个子,稚气十足的,整天都吱吱喳喳个不休,一看就知道是从小娇生惯养出来的,没吃过世间苦,没尝过人世的辣。但我偏偏对她有点意思,觉得她不像某些女孩那样,人不大,心眼却不小。和依姗在一块,我很放心,很愉快。我们还真很合得来,一起上图书馆。慢慢的,依姗还约我星期天早起和她打羽毛球。

我开始有些激动了。是不是依姗爱上了我呢?否则,两个人怎会总爱在一起玩?这么一想,我便咬了咬牙给她写了一封情书,说一些无关紧要的事后,就说了些含含糊糊的什么感觉美好之类的话。

但依姗没有回信。

第二天在路上遇见了我,依姗也不再笑了。

“真是怪。难道她不喜欢我?如果是不喜欢,怎么和我那么好?”我心里疑惑着。

大概第三天吧,傍晚,依姗叫我和她一起打开水去。我当然就从寝室里拿了两个壶跟了她去,一路上心里不住地嘀咕着。走到学院那个花园边时,依姗说,到里边走走吧。

进了花园,依姗终于开口了:“你啊,怎么写那些东西?俺从来就没想过这方面的问题,现在也不打算想。对俺来说,读书是第一。何况,俺爹要是知道了非打死俺不可。以后,咱们还是好同学,但不许你再写那些东西!”

原来,依姗和我那么好,却未动真情。

开始,我不相信,但不久我就感觉到了,依姗真的没那个意思。

再后来,我们依旧那么好,但我却因为依姗的表态而有意与她保持距离。依姗没有察觉,因为喜欢文学而和我谈得很开心。也许很投机,我们谈了很多。依姗告诉我,她知道了我和小芳的事。

依姗说,千万不要因为一棵树而忽略了整个森林,失恋是人生的一道风景,回味起来也一样迷人。依姗时常旁敲侧击,安慰我一定要走出因失恋而造成的阴影,劝我不要为情所困,一蹶不振。我告诉她,就是因为家庭的贫困,很多人都瞧不起我。依姗说:“物质的贫困不是真正的贫困,精神的贫困才更可怕,人要活出精气神儿来。”

依姗是一个在写作上有造诣的女孩。她说她喜欢诗歌,喜欢写一些诗句,她可以通过自己的诗句抒发自己内心的世界。经过努力,她考上了郾城师范。她说自己喜欢一个人安静地生活和学习,就这样她在这里租了宿舍,为了更方便更自由地过自己喜欢的生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剩下的几个小时里,她埋头翻看我信手涂鸦的作品。只见我在一篇随笔中写道:“人生当有所作为。用拼搏的利斧劈出人生的坦途,用奋斗的火焰照亮生命的流程,或成为学界泰斗,或成为体坛、影坛的天王巨星,或成为名扬遐迩的商业巨头……活得轰轰烈烈,活得绚丽辉煌,这无疑是成功的人生。然而,虽然人人在追求完美,追求绚丽,但毕竟大多数人将走向平凡。因为人生就像是一道多元方程,人生中的线一次变故,就是这个方程中的一个参数,其中任何一个参数的变化,都有可能影响人生的走向,影响方程的根。曾几何时,我是多么的雄心勃勃。然而,眼看着人到中年,却依然是一无所成。正像一首要歌中唱的那样:‘人也曾豪情万丈,归来却是空空的行囊’为此,我又曾多么的迷惘……但是,迷惘也好,不安也罢,回望人生之旅,最终的结果,却只能是无可奈何!待归于心平气和之后,我却发现:平凡,其实也很美丽。我未身居要职,虽少了些指点江山的气概,但也免却了没完没了的应酬和大会小会的加班加点,不必时时处处注意什么领导形象。我非大款,虽少了些一掷千金的潇洒,但也免却了四处奔波的疲惫和尔虞我诈中的处处设防,更不必使劲地捂紧自己的钱袋……上班下班准时准点,八小时之外自由支配,找朋友聊天小酌,陪妻儿上街购物,公园里当一回票友,大街上吃一碗拉面……平凡的生活自有平凡的乐趣,尽享人间天伦乐,独钓凡世恬淡情。平凡的生活少了些波澜起伏,心里也就多了份轻松恬静。我很平凡,但我依旧活得有滋有味、潇洒滋润。好好活着,认真对待生命里的每一分钟,平凡的人生旅途上可能没有太多的鲜花簇拥,却依旧会阳光灿烂。谁说平凡的生活不是一道醉人的风景!朋友,只要你不虚掷年华,只要你真正热爱生活,善待生命,辉煌也好,平凡也罢,人生何处不是一幅美丽的风景!辉煌自应珍惜,平凡亦当善待。”

依姗说很喜欢我“激情飞扬”的文字,还有文字中流出的那种“超然绝俗”的情绪,让她感到心胸豁然开朗。她对我越来越有好感,因为有一天她亲口对我说:“俺感觉你成熟又不失孩子气,博学却谦虚,和俺身边的男生很不一样。”

我们就这样从陌路走到一起,彼此心照不宣地关切着对方。我们会在周末或者假期的时候继续简单的交往。有一次,她让我看一首诗,让我指点指点。依姗给我诗的时候,我并没有说什么。她就一点儿不高兴,我就佯装着看了一遍。她很认真的问写得怎么样。

我说:“好是好不过……”

“不过什么?”

“没什么。一看就知道是模仿汪国真的诗。只是……”

“只是什么?你说不说啊?你说你说。”

她拉着我的胳膊不停地摇啊摇,俨然像个孩子。

我说:“只是,虽然你们这些女孩子都喜欢汪国真的诗,但我却不喜欢。”

“为什么?汪国真的诗多好啊。”她瞪大眼睛看着我。

“不知道汪国真有没有吃过窝窝头,总感觉我的诗太悬了,那些有哲理的诗好是好,但人要吃饭,总不能拿着这些哲理当饭吃。”我微笑说。

依姗想了一会儿说:“听起来是有点道理啊。但是你难道不为这些优美的诗句动心吗?”

“不动心,我感觉离我的生活太远了。”我耸耸肩说。

依姗笑道:“真不知道你写出来的诗会是什么样的。”

我笑了笑,深情地望着她说:“写诗和爱情一样,是很奢侈的事情。”

依姗突然听我扯到了爱情两个字,又碰到我那火辣辣的目光,她的脸有点飞红了,匆忙瞥了我一眼说:“不过俺相信你对俺诗歌的评价。”

“还有呢?可是我好象还没评价你写的诗啊。”我说。依姗低着头,不敢看我。我笑笑,不再作声,只是伸手轻轻捋了捋她的头发,她满脸飞红,嘴唇因激动而轻轻地颤抖,这是我给她的最亲蜜的表示。

很晚了,我约她去吃饭,她欣然答应,一路上很活跃,很俏皮的样子。我侧睨着她的脸,突然感觉她也有纯洁美丽的瞬间。因为身上只有二十多块钱,而且这是娘给我的三个月的生活费,我咬咬牙决定把它们投资到依姗身上。我开始计划着这顿晚餐:“花五块钱能点好几盘菜,酒是一定要喝的,而且今晚必须要把她灌醉,再花十块钱到旅馆开个房间,这些钱不能白花,必须要把她搞到手,以此来弥补小芳对自己造成的伤害。”

想着想着我竟然邪恶地笑出来声来,而依姗竟然一点都没有察觉出来。

落座后,我按照计划点了几个菜,要了一瓶郾城二曲。

“依姗,我说了也许你不信,刚见到你时我就很喜欢你。”我脸不红心不跳地说出口。我斟了两大杯酒,很自然地将一杯酒放在依姗面前。

“俺觉得真是不可能,俺没一点比别人强。”她红着脸狐惑。

我从她的表情中就能看出她对自己的话深信不疑。

就从那时起,我有了对女孩子言过其实表达感情的本领和恶习。

“我,俺不能喝酒,俺没喝过,不会喝。”依姗怯生生地望着我。

“我们相识是缘分,不喝酒怎么行?不会喝也得喝一些,虽然有点辣,但是没什么,喝几口就习惯了。”我说完,先呷了一口。

依姗犹豫了片刻,缓缓地端起杯子喝了一大口,看到她被呛得满脸通红,我连忙说:“依姗,快吃菜,快吃菜。”

“俺初中的时候,一次过年,替俺爹喝过一小杯,现在喝起来就是那个味儿。”

我趁热打铁,向她说了许多表达爱慕之心的话。她开心地笑着,开始勇敢起来,一口接着一口,像是一个豪饮的男人一样的豁达和落拓。慢慢地,她的杯里只剩半杯酒了。依姗明显不能自控了,又哭又笑起来。她说喝酒就能想到她的父亲。她说她父亲脾气不好,粗暴又颓废。她说在她的记忆里,父亲只是一幅画:摇晃的酒瓶,枯涩刺鼻的味道,像火山一样随时会爆发的怒吼,避之不及的巴掌……她说她尊重我,就像尊重她的父亲。

那天晚上,她喝醉了。搀她走出饭馆的时候,她不停地说:“俺要回家,俺要回家。”

我说:“我送你回家。”

我几乎是架着懒醉如泥的她回到宿舍。街上有汽车经过,她额前的头发倾泻下来,打在我的脸上,差不多遮掩去了一半的脸,另一半被倾泻下来的灯光照射着,像是镀了一层淡淡的金色。

依姗租住的房子在一个民房的四楼。我抱起她向楼上走去,脚踩在楼梯上,发出寂寞而空洞的声响。她还在睡眠的状态,喋喋不休的喃呢着。

“依姗,到家了,钥匙呢?”我气喘嘘嘘地问她。

“在俺裤兜里……”依姗虽然醉了,但是她的心里还是明白的。我伸进她的裤兜,无意中触摸到了她柔软的腿,热浪立即充斥着全身,让我脸热心跳。我誊出一只手打开了门,拧开壁灯,米黄色的光线,那是我喜欢的颜色。我慢慢地抱起她。她突然睁来眼睛看我,眼睛里有微明的桀骜的目光,并且很快一闪而过,她似乎捕捉到了我的细微的变化。

我轻轻地将她放在床上,为她脱去鞋子。她穿得很少,我很轻易地将她的衣服除去。她洁白如玉的身体转瞬就完全的暴露在了空气中,被米黄色的光线覆盖着,像是盛开的花朵。这的确是一具让男人产生幻想的身体,我甚至能听到自己干渴的喉咙里有液体渗出的声音。我占有了依姗。依姗显然是酒醒了,惶恐地望着我,她用手环抱着膝盖,像委屈的孩子。只有摇曳的灯光和我的影子陪着她,静静的蜷缩着,肆意无声的流泪,像被人丢弃的宠物。她的头发凌乱,迷人的胴体发出幽暗的光。不到半个小时,我又一次将她压在身下……我心里想着小芳,冉冉升起的快感令我放纵不羁。再一次结束后,我已经筋疲力尽,舒展在床上,一只手不自觉地搭在她的腿上。

依姗仍然在哭泣,像个被遗弃的小猫,找不到回家的路般的楚楚可怜。

我的心刹那间就被纠扯了起来,突然明白她是个处女。

“你哭什么?”我懒洋洋地问她。

“我,你……你怎么能这样对俺?你让俺以后怎么办?”依姗抽泣道。

“依姗,我爱你,我真的爱你,以后我们就在一起吧,不要分开。”

“我,俺知道俺配不上你,可俺的身体是干净的。”

“我知道,我知道。你说这个干什么,我什么都知道。”我有点不耐烦。

“你不会骗俺吧,你要骗了俺,俺以后可怎么活?俺怎么对得起爹娘?”

“我会对你负责的,你要不相信我,那就当我们不认识。”我怕深邃的眼睛一直凝视到她灵魂深处。

“俺信你,俺信你。”依姗说着,把脸贴在我的胸膛上。

我们又开始了谈天说地,直到谈到婚姻。她告诉我,本以为在这个陌生城市她会更加孤寂,谁知她却前所未有地快乐着,因为我的存在。

“我家里很穷,就怕你受苦,也怕你家里反对。”我平静地说。

“你甭说,俺都知道,俺不嫌你家里穷,俺就要你。”依姗娇嗔着,温柔地说。

那一瞬,我的眼睛和心窝被顷刻之间涌出的泪水淹没。

说着说着,渐渐地我们都睡着了。快到凌晨五点的时候,为了不让同学们发觉,我早早地醒了。看着熟睡中的依姗,那曼妙的身体,那甜甜的笑容,我仿佛又看到了小芳。

我的欲望再一次升起……心里喊着小芳,小芳。

依姗被我的粗犷惊醒。贴着她丰满的胸脯,随着呼吸起伏,我感觉到自己变成了她怀里的婴儿。

依姗开始履行起妻子的义务,只要我的衣服一泡进脸盆里,她就马上洗好。回家时我们一块儿坐车,紧挨着坐一个座椅。车子一路穿经连绵起伏的山地,一望无垠的田野,喧嚣繁华的城市与寥落寂静的村庄。

依姗一直趴在窗边看着倒退的流动的风景:护城河边成排的柔软垂柳,远处消失的地平线,从风里拂来的稻花香。依姗的眼睛渐渐湿润起来,一瞬间她觉得自己像泅游在深海里的鱼找到了阳光和暖流,她曾满足地说:“俺第一次感到幸福是如此的触手可及。”

每次返回学校,她总是带上妈妈为她准备好的梅干菜,茶叶和用去年的雪水腌制的咸鸭蛋,还有她自己现摘的新鲜的黄瓜和西红柿,而她却全部给我吃,并且双手托腮,笑吟吟地望着我,直到我吃完所有东西。从那以后,我向她提出任何要求她都不会拒绝。

实际上占据着我心里的仍然是小芳。尽管我开始恨起她来,开始把她想得很坏,而真正让我动心的,仍然是小芳这样的漂亮女孩子。意识到与依姗不会有结果,我就故意冷淡她,有一天她约我一块儿坐车回家时,被我托词拒绝了。

“我,俺知道你不喜欢俺,你一直在骗俺。”依姗望着我,让我不敢抬头。

“依姗,对不起,那天我喝醉了。”我轻描淡写地说。

“为什么?!为什么?!”依姗奋力抓住我,剧烈地摇着我,眼睛地充满了泪水。我看到她咬牙的样子,委屈又痛心地望着我,倔强而任性的迎着我的眼睛。看到我沉默不语,她没再多说什么,转身就走了。

依姗那薄如蝉翼的心实在难以承受这一切,此后变得抑郁、消沉、颓丧、悲观,她像一个孤独的幽灵不分黑夜和白天地到处游荡,累了,她就去学校的草地里,回忆着她所付出的一切,她不怕路途的遥远,不畏寒风的刺骨。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她到图书馆里来过,我突然记起依姗曾写下的一首小诗:

生在风雨交加的日子/我珍惜每一个温暖的春天/为花儿采一些久旱中的露水/为草儿带去萧瑟中的缤纷/我感恩花草与我为伴/我为彼此的情感付出了所有/风和日丽的日子/花儿背叛了我/草儿骗了我/我的双翅在雨季中折断/我是孤独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