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你想去的远方,现在就起航:励志系列(套装共9册)
6886100000013

第13章 你想去的远方,现在就起航(13)

社交网络上永远有人在讨论Channel、Gucci、Givenchy,有人在讨论你没有听过的吃喝玩乐,而有的人永远在追英剧美剧日剧,除此就在骂有钱人。这个世界上人那么多,你不努力没有理由你是成功的那一个,更没有理由让你成为那些被骂的群体的一分子。这个世界的不公平,不是在于别人过得比你好,也不是别人比你成功,这个世界的不公平还在于,别人通过努力取得了他的成绩,而你没有努力却还不愿意别人过得更好。

前不久吴宇森的电影《太平轮》正火。突然想起之前有朋友问,为什么蔡康永在台湾那么受人喜欢,受人尊敬。一是他从来都是学霸,为了自己的梦想一直努力。再是,他的父亲蔡天铎拥有太平轮所属公司的很大股份。太平轮的故事最后很悲戚,但蔡天铎为台湾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每当感叹别人富足的生活怀疑别人的努力时,或许我们朝着梦想的方向多迈一步,多看一本书,多写一篇文,多加班一小时,多上一些健身课程,你也会成为一个优秀的作者,成为一个优秀的员工,一个拥有八块腹肌的人。

没有人有义务了解和宣扬你的付出,他们只会看到你的成功,只有追随目标,承受目标所带来的艰苦,你才能够成为你想成为的人。

无论如何,我都相信梦想的力量

梦想是一种力量,引导你更好地生活,像一盏明灯,把我们带向更远的地方。

我在写文章的时候,经常有意无意地抨击着流行成功学的今天,大家都在追求成功,都在追求金钱,都在不惜以牺牲身体作为代价来换取物质享受。

现在流行一句话,“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很多次,有人问我关于梦想关于成长的迷茫,我都会说,哎呀,你只要坚持最初的想法,做下去,没日没夜地做,总有一天你肯定会成功的。就像我多年前,写文章写得那么烂,最后悟出了文字的美,然后坚持到了今天。

我想告诉你,那是个带着“梦想”华丽外衣的说法。换句话说,就是装,很作的说法。

其实关于梦想,我想我还有另外一种说法。

从我记事开始,家里一直住泥土房。我是个80后,你想80年代了,大家都开始朝着百万富翁奔了,我们家还在想怎么修缮那几间泥土房。泥土房脚下,常常有一些掉落的泥沙,里面还有种肉肉的小昆虫,无害,常被我们捉来玩。那时候小,无所谓好坏,也没有比拼,没有谁家比谁家好很多,你家好也不过就是砖房。泥土房和砖房之间的距离好像在小时候的我们眼里也没那么明显。

那时候,人小,长个子快,再加上家里并不富裕,所以常常穿比我年长的侄儿穿剩下的衣服。读书后懂得了羞耻,所谓“知识越多越反动”,就觉得穿旧衣服,好像不是那么光鲜的事情了。

你们家和我们家的差距就是,你有新衣服穿,而我整个小学都基本上在穿旧衣服,除了过年的时候会买新衣服之外。那可是一年的盼头啊,现在的孩子对过年都完全没有了期待,新衣服,什么时候不可以买啊!

那时候二姐已经去广州打工,大姐在读卫校。

年少的我,作为男孩也多少享受了重男轻女思想带来的些许好处。那时候带着米去学校换饭票,还要交钱补贴折价的部分。有时候饭票吃完了,就得自己带着冷饭和菜,一起到学校的食堂里集体蒸饭。需要给学校食堂交5分钱。因为是很大很大的蒸笼,大家的饭都放在里面,每到中午的时候,那股迷雾一般的白色水蒸气,像是一个信号,开饭啦!

有时候跑得快,就能先拿到自己带饭的陶瓷茶杯。常常会有同学拿错了别人的饭碗,还趁机吃了好吃的东西。也许有个煎蛋之类,悄悄吃了,再把陶瓷茶杯放回去,装作什么都没看见。有些同学带饭的不是陶瓷茶杯,是铝制的饭盒,看起来特别洋气。

那时候最大的感受是,家里穷,没有钱。没有钱就没有新衣服。渐渐地发现,新衣服之间的差距,远不比泥土房和砖房的差距来得大。后来父母开始筹钱修了砖房。那时候父亲的兄弟,我叫叔爷的那家人,见不得人好,在父母开始修砖房的时候打了他们。

年少的我,那时候连话都不敢出来说,只是怕。

但后来泥土房子终于被修成了砖房。我也渐渐地有了新衣服穿。

父母住的卧室里有个木制的柜子,刷了清漆呈现木质的纹理和黑漆漆的颜色,不知道是不是年代久远的缘故。中间有两个抽屉,左边的抽屉挂着锁,里面放着钱。每次都看他们从那里拿钱。

木抽屉的侧面有一个小洞,那时候小小的我,小小的手可以伸进去。

那次父母在地里干活儿。我紧张地走进父母的卧室,整个人都在发抖,悄悄地从抽屉里偷了5元钱出来。偷钱的过程,让我感觉整个人脑子空荡荡的。

那时候,流行一种游戏,即拍纸画。纸片上印有一些动画形象的图案,整版的图案连贯起来是一个故事。有葫芦娃,有变形金刚,有西游记。剪裁下来都是小张小张的画。我们比输赢,就可以赢取别人的纸画。

常常看别人都有纸画玩,自己没有。偷了5元钱之后,便向同院子年长的孩子买了一大沓纸画。迫不及待地收起来,藏在自己认为最隐蔽的地方。

最后还是被发现了,而且母亲发现了我偷钱的事情。

那是我印象中被打得最惨的一次。偷钱在我们家是极其不能容忍的过错。但那时候的自己觉得好像钱就能让一切都变得好起来。就像钱让我们家从泥土房变成了砖房,让我从穿旧衣服有了更多的新衣服,让我可以有纸画玩。

但偷钱的代价,大概我会记一辈子。我被惩罚跪在家门口,地上铺散着炭渣,血从炭渣扎到肉的地方渗出来。母亲还拿着很细的竹条抽打我。

我只是哭,然后躲闪。最后怎么结束的,我已经记不清楚了。

父亲那辈人有特别多的兄弟,而父亲又是年纪最小的,所以那些年长的兄弟家孩子的孩子,很多都比我大了。我莫名地还成了长辈。

有个晚辈就叫他利吧,大概比我大那么三四岁。人特活泼外向,见到每个长辈远远地就打招呼。虽然他学习成绩很差,但大家都对他印象还不错。怎么着也算是个懂礼貌的孩子。

他每次见到我这小幺舅,叫得格外勤。我对他也颇有好感,经常当他身后的小跟班。

那时候村里有“文革”时遗留下来的纸厂和玻纤厂,只是都面临倒闭。厂子里有大大的池塘,里面用石灰水泡着竹子,竹子被浸泡久了就会融成纤维状,石灰水也都变成了黄色,远远地就能闻到特别难闻的味道。而玻纤厂,是孩子们最爱去的地方。

玻纤厂已经停止运作,围墙摇摇欲坠。我们常常翻进去,因为里面有一些玻纤厂做的弹珠。大概是玻纤厂运作不良之后,才开始盯准小孩玩的弹珠,转行做了一段时间弹珠,最终也没有撑下去。

我跟着年长的利翻墙进去,偷偷拿厂里的弹珠。他常常带着我跟他的同龄人一起玩弹珠。他们个个玩弹珠都特别厉害,最后把我的弹珠都赢了去。还有一次,他把我带去附近的水库玩,然后悄悄地就走了。最后我是怎么从水库回来的已经不记得了。

只记得的是,我又挨打了。

跟着利去玩,自己都不知道回来。母亲一边打我,一边说,你要是淹死了,我可怎么办啊!我怕,又不敢说什么,不是担心我吗,怎么还打我。

总之,小时候,挨打就是我的长项了。

后来,再大一些,利走了。

我再也没有一个大孩子可以跟着玩了。那时候,正流行港片《古惑仔》,打打杀杀,有人罩着自己觉得好像特有身份的样子。

和利一样,我还有个好兄弟,叫陈,我们一起玩得很好。

后来他们俩都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都去远方打工了。

之后的好几年都没有见到他们了。再后来,听说他们在广东,收入并不高,过得特别辛苦,每次只有过年才能回到家里。漂泊他乡,也挣不了几个钱,最后还要在火车站过夜,挤火车,没有坐票,站几十个小时回到老家。有时候撒尿都没有办法去,厕所里站满了人,还背着大包小包的行李,要想在人堆里挪个步子,大概比高考不会容易到哪里去。

他们都去打工了,我则继续读书,念中学。

初中时,觉得有个高年级的学姐特别漂亮。每次都觉得能看到她就很好。下课的时候,总会往楼上跑,然后站在过道里,看她是不是也在过道里。

人小的时候,对一个女孩有好感,就觉得好像充满了能量。

但到毕业我都没有和她说上话,甚至连她姓什么都不知道。再后来,我喜欢上了班里的女孩秀。那时候,本以为能和秀天长地久,海枯石烂,没想到初中毕业,我们就分开了,进了不同的高中。

高中月度休息两天。从学校回到乡下家里,在小镇上看到曾经倾慕的学姐。她已经是抱着一个小孩的母亲了。这么快,没有读书,她生儿育女了。那时候她应该是还没有18岁的吧。

在乡下就是那样,只要办了酒席,双方父母认可好像就已经合法地结婚了。到了法定婚姻年龄,再去补结婚证。在那样的环境里,感情简单得就像是围着生活转圈,无所谓感情,只关乎繁衍生息,感情好像还牢固许多,没有城市里那些所谓的七年之痒。

早早地结婚,生个孩子,交给父母抚养,年轻的他们便放手去沿海打工。大多数那个时候的家庭都是那样,没有读书,便早早地开始为祖国创造下一代了。

而本以为“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的早恋,分开后高中各自在不同的学校,大学她去了一个大专,学了兽医,之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

青春匆匆,时光真他娘的像一把杀猪刀,对我是砍了又砍。小时候,那微弱的自卑,让我觉得穿旧衣服有点丢脸。开始觉得钱能让很多事情都变得很美好。

自己偷了家里的钱,被打得刻骨铭心,要记一辈子。

再后来,自己玩得很好的伙伴利和陈,也都去了远方打工。无非是为了钱挣扎。后来听说陈发财了,家里开了很多家餐馆。倾慕的学姐嫁人了,生孩子了,也去打工了。自己喜欢的姑娘秀,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所有人都在为金钱,为生活挣扎着。我是多么地喜欢钱。从最初父母给我5分钱蒸饭,开始到给我两元钱在学校吃饭,再到高中每个月给我几百做一个月的生活费,零用钱也从几块上升到50块。现在的100块和当年的10块差不多,或许带来的快感或者说痛感,还不如当年我偷的那5块钱来得刻骨铭心。

钱,大概是最初的梦想。在作文里写长大了要做什么警察、科学家,心里却觉得,干脆做个有钱人吧。不想因为没钱,什么都做不了。(其实现在仍然没钱,好像确实也什么都做不了,但有了梦想之后,你会发现做不了又能怎样,有所追求一样能开心地活。)

那时候对钱的渴望才开始变成一种叫作梦想的东西,梦想也成了抵抗生活的力量。

自己身材瘦弱,回家种地是干不了。父亲是乡村医生,他的医术特高明,可我不觉得自己有能力掌握父亲的一半,而且父亲也希望我读书进城里生活,并不希望我接他的钵。要我接,我也没有兴趣,姐姐去读了卫校毕业行医,不缺自己那一个。

那我会干什么呢?

性格一直有点内向的自己,偶然间发现了文字的魅力。内向的人似乎都特爱看书,每个小小的穷光蛋,都曾经在文学的美好幻想里构想过自己未来的美好生活。

梦想这个东西,从金钱转化成写作,是个漫长的过程。

到后来,发现阅读写作是个很快乐的行当。而且吧,这也是桩无本生意,没有肌肉干不了重活;没有健康的体魄,怎么去做警察,遇到坏人也只有跑,甭去丢这个脸了;读书学习自己也不能拔尖,做科学家是不太可能了。

既然那么爱看书,那么,写作吧!

悄然之间,曾经无数次的不甘心,和无数次对金钱过早的认识,让自己有了一个更具体的追求。也许,自己可以成为作家。

那时候的我在读高中。80后作家崭露头角。写作是个多长面子的活儿,虚荣心有了,像80后作家们那样,能挣虚荣又能挣钱,多好啊!简直两全其美。

后来,为了金钱向写作梦想的转化。我耗费了十余年的时间。

折腾了很多和写作相关的事情,自己也学了中文专业。

有了这样那样的和文字有关的梦想。而此刻的坚持,却再也不是当初对金钱的追求和转化,而是你把一件平凡的事情做个十年八年之后,你自然会发现,原来这就是梦想啊!

或许,以后我也成不了大作家也不能以文挣多少钱。但梦想却把我从小时候的自怜和困苦中拯救出来。它是一种力量,引导你更好地生活,像一盏明灯,把我们带向更远的地方。

有时候想想觉得自己挺伟大的,能够把中学时的觉醒,坚持了十多年。在大家追求金钱和物质的时候,在大家觉得梦想就是扯淡的时候,我还在为了心底一丝让自己快乐的目标而奋斗。就算文字已经不再那么有含金量,就算自己在这条路上走得不那么顺畅,就算生活时不时地欺骗我一下,还是会觉得,梦想,有你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