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洛生说:咸丰十年,太平天国的军队攻陷杭州,大多占据世代富贵人家的住宅作为王府。有一所宅子极其宏壮宽敞,是前代明朝宰相钱坤的故居。后来子孙渐渐衰微,宅第已经换了很多次主人,只有一块老匾额悬挂在正厅,屹然不动。一个贼军头目住在府里,厌恶这块匾,就把木匾砸毁当柴薪。忽然有一只小铜盒随着木匾一起坠落在地上,声音铿锵,封锁得很牢固。打开铜盒一看,其中藏着一本小账簿,用端端正正的楷书记载着某房窖藏银子若干两,某屋窖藏金子若干两,距离地面若干尺,崇祯某年某月某日记,都是钱相国亲笔书写。贼军头目按照账簿记载的挖掘,果然得到金银一百多万两,气焰更加嚣张了。咳!相国为子孙的长远利益考虑,怕他们穷困,住宅纵使出售,但是匾决不会售卖。哪里能想到二百年后会替贼军资助军饷呢?在崇祯当朝时,烽烟四起,国库空虚,钱宰相没想到过这笔巨金献给皇上,却自己私自藏起来留给子孙,狠心眼看着甲申年崇祯在煤山自缢的惨变,那么钱某做宰相的人品作为,是可想而知的了。
由这个我不禁想到贼军骚扰我皖省的惨酷情形,比别的省尤其厉害。除了焚烧奸淫抢掠外,最看重挖掘窖藏。即使是千年古窖,藏主的子孙都无法知道,住在此屋的主人也无法知道,可是贼军却能知道。我常常不能理解这是什么缘故。后来有从贼军中逃出来的人说:“他们的办法是用人的鲜血拌入料豆喂马,时间长了以后马的眼睛发红,见了人就咆哮想咬。用人的血浸染藤条芦苇,用来做火炬,点燃后照亮房屋。屋下如果有古窖,火苗就弯曲,向地下直钻。朝火苗向下钻的地方发掘,就一定能挖出窖藏。大约是因为人性都爱金银财宝,所以染血的火炬如此灵妙。”
我想,钱阁老即使不把这本账簿藏在匾内,那百万两银子也绝对不可能漏网。真是可叹啊,窖藏的人是多么愚蠢!留给子孙安全,还是留给子孙危险这句名言,还不能使守财奴猛然惊醒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