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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婚礼前夕,不一样的重逢预示

日子可不能这么过。

从巴塞罗那出差回来,林颂心烦意乱地看着摆在自己办公桌上的一堆文件,在秘书讲解哪些是该签的哪些是不该签的之后,他漫不经心地“哦”了一声就开始签起字来。中间签签停停,心猿意马地导致名字都差点写错。

最后秘书还低声提醒了句:“林总,这里漏签了。”

他又是“哦”了一声,补签完毕交还给秘书,在秘书说完“那林总我先去处理回执文件”打算走出办公室时,林颂突然振奋起精神,嗷呜一嗓子地喊住了人家。

秘书吓得小身板一抖,万分诧异又紧张地转回头去解释:“林总,我今天没迟到,我的确是按时刷的卡还有小何可以给我证明的……”

“不是不是。”林颂挥手打断她,细想一下又觉得自己太无聊所以随口说了句“算了,没事了,你走吧”。然而秘书刚要走,他再次发神经地喊停,这次还是来英文的“STOP”!

秘书真要哭了,她苦着一张脸乖乖走回来。林颂经过一番艰难的内心挣扎,终于认真且严肃地看着对方的眼睛,一开口却是问:“我这个人很没心肝吗?”

秘书的表情瞬间从欲哭无泪转换成莫名其妙,眨巴眨巴着眼睛考虑该怎么回答,是说奉承的假话好,还是真诚的实话好呢?

说错了不会扣奖金吧?

那说对了又会不会被穿小鞋啊?

好痛苦,好纠结,好无言以对。

看到秘书是这般的难以启齿,林颂登时有种“莫非我已经没心肝到让人无法给出正确答案的悲惨程度了吗”的心灰意冷。好在电话铃适时响起,林颂接通后,前台公事公办的声音传进耳里:“林总,程先生来了,现在要让他进去吗?”

“嗯,让他进来。”挂断电话,林颂不耐烦地摆摆手,“算了算了,你先忙去吧。”

秘书立刻在心中感谢风感谢雨,感谢阳光照射着大地,逃命似的奔出总经理办公室后,程微枳一手拎着西装一手推门而进,瞥一眼小秘书的背影给打了个七点五分,待到看见坐在boss椅上如一滩软泥的林颂时,他狐疑地挑了挑眉:“林三少,你大清早的吃坏肚子了?脸色这么臭。”

林颂转动着手中的签字笔,没什么心情地斜视来者:“又跑来我这儿干什么?你整天逍遥自在不需要坐班,我可没你那福气,我忙得很。”

程微枳心想着你忙个腿儿,整个林氏企业都有你大哥那个英明神武的董事长帮忙打点,你这个挂职总经理只管分红还有什么可抱怨的。我不需要整天坐班那是因为公司有我老爸一手遮天,强权治理的日子也不好混啊亲,你不懂就别乱说啊大兄弟。

可程微枳才懒得和他讲这些,就林颂那智商,讲了也白说,浪费唾液。

于是他往办公桌对面的椅子上一坐,掏出烫金的请柬推到他面前:“这周末,过来喝喜酒吧。”

林颂两眼一瞪,立刻抓过请柬翻来覆去地看,确认无误后,他死死地盯住程微枳问:“这就打算结了?你可想清楚了?和你家那位太君?”

程微枳不高兴了,一拍桌子:“会不会说点儿好听的啊你,叫谁太君呢?你们家冷安若才太君!我老婆是沈阳的沈,南方的南,日字旁一希,沈南晞,警告你给我牢牢记好了。”

“靠,还真是和她啊。”林颂同情地叹了口气,想当年,程微枳的克星可算是姗姗来迟地出现了,就这个太君,他就为这个太君沈南晞赴汤蹈火,可谓是铁树开花刹不住车,真就差点去烽火戏诸侯了。

“废话少说,请你过来就只管过来。”程微枳那张死鱼脸上露出一丝“只有沉浸在幸福喜悦之中的男人才会自然而发”的笑容,“为了赶在她肚子还没大得太明显之前先下手为强,省得夜长梦多。”

林颂不屑地啧啧嘴,被他笑得恶心出一身的鸡皮疙瘩:“先上车后补票,用身体留住女人,还美得和一黄菜花似的,程半仙,你竟然也会沦落到如此可悲的田地,替你感到羞耻。”

程微枳得意地摇头晃脑:“让赤裸裸的嫉妒再来得更猛烈些吧!”

林颂这一刻才明白鸡同鸭讲的真谛有多么令人伤心欲绝。

可是盯着那张请柬,他又忍不住胡思乱想了,所以才话题一转,颇为郑重地问道:“我问你个事,你必须诚实地回答我——我这个人真的没有心肝?我对人不够体贴?我很不顾虑他人感受吗?”

程微枳沉默了三秒钟。

这三秒钟,简直就是对林颂耐心的严酷摧残。可他又不敢催促,他怕给人家催急了,随便丢出个答案糊弄他。

半晌过去,程微枳故作为难地坐直了身形,看了一眼林颂那如同大型犬一般的期待表情,他坏笑了一下:“和你的那位禁忌之恋的女主角旧情复燃了?”

林颂火冒三丈,作势发飙,程微枳懂得察言观色立刻正经起来:“别激动,我就说嘛,你怎么突然开窍了,还懂得反省起自身缺点了。肯定不是冷安若,要是她,你早就迫不及待地和她结婚度蜜月去了,还至于在公司里愁眉苦脸地坐冷板凳吗?我说林颂,咱们十几年的哥们儿交情了,你实话和我说,是不是‘她’?”

林颂拉长着脸:“你别答非所问!现在是我问你,不是你问我!”

程微枳顺势接话地道:“你看,你现在不就是很不顾虑我的感受吗?咄咄逼人的语气,凶神恶煞的嘴脸。还好意思问是不是没心肝呢,我十年前就提醒过你,你要是有了心肝,那姓林名颂的这个人就得从这个世界上消失,蒸发成水蒸气。”

林颂因此而软了下来,颓唐地耷拉个脑袋,郁闷无比地又问:“我真那么的没心肝?我到底哪儿没心肝了?我当时,当时对她还不够好?我为了她都和所有女人划清界限了,我还大老远地跑去和她住在一起,我甚至在和她分手之后为她守身了三年!三年啊!就是到现在我也没和冷安若怎么样啊!我碰都没碰过冷安若,对一个被众多女同志虎视眈眈的优秀男性来说,这还不够?”

“难道那不是应该的吗?何况你也是在最近几年才‘性’趣缺缺,自己有毛病别去赖别人。”

“滚!”啊不对,“不能滚,我的意思是你追沈南晞时也没像我这样卖命啊!”

“沈南晞又不是林新白,她们两个纯粹就不是一个性质。就因为你总是这样比较,人家才会说你没心肝。”

“我怎么就没心肝了我?”林颂思来想去还是觉得胸闷气堵,想不通自己的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程微枳失笑地道:“钉子扎进了心里,拔掉了,还留个洞眼,想办法把那洞眼填平了才算本事,你懂是什么意思不?”

“没机会填了,她都要结婚了。”

“你不也要结婚了吗?”程微枳高深莫测地指点起迷津的林颂小羊,“各回各家,各结各婚,你要是看不顺眼就告诉她,精神病似的在这边烦心她也不会知道。要是不敢,就别总看人家是块肥肉就心痒,反正最后也落不进你的碗里去。行行好,积点儿德,放人家一条生路吧林三公子。”

放一条生路?

给谁?

她?还是他自己?

林颂不知道,这么多年来,他始终算不清这笔糊涂账,所以就懒得去算,念着什么顺其自然、走一步算一步,可他压根儿不知道她心里是不是也和他想的一样。

或许她早就放开了。

她比谁都更早学会死心。

“这个周末?”午饭期间,林新白坐在员工食堂里,又惊又喜地望着对面的沈南晞,“你真的要结婚啦?恭喜恭喜,一定是和那位Mr.Pocky吧?”

沈南晞咬着筷子,觉得好笑:“他怎么叫上Mr.Pocky了?”

“去年你们两个好像闹矛盾了吧,长达两个多月之久。他就每天早上都准时准点地赶在你上班之前跑来公司,放一盒Pocky在你的位置上,诚心可见,又懂得早餐吃格力高有助于健康与消化,大家就给他起个外号叫Mr.Pocky啦。”

“原来是他啊。”沈南晞哭笑不得,“我就说那阵子怎么总有人偷偷放盒百奇在我这里,一开始还以为是哪个实习生对我有意思呢,问了半天也没人知道是谁。”

林新白笑嘻嘻地吃了口炸肉段:“他买通了好几个同事呢,为了不让有人给你通风告密。”

“哼哼,听这口气,你也是其中一个吧?”

林新白条件反射地立刻否认,沈南晞揶揄道:“小样儿,你骗不了我,不然你怎么会知道得这么详细?”

咳。

“好啦好啦,我也是为了你好,怕你们真的分道扬镳,你还不得跑回家去偷偷哭个好几场。”林新白吃着吃着就饱了,揉了揉涨呼呼的肚子撇嘴道,“不能再吃了,又要胖了。”

“对对,你是不能再吃了,明天去和我试穿伴娘礼服,我可不想要一个体重超标的伴娘。”

林新白翻了个白眼:“你是故意早结婚的吧?非要抢在我前头,逃避做我伴娘的责任。”

沈南晞一脸被冤枉的无辜表情,她四下张望一周后,确定没有人经过才凑近林新白,小声地说了句:“是为了下一代。”

于是林新白傻眼了,心想着认识你这么久,没想到你还真够潮的啊,不过倒是也有问题方便请教,索性问道:“那即将身为已婚女的沈南晞小姐,对于男人的弱点你一定很了解才对。嘿嘿,正好传授我几招,我好以备不时之需。”

弱点?

沈南晞打个响指,不假思索地径自回答:“下半身!”

林新白一支筷子丢过去,丢中沈南晞的额头后端起餐盘起身就走,留下还没吃完的沈南晞不满地小小咆哮一下:“竟然拿筷子丢我,我又没说错。哼,还有我可是孕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