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青春偶像剧:霸道阔少追爱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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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7章 莫丽虹的艳遇(3)

男孩子叫扎西所,是少数民族。那个少数民族,叫摩梭族。在摩梭族里的男孩子,十八九岁的年龄,通常已有了自己的心上人,还有了自己的孩子。

说起摩梭族,肯定让人想到走婚。

走婚是摩梭族的特色,所谓的走婚,就是男的不娶,女的不嫁,如果喜欢上了,男的便会在天黑的时候到女家,天还没有亮的时候便要离开,如果不爱了,男的便不来,或者女的,不肯让男的来。两个人生下来的孩子,是留在女家,跟着母亲的姓,跟着母亲生活。摩梭男人对着自己亲生的孩子,没有扶养义务,但对自己姐妹的孩子,便要承担起做家长的职责。

在摩梭族的走婚中,不存在“第三者”,“二奶”,“三奶”,也不存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规矩,更不存在“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说法。男人,女人各住各的家,你不靠我养,我不靠你活,天下男子到处有,东方“女儿国”的女子任我求。

但扎西所不愿意过这样的日子,他希望能够和自己喜欢的人,永远在一起。

扎西所不顾他的祖母,还有家人的反对,执意离开泸沽湖,来到丽江。

因为天生有一副好嗓子,对音乐有着浓厚的兴趣,扎西所便在丽江一间酒吧里唱歌,有时候扎西所唱摩梭族风情歌,但更多时候,唱流行歌。

莫丽虹是在扎西所唱流行歌的时候注意到他的。

当时的莫丽虹,已喝多了。能不喝多吗?她心情一直不好,孩子没了,以后都不能做母亲了,莫丽虹一直想着,死去算了,死去算了,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可是,莫丽虹又不甘心,就这样的死去。那个时候,莫丽虹想,最少花完王如海给的一百万,才死吧?

莫丽虹注意到扎西所,是因为扎西所装扮很奇怪,梳着小辫子,戴宽边呢毡帽,上穿金边大襟短衣,系红花腰带,配腰刀,但他唱的流行歌,很纯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