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我的老婆是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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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章 野外生存(三)

脚崴了!倔强的李玉秀却不愿秦风马上给她治疗,难得享受主角光环,当然要笑着接受大家的崇拜。

秦风为了照顾她“打猪英雄”的光荣形象,急急命令他手下的兵做了两副担架,一个抬英雄、一个抬野猪。

很快担架做好,大家兴高采烈,簇拥着英雄与野猪一起回到营地中央。

李玉秀当之无愧成为今天的捕猎小能手,营长汪伟对她大加赞赏,他也是明眼人,赶紧让秦风送她回营,检查有没有受伤。

秦风先找出一位会杀猪的同学,代为动刀将野猪分解,他则趁机入帐替李玉秀疗伤。

帐篷里,掩藏伤势的李玉秀傲气不减,在秦风面前炫耀道:“看到本小姐的枪法没有?我也是无所畏惧滴!”

秦风连连应“是”,夸她厉害,手上则以更轻巧的功法替她疗伤,这点小扭伤,不过是分分钟的事,三两下就替她止了痛,通了经脉,完事后不忘鼓励她道:“临危不惧,才能做出最佳判断,下次可别再让自己受伤了。”

她重重点头,自信爆棚,也不多歇,就随秦风出了帐篷。

帐篷外像过节一般热闹,营地旁的土坡上已经挖好一排土灶,准备好了锅碗也准备好了柴禾,大家又将野果野菜山鸡野兔各类食材都堆放在土灶旁边的地毯上,一字排开,就如十五桌等待开吃的宴席。

现在就等着秦风主持杀猪分肉,野猪还没开分,就有同学先抢走了扔掉的内脏,各种吃法大家早已想好,只等燃灶下锅。

野猪肉结实,剥了皮除掉内脏,这肉还有不下一百五十斤,每个班分了一刀肉一块骨头,分掉了一大半,不能再多了,不然秦风他们自己就不够吃的,今天纯属瞎猫撞上了死耗子,明后天他可不指望这五位女生再去找吃的了。

很快,野猪肉的香味就飘香十里,弥漫着整个山窝窝。

汪伟一瞧,这野外求生还求鬼的生,三天时间,就这一头猪就能让这一百五十号人舒舒服服填饱肚子,赶紧也去找秦风蹭汤喝。

天色渐暗,营区中央生了一堆篝火,大家围坐在一起,一边高唱祖国好,一边喝着鲜嫩的蛇汤、骨头汤,吃着红烧肉、烤肉,绝对的美滋滋。

吃饱喝足,打来溪水简单洗洗睡。

山上嗷呜狼嚎声此起彼伏,营长排长们不敢马虎,在营地四个角落都生了篝火,足以让野兽望而怯步,四个临时最高军官各带三人,组成四个巡逻小队,每队负责两小时的夜间值班巡逻。

步枪上膛,军刀藏身,寂静的营地里,稍有风吹草动,巡逻小队都能察觉。

秦风半夜三点被齐铭叫醒,他随之叫醒一道轮值的三人,外面寒气逼人,他们都披上了外套,带上刀枪,一起巡逻一周后,各守一方,蹲在篝火旁打盹。

几只滋滋声吸引了秦风的注意,几只打洞的山鼠,他飞刀过去,悄无声息的就一刀两命,斩杀两只,随手将它剐了,在溪边洗洗,穿在木棍上,撒上随身调料包在篝火上烤,顿时香气四溢。

其他三人哪受得了香气的诱惑,通通跑来尝鲜。

“又香又嫩真好吃,这可是小兔子肉?”有人边吃边问。

秦风摇摇头,“哪里,不过是两只大老鼠而已!”

“呕……我呸呸呸!老鼠也能吃?”

三人顿时呕吐不止,纷纷败退,跑小溪上游接水嗽口。

“你们呐,真是暴殄天物!”秦风不屑道,只管一个人继续津津有味吃着。

很快时间已近凌晨四点,该到了轮换的时间,他便一个人四处转转,查看有没有危险靠近。

一切正常,狼嚎声已经少了许多,忽然一阵冷风自山巅袭来,他抬眼望去,冷风自北峰之巅,看似风卷残云,径直而下,几乎是贴着他的头顶吹过,还夹杂着几滴雨水,又向西边山岭飘去,很快便风停雨歇,古怪的天气,令人有丝不安。

既然此刻无事,他也没有多想,便与其他人轮换休息。

……

第二天早上,身为营长的汪伟睡了个懒觉,起来时太阳已经晒进了山窝里,时间快八点,他辨称是手机没电闹钟没响。

大家也不在意,反正都睡得香,秦风也是这个点才起来。

他看见五名爱干净的女生已经晾完衣服,聚在大石头上晒太阳,剥着松子,边吃边聊,好不惬意。

他便远远招呼她们做早餐,她们一个个都懒得动,指指松果,意思是吃松子就够了。

无奈,他只有割了块野猪肉烤来自己一个人吃。

其他同学纷纷效仿,民以食为天,先吃饱肚子再说。

肚子填饱,秦风大旗一挥,带上二营一排一二三班的全体士兵,西行探险。

没走出多远,刚才还在晒太的李玉秀与刘俐追了上来。

“为什么不带上我们?”两人表现出大大的不满。

李玉秀的脚伤已经无碍,她内心一直向往着冒险,经过杀猪一战后,已经完全恢复了斗志,坚决要求同行。

刘俐也渴望证明自己不输男儿的本事。

秦风倒是求之不得,免得她们留在这儿乱跑。

五十人的队伍顺着小溪继续西行。

小溪渐行渐宽,由之前的斗尺变成了半米,继续又变成了足有两米的小河,随着河道的加宽,两边的草地多起来,树林也远了许多。

就在一段草肥河宽的地段,秦风率先发现几头喝水吃草的小麋鹿。

他示意大家停止行军,原地歇息,准备开展一次逐鹿行动,又叫来三个拿枪的班长,以及缴了他枪的李玉秀,在他的指示下,四把枪各自瞄准一头小鹿,听候他的命令一同开枪。

看着肥壮的小鹿,同学仿佛都闻到了鹿肉的香味,想象着是烤全鹿还是熬鹿汤,无论如何,一定都比野猪的糙肉鲜美。

“三、二……!”秦风开始倒计时。

砰!

突然他处一声枪响,一只正引颈喝水的小鹿倒在了小河边,其它小鹿见状,全撒腿远遁,瞬间消失在丛林里。

秦风见状大喊:“谁开的枪?”

这时一位头戴斗笠的老头出现在小河的另一侧,招手示意道:“哈哈……是老夫我,我可守了这些小鹿好几个小时了,差点被你们给吓跑。”

李玉秀最郁闷,她的枪法可是杠杠的,被人抢了先,她心中不服,反驳道:“喂,老爷爷您可说错了,是您的枪声才响跑了它们,不然我们会将它们全部留下。”

老头不理会,先将小麋鹿捡起来扛在肩头,才过来理论道:“打猎也有先后,既然它们是我先发现的,当然该由我先开枪猎杀。”

老头的话不无道理,只是他们到嘴的鹿肉飞了,五十名同学都大为不爽。

秦风却有些好奇,“这里怎么有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