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谁写的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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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4章 卫灵公15.28

15.28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何谓“道”?这是个大问题。有时我们说要有“人道主义”精神,还有“惨无人道”的说法。“道”到底是什么,具体是什么?绝对值得好好说道说道。

朱熹说:弘,廓而大之也。人外无道,道外无人。然人心有觉,而道体无为;故人能大其道,道不能大其人也。

张载说:心能尽性,人能弘道也;性不知检其心,非道弘人也。

邢昺说:此章论道也。弘,大也。道者,通物之名,虚无妙用,不可须臾离。但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是人才大者,道随之大也,故曰人能弘道。百姓则日用而不知,是人才小者,道亦随小,而道不能大其人也,故曰非道弘人。

李泽厚《论语今读》直译:孔子说,“人宏扬真理,不是真理宏扬人。”

李【注】《集释》[论语集注述要]:夫子之时,老氏之流曰人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曰道无为而无不为,是道能弘人之说也。彼以礼义出于人为而不足贵,而欲不籍人力,一任道之自然,究人事日就退化,是夫子非道弘人之说也必。

李【记】,展现出李泽厚的哲学思想及观点,供学习参考:

这又是后世理学家(如王阳明)今日新儒学(如牟宗三)的一个大题目。无非是讲中国的“道体”“本体”均与人的“心”“性”相联,而非另有一物。“本体”即在人的“心”“性”中,所以“道”靠人(当然是“道心”)去光大,而人不可依赖任何外物即使是“道”来光大自己。这从形上角度说明了儒学“自力更生”“自强不息”的非人格神的人文精神。如前所说,我以为中国包括“儒、道”,由于均源出于“巫”,“天道”都由“人道”提升建立而成,由“伦常日用之道”上升为“于穆天命”的“道”。这“提升”当然是一种“假设”和“约定”。但又不能说它是“假设”“约定”,相反,为了它的神圣和尊严,必须说它是“先验”“先天”,不需推理而由良知、顿悟去体验去认识,但它又毕竟不是人格神。因之,我以为最值得重视的是,这种“假设”和“约定”使这本体和人生具有十分浓重的悲剧性质。人生一无所本,被偶然扔掷在此世间,无所凭依,无所依皈(因为没有人格神),只能自已去建立依归、凭据和根本,比起有一个外在的上帝,这岂不更悲苦、更凄怆、更艰难、更困苦?充满人文精神的中国乐感文化,其实有这样一种深层的悲剧基础,而并不是“忧乐圆融”的“喜陶陶”。但这要点一直没有被充分闸释,这个悲剧性的方面经常被引向敬畏的“天命”的准人格神方向,或引向所谓“忧患意识”的政治社会方向。只有在《古诗十九首》之类所谓“一字千金”的人生咏叹中,才略约展示出这种深深的人生无所凭依的本体悲哀。儒家对待这悲剧,是强打精神,强颜欢笑,“知其不可而为之”,故意赋予宇宙、人生以积极意义,并以情感方式出之。我已多次说过,一切“乾,元亨利贞”、“天行健”、“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之谓易”等等都不是理知所能证实或论证的,它只是人有意赋予宇宙以暖调情感来作为“本体”的依凭而已,即所谓“有情宇宙观”是也。(见拙作《哲学探寻录》)道家对待这悲剧,则是冷静观察,并予概括,指示出人应如何有效地处理自己的一生,和如何有效地对应万事万物。“道可道,非常道”,“上下相倾,有无相成”等等,便是这种讲变迁讲行动的无情辩证法。(亦见《哲学探寻录》)儒道两家都从“人道”到“天道”,由功能建实体,以人事见天意,认审美为指归,一以情,一以智,都是实用理性和乐感文化的呈现。所以,审美在这里就不是“静观”(如希腊)或情欲(如近代的酒神精神)。审美因为由全身心所发动并作用于整个心灵,便可以转化为实现人的各种潜能、品质、性格的积淀物,从而使个体成为创造的主体。我所谓“以美启真”(见拙作《主体性论纲》),所谓“审美乃天地境界”等等,均在发掘这种个体创造性。因为它的特征正在于不合于一般的理知认识和一般的道德律令,而成为充分实现个体主体性(独特性)的真正途径。这也就是“人能弘道,非道弘人”的孔门儒学区别于许多其他哲学、宗教的关键处。由此可知,审美的意义就在此情感塑造陶冶中,使人尽量实现其个体性、独特性、主体性,而成为历史(“道”)的主角。鲁迅说,世上本无路,路是人走出来的(大意),亦“人能弘道”的传承。这“人”既是历史的群体,也是实在的个体。

“道”字,在汉语言中实在是内涵丰富,含义颇多,自有“道”以来,至今未有“一言以蔽之”而天下公认的释义。每个人的人生之路不同,人生轨迹不同,人生感悟不同,所以知“道”、悟“道”亦不同也。有人喜走阳光道,有人喜过独木桥,不一而足。孔子说“人能弘道”,弘的哪个“道”,走不同“道”的人心中各有各的理解和答案。曾参、子思认为此道应该是“中庸之道”,孟子认为是“仁义之道”,朱熹认为是“天理之道”,张载认为是“为万世开太平之道”……后世无数志士仁人经孔子启发而思考形成了诸多蔚为壮观的思想、思想体系,形成了特有的中华传统文化的“主干道”,孔子是其中的核心枢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