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谁写的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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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八佾3.15

3.15子入太庙,每事问。或曰:“孰谓鄹人之子知礼乎?入太庙,每事问。”子闻之,曰:“是礼也。”

太庙,周公庙。鄹(zou,邹),孔子父叔梁纥所治邑。邹之子,意指孔子。

文十三年《公羊传》曰:“周公称太庙,鲁公称世室,群公称宫”。《史记·孔子世家》云:“孔子贫且贱。及长,尝为季氏吏,料量平。尝为司职吏而畜蕃息。由是为司空。其后定公以孔子为中都宰,一年,四方皆则之。由中都宰为司空,由司空为大司寇,摄相事”,孔子在鲁国有仕位,于是有机会参与助祭,入太庙。

孔子先后从事过“料量平”、“畜蕃息”、“摄相事”,当过司职吏、司空、中都宰、大司寇,都是啥职责职权?这也是个不小的题目、文章,需要好好翻阅一下文献。感觉有人一贯不关心“贫且贱”和芝麻官,最关心的还是某某当过“最大”的官,这里就先说说“司寇”哇。

《周礼·秋官司寇第五》: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乃立秋官司寇,使帅其属而掌邦禁,以佐王刑邦国。刑官之属:

大司寇,卿一人。小司寇,中大夫二人。士师,下大夫四人。乡士,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大司寇之职: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国、诘四方:一曰刑新国用轻典,二曰刑平国用中典,三曰刑乱国用重典。

以五刑纠万民:一曰野刑,上功纠力;二曰军刑,上命纠守;三曰乡刑,上德纠孝;四曰官刑,上能纠职;五曰国刑,上愿纠暴。以圜土聚教罢民,凡害人者,置之圜土而施职事焉,以明刑耻之。其能改者,反于中国,不齿三年。其不能改而出圜土者,杀。以两造禁民讼,入束矢于朝,然后听之。以两剂禁民狱,入钧金,三日乃致于朝,然后听之。以嘉石其罢民,凡万民之有罪过而未丽于法而害于州里者,桎梏而坐诸嘉石,役诸司空:重罪,旬有三日坐,期役;其次九日坐,九月役;其次七日坐,七月役;其次五日坐,五月役;其下罪三日坐,三月役;使州里任之,则宥而舍之。以肺石达穷民,凡远近茕独老幼之欲有复于上而其长弗达者,立于肺石三日,士听其辞,以告于上而罪其长。

正月之吉,始和布刑于邦国都鄙,乃县刑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刑象,挟日而敛之。凡邦之大盟约,莅其盟书而登之于天府;大史、内史、司会及六官皆受其贰而藏之。凡诸侯之狱讼,以邦典定之。凡卿大夫之狱讼,以邦法断之。凡庶民之狱讼,以邦成弊之。大祭祀,奉犬牲。若禋祀五帝,则戒之日,莅誓百官,戒于百族。及纳亨,前王,祭之日亦如之。奉其明水火。

凡朝觐、会同,前王;大丧亦如之。大军旅,莅戮于社。凡邦之大事,使其属跸。

(节选完)

从上可看出,大司寇兼具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职能,有“生、杀、予、夺”大权。孔子在鲁国任大司寇,“摄相事”,公检法司加上行政,够瞧的了。“凡朝觐、会同,前王;大丧亦如之”,入太庙祭周公,大司寇随同鲁君,“前王”即打前战,先去做好安保部署工作。

孔子自少以知礼闻名,或曰:“孰谓邹人之子知礼乎?入太庙,每事问”,或,有人,能入太庙看见孔子如是,说明不是一般人,猜测与孔子同为鲁国的高级官员(级别低了没资格进太庙),讥孔子名不符实。子闻之,曰:“是礼也”。孔子学生众多,自然不缺眼线耳目,传言辗转到孔子耳中,子说:(入太庙,每事虽知而问),这就是礼。

这句话选到《论语》中,有何深意吗?换位思考一下,假如我们是“或”人,看见大司寇孔子入太庙每事问,我们会作何反应?假如我们是孔子,身居要职,在熟知仪礼的前提下,入太庙会不摆摆官架子而每事问吗?当有人不解嘲笑“孰谓邹人之子知礼乎”时,我们是选择“人不知而不愠”,淡定的来一句“是礼乎”,还是做出其他反应或回击?

如果我是孔子,我想我会对那“或”反唇相讥:你知道个犬屁!

凡事就怕比较,从这个只言片语的记录中,起码能看出孔子知礼的修养,比我强。这句话选到《论语》中,还是有教育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