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言御凤天女:公主要二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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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她真的能忘记吗(7)

“Frankie可不是如你看到的像是个花花公子。”难得说这句话的竟然是圣哲,这些年没白养他,给他那么多好处。“他根本就是……”刚想夸夸他,后半句话听着我只想吐血。

靳哲景和她在一边淡淡地相视一笑,他们应该相识了很久,仅仅是回眸一笑也见得默契。那时候的他们不管多聪明、早熟,还是多少带着青涩的。对于爱情,像是藏在口袋的糖果,一边想象着它的甜美、诱人,一边又害怕会被别人发现抢走一样。

Frankie番外之铭记

“哥,真好,半年前在这里我们也是第一次合作。”靳哲景不像我们圣哲那样对我肆无忌惮,他总是安静地在一旁看着。“崇皙……”他唤她的名字。

徐崇皙,崇高;皙皙。

高贵;清秀。

人如其名。

她看着我莞尔一笑,忽然觉得这张脸我该是在哪见过的也许,不然怎见熟悉。

“我知道。前辈,我见过你,十岁的时候,在训练场……”

她现在也就十四五岁的模样,十岁也就是四五年前,那个时侯我也才刚刚正式升做正式队员没多久。

“就是哥救了小D?”小D?

她依言点头。“小D是我们以前养的牧羊犬,前年去世了。”距离现在也是很久的事了,我也没有什么印象是在什么时候救过一条狗。

“哈……对不起……因为我弟弟也叫小D……咳……以后再也不这么叫他了。”我又一次失态了。

后来我们顺理成章地住在了一起,一屋子的怪人,身手了得十项全能SUPERMAN在私下却是温柔周到乖乖好男的靳哲景,两个自称是艺术家自由散漫的曲盛哲和徐崇皙,性格孤僻却喜欢黏着靳哲景的Douglas,沉默寡言、但又会语出惊人的Austin,还有我。

靳哲景和徐崇皙在外人看来并没有多亲密,他们不谈爱情,诚然没有说出口的不代表不是爱情。如果爱情可以真的是一部童话,那那时的他们便做到了。在没有人的时候,他为她弹琴,她为他拉曲;他陪她看暗夜里的星辰,她带他画雨后的彩虹;她把她隐匿的调皮的孩子气只给了他,他便把她骨子里的任性看作最珍贵的财富;她是唯一能和他四手联弹的人,他是为她建造粉色城堡的人,他给了她包容和深情,他的宠溺和痴心在遇到她时被他掩到了灵魂深处,化作海,深不见底。

徐崇皙和曲盛哲经常失踪,他们喜欢旅行,喜欢画画,喜欢拉琴,到处游历,不受拘束,飞扬的青春,诗一样美好。他也给了她宠溺和痴心,他的包容和深情在遇到她时便被硬生生地扯开暴露于她面前,鲜血淋漓,最后在她身上腐朽。

靳哲景和曲盛哲是队友也是竞争对手,于是总有他的枪法比他准一点,而他的易容术就比他高一点,他的功夫比他强,而他的身手又比他敏捷,他有一双银色钢琴手,他便是小提琴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