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白茶儿的第一眼,直觉让落白衣知道,他不喜欢那个小姑娘。
当然,那绝不是情人之间的喜欢,仅仅是一种单纯的喜欢。
为什么不喜欢,说不清,也道不明。
这种事玄得很,姑且算做是眼缘吧。
接触了一段时间,落白衣才明白自己当初的不喜是为何所在。
白茶儿的眼里可以看到一种强势,这种强势并不让落白衣喜欢。
那是一种势在必得的强势,无关对错,只观她的喜恶。
落白衣有心提醒,但却也不好说出口,只好等待时机的到来。
日久见人心,上辈子落千颜聪慧,这辈子孟述言也聪明伶俐,想来她自己也能看出呢?
落白衣如是想道。
然,落白衣到底是错估了一件事。
那就是“情”。
情之一字,向来最是害人了。
纵使是落白衣曾找过机会与孟述言隐晦地谈过白茶儿这个人,但是很不幸的是,孟述言是个重情的人。
她重情,所以面对多年的友谊与不过是刚存在不久的师生谊之间,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前者。
至于落白衣所说的话,孟述言虽不至于转头就忘了,却也是没在意,甚至于对落白衣还有了一些不满。
正如落白衣所以为的那样。
孟述言生来聪慧,她听懂了那暗里的话意。
为什么要来破坏她和白茶儿的友谊呢?
为什么总是有人见不得她与白茶儿交好呢?
落白衣这番动作,让孟述言想起了一个人。
一个,长得很是俊秀的小公子,那个小公子也说过同样的话。
那一年,她四岁,他七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