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朝生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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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走過

一直覺得,記憶是很神奇的東西。

我總能在一瞬間想到好久以前的某個雲霞璨目的傍晚,或是小學時代某天下午在學校淋雨的快感,甚至某條街口父親和我一人一份的煎餅的香味。可能對人生中幾多幸福的時刻,很多人都有這樣深刻的記憶。但我也啞然于幾個小時之內居然把計劃好的一切全部忘得一乾二淨。就比如現在,我在燈光下碼字,然而幾天前趴在課桌上腦海中閃過一切的一切美得不成樣子的詩情畫意都像和我捉迷藏一般,躲在不知哪個腦細胞里不想出來了。

也罷!畢竟是自己的腦子,自是不能拿它怎麼樣了。也沒有孫悟空砍下頭來再長上的神通。且隨他去。

但這篇記不能白寫,也就是不能枉費我大老遠回家一趟的好心情。也不知是中了什麼“降頭”,生活中越來越少不了文學的蹤影,雖然在學校接觸到最多的,只是語文卷里選來當題做的幾篇“豆腐塊兒”文章,小說也好,散文也好,總是令我可憐又可氣。語文(不,在我看來它們就是我的文學啟蒙的老師)怎麼能拿來當題做啊?最應該動用感情細胞的東西,也是所有科目裡唯一可以影響人一生的東西,那是需要用心去讀的啊!所以我最享受的事是靜靜坐下去讀一篇用心寫過的文章,無論長或短,我總能從幾個不起眼的詞語裡體會別人看不到的美。話說,最近的考試語文總是被排在最不起眼的最後一門,不管一天的習題有多累,哪怕身心俱疲,我也會打起十二分精神,端坐在那些神聖而奇妙的文字前,與嚮往的智者進行一次洗禮靈魂的對話。

於是,在回家的路上,小路兩旁長滿葉子的大樹讓我一下子想到《詩經·采薇》裡那句“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

只是,這一次我看到的不是幾千年前的那場大雪,卻是曾經背起行囊踏出家門的那個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