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悲惨世界(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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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芳汀(12)

傍晚回家累得要命,他一声不吭,闷头喝菜汤。就在他吃饭的时候,他姐姐让娜“妈妈”时常从他那汤盘里取出最好的东西:一块瘦肉、一片肥肉、一块菜心,给她的一个孩子吃。冉阿让呢,却总是伏在桌上,脑袋差点浸在汤里,长头发垂落在盘边,遮住他眼睛,任凭姐姐怎么做,他好像什么也没有看见。在法夫罗勒,住着一个叫玛丽—克洛德的农妇,离冉阿让茅屋不远,就在小街的斜对面。阿让家的孩子饿肚子是常事,有时他们假冒母亲的名义,到玛丽—克洛德那儿借一品脱[71]牛奶,躲到篱笆后面或者小道的角落里喝起来,可是你争我抢,小女孩又喝得急,奶往往洒到罩衣上,流进脖子里。母亲若是知道了这种欺骗行为,肯定要严厉惩罚这些小骗子。冉阿让好发火又好嘟囔,但是他却背着孩子的母亲,把牛奶钱照付给玛丽—克洛德,几个孩子才没有受惩罚。

在修剪树枝的季节里,每天他能挣二十五苏。过后他就打短工,给人收割小麦,做粗活,放牛,给人卖苦力。力所能及的活计他全干,他姐姐也干活,然而有七个小孩拖累,又能干什么呢?这是一家愁苦的人,被穷困包围,渐渐围紧。果然,有一年冬季特别艰难,冉阿让找不到活干。家中没有面包,一点面包渣儿都没有。只有七个孩子!

法夫罗勒的教堂广场旁边有家面包店,一个星期天晚上,老板莫贝尔·伊扎博正要睡觉,忽听店前安了铁条的玻璃橱窗咔嚓响了一声。他及时出来察看,只见一条胳膊探进铁条,从用拳头打破的玻璃橱窗里抓起一个面包。伊扎博急忙赶出来,那小偷撒腿就逃;他追上去,把那人抓住。小偷已经把面包丢下了,但是胳膊还在流血。那正是冉阿让。

事情发生在1795年,冉阿让被指控为“夜闯民宅行窃”罪,送上当时的法庭。他有一支枪,而且比世界上任何枪手都射得准;不过,他有点好偷猎,这对他相当不利。大家早有一种合情合理的成见,反对偷猎的人。偷猎者跟走私者一样,都和盗匪相去不远。然而,我们顺便要指出一点,这类人和城里那些凶恶的刽子手相比,还是有天渊之别。偷猎者生活在森林,走私者生活在山里或海上。城市腐化人,因而使人变得凶残。山林和海洋使人变得粗野,激发野性而一般不摧毁人性。

冉阿让被判有罪。法典上有明文规定。在我们的文明里,有些时刻的确叫人胆战心寒,这就是刑法置人于死地的时刻。这是何等凄惨的时刻:社会逐斥并无可挽回地遗弃一个有思想的生灵!冉阿让被判处五年苦役。

1796年4月22日,巴黎正欢呼意大利军团的总指挥在蒙特诺特所获的胜利;共和4年花月2日,督政府呈给五百人院的咨文中,称那位总指挥为布奥拿巴[72];就在同一天,在比塞特监狱里,给押解的罪犯扣上了长锁链,冉阿让就是锁链上的一名罪犯。当年一名监狱看守,如今年近九旬,他还记得清清楚楚:那天,那个不幸的人在院子北角,锁在第四条铁链的末端。他和其余犯人一样坐在地上,仿佛糊里糊涂,只知道自己的处境很可怕。这个蒙昧无知的可怜人在模糊的思想里,也许看出过火的成分。有人在他脑后用大锤往他锁链上打铆钉,他忽然哭起来,泣不成声,只能断断续续地说:“我是法夫罗勒的树枝剪修工。”接着,他边哭边抬起右手,逐渐往下比画了七下,仿佛依次摸到七个不同高度的头,让人从这动作上猜出,他无论做了什么事,都是为了供七个孩子穿衣吃饭。

他被押解去土伦,脖子上锁着铁链,乘坐大板车,颠簸了二十七天才到达。到了土伦,他就换上红色囚衣。他从前的生活,直至他的名字,全都一笔勾销了;他不再是冉阿让,而是24601号。他姐姐怎么样?七个孩子怎么样了?谁照顾那一大家人?一棵年轻的树被齐根锯断,上面的树叶怎么样了呢?

总是千篇一律的故事。那些活在世上的可怜人,上帝的创造物,从此以后无依无靠,无人指引,也无栖身之所,到处漂流,谁说得准呢?也许四分五散,各奔西东,逐渐隐没在凄冷的迷雾中,那正是孤独命运的葬身之地,多少不幸的人,加入人类的悲惨行列,陆续消失在那幽冥之中。他们背井离乡。村庄里的钟楼把他们忘却;田地的界石也把他们忘却;冉阿让在监狱关了几年,也同样把钟楼和界石忘记了。他这颗心上有过一条伤口,便留下一道伤疤,如此而已。他在土伦的那段时间,只有一次听人说起他姐姐。大约是在他服刑快满第四年的时候,我不记得他是从什么途径得到的音信。有个认识他们的当地人,在巴黎遇见过他姐姐。他姐姐到了巴黎,住在揉面工街,那是圣绪尔皮斯教堂附近的一条穷街。她身边只有一个孩子了,是最晚生的小男孩。另外六个孩子在哪儿?也许连她本人都不知道了。她当了装订工,每天清晨去木鞋街三号一家印刷厂上班。早晨六点钟必须赶到,如在冬季,那时候离天亮还早呢。印刷厂里有一所小学校,她每天早晨领七岁的孩子上学。只是她六点钟要到厂,而学校七点钟才开门,孩子只好在院子里待一小时,等学校开门,到了冬季,就要露天在黑暗中待一小时。印刷厂不准孩子进去,说是妨碍干活。一清早,工人经过院子时,就看见可怜的小家伙坐在石头地上打瞌睡,往往看见他蜷缩在黑暗的角落里,伏在他的篮子上睡着了。下雨的时候,看门的一位老婆婆可怜他,让他进屋。那破屋里只有一张简陋的床、一架纺线车和两张木椅;孩子就在角落里睡一觉,怀里搂着猫,好暖和一点。到七点钟学校一开门,他就跑进去了。这就是有人告诉给冉阿让的情况。有一天,有人把这些情况告诉他,一时间,就像一道闪电,一扇窗户突然打开,显现他从前爱过的那些人的命运,随即又完全关闭了;他再也没有听人提起来,音信永远断绝。他再也没有得到他们一点消息,再也没有见到他们,再也没有碰见他们,而在这悲惨故事的接续部分,我们再也见不到他们了。

快满第四个年头的时候,轮到冉阿让越狱了。狱友帮他越狱,在那暗无天日的地方,大家都那么做。他逃走了,在田野里自由地游荡了两天,如果说被追捕也算自由的话:他时时要回头看,听见一点动静就心惊肉跳,什么都怕,怕冒烟的屋顶,怕过路的行人,怕汪汪叫的狗,怕奔跑的马,怕报时的钟鸣,怕看得见东西的白天,怕看不见东西的黑夜,怕上大路,怕走小道,怕钻树丛,还怕打瞌睡。越狱的第二天晚上,他被抓回去了。三十六小时他没吃没睡。由于这次越狱行为,海港法庭判处延长他三年刑期,一共八年。到第六个年头,又轮到他越狱了;他利用了这次机会,可是未能逃脱。点名时发现他不见了,就放了警炮;到了晚上,巡夜的人发现他躲在一只正建造的船的龙骨里。他拒捕,但还是被监狱看守抓回去了。越狱又拒捕,根据特别法典的条文,就加判五年刑期,要戴两年双脚镣。总共十三年。到第十个年头,再次轮到他越狱。他又抓住机会,但是同样没有成功。由于这次新的企图,他又加判三年苦役。到末了,我想是第十三个年头上,他最后一次试图越狱,只逃出四个钟头就被抓回去了。逃出去四小时,加刑三年。总共十九年。1815年10月,他刑满释放。他是1796年入狱的,只为打碎一块玻璃,拿了一个面包。

在此不妨讲一句题外话。本书作者在研究刑法和依法判罪的问题时,这是第二次遇见因偷一个面包而毁了一生的惨案。克洛德·格偷了一个面包,冉阿让也偷了一个面包。一项英国统计表明,在伦敦五件盗窃案中,有四件由饥饿直接引起的。

冉阿让走进监狱时战战兢兢,痛哭流涕,出狱时却神情冷漠。他入狱时艰苦绝望,出狱时神色黯然。

这颗心灵里发生了什么变化呢?

七 绝望的内涵

让我们试着说明。

这些事情,社会既已做出,就应当正视。

我们已经说过,冉阿让是个无知的人,但并不是愚蠢的人。性灵之光在他心中点亮。不幸的遭遇也有其亮光,能增强他思想中的微光。在棍棒下,在铁链下,在地牢里,在劳累中,在苦役场的烈日下,在苦役犯的木板床上,他反视良心,反躬自省。

他为自己组成法庭。

他开始审判自己。

他承认自己并不是无辜受害,判罪冤枉。他也承认他那是极端的行为。应当受到谴责;假如他向人家讨那个面包,也许人家不会不给;不管怎样,最好应当等待,或者通过怜悯,或者通过劳动得到那个面包。有人说,肚子饿了能等待吗?这并不完全是一种无可辩驳的理由:首先,真正饿死人的事是罕见的,其次,不管不幸还是幸运,人天生在精神上和肉体上就能长期忍受很多痛苦,而不至于丧命,因此必须忍耐;甚至为了那些可怜的孩子,最好也应当忍耐;像他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不幸者,居然铤而走险,抓住整个社会的衣领,以为通过盗窃就能脱离贫困,这简直是一种疯狂的举动;不管怎么说,走出贫困而又进入卑鄙,这就是一道恶门;总而言之,他承认自己错了。

然后他又提出疑问:

在他毁掉一生的经历中,难道唯独他错了吗?首先,他这个劳动者没有活干,他这勤劳的人缺少面包,如果这还不算一件严重的事情的话;那么后来,有了过错又承认了,惩罚是不是太残忍,是不是太过火呢?执法方面是不是比有罪方面的过错更大呢?天平的两个盘子,惩罚的一端放的砝码是不是太重了呢?加重惩罚是不是根本不能消除犯罪,是不是会达到这种结果:扭转情势,以惩罚的过错取代犯罪者的过错,把犯罪者转化为受害者,将债务人转化为债权人,而最终把权利赋予侵犯人权的一方了?这种惩罚又因企图越狱而屡屡加重,结果是不是构成了最强者对最弱者的侵害,社会对个人的犯罪,而这种罪行天天重犯,一直延续十九年呢?

他还想道,人类社会对其成员是否有这种权利:在某种情况下毫无道理也缺乏预见,在另一种情况下又冷酷无情富于预见,从而把一个可怜的人永远置于缺少和过分的境地,即缺少工作和过分惩罚。财富分配往往是偶然造成的,因此,最穷的人最应该受到照顾,而社会又偏偏那样对待他们,是不是太过分了呢?

他提出并解决这些问题之后,就审判社会并判了它的罪。

他判处社会接受他的仇恨。

他认为社会应为他的遭遇负责,心想有朝一日,也许他毫不犹豫地要同社会算账。他向自己申明,他造成的损害和别人给他造成的损失,两者并不平衡;他最后得出结论,其实,对他的惩罚并非不正义,而是肯定极不公道。

发怒可能是失常和荒唐的,而恼火也可能不对;但是,一个人只有当内心有某种理由,才会感到愤慨。冉阿让就感到愤慨了。

再说,人类社会对待他唯有残害。他所见到的社会,总是一副自称为正义的怒容,怒视它所要打击的人。别人同他接触,只是为了伤害他。他同别人接触,对他也是一次次打击。他从童年起,从失去母亲、失去姐姐时起,就从来没有听到一句友好的话,从来没有见到一个善意的目光。从痛苦到痛苦,他逐渐确信这一点:人生就是一场战争,而且他在这场战争中是战败者。他只有仇恨这一件武器了。他决心在狱中把这件武器磨锋利,携带出狱。

在土伦,无知兄弟会[73]办了一所囚犯学校,向有诚意学习的那些不幸者传授最基本的知识。冉阿让就是有诚意学习的一个人。他四十岁入学,学习认字,写字,计算。他感到强化他的智力,就是强化他的仇恨。有时候,教育和智慧能助纣为虐。

说起来令人伤心,他审判了造成他不幸的社会之后,又审判了创造社会的天主。

他也判了天主的罪。

在酷刑和奴役的十九年过程中,他的灵魂就这样同时升华和堕落。他一方面进入光明,另一方面又进入黑暗。

我们已经看出,冉阿让并不是生性顽劣的人。他入狱时还是善良的。他在狱中判了社会的罪,就感到自己的心变狠了;他在狱中判了天主的罪,就感到自己变成不信教的人。

这不能不引人深思。

人性真能这样完全彻底地改变吗?由上帝创造的性善的人,能由人使之变恶吗?只因交上厄运,灵魂就能整个由命运重新塑造,转而变恶吗?难道人心像久住矮屋的脊背那样,在巨大痛苦的垂压下,也要蜷曲变形而丑陋,造成无法医治的残疾吗?在每个人的灵魂里,尤其在冉阿让的灵魂里,难道就没有一点原初的火花,没有一点神性的素质吗?这种原初的火花、神性的素质,在世间不朽,在上天永生,能由善发展,激扬,点燃并燃烧,放射奇光异彩,而永远也不会被恶完全扑灭。

这是严肃而深奥的问题。任何一个生理学家,如果在土伦看见冉阿让将拖曳的锁链装在口袋里,叉着双臂,坐在绞盘的铁杆上面休息,并利用休息的时间遐想,如果看见这名苦役犯神情沉郁,严肃,默默地思索,看见这个被法律惩罚的人愤怒地注视别人,这个被文明判处的人严厉地注视天空,那么,他对上面问题的最后一个很可能回答:“没有。”

我们并不想隐讳,善于观察的生理学家在那种场合,当然会看出一种无可挽救的绝境,他也许会可怜这个法律上的病人,然而,他甚至不肯试着给予治疗;他会移开目光,不看这颗灵魂中的空洞;他也会像但丁避而不看地狱之门那样,从这个生灵上抹掉上帝写在每人前额上的两个字:“希望!”